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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交警支队2006年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02 18:12:5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化和推进全区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的意见》和《**市公安机关二00六年度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交通民警业务知识和技能练兵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大练兵活动,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大练兵活动向纵深发展,特制定大练兵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例》和“三个必训”为主线,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深化交警系统业务练兵为关键,以基层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的意见》,全国“二十公”、自治区“十九公”会议精神,立足岗位,注重实效,全面加强公安交通民警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能的学习和训练,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技能和体能素质,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化队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2005年练兵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员练兵活动,突出岗位练兵,使全市广大交通民警进一步熟练和掌握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实战技能,端正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培养优良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推进全市交警系统整体练兵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实现“平安**”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三、练兵内容及目标
          

      根据交通民警的工作实际,将大练兵的内容分为共同科目和岗位科目两大类。共同科目为全体民警的必训科目。


         

      (一)共同科目
          

      1、政治理论: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观摩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时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二十公精神100问”,公安民警大练兵100问,交警业务200问等。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二十公”、自治区“十九公”和全市公安大会精神。


          

      2、思想作风:主要学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训练条令,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执法艺术和队列、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的训练等。


          

      3、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宪法》、《刑法》、《刑诉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4、基础警务技能:交通指挥手势,警械使用,徒手攻防,现场急救,手枪射击,控制与搜身带离,擒敌拳,犯罪嫌疑人抓捕,小型汽车或摩托车驾驶,计算机应用、网络办公,公文写作等技能训练。


          

      5、基本体能训练: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重点进行太极拳、擒敌拳、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3公里武装越野、10米×4往返跑、100米、400米、800米等专项训练;
    同时开展跑步、跳跃、投掷等基础训练及球类、广播体操等群众性体育活动。每位民警至少进行五项基本体能考核。要求90%以上的民警达到《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二)岗位科目(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岗位科目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巡逻执勤、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大(中)队领导和其他岗位。


          

      1、城市道路执勤岗位
          

      目标要求:通过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城市道路执勤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路面交通指挥、疏导、管控和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等方面的能力。


      业务知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部分)、《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和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


      个人技能:熟练掌握交通堵塞疏导,复杂路口交通指挥,交通违法行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执勤民警规范用语等。


       

      团队技能:重大活动交通警卫和多警种协同查缉、堵截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人员。


          

      2、公路巡逻执勤岗位
          

      目标要求:通过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公路执勤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路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业务知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部分)、《公路巡逻民警执勤执法规范》和交通指挥疏导、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预防、治安管理等公路巡逻执勤业务知识。


      个人技能:熟练掌握辖区道路交通情况,机动车巡逻的基本要领,交通违法行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处理,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人员的堵截、查缉、盘查技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和一般程序的先期处置、伤员现场救护,执勤民警规范用语等。


      团队技能:与有关部门联合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多警种协同处置公路上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查缉、堵截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人员,交通警卫的组织,交通事故的分析、研究和预防对策。


          

      3、交通事故处理岗位
          

      目标要求:通过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处理水平,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办案。


      业务知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证据审查、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损害赔偿调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等。


          

      个人技能: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包括:接警、出警、现场保护、现场救护、现场秩序维护、现场清理及交通事故勘查安全防护。调查取证,包括:现场照相、现场录像、现场图绘制、现场痕迹物证提取、现场笔录、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分析、交通事故调解及文书制作、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交通事故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 

    4、车辆管理岗位
          

      目标要求:通过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车辆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切实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业务知识:《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公交管[2001]193号)、《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2000版运行管理规定》(公交管[2001]193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468-2004)等。


          

      个人技能: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操作,机动车类型分类标准和机动车登记操作规范,行驶证构成要件及种类,车辆管理业务操作程序,机动车检验标准、方法;
    机动车档案管理,被盗抢机动车特征识别和发动机号、车架号查验、比对;
    机动车档案真伪识别;
    车管所便民措施及规范用语。


          

      5、驾驶人管理岗位
          

      目标要求:通过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驾驶人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切实加强驾驶证管理,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业务知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车辆管理所业务岗位规范》、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等。


      个人技能:驾驶证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操作使用;
    驾驶证构成要件、种类;
    办理各项驾驶证业务的受理条件、工作要求、操作程序;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内容、程序、规定、评判标准;
    驾驶证档案内存资料、档案管理和档案真伪识别;
    车辆管理所便民措施及规范用语等。


          

      6、大(中)队领导岗位
          

      目标要求:通过学习和训练,熟悉掌握道路交通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基本知识,提高驾驭交通管理和抓队伍建设的水平。


      业务知识:掌握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交通管理、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督察条例等相关内容,了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主要业务。


          

      个人技能:各项交通、治安管理业务的基本知识;
    计算机操作、网页浏览器、办公自动化、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
    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监控系统和警务工作站等的基本应用;
    交通安全违法处罚、事故处理和治安处罚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
    公文处理与写作;
    掌握警力合理调配、预防交通事故、交通勤务管理、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


      7、其它岗位
          

      指挥中心、文秘、政工、宣传、法制、科技、信访、后勤等岗位民警,要通过学习和训练,熟悉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
          

      四、练兵对象和练兵形式
          

      全市交警系统全体民警,重点是基层一线实战单位民警,练兵形式以集中强化训练、岗位练兵、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竞赛作为大练兵的基础形式。本着“边训边战,战训结合”的原则,以大队为单位,组织民警集中强化训练不少于15天,部门集中训练不少于10天。训练内容要做到与实战同步,实现学与练、练与战良性互动。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一建立“训练日”制度,坚持“每日一学,每周一评,每月一考,每季一赛”“四个一”,苦练基本功制度,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


          

      五、练兵方法与步骤
          

      按照市公安局和内蒙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2006年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大练兵活动总体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部署年度练兵任务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
       

      认真组织全体民学习有关大练兵会议精神,领导讲话,上级业务部门大练兵方案,开展宣传教育,层层发动,全警动员,深刻领会大练兵活动重要意义,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2006年大练兵工作。在总结2005年大练兵活动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本大队实际情况,全面部署2006年大练兵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各大队的练兵计划上报支队大练兵办公室,同时按照公安厅的统一标准,建立《大练兵考核登记表》、《民警训练手册》、个人练兵电子档案、切实推进大练兵活动长效机制建设。


          

      第二阶段:大练兵实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20日)
          

      各大队根据练兵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扎实地组织实施全面练兵活动。要培养充实练兵教官队伍,以集中、强化训练为主要形式,民警参加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专门业务自学自练,每周不少于半天的专门集中训练,每月组织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全面推行“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制度,结合岗位特点,“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参照去年大练兵活动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措施,激发练兵热情,不断增强练兵效果。要通过汇报演练、比武竞赛等多种形式以赛促练,掀起大练兵活动的高潮。支队大练兵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大队的大练兵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练兵活动健康顺利的开展。


          

      第三阶段:组织比武竞赛和进行自检自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
          

      在认真抓好普遍练兵的基础上,支队将分岗位组织车管业务、事故处理、安全宣教、岗勤路勤民警等分别进行比武竞赛。同时采取随机抽考、普遍考查、重点考核等方式,自上而下逐级对大练兵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考核以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为重点,突出抓好一线民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支队将按照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考核标准,既要看练兵竞赛取得的成绩,又要看日常工作的综合评价,做到练兵工作两不误。


          

      第四阶段:全面考核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1月20日)
          

      公安厅拟于11月15日前完成对各盟市公安机关大练兵考核考评,市公安局将于10月20日前完成对旗县公安局、局属各单位考核,支队将在10月10日前对全市交警系统考核,通过各级全面、真实、公正、科学的考核评估,进一步检验练兵成果,增加练兵实效。
          

      各大队要根据大练兵考核考评情况,认真总结本年度练兵活动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形成大练兵专项总结报告,务于12月1日前上报支队大练兵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对大练兵活动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交警系统大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支队成立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杨继担任,副组长由副支队长侯文瑞、马燕军、副政委李青担任,成员由各大队大队长和各科科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政工科,办公室主任由崔建平同时兼任。各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大队长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大练兵活动经费,购进学习教材,配备训练器械,加强练兵基地设施建设,为大练兵活动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加强教官队伍建设。各大队要以大练兵为契机,把练兵能手的选拔与教官队伍的建设密切结合,认真抓好教员与业务骨干双向交流制度的落实,通过采取选拔培养、内请外聘,逐步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官队伍,切实解决基层一线单位练兵难以及教官短缺、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大练兵的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练兵奖惩激励机制。把领导班子组织大练兵活动的成效作为目标实绩考核及单位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把民警参加练兵和比武竞赛的情况记入民警训练卡片与档案,与民警的政治、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实现奖惩兑现,不断激发广大民警练兵的动力。


          

      (四)加大练兵宣传力度,不断深化练兵氛围。支队宣传科和各大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以及公安大练兵网页、简报等,继续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宣传,及时发现和宣扬全市交警在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意总结推广交流练兵经验和方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五)加强训练安全保障,坚决杜绝训练事故的发生。要按章操作,科学练兵,循序渐进,稳步提高。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各大队必须按时按规定上报大练兵活动信息、情况报告,支队大练兵办公室以此作为对大队大练兵活动考评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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