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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腹生子惹纷争,六旬高工人财两空】 杨颖借腹生子被证实

    时间:2019-01-06 04:43:0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09年5月初,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纠纷案。案件的当事人是一位60岁的高级工程师。但就是这样一位身处大都市的高级知识分子,竟然因为传宗接代的封建观念作祟,3年前谋划了一幕假离婚与借腹生子的荒唐闹剧。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如意打算不仅落了空,还惹来了一连串的诉讼纷争。
      
      寂寞高工心生歧念
      
      王洪祥出生于1949年3月,家住上海市黄埔区。他和老伴徐贵兰结婚已经30多年了,有一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王洪祥是个高级工程师,他头脑灵活,技术过硬,除了在厂里的工作,还在外面兼了几家企业的技术顾问。最近这些年,他家的经济状况日渐殷实。可是多年来,王洪祥始终有个心结无法解开,他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
      王洪祥的老家在苏北盐城,父母就他一棵独苗。早些年,父母在苏北老家过世,临终前都眼巴巴地嘱咐他,不要让王家断了香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王洪祥经常想起这条古训。但是,他的老伴徐贵兰身体不太好,40多岁时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已没有生育的可能。王洪祥曾经也想就此死了这份心。
      但是,这几年,一个新鲜的事情引起了王洪祥的注意。“借腹生子”、“代孕捐卵”等信息在报刊、网络上频频出现,让他的内心变得骚动不安。是啊,这些年他家的经济条件好了,抚养个小孩不算问题,但妻子却又不能生育了。如果能够借腹生子,延续他的血脉,继承王家的香火,岂不是一件美事!
      2005年,王洪祥的女儿出嫁了。平时,家里只有他和老伴两人,显得非常冷清。想想自己快奔60岁了,时不我待,借腹生子的想法便愈加强烈。王洪祥开始特别留意一些“爱心代孕”、“捐卵”之类的网络信息,还在网上留言,并打过一些电话进行联系,但不是因为价格问题,就是因为他认为网上的交易不牢靠,都没有成功。
      就在王洪祥苦苦寻求的时候,一个肯为他生孩子的人出现了,这让他十分欣喜。这位名叫张丽娜的女子是他在一家大众舞厅认识的。王洪祥寂寞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逛大众舞厅,这里以中老年人居多,花费不多,但很热闹。他跟张丽娜跳了几次舞,就认识了。
      张丽娜的年纪只有30岁左右,来自苏北一个小县城。她微胖,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在舞厅里陪舞挣几个小钱。几番接触后,王洪祥得知,张丽娜在老家曾经有过一次婚姻,还有一个儿子。与丈夫离婚后,儿子判给了前夫,她经人介绍来上海打工,但工厂里的活她干得实在吃不消,这才到舞厅来陪舞。对此,王洪祥表示理解。张丽娜的年龄和相貌对他很有吸引力,于是,他动起了心思。
      有一次,两人跳过舞后,王洪祥请张丽娜到饭店吃宵夜。他试探着问道:“小张,你这样讨生活好辛苦,有件事可以让你挣一笔钱,保你从此不必这样辛苦,不知你愿不愿干?”张丽娜好奇地说:“有这样的好事?说给我听听。”王洪祥说:“我有个朋友没有儿子,想找你这样的女人同居一段时间,为他生个儿子。儿子生下来后归他,女方拿一笔钱走人,也就是人家常说的借腹生子。”张丽娜脸一红,迟疑了片刻,说:“这种事我也听说过,不过,你朋友也没见过我,人家也许看不中我吧?”
      王洪祥从张丽娜的神态中看出,她对此并不反感。于是,他打开天窗说亮话:“小张,实不相瞒,我说的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我自己。”张丽娜嗔怪道:“老王,这事开不得玩笑,你是逗我开心的吧?”王洪祥说:“这怎么可能开玩笑,我都盘算好多年了!”接着,他把自己这些年的苦恼和想法一古脑儿告诉了张丽娜。他说:“不瞒你说,前些日子我还联系过一个女大学生,她在网上开价14万元借腹生子,但谈条件时还有个中间人。我怕网上的事不牢靠,最后没有谈成。”
      张丽娜有点不相信:“大学生你不要,你会找我这样离过婚的?”王洪祥说:“我又不是找老婆结婚,干嘛非要找大学生,我最喜欢你这样的成熟女人,生过孩子,有经验。”张丽娜听了暗自高兴,撒娇道:“我要是答应你,你给我什么好处?”王洪祥拍着胸脯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我给你的好处绝对超过14万,保你以后生活无忧。”张丽娜两眼迷离:“这可是你说的,不过,能不能生儿子,那可在于你哟……”
      当晚,王洪祥随张丽娜来到她的出租房,两人发生了第一次关系。事后,王洪祥送给她1000元钱。
      
      三人订立荒唐协议
      
      王洪祥找到借腹生子的人选之后,还要做老伴徐贵兰的工作。此前,他已多次在老伴面前流露过这种想法,徐贵兰没有表示反对。徐贵兰是浙江绍兴人,年轻时属于那种小家碧玉型女性,跟王洪祥生活这么多年,她对丈夫基本上是百依百顺。她知道王洪祥要个儿子的愿望由来已久,这个心病不能了结的话,他一辈子也不会安稳;而且,因为自己过早地失去生育能力,她对丈夫一直心存歉疚。所以,这一次王洪祥没费多少口舌就把她的思想工作做通了。
      与此同时,王洪祥提出,为了给将来出生的儿子能够上一个上海户口,他跟代孕女人张丽娜必须结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合理合法地办一张结婚证。这样,他就得事先跟老伴徐贵兰办理离婚手续,等张丽娜生下儿子,将儿子报上户口以后,他再与张丽娜解除婚姻关系,跟老伴徐贵兰复婚。
      徐贵兰的脾气再好,王洪祥这样的安排也把她气恼了,她说:“你绕这么大一个圈子,你烦不烦呀?你想给小孩上一个上海户口我没意见,但你这一圈绕下来,要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怎么办?”
      王洪祥连忙安慰老伴:“我们这么多年夫妻,你还不了解我?我对那个乡下女人不可能有感情的,她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工具,一个生儿子的工具而已。你要是觉得不放心的话,我们离婚之前订个协议,家里的所有财产都归在你名下,由你掌握使用。”让他这么一说,徐贵兰的气总算消了,并表示愿意配合丈夫实现他的心愿。
      安顿好了“后院”,王洪祥与张丽娜有恃无恐地交往起来,他一有时间就到张丽娜的出租房,两人出双入对,俨然一对恩恩爱爱的老夫少妻。
      2006年1月的一天晚上,王洪祥把张丽娜带到家中,和老伴徐贵兰一起,共同签订了一份借腹生子协议。协议中这样写道:1、王洪祥与徐贵兰假离婚两年,其间王洪祥与张丽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目的是让王洪祥与张丽娜所生的孩子顺利报上上海户口;两年后张丽娜必须与王洪祥解除婚约,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然后王洪祥则与徐贵兰办理复婚手续。2、王洪祥与张丽娜的孩子出生以后,孩子必须归王洪祥所有,由王家抚养监护,与张丽娜无任何关系。协议中还注明,经徐贵兰同意,借腹生子圆满结束后,付给张丽娜的报酬为69平方米高层商品房一套。
      协议签好后,王洪祥便给张丽娜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有空就到张丽娜处与其同居。不久,张 丽娜如愿以偿地怀孕了。怀孕4个多月后,王洪祥迫不及待地把张丽娜带到一家诊所,托人做了彩超,基本确定张丽娜怀的是男孩,胎儿一切正常。王洪祥喜不自禁,张丽娜则不失时机地要求他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赶快与她办理结婚手续。
      2006年7月,王洪祥跟老伴徐贵兰办了离婚手续。但老伴对他的要求是,既然是假离婚,而且张丽娜也怀上了孩子,所以王洪祥离婚不离家,从此以后也该收收心了。她规定王洪祥每天晚上必须回家,不准在张丽娜处过夜。因为他们在离婚协议上明确约定,离婚后家里的财产都归徐贵兰所有,“经济命脉”掌握在人家手里,王洪祥对老伴的要求当然是言听计从。当月,王洪祥与张丽娜领了结婚证,成了名义上的合法夫妻。
      
      纠纷困扰人财两空
      
      2007年1月,张丽娜顺利地生下一个男孩。老来得子,香火有续,王洪祥欣喜万分,他和徐贵兰商定,立即兑现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将家中一套位于南汇区近郊的69平方米商品房过户到张丽娜名下。这套房产当时的价格约40万元。张丽娜和儿子随即搬进了这套属于自己的住房。
      孩子满月后,王洪祥和徐贵兰就一起找到张丽娜,要把儿子带走,由他们抚养。张丽娜抱着儿子泪流满面,说孩子太小,还是由她养育最好,她的奶水很足,可以母乳喂养。这样孩子营养好,少生病。
      王洪祥和老伴看她哭得可怜,且又觉得她说得有些道理。于是又跟张丽娜商定,孩子由她养到6个月大,由她母乳喂养。这期间,王洪祥每月付给她3000元,作为她的生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6个月期满,孩子无条件交给王家,与她再无任何关系。
      6个月很快过去了,王洪祥和老伴又去找张丽娜要孩子。6个月大的胖小子长得十分可爱,张丽娜把儿子抱在怀里,连他们碰一下都不让碰。她说:“孩子交给你们可以,但孩子是我的亲骨肉,他到哪里我就得跟到哪里。我给你们当保姆,专门给你们带孩子。再说我跟王洪祥是合法夫妻,凭什么不能生活在一起?”
      张丽娜显然早有准备,这番话说得王洪祥和老伴一下子目瞪口呆,没了主意。他们正打算把孩子要到手后,再立马让张丽娜去办离婚手续,他们老俩口也好尽早复婚。但张丽娜岂是省油的灯,她早把先前的协议视为一张废纸。
      王洪祥和老伴碰了钉子,快快而回。他们惟一的手段是断了给张丽娜的供养费。但张丽娜有办法对付他们,你不给抚养费,孩子就不让你们见面,更不要谈把孩子要走了。王洪祥想见孩子,只好隔三差五地带着钱来见孩子。父子见一次面,就像做一次交易。
      张丽娜放出话来:“要孩子可以,我跟王洪祥办离婚也可以,但徐贵兰必须把家产全部拿出来,跟我一人一半平分!”
      双方就此僵持不下,一拖就是一年多,后来张丽娜索性连儿子都不让王洪祥见了。2009年2月,王洪祥无奈之下,将他和徐贵兰、张丽娜三人共同签订的协议作为证据提交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此证明他和张丽娜的婚姻只是为了借腹生子,希望法院能够判定离婚,并要回张丽娜所生儿子的抚养权。
      王洪祥认为,他和张丽娜之间只是一种交易,而且他这笔交易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说,他在网上查过,代孕,大学毕业、未婚、25岁以下的,最高收费不过十四五万,而他这几年付给张丽娜的钱财,包括房产在内,价值100万元。但她仍然纠缠不清,无非是想拿孩子作要挟,还想要什么经济补偿。可惜她打错了算盘,他家的财产已经全部归他前妻徐贵兰所有,他现在是一无所有,根本没有财产可分。
      作为被告的张丽娜坚持认为,她跟王洪祥的结合并不是交易,也不是协议婚姻。她说,她和王洪祥相处四五年了,他们是有感情才同居到一起并结婚生子的。她和王洪祥、徐贵兰之所以订一个借腹生子协议,是因为王洪祥当时哄骗她,只有订了这个协议,徐贵兰才愿意离婚;一旦生米做成了熟饭,协议也就成了一张白纸。而且当时协议上王洪祥和徐贵兰早就签好了字,只留了个空白给她,她是被王洪祥连哄带骗、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2009年5月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洪祥与前妻离婚、与被告张丽娜再婚的婚姻事实是合法的,但是他们三人之间的所谓“借腹生子”协议中,关于男女双方离婚、结婚、再离婚这个约定违背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以这个关于婚姻的约定是无效的。
      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以后,双方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建立起正常、健康的夫妻感情,其婚姻的目的并不是建立正常的夫妻关系,而是以合法的手段来换取不正当的利益,所以依法准予原被告离婚,解除夫妻关系;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付给抚养费1000元;原告王洪祥付给被告经济补偿5万元。
      由于财产分割涉及案外人员,法院建议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另行诉讼。
      针对这起特殊的婚姻案例,主审法官表示,虽然法律上对于借腹生子的行为人找不到具体的条款来进行处罚,但是借腹生子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未成年人和妇女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这起案例中,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按照预期的设想达成自己的目的,可以说是鸡飞蛋打、两败俱伤,而最大的受害者则是降临到这个残缺家庭里的孩子。
      有关法律专家也表示,这种借腹生子协议在法律上是绝对无效的,不具有合法性。从道德层面来看,借腹生子是把女性视作一种简单的动物性的生育工具,实质上是对女性、母亲人格尊严的贬低和侮辱,是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践踏和否定,违背了我国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念。
      
      编辑 赵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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