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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马英九当局“侨务”政策的转向

    时间:2020-04-04 08:03:4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冷战时期,由于两岸分属两大不同意识形态阵营,加之上世纪40、50年代东南亚各国民族意识的兴起,两岸“侨务”政策在不同的轨道上并行发展并由此衍生出各自对“华侨”概念的特定含义。

    一、两岸“华侨”概念的不同诠释

    一直以来,大陆顺应国际惯例,于1990年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正式对华侨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就是说华侨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不能拥有双重国籍,而选择入籍外国的则属于“外籍华人”,单一国籍政策让华侨和华人的分野变得泾渭分明,前者属于中国公民,后者则属于外国公民,从而妥善处理了因国籍问题带来的区域冲突与纠纷。

    台湾当局则选择了血统主义色彩浓厚的华侨认定方式,一直沿用1929年在大陆时期所颁布的“中华民国国籍法”。强调:“一、生时父为中国人。二、生于父死后,其父死时为中国人者。三、父无可考或无国籍,其母为中国人者。四、生于中国地,父母均无可考或无国籍者”,其特点在于一方面对父系血统的坚持,凡具有中国血统,不管在海外居住了多少年经历多少代,一律都是“中华民国”的公民,试图将所有的海外华人都纳入其麾下;另一方面使得已入外国国籍的华人在法理上仍可被视为“中华民国公民”,也就间接地默认了“双重国籍”。

    到2000年,台湾当局对“中华民国国籍法”做了相应的修订,依据新的“中华民国国籍法”第二条规定:“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或者出生于父或母死亡后,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仍然默认“双重国籍”,不反对“中华民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所不同的是不再笼统的将所有具有中国血统的海外华人视为“中华民国公民”,并将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的外籍华人排除在“中华民国国籍”之外。其后,2002年台湾“侨务委员会”公布的新“华侨身份证明条例”,第17条明文规定“华侨为侨居国外国民”,进一步淡化了先前的“血统论”,再次强调只有居留在外国且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才是台湾当局所认定的“华侨”,毫无疑问,此条例一方面是贯彻陈水扁时期“侨务台独化”企图,另一方面条文中“华侨”更多的是指在海外倾向认同“台湾”而不是认同“中华民国”的“台侨”或“新侨”,也为前“侨委会委员长”张富美提出分裂华侨的“三等论”创造了条件。

    二、台湾当局“侨务”政策的简要回顾

    因台湾当局关于“华侨”的内涵和认定“华侨”方式与大陆的不同,其“侨务”政策主要功能是以配合其“外交”政策来展开的,即所谓的“第二轨外交”。60年来,台湾当局

    “侨务”政策的发展因国际及两岸时空环境的转换而不断发生着调整。

    (一)两蒋时期的“侨务”政策。

    蒋介石时期,视“侨务”工作为其“反共复国”的三大主要力量之一,带有很强的维持所谓“正统”的政治诉求。“侨务”政策主要是围绕着赢得国际社会支持、“反共复国”为主题来进行的,并于上世纪50年代初出台了“反共抗俄时期侨务政策”、“当前侨务施政政策要点”及“当前侨务纲领”等一系列纲领性的“侨务”政策。重点放在华侨文教、华侨经济等方面,也为其后几十年来台湾当局“侨务”政策定了主“基调”。文教方面,既注重对侨胞“反共复国革命精神”的训练,也注重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主要目的是争取海外华侨青年的支持和认同;经济方面特别注重吸引海外的侨资来改善岛内的经济状况,以贸易往来的形式,进一步强化相互间的互赖关系,争取海外侨胞的“民心”。

    蒋经国时期,正值中美建交,台湾被驱逐出联合国,“邦交国”锐减的困顿时期。面对国际时空环境的剧变,为配合其日益孤立的“外交”颓势,“侨务”政策比之先前更务实也更具弹性:政治上,将“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政治信仰作为“侨务”工作的指导原则,工作的重点放在海外,目的是希望团结海外的侨胞力量,完成蒋介石遗留下来的“反共复国”的目标;经济上,坚持“在稳定中求增长,在增长中求稳定”的原则,高度重视华侨经济工作,试图借助海外侨胞力量促进台湾经济的发展,以经促政,达到扫除国际社会的观望和疑虑之功效。

    这一时期,台湾当局“侨务”政策最大可取之处乃是坚持了“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台独”主张。但意识形态的差异,使其“侨务”政策仍然是以对抗大陆为主要出发点,政治性取向突出,根本目的是加强海外华侨对国民党执政当局的“政治认同”,确立其代表“一个中国”的“政治正统性”。

    (二)李登辉时期的“侨务”政策。

    李登辉时期,借“宪政改革”之名,实行台湾“本土化”策略,将一大批台籍人士纳入台湾党政核心权力圈,改变不利于己的政治天秤,稳固自身“执政权”。“执政”地位稳固后,李登辉开始逐步背弃“两蒋”时期所制定的“一个中国”和反对“台独”的基本原则,“侨务”政策开始发生转变,主要表现在:(1)不断淡化“中国意识”、提升“台湾意识”;(2)借助“侨务”推展“务实外交”,拓展所谓的“国际生存空间”,增强台湾“国际能见度”;(3)还以“委派负责人”的形式,通过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直接联系或问接控制全球近700所中文学校和900多个社团,使之成为台湾政治主张的论坛,形塑所渭“独立政治实体”的形象”,谋求“一中一台”的政治诉求,不断凸显其“外交”的“第二轨”功能。

    “侨务”作为“最廉价的外交”,在这一时期开始逐渐服务和从属于台湾“对外关系”发展的需要,无论其目的还是功能在很大程度上都发生了“异化”,逐渐偏离了原先的发展轨迹,为后来民进党上台后全面“绿化”“侨务”创造了条件。

    (三)陈水扁时期的“侨务”政策。

    陈水扁上任后,进一步强化了李登辉时期的“台独”意识,增强“侨务”的“外交”辅助功能,全面改组“侨务”组织人事和机构,一方面推动“侨务”机构“正名”,废除了“侨委会”和“华侨文教中心”英文名称中的Chinese(中华)等字眼,并将一大批“台独”分子充斥到“侨务”系统当中,例如任用张富美担任“侨委会主委”,在“侨务”工作中落实民进党当局的“台独”政策,加快“去中国化”的步伐;另一方面废弃了延续多年的反“台独”的方针,从整个“侨务”的组织工作、教育方针、思想意识等各个层面全面推行“台独化”政策,不断强化“以台湾为主体”,以争取海外侨胞对台湾的“认同”,还试图裁并“侨委会”,增强其“外交”辅助功能,更好的服务其推出的“烽火外交”策略。

    这一时期的“侨务”政策的实质就是要落实“台湾独立”的主张,通过整合海外“台独”势力,打击不认同民进党“台独”主张的传统侨社,攻击支持两岸和平统一事业的“反独促统”组织,阻碍国家统一,破坏“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并利用“侨务”本身所具旨

    的低敏感性、隐蔽性等特点,将“侨务”打造成台湾当局“国民外交的推手”、充分发挥“外交第二轨道”的功效,让台湾在国际上发出“更大的声音”。

    三、“侨务休兵”的提出及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威望与日俱增,不少传统亲台侨社顺应历史潮流“改旗易帜”。尤其是在陈水扁主政期间,有目的地将拥护“中华民国”华侨与拥护台湾的“台侨”区别对待,导致很多原先支持“中华民国”的传统侨社心灰意冷、离心离德,在心理上开始抗拒台湾当局,亲近大陆。

    马英九上台后马上摒弃了陈水扁时期在国际上与大陆针锋相对、耗资源、拼“外交”的非理性冲撞策略,提出了“活路外交”新模式,在建立两岸互信的基础上,通过与大陆协商,实现其“外交休兵”的守势战略意图。2009年6月马英九在“外交休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不只两岸外交休兵,侨务也要休兵”,“希望两岸侨民停止无谓的对立斗争”。马英九此语,将两岸关系缓和的主场,一下子从台海移到美、欧、澳华人、华侨聚居地。表面上看是其两岸缓和政策的海外延续,真实目的却是欲聚拢海外亲台华侨力量,为其“外交”战略赢得缓冲空间。

    马当局“侨务”政策主要内容是坚持以“‘大侨社’的宏观思维”把台湾建设成为“大侨乡”,“进而完成‘凝聚侨界共识、开创国家新局’愿景”,一改陈水扃时期的侨民“三等论”,取消了…老’、‘新’、‘台’侨等标签”,提出“所有的‘OverseasChinese’,都是台湾真心结交的对象”。并以“广交朋友、沟通服务、团结和谐、对等尊严”等四个方面为施政的主要方向:“广交朋友”指的是要把陈水扁时期流失的“老侨”重新找回来;“沟通服务”是指通过和“大侨社”里的成员说明与沟通,争取其参与与支持,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外交休兵”的新议题;“团结和谐”是指坚持“不统、不独、不武”的方针,暂时搁置争议,彼此不互挖墙脚,在“外交休兵”的前提下,不妨碍双方各自对外自然往来交流,实行“侨务”休兵;“对等尊严”是指坚持以“尊严、自主、务实、灵活”作为处理对外关系与争取“国际空间”的指导原则,符合“活路外交”准则,手腕要务实、灵活,态度要自主、尊严。

    总的说来根本意图仍是为了巩固和扩大海外华侨对其所谓“正统性”的认可,以便在对外关系发展过程中获得更多的资源予以利用。

    在具体“侨务”实践中马英九当局坚持三个面向:

    (一)“新旧一体,侨学并用”。首先,“多途径培育侨社干部,结合侨务志工,加强海内外交流联系,凝聚支持力量”。其二,“发挥‘侨务’多元功能,协助拓展‘活路外交’,团结海外侨社,争取侨胞心向‘中华民国’”。其三,工作重点强调加强联系、扩大服务,通过“办理侨胞回台参访,举办各类型侨社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来“提升华侨文教服务中心服务效能,争取海外侨胞认同”,“整合海外侨界力量,协助其拓展的‘国际活动空间’”。

    (二)运用数码科技,将台湾建构成为世界华语文学习中心。包括:主导海外侨校转型发展,鼓励华裔青年回台研习活动和华侨子弟回台升学;强化与毕业侨生联系,增强海外支援力量;加强海外华文传媒宣传,宣扬政经建成果,传扬中华文化,使台湾的华文教育与世界潮流接轨。通过在国际社会上营销台湾,扩大影响力,增加台湾“国际能见度”。

    (三)结合岛内外资源,联系世界各地侨商组织,协助推展岛内相关产业的发展。鼓励海外侨商回岛投资,参与“爱台建设”项目,以推动台湾岛内经济的发展。并鼓励支持海外侨胞返台定居,加强与海外第二、三代侨民的积极互动,密切彼此的互赖联系,增加对“中华民国”的认同感。

    四、“侨务休兵”的现实瓶颈

    台湾当局提出“侨务休兵”策略既是对陈水扁时期“侨务”政策的一个修正,也是为了更好地配合其“外交休兵”守势战略的需要。但“休兵”策略本身受制因素繁多,从两岸意识形态的分歧,到双边政治符号的不“兼容”,再到岛内在野势力和海外侨胞源于“国家”认同本身的缠斗都让其前景堪忧。主要表现在:

    (一)意识形态的分歧。两岸意识形态的分歧既源自过去的国共内战、军事冲突所造成的仇恨,又源于冷战、冷和时期所遗留下来的价值观对立,迄今仍无法完全消弭。长期以来,两岸意识形态的分歧从两岸民众的互为仇视已经延伸到海外侨胞的心理纠结,本是同文同种的海外华人被硬生生划分为两个阵营,强迫“选边站队”,最严重时期,甚至于出现互相攻讦、互不往来现象。海外侨胞能否化解60年来积聚的意识形态的纠结,显然靠“休兵”是无法达到的,“休兵”仅仅只是阶段性的,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休兵”背后为各种无障碍的交流提供制度上、机制上的保证。

    (二)政治符号的不“兼容”、60年来两岸的意识形态的纠结已内化成了一个个“政治符号”,除了“国号”、“国旗”、“国歌”之争,还有诸如“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乃至“国际空间”、“台湾前途命运”等等符号的不“兼容”,早已经跨越两岸本身的纷争,在世界各地的侨胞要求团结繁荣的诉求中构成了一道深深的鸿沟。“休兵”的意涵仅仅是搁置这种争议,并没有提出可以“兼容”的具体方案和步骤,未来两岸侨社合作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如何破除困扰海外侨界互惠交流的路障,都应有明晰的“路线图”加以说明,即使是“高阶议题”也需要有“过渡说明”。

    (三)“外交政策”的制约。台湾当局一直以来就把“侨务”作为“外交”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加以发展,二者关系紧密相连。台前“侨务会委员长”张富美就曾明确指出,“侨务与外交具互补作用,推动侨务,将可为外交来铺路”。自2000年以来,无论是陈水扁主政还是国民党上台都试图将“侨委会”并于台“外交部”,因岛内人士强烈不满和海外侨胞强烈反对最后都被搁置下来。台湾当局裁并“侨委会”的初衷就是希望整合“侨务”与“外交”两边资源,以所谓“低调、务实、灵活、弹性”的方式,透过“民间外交”、“政党外交”、“全民外交”等多种渠道,突破“外交”困境,以图实现台湾“外交”正常化,目前则主要是为了配合马英九“外交休兵”的实践,让其侨胞能够更直接的透过侨务系统,帮助“中华民国”的“外交”工作,或者“以兼任国际合作或侨务发展等法人组织之名义出访,突破外交限制。”在台湾当局眼里,侨务作为“外交”的有效延伸,“侨务”工作和“外交”政策密切相关,

    “侨务”政策的进退自然也就受制于“外交政策”的取舍。

    (四)政党轮替的现实。民主化浪潮以来,台湾岛内政党轮替已成常态。相较于陈水扁时期的“侨务”政策,马当局在其基础上更多的是对其政策的修补,包括取消民进党时期的“侨胞三等论”的歧视政策还包括放弃了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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