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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宣传工作制度

    时间:2020-08-14 09:08:2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中学宣传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年级、处室工作动态,督促各年级处室不断总结好阶段性工作,充分调动通讯员报送新闻稿件的积极性,以“服务教育、支持教育、推动教育”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宣传学校的新成就、新形象和新风貌,扩大学校的影响,为创建素质教育强校营造昂扬向上、自强不息的舆论氛围,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工作重点

     1、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落实情况。

     2、新课程改革的探索和经验。

     3、教育教学的成果和经验。

     4、教师队伍建设。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做法、教师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及师德建设中的典型经验。

     5、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6、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二、主要措施:

     1、成立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乔秀波

     副组长:王连登 高名法 袁晓军 赵慧富 张俊臣

     张 平 耿玉强

     组 员:王 艳 于金立

     2、成立学校宣传报道中心:

     (1)主 任:王 艳

     (2)副主任:于金立

     (3)成 员:严光彬 各年级、处室通讯员。

     (4)工作职责:定期向学校及区级以上宣传媒体报道我校教育教学中发生的新闻事件,及时总结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做好主题报道和典型宣传工作,提高教育新闻宣传的质量和层次;做好学校外网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好校报和信息简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3、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1)对外宣传:

     A、学校宣传报道中心负责将学校动态及时、迅速地外发,大型的专题报道实行签发制度,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才可定版。

     B、学校宣传报道中心负责每月出版简报一期并及时外发。

     C、各年级、处室要积极向学校报送信息稿件。各年级每月至少上报2篇教育教学宣传稿件,各处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稿件。

     (2)对内宣传:

     A、校内宣传橱窗分配到办公室、政教处和各年级。各年级处室要根据学校分工情况,定期更换。内容要力求新颖、美观、具有教育意义。

     B、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站加强学校宣传。

     C、学校的各类条幅要实行登记制度,由学校宣传报道中心安排专人负责。

     4、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将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对年级、处室考核的范围,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年级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在区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信息稿件的通讯员或教职工,根据《淄博市教育新闻宣传发稿计分办法》中的计分办法,按积分给予奖励,

     (1)在市级报刊(含《鲁中晨报》、《音体美报》)及其他省级以上媒体的地方专刊发表1000字及以下的新闻稿件、单幅图片每件计2分,1000字以上新闻稿件、多幅图片每件计3分;专版每个计5分,系列报道每组计10分。在市级电台、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稿件每条计2分,专题报道每个计5分,系列报道每组计10分。在市级网站首页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1分。

     (2)在省级报刊发表的图片新闻、新闻稿件每篇计5分,专版每个计2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40分。在省级电台、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稿件每条计5分,专题报道每个计2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40分。在省级网站首页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2分。

     (3)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图片新闻、新闻稿件每篇计10分,专版每个计4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80分。在国家级电台、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分,专题报道每个计4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80分。在国家级网站首页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3分。

     (4)为鼓励在综合性大报、大刊、大台和教育重点报刊上发稿,凡由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现代教育导报》、《山东教育》、《淄博日报》刊发或播出的新闻稿件按同级计分标准加倍计分。

     (5)在各级各类报纸头版头条、报眼位置发表的新闻稿件,按同级标准加倍计分;在电视台《新闻联播》、《山东新闻》、《淄博新闻》节目中刊播的新闻稿件,按同级标准加倍计分。

     对于发稿数量多、质量高,为学校宣传做出突出成绩的通讯员,学校将于每年底颁发突出贡献奖,稿酬根据学校文件有关规定发放。

     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年级、处室,每缺少一篇从校拨考核奖中扣除200元,每学期末结算一次。

     三、教育新闻、信息主要报送单位:

     1、区级:《火炬报》、高新区信息网。

     2、市级:《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鲁中晨报》、《音体美报》,淄博电视台、淄博广播电台,《淄博工作》、《经济社会导刊》,淄博教育信息网、淄博新闻网、淄博信息港。

     3、省级:《大众日报》、《现代教育导报》、《宣传月报》、《山东教育》、山东卫视、省广播电台。

     4、国家级:《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小学管理》、《求是》、《半月谈》、《嘹望》、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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