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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方案

    时间:2020-10-27 16:20: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XX县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 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因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引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案件,性质恶劣,风险巨大。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传播风险,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在前期全县集中开展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从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协作的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机制,织密以省界、重要枢纽及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健全固定站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查处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的长效机制。

    二、关键管控措施 (一)织密生猪调运监管网络。XX在县域高速公路出入口共有7个。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请马坝镇、黄花塘镇、管仲镇、太和街道等镇街人民政府牵头,分别在马坝西、铁山寺、管镇、XX等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固定检查站,确保公安、交通、畜牧兽医等人员按时值班;

    河桥镇、天泉湖镇、黄花塘镇、马坝镇等人民政府要建立省界流动检查站,强化省际交界处非法调运生猪等违法行为的检查;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要在马坝东阳高速公路出入口、黄花塘镇黄花塘高速公路出入口、盱城街道XX北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禁止调运生猪车辆出入高速公路”的标牌并联系高速公路收费站,严禁生猪运输车辆出入高速公路。各部门共同派员参加联合整治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大生猪调运检查把关力度。各检查点要统筹安排,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生猪运输车辆开展联合检查,严格查验生猪检疫证明、牲畜耳标、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和生猪临床健康、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情况,并建立查验台账。组织开展流动巡查,各地要安排人员和车辆在重要交通节点附近道路巡查生猪运输车辆,查验生猪检疫证明等情况。持续强化落地监管,严把用于屠宰、补栏、饲养、种用生猪的到达接收关,督促管理相对人落实落地报告措施,强化生猪调运启运地与目的地有关信息对接,形成监管闭环。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上足人员,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对可疑车辆及时通知农业农村局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公安局要协助做好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依法处置阻碍检查、暴力抗法以及其他突发情况。

    (三)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一律就地处理,不得劝返。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未备案的生猪,要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对违规调运的生猪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对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生猪予以无害化处理,相关费用均由货主承担。对违法的货主及承运人要依法从严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县农业农村局要全力支持配合公安部门的案件侦办工作,切实建立高效协查工作机制,确保查到源头。

    (四)严格生猪车辆备案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动态备案管理,发现已备案车辆涉嫌违法违规调运的,立即取消备案资格。未及时报送运输台帐及台帐记录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一律取消备案资格。未执行车辆清洗消毒制度及记录不齐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或者车辆环境样被检测到两次以上非洲猪瘟阳性的,一律取消备案资格。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调运的异地备案车辆,查处地要及时通知备案地取消备案。官方兽医现场检疫时,要认真查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对未按规定提供生猪备案表或生猪备案表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出证。对无故变更承运车辆、生猪用途、目的地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重点监管。

    (五)加强生猪运输信息化监管。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通过与农业农村部“牧运通”车辆备案系统的有效对接,加强对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信息管理,建立从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卫生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生猪的新动向,安排专人对网络平台涉及本地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核查。县公安局要紧紧围绕“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积极运用大数据导侦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深挖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三、部署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4日前)。各单位要逐级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迅速将百日行动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最基层,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和辖区内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检查站点布设的具体方案,对相关信息系统的使用、相关证照查验要领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25日—8月31日)。各单位确保人员迅速到岗,措施全面落地,情况及时调度。从6月11日起,县农业农村局对百日行动实行每周调度,每周五下班前上报上周五至本周四的百日行动有关情况,重点包括检查站点设置、检查车辆及生猪数量等(详见附件1)。各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做到查清一起,上报一起,公布一起。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10日)。各单位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对发现的短板和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着力巩固工作成效,健全长效机制。9月10日前,参与行动的各检查点的部门形成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好百日行动对有效防控非洲猪瘟、有力保障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维护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工作大局的重大意义。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级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强化人员、资金、装备等条件保障,确保百日行动见到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作战、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组织部门会商,及时研判、推动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为百日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氛围。要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挂图、播放小视频、推送信息等方式,深入宣传生猪检疫、调运和车辆备案、贩运监管等有关法定要求,及时公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推动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守法意识。要及时公布百日行动有关措施要求,总结宣传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百日行动中。

    请设置检查点的镇(街)确定一名联络员(详见附件2),分别报送至对口业务部门。

    附件1: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周报 2:联络员名单 附件1:

    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周报 各镇(街道):

    时间:

    设立检查站点数量 省际间 县域内 检查情况 车辆数量(台) 生猪数量(头) 查处车辆情况 查处车辆总数(台) 未备案车辆数(台) 查处生猪情况 查处生猪头数 无检疫证生猪头数 无耳标生猪头数 病死猪头数 填表联系人:

    联系手机:

    附件2:

    联络员名单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工作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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