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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街道2021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18 12:01:4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XX街道2021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减少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月底前,各社区要摸清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底数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并建立信息共享、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2021年12月底前,50%的居民住宅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12月底前,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二、组织领导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成员:XX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XX党工委副书记 XX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 XX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团委书记 XX党工委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XX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XX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工作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治理范围 本次综合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三)轮自行车。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综合治理时间自2021年1月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尤其是在元旦、春节等人流物流集中、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潜在风险较大的重要时间节点,各社区按要求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办事处、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疑虑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将纳入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五、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社区是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派出所是辖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监管主体,要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各社区要依托网格员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格员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及时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报告上级部门协调处理。负责组织对辖区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进行管理。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
    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社区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推动居民小区建设电动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各社区要积极推动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建设、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由社区负责建设、单位家属院由单位部门负责建设、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自主负责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
    对于客观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成车棚、充电设施的,要统一划分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采取集中管理,加强人员值守;
    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实行物防、技防措施。

    (三)联合开展隐患整治排查工作。各社区要协调公安派出所、市政办、供电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城中村、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村民自建房,集中排查治理楼道、楼梯间、门厅、疏散通道内的电动车,坚决清除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电动车,彻底整治电动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超时充电等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集体公寓、群租房等居民密集场所,要予以重点整治,确保不留死角盲区,确保专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厉打击电动车违法违章行为。XX派出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违法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凡居民小区发生电动车火灾,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五)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各社区要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和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责任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要在每个小区、院落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标语,提高居民群众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意识;
    各社区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消防逃生自救能力。组织物流快递服务人员、外卖配送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消防培训。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从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高度,坚决把此次综合治理抓紧抓实。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将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动员部署,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社区要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牢牢抓在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治理合力。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期间,办事处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分阶段组织工作督导,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采取通报批评、问询约谈等方式,予以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形成机制。各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总结,固XX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要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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