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纸下载
  • 专业文献
  • 行业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杂文文章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达达文库
  • 文档下载
  • 音乐视听
  • 创业致富
  • 体裁范文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正文

    【县政府殡葬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镇政府向县政府的请示

    时间:2020-06-29 07:06:0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殡葬,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位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传统的殡葬改革已经成为必然。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保护我们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三门县在实施殡葬改革的过程中,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一些问题,通过对实际工作的梳理,笔者就此联系三门县实际谈些自己的认识。

      一、殡葬改革基本成效殡葬改革实施五年来,经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葬法改革深入人心

      我县从2004年开始实行遗体火化,是我省殡改较晚的县。殡改的准备阶段,三门县通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出台殡葬改革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特别是殡改的起始阶段注重针对性工作,由于宣传得力,方法得当,再有周边县市的有效积极影响。殡改五年来,遗体火化率达100%,葬法改革深入人心。

      (二)骨灰基本上能入葬村级公益性墓地

      乡镇党委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实施意见、工作行事历。由于工作到位,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据2019年底统计:65%的骨灰已入葬村公墓;
    30%的骨灰进生熟坟;
    5%的骨灰寄存殡仪馆。

      (三)生态墓区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为贯彻落实三门县政府《关于规范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三政办发[2019]142号)文件精神,我们对本县原建有的443个公益性墓地有计划的进行生态化改造,做到选址规范化、墓区园林化、墓体小型化、墓碑艺术化。前期,根据生态县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我们搞了两个试点:海游镇叶家村公墓和亭旁镇下叶村公墓。实践证明,实行生态葬法——墓穴深埋、墓碑斜放,既能确保骨灰埋放规范,而又深受群众喜爱,且符合生态化要求,是行之有效的。下一步,我们借鉴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向全县推广;
    同时,我们也利用铁路建设的大好时机,对“三沿五区”的坟墓实行统一迁埋。如:亭旁镇邵上村、沙柳镇南亭村,通过试点和铁路建设,我们采取有效措施,抓住机遇,使乡村公益性墓地积极有效地向生态化转变。

      (四)“三沿五区”坟墓得到有效整治

      三门县“三沿五区”涉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及县道全线长达300km;
    据统计,共分布着13520穴坟墓;
    其中:沿高速公路1560穴;
    铁路1720穴;
    国、省道2690穴;
    县道2300穴;
    五区5250穴。2019年我们采用绿化遮挡、集中迁移、覆土深埋等整治方法,共计整治坟墓4732穴。在整治过程中,海游镇和六敖镇利用清明节植树佳节各出资5、3万元对本辖区内“三沿五区”进行了统一绿化覆盖,成效比较明显。“三沿五区”治理率达35%,有效杜绝青山再次白化,为打造“生态三门”铺垫良好基础。

      (五)殡葬管理网络健全

      县政府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三门县殡葬管理所,明确编制和人员。各乡镇相应建立了殡葬管理所,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门人员抓殡葬改革工作,村(居)配备了联络员,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三门县的殡葬改革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殡葬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其内容涉及很广。从总体上我们对此还认识不足。

      (一)重火化轻葬法,思想意识不到位

      鉴于目前,有的乡镇领导对殡葬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部分领导对殡改工作存在着忌讳心理,觉得与这项工作牵连是不吉利、晦气的事情,不愿顾问殡葬管理,对殡葬工作是听之任之,很少深入研究,更谈不上想方设法去解决实际问题。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殡葬工作很好贯彻落实。

      (二)村级公益性墓地缺乏规范化

      村级公益性墓地是骨灰集中安放的场所。由于县财政和乡、镇财政投入较少,导致建设公墓进展缓慢。对于已建好的村公墓在建设程度上,差别也很大;
    集体经济富裕些的行政村,公墓较规范,丧户也愿意将骨灰入葬村公墓;
    集体经济空白的,便划山为墓,骨灰任期自流。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人口数较多的行政村公墓已建好且无骨灰入葬,亦无人管理。公墓建设不规范,造成墓体超标走样或乱葬乱埋,出现新的青山白化。

      (三)乡镇殡葬管理人员变动大,工作难以贯彻落实

      乡镇民政助理员流动性大,且兼管工作多:残联、社救、优抚、地名、民组还有驻村等,其任务相当繁重。乡镇一级无专职殡管员,均由民政助理员兼职,因为民政助理员不隶属于民政局,我们没有直接调派权,而殡葬管理工作突发性事件较多,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那么等事后再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工作相当被动。而殡葬管理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乡镇民政助理员和村干部极不愿参合其中,这样,殡葬工作在基层上难以得到落实,出现殡葬执法无人到场,工作浮于表面,导致管理上存在漏洞。而仅靠民政部门力单势薄,难以长效。

      三、原因分析

      (一)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

      受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在推行生态墓区建设中,大多数群众无法接受,认为这是对亡者的一种不尊重的表现。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干部也没有革陋树新精神,思想观念陈旧,不愿把亲人骨灰安放在公墓,更有的建豪华墓,领导干部带头乱葬乱埋,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二)政府层面重视程度不够

      各级领导对殡葬管理工作重视不一,有的领导认为这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只要保证火化就万事大吉,至于在葬式上却把关不严,缺少专人管理。乡镇中真正做殡葬工作的仅民政助理员一人,其工作千头万绪,根本没有精力专心放在殡葬管理上来,加上村一级也无人问津,导致政策不能很好的渗透和落实下去。在具体的殡葬政策执行中,有的乡镇连殡管所的运作都不正常,更谈不上骨灰的跟踪管理;
    有的乡镇则对乱葬乱埋现象熟视无睹,致使群众误以为政策放松要求,可以建造坟墓,产生新的青山白化。

      (三)殡葬整治查处力度不够

      每次整治时虽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各乡镇普遍存在着治理力度不够、治理不够彻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声势,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真正治理的墓穴寥寥无几,其最终结果是产生死灰复燃。

      (四)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和推行生态墓区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各乡镇又没有专项资金用于青山白化治理和生态墓区建设,再加上村里集体经济单薄,根本没有能力去建设公墓,导致工作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实效,无法将村公墓落到实处。

      (五)殡葬法制建设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殡葬管理行政法制建设已初步确立了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殡葬管理法规体系,为殡葬执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长期以来,殡葬管理法律体系仍然处于行政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依法治国的确立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殡葬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殡葬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殡葬改革是对几千年丧葬传统习俗的根本变革,殡葬改革的发展主要依靠殡葬执法来推动,没有殡葬执法,殡葬管理的行政法律、法规就是一纸空文。新中国建立之后一直没有对殡葬管理专门制定法律,只有国务院颁布的管理条例,各地方依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我们现在适用的这部《条例》是1997年颁布的。10年来,殡葬行业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个条例缺乏可操作性,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所以社会各界对于殡葬立法的呼声很高。

      四、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在已形成的县、乡、村三级宣传网络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简报、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窗、标语、横幅、公开信、倡议书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把政策和法规向广大群众讲明、讲透,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倡导新的丧葬理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财政投入,逐步推进生态墓地建设

      村级公益性墓地是社会公益事业,仅靠村级有限的资金投入是远远不够,也是无法消除乱葬乱埋和超标走样,只有县、乡财政有足够的经费投入,村级公益性墓地处数才能逐年递增,遗体骨灰才能有个很好归宿。建议各乡、镇有选择性的建立生态墓地示范区,并加以逐步推广;
    积极开展多种生态葬法:比如树葬、海葬、草坪葬、花坛葬、室内葬、壁葬等节地葬式,这样才能彻底消除新的青山白化现象。

      (三)强化考核,实行目标管理

      殡葬改革是省、市考核的重点内容,县里领导也作了重要批示,将殡葬改革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为此,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村,实行目标管理。并与奖惩挂钩,如期完成考核指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否则作出相应处理,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考核组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做到不走过场,只有这样,殡葬改革才能在基层扎根、开花和结果。

      (四)理顺体制,加强监管力度

      殡葬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全县各乡镇必须配备专职殡葬管理员,各村配有殡葬协管员,这样上下连动,使县殡葬管理所、乡镇殡葬专管员、行政村、社区殡葬协管员形成“三位一体”的殡葬网络。成立一支“体制顺畅、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监管严明”的殡葬队伍,来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精神。检查监督本辖区内殡葬违规行为,落实政策有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殡葬活动规范、文明,我县的殡葬改革才能更上一层楼。

    相关热词搜索: 县政府 殡葬 调研报告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