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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经济法讲义: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时间:2021-04-20 12:01:4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1分,2014年的分值为12分。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的简答题均来自本章。本章考点较多,复习难度很大。在2015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有限合伙企业”和“合营企业”的简答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单选题 3题3分 2题2分 2题2分 多选题 3题6分 1题2分 1题2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2题2分 简答题 1题5分 1题6分 合计 8题15分 4题5分 6题12分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4年教材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等内容进行了大量删减。

    2015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 个人独资企业 【考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P92)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007年单选题)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相关链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答案】BCD 【考点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93)(2007年判断题、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09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题1·单选题】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2014年)
    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 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 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 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

    A.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甲 B.某民营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乙 C.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工商户丙 D.一年前曾担任过某破产清算企业的总经理并对其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现为某企业销售人员的丁 【答案】ACD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2011年多选题)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2011年)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 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 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 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 【答案】CD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1·判断题】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5年)
    【答案】× 【解析】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2·判断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为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该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7年)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而非“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3·判断题】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9年)
    【答案】√ 【解析】(1)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与家庭共有财产没有关系。

    【例题4·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7年)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C.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D.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BC 【例题5·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答案】C 【考点3】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P94)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2005年多选题)
    1.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 【答案】A 2.法定限制(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
    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意第三人 【答案】BC 【例题2·多选题】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 )。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 【答案】BD 【解析】(1)选项A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选项BD:未经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将企业商标转让。

    【考点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P96)
    1.解散事由(2008年多选题)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BCD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解释1】“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但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的继承人。

    【解释2】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例题·单选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2012年单选题、2014年判断题)
    【例题1·判断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灭。( )(2014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2年)
    A.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B.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1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C.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案】D 【例题3·多选题】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2)选项B: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出资,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选项C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6.投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投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 )。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缴纳罚款 C.缴纳罚金 D.没收财产 【答案】A 第二单元 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1】合伙企业的分类(P98)
    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所有的合伙人”(不论其出资形式、不论其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1)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某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找人再确定责任”:(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例外情形】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2】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P100)
    1.合伙人 (1)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出资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012年多选题)
    【解释】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3.企业名称 (1)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合伙协议 (1)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3】合伙企业的财产(P102)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未分配的盈余、合伙企业债权、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财产权利。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合伙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 )。

    A.合伙人缴纳的实物出资 B.合伙企业对某公司的债权 C.合伙企业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 D.合伙企业借用的某合伙人的电脑 【答案】ABC 2.财产份额的转让 (1)对内转让:通知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对外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份额的出质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无效 【答案】D 【考点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105)(2007年多选题、2008年多选题、2013年单选题)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普通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1)对外代表权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监督权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查阅账簿权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撤销委托权 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5)异议权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例题·单选题】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钱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答案】A 【解析】(1)选项A: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选项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选项C: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4)选项D: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2.重大事项的决议办法 并非所有的合伙事务都可以委托给部分合伙人决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不包括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执行的是( )。(2008年)
    A.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中,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B.出售合伙企业名下的动产 C.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D.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 【答案】A 3.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012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011年判断题)
    【解释】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7年)
    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选项D:合伙事务执行人“有义务”(而非自行决定)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 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CD 【解析】(1)选项BC: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选项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例题3·判断题】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需要购买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甲正好有同样一批原材料想要出售,甲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2011年)
    【答案】√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在本题中,甲已经取得了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例题4·单选题】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例题5·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
    A.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该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A 【解析】(1)选项A: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企业;
    (2)选项B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杨某不得自行决定或者处分;
    (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2009年单选题)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9年)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答案】A 【解析】(1)选项A: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选项B: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选项C: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选项D: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2013年判断题)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例题1·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对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进行约定的,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013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时,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

    A.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由各合伙人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答案】D 【例题3·单选题】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 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 C.按3∶3∶4的比例分配损益 D.利润按3∶3∶4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承担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合伙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其损益分配比例由合伙协议自由约定,与出资比例无关;
    (2)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例题4·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答案】AB 【考点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109)
    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链接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链接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相关链接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链接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多选题】甲与乙、丙成立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在任职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者无效的有( )。

    A.自行决定向善意的A公司支付广告费5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善意的B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子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选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企业的债务清偿 (1)先企业后个人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内部追偿 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2006年)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答案】AD 【解析】(1)选项BC: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选项A),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选项D)。

    3.合伙人的债务清偿(2007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解释】债权人不能自行接管(或者直接变卖)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能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相关链接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相关链接2】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例题1·判断题】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006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7年)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答案】C 【例题3·多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9年)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答案】AB 【解析】选项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而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例题4·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1年)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例题5·多选题】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答案】AD 【解析】(1)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选项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考点6】入伙(P112)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点7】退伙(P113)
    【解释】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和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

    1.协议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2008年单选题)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是( )。(2008年)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3.普通合伙人的当然退伙(2009年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释1】(1)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当然退伙;
    (2)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不退伙。

    【解释2】(1)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解释3】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表3-2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区别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死亡 √ √ 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丧失偿债能力 √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否则退伙 ×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解释】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06年)
    A.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属于应“除名”的情形。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07年)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D 【解析】选项D:属于应“除名”的情形。

    【例题3·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09年)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B 【解析】(1)选项B:属于应“除名”的情形;
    (2)选项C: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当然退伙;
    但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谈不上当然退伙。

    【例题4·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10年)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答案】C 【例题5·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13年)
    A.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有限合伙人死亡 C.有限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D.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 【例题6·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有( )。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B.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C 【例题7·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B.乙被吊销营业执照 C.丙被依法宣告失踪 D.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 【答案】B 【解析】(1)选项A:甲只是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是否被宣告破产并不确定,不能选;
    (2)选项CD: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不包括失踪、被拘留),当然退伙。

    【例题8·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答案】C 【解析】(1)选项A: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2)选项B: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选项CD: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8】财产继承(P114)
    1.有限合伙人“死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普通合伙人“死亡” (1)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解释1】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其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解释2】(1)普通合伙人应具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能力,因此,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可能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有限合伙人死亡后,无论其继承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人的资格。

    【例题1·多选题】甲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6年)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答案】AD 【例题2·多选题】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飞机失事死亡,其子乙12岁为唯一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因继承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B.乙只能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D.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甲的财产份额退还给乙 【答案】CD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人应具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能力,因此,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可能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选项BCD: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考点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P116)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一般规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债务责任的承担”上。

    1.普通债务(2012年判断题)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定债务(2011年多选题)
    (1)对外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例题1·判断题】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2年)
    【答案】×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

    【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1年)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D 【例题3·单选题】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D 第三单元 有限合伙企业 【考点1】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P117)(2011年单选题、2012年多选题)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2人以上,法律并未规定最高限额。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例题1·单选题】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7年)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D.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但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出资。

    【例题3·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形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普通合伙人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实物出资 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D.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答案】ABC 【例题4·多选题】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2年)
    A.该社会团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该私立学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C.该社会团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私立学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D 【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社会团体”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能为有限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私立学校”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对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考点2】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119)(2007年单选题、2010年简答题、2014年多选题)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解释1】如合伙协议无约定,全体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务的共同执行人。

    【解释2】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就执行事务的劳动付出,要求企业支付报酬。对于报酬的支付方式及其数额,应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

    2.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例题1·单选题】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李某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2014年)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事宜 B.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就有限合伙企业中的特定事项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D.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答案】ABD 【例题3·多选题】某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担任该基金总经理 B.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依法为该基金提供担保 D.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担任该基金总经理);
    (2)选项BCD:不视为执行企业事物。

    【例题4·单选题】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1)选项AB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选项C: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3.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例题·单选题】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B.合伙企业成立后前3年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甲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组成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考点3】交易(P119)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相关链接1】未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相关链接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乙、丙、丁均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甲、乙、丙、丁均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C.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甲、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BCD 【解析】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均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考点4】竞争(P120)
    1.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相关链接1】未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相关链接2】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乙、丙、丁均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甲、乙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BD 【解析】(1)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AC错误);
    (2)有限合伙人能否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BD正确)。

    【考点5】出质(P120)(2013年多选题、2014年简答题)
    1.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丁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
    (2)选项CD:有限合伙人的出质,则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这是《合伙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C错误);
    (2)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D正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其财产份额出质(选项B正确)。

    【考点6】财产份额的对外转让(P120)(2010年判断题、2013年多选题)
    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而非经同意)其他合伙人。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释】(1)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1·判断题】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010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及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3年)
    A.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B.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必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D.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BD 【考点7】个人的债务清偿(P120)
    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普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优先购买权】(1)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3)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考点8】入伙(P121)(2011年单选题)
    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题】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为有限合伙人。关于甲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考点9】退伙(P121)(2011年单选题、2014年简答题)
    1.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入伙的新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被除名的合伙人 D.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C: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均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2·多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10万元。甲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AB 【解析】(1)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对乙的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对丙的债务2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后的债务(对丁的债务20万元)不承担责任。

    【例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入伙与退伙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1年)
    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C.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1)选项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选项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选项CD: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例题4·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当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

    A.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 C.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 D.不参加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 【答案】CD 【解析】(1)选项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选项C: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点10】合伙人的性质转变(P121)(2009年判断题、2012年单选题、2014年简答题)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1·判断题】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009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后甲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乙变更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对其合伙人性质互换前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CD: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3·单选题】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1年)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 C.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答案】A 【解析】(1)选项A:国有企业甲只能是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
    (2)选项B:乙和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
    (3)选项C:如果丙是普通合伙人,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丙是有限合伙人,则不得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4)选项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先约定后法定)。

    【例题4·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
    (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要求)。

    【例题5·单选题】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 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D.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选项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选项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例题6·多选题】甲、乙、丙、丁欲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乙为有限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答案】BC 【解析】(1)选项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说明其为有限合伙人,就不能再执行合伙事务;
    (2)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选项C: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例题7·多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乙、丙均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BD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
    (2)选项B: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出资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约定的,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4)选项D: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均应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

    【例题8·多选题】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C.国有企业甲有权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答案】AB 【解析】(1)选项A: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自然人丙必须是普通合伙人;
    (2)选项B: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3)选项C: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
    (4)选项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考点11】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综述)(P107、119)(2008年单选题、2008年判断题、2010年多选题)
    1.法定事项 某些事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相关链接】法律规定只需“通知”的事项:(1)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先约定后法定 (1)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法律规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还包括(但不限于):
    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④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兜底条款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时,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相关链接】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例题1·判断题】甲、乙等6人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并委托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对乙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其他合伙人对如何解决此问题也产生了争议,由于合伙协议未约定争议解决的表决办法,合伙人实行了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后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了同意甲意见的决定。上述解决争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008年)
    【答案】× 【解析】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例题2·单选题】甲、乙、丙、丁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答案】C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由合伙协议自由约定;
    (2)选项B: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但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企业事务;
    (3)选项C:普通合伙企业由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4)选项D: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0年)
    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能否以劳务出资 √ ×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 事务执行 √ × 交易 约定 一致同意 × 约定√ 竞争 × 约定√ 出质 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约定√ 对外转让 财产份额 约定 一致同意 提前30日通知 丧失偿债能力时是否当然退伙 √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是否当然退伙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只能退伙 × 继承 (1)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无论其继承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人的资格 新入伙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入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的 性质转变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人数不够时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第四单元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考点1】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P122)
    1.解散事由(2007年单选题、2008年多选题)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解释】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相关链接】(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是( )。(2007年)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A 【解析】选项A: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属于应“除名”的情形。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可以对该合伙人进行除名,与合伙企业解散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4个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某一个合伙人被除名,谈不上合伙企业的解散);
    (2)选项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30天)就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肯定应当解散(如果选项C改为已有20天低于法定人数,则不能选)。

    2.清算人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债权申报期限 (1)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4.财产清偿顺序(2008年单选题)
    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债务。

    【例题·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清算人确认:企业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0000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3000元。下列几种清偿顺序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B.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答案】D 5.民事赔偿优先执行 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1】投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2】公司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考点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P124)
    1.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2.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释1】(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释2】(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释3】(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1·单选题】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2年)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 【解析】(1)有限合伙人(乙、丁)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而非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本题中,丙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转变性质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与普通合伙人甲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2·单选题】甲、乙、丙、丁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1)乙、丁: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有限合伙人”丁无关;
    (2)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单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考点1】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P127)(2009年多选题)
    1.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

    (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

    (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

    (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

    (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1)技术水平落后的;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3.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4.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特殊规定】(1)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2)产品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例题1·多选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下列各项中,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2009年)
    A.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的项目 B.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项目 C.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D.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的项目 【答案】AC 【解析】(1)选项BD: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选项C: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例题2·多选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

    A.能源、重要原材料工业项目 B.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 C.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的项目 D.运用我国特有工艺生产产品的项目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属于鼓励类投资项目;
    (2)选项D:属于禁止类投资项目。

    【考点2】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P132)
    1.注册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非实收资本)。

    (1)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2)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当由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企业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2014年判断题)
    【相关链接】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2.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3.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经批准均可以减少。

    4.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 (1)合营各方协商一致;

    (2)由董事会会议通过;

    (3)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4)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5)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例题1·单选题】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
    A.注册资本是合作各方的投资额之和 B.注册资本是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C.注册资本是合作各方实缴的出资额之和 D.注册资本是合作各方实缴的货币额之和 【答案】B 【例题2·判断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缴付出资后,应当由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 )(2014年)
    【答案】√ 【考点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P132)(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1年简答题、2012年简答题)
    1.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倍;

    (2)注册资本在210~500万美元之间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注册资本在500~1200万美元之间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解释】(1)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2)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例题·单选题】某外国投资者通过购买境内某公司股权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定的规定,该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最高应为( )万美元。(2011年)
    A.1000 B.1400 C.1750 D.2100 【答案】C 2.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2/5;
    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
    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解释1】(1)投资总额正好是分界点时,如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时,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2)三个特殊区位,如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不再遵循50%的规定,而是一个固定的值,无论其投资总额是310万美元还是41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解释2】“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参照合营企业的规定执行。

    【例题1·判断题】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出资55%,乙出资45%;
    如果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则甲至少应出资275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225万美元。甲、乙双方的出资额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2006年)
    【答案】√ 【解析】投资总额在1000~125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在本题中,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甲出资55%,其出资额至少为500×55%=275(万美元);
    乙出资45%,其出资额至少为500×45%=225(万美元)。

    【例题2·单选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80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方认缴出资最低限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7年)
    A.外方至少应出资760万美元 B.外方至少应出资400万美元 C.外方至少应出资220万美元 D.外方至少应出资100万美元 【答案】C 【解析】投资总额在1250~300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40%。在本题中,投资总额为18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20万美元。

    【例题3·单选题】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万美元。(2008年)
    A.120 B.210 C.480 D.500 【答案】D 【例题4·多选题】下列有关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9年)
    A.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B.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经董事会通过即可 C.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D.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后,还应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合营企业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2)选项D: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7/10即可,不受210万美元的限制;
    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无论是310万美元还是410万美元,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例题5·单选题】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
    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 B.甲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 C.甲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0万美元 D.甲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 【答案】B 【解析】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因此,甲至少应出资:210×60%=126(万美元)。

    【考点4】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P134)
    1.转让条件(2005年判断题、2007年判断题)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转让程序 (1)申请出资额转让;

    (2)董事会审查决定;

    (3)报审批机构批准;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作企业】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出资的对外转让,须经审批机构的审批;
    而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审批的问题。

    【例题1·判断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方欲向合营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时,如合营他方不同意,则欲转让出资方可以向合营他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出资。( )(2005年)
    【答案】× 【解析】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时,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否则不能转让)。

    【例题2·判断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合作企业合同中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2007年)
    【答案】√ 【例题3·多选题】奔马电子有限公司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方所罗门公司欲转让其一部分股权给另一美国公司。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所罗门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须中方同意 B.不须经中方同意 C.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D.不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答案】AC 【考点5】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P135)
    1.组织形式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但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双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3)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2.组织机构(2009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
    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

    3.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2)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2012年简答题)
    【相关链接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链接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简答题)
    【相关链接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相关链接2】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

    【相关链接】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5)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

    【相关链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6)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相关链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有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

    (8)董事会的特别决议 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①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②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③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④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例题1·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 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企业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答案】ACD 【例题2·单选题】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有关该类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9年)
    A.企业设立股东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企业设立董事会,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C.企业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D.董事任期为3年 【答案】B 【解析】(1)选项AB:合营企业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2)选项C: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3)选项D:合营企业的董事任期为4年。

    【例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4年)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会成员不得超过3人 C.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D.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 【答案】B 【解析】选项B: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4.董事会的职权(2008年多选题)
    (1)审议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

    (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其职权和待遇。

    (3)修改企业章程、注册资本的增减等特别决议事项。

    (4)对出资的对外转让作出决议。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董事会职权的有( )。(2008年)
    A.决定是否同意合营一方将其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第三者 B.决定是否解聘合营企业副总经理 C.决定合营企业发展规划 D.决定合营企业的分立方案 【答案】ABCD 【考点6】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和清算(P136)
    1.合营期限 一般情况下,合营各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但下列行业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1)服务性行业;

    (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

    (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

    (4)限制类投资项目。

    【解释】合营企业是否约定合营期限与行业有关,而合作企业必须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与行业无关。

    2.合营企业的解散原因(2009年多选题)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解散原因的有( )。(2009年)
    A.合营期限届满 B.合营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 C.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D.合营企业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答案】ABCD 【考点7】合营企业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 【例题·单选题】祥云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律师所作的下列咨询意见中,正确的是( )。

    A.合营企业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 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 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 【答案】C 【解析】(1)选项A: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工商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2)选项B: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其董事长;
    (3)选项D:合营企业为股权式企业,必须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六单元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考点1】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比较(P137)
    1.组织形式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取决于是否取得法人资格:取得法人资格的,其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1)合营企业: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合作企业取决于是否取得法人资格: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不受25%的限制。

    【解释】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并非“不受限制”,只是不受“25%”的限制。

    3.组织机构 (1)合营企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2)合作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4.收益分配 (1)合营企业(“股权式”企业):合营各方必须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损益。

    (2)合作企业(“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

    【解释】合作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和出资比例取决于法人资格,但所有的合作企业均属于契约式企业,均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

    【例题·判断题】中外合作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当按照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
    【答案】× 【解析】所有的合作企业均属于契约式企业,均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

    5.投资回收 (1)合营企业:外国合营者在合营期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只能在企业解散清算后才能回收投资。

    (2)合作企业: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6.经营期限 (1)合营企业:只有某些特殊行业必须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

    (2)合作企业:所有的合作企业均应在合作合同中订明合作期限。

    【考点2】合作企业的董事会(P139)
    1.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1)合营企业: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2)合作企业:董事长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2.董事的任期 (1)合营企业:4年 (2)合作企业:不超过3年 3.不能出席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可以不是董事、委员)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4.合作企业董事会的一般决议 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5.合作企业董事会的特别决议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解散;

    (3)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作企业的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5)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解释1】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

    【解释2】“资产抵押”属于“合作企业”董事会的特别决议,而非“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特别决议。

    【考点2】合作企业的董事会(P139)
    【例题1·单选题】甲企业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无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的是( )。(2007年)
    A.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B.合作企业利润的分配 C.合作企业的解散 D.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规则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0年)
    A.该事项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B.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C.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D.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 【答案】C 【例题3·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C.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开 D.合营企业资产抵押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选项D:“资产抵押”仅限于“合作企业”董事会的特别决议。

    表3-5 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比较 合营企业 合作企业 注册资本 合营(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审批期限 3个月 45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组织机构 董事会 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外国投资者的 出资比例 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 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投资比例或者合作条件,由商务部确定 损益分配 股权式企业(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
    投资回收 外国合营者在合营期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经营期限 可以不约定;
    只有某些特殊行业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所有的合作企业必须在合作合同中订明合作期限 董事会性质 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人数 不得少于3人 会议频率 每年至少召开1次 会议召开条件 2/3以上的董事(或者委员)出席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3以上的董事(或者委员)提议 董事长/副董事长 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 的产生方式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 4年 不超过3年 董 事 会 的 特 别 决 议 增减注册资本 √ √ 修改章程 √ √ 合并、分 立、解散 √ √ 变更组织形式 √ 资产抵押 √ 委托第三人 经营管理 √ 【考点3】合作企业的总经理(P140)
    1.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合作企业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B.合作企业均应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C.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主管部门任命 D.合作企业总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答案】D 【解析】(1)选项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取决于法人资格,取得法人资格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2)选项B: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3)选项C: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考点4】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条件(P141)
    1.中外合作经营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2.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3.外国合作者应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解释】外国合作者经过财政税务机关的批准,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回收投资,也可以在税后利润中扩大外国合作者的分配比例。总之,不管是税前还是税后,外国合作者是在“利润分配”中通过一定的形式先行回收投资,因此,根据利润的分配顺序,如果合作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当首先弥补亏损。

    【考点5】合作期限(P141)
    1.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应当在合同中订明。

    2.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第一天计算。

    3.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时不再延长。但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解释】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都须审批。

    第七单元 外资企业 【考点1】外资企业的基本规定(P142)
    1.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2.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参照合营企业的规定执行。

    3.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4.董事长是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考点2】外资企业的审批事项(P142.143.144)(2011年判断题)
    1.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3.外资企业的合并、分立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化时,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
    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由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中拟订,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从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5.外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长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

    【解释】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时均应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

    6.除企业破产或者撤销清算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外,外资企业的清算应当由外资企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表3-6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经审批的事项 合营企业 合作企业 外资企业 企业的设立 √ √ √ 注册资本的增减 √ √ √ 出资额的转让 √ √ √ 延长经营期限 √ √ √ 资产抵押 √ 【例题1·判断题】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2011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有( )。

    A.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B.外资企业将其财产对外抵押、转让 C.外资企业因合并、分立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化 D.外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 【答案】ABCD 【例题3·多选题】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有( )。

    A.将财产对外转让 B.增加注册资本 C.转让注册资本 D.将财产对外抵押 【答案】BC 【例题4·多选题】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有( )。

    A.合作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B.合作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C.合作企业由中方合作者担任董事长 D.合作企业延长合作期限 【答案】ABD 【例题5·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有( )。

    A.减少注册资本 B.合营一方向他方转让部分出资额 C.延长合营期限 D.在国际市场上购买经营所需的重要机器设备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外商投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要的原材料,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市场购买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无需经审批机关的批准。

    本章小结 本章自测 【提示】点击上面的“本章自测”即进入相关试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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