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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1-03-07 08:04: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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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有关活动的施工现场。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是指在工业和民用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中,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

    ????(二)施工和管理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

    ????(三)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气瓶存放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有关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

    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费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项目清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费用不参与施工投标竞价,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二)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三)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已签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各相关款项;

    ????(四)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设计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设计单位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当在设计中提出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建议。

    ????(二)设计单位在施工技术交底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第八条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存在消防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消除消防隐患;

    ????(二)检查消防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审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前,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并审查,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第九条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并执行各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铺设临时消防供水管道,设置临时消火栓,保证消防水源;

    ????(四)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并做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临时建筑物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七)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确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组织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档案资料,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十)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员工集体宿舍应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安全等内容的安全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设置;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三)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分布情况清单;

    ????(四)施工进度计划;

    ????(五)消防管理组织体系情况、各项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六)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为疏散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章消防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有条件的应修筑消防车道,保持通道畅通,夜间应有照明灯。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应不小于4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

    ????在消防车供水范围内应设置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水泵接合器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时,应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在施工现场内修建消防储水池和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设立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加压水泵应独立专线供电,保持加压水泵放置点和通道的照明。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消防水管必须是金属管,直径应不少于50毫米,每层应设置临时消防栓接口,每层配备一条长度不小于20米的消防水带,放置在临时消防栓接口附近便于取用位置。

    ????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配置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加压水泵每个月应试运转1-2次;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

    ????(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最不利点消防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每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1.5公斤),每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

    ????(三)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

    ????(四)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2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

    ????(五)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充实水柱有效射程是否达到要求。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电源线应分路或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时,应套防火绝缘线管;照明电路、安装插座,应当有防漏电和超负荷

    保护装置;不准使用铜丝和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超负荷保护装置;电线绝缘层老化、残旧、破损时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可燃物不少于50厘米,且不得直接照射可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应经书面审批同意,做好安全交底,告知消防安全检查员后才能动火,动火人员需持证上岗。高空焊、割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必须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作业区内应放置合适的灭火器材。动火人员和作业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及使用应当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

    ????(一)施工现场不应设立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总量不超过8小时需要量,由施工单位消防责任人或保卫部门审批;

    ????(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限额领料并保存领料记录;严禁携带手提电话机、对讲机或非防爆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库内存放。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

    ????(四)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仓独立存放;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不得嚗晒,要使用防止回火阀装置,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m,使用完毕要归仓存放。

    ????(五)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远离其它临时建筑,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电路、开关、设备;凡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六)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需使用时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安装减压装置,并必须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

    ????(一)临时建筑的围蔽墙体和骨架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厨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施工现场材料仓库宜搭建在保卫值班室旁;

    ????(二)临时建筑必须整齐、划一、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每栋临时建筑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平方米,室内地面要平整,其四周应当修建排水明渠;

    ????(三)每栋临时建筑的居住人数不应超过100人,每25人要设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的宽度不得少于1.2米,高度不应低于2米,室内的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床架搭建不得超过2层,床位不准围蔽,临时建筑的高度不低于3米,门窗要往外开;

    ????(四)临时建筑一般不宜搭建两层,如确因施工用地所限,需搭建两层的宿舍其围蔽墙应当用砖砌,(使用组合板房除外),楼面应使用不燃材料铺设,二层住人应按每50人有一樘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少于1.2米,坡度不大于45度,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低于1.1米;

    ????(五)搭建两栋以上(含两栋)临时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其通道的宽度不少于5米,临时建筑与厨房、变电房之间防火距离不少于3米;

    ????(六)高压架空电线下不得修建任何临时建筑设施,临时建筑设施与高压架空电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材的配置应当严格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应当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二十二条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现场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机械通风设备应独立专线供电,确保发生火灾时,机械通风设备能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施工过程中,室内装修防火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分包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成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建立志愿消防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组织制定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系统,组织编制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研究和落实施工现场消防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

    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条严格吸烟管理,吸烟必须在吸烟区(室)内,吸烟区(室)要挂置统一的标志和有盛装烟头的器皿或设施;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种。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管理规定:

    ????(一)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姓名要张挂在宿舍门口,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二)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三)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四)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煮饭、煲水设立专门地方),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五)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七)施工现场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执行以下员工上岗前和日常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员工上岗前应当进行防火知识、消防安全教育,并做好签到登记。

    ????(二)要根据生产特点及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培训和演练。

    ????(四)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标语。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以下防火检查登记制度。

    ????(一)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

    ????(二)每周由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三)认真做好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四)认真落实消防隐患的整改、跟踪、复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对自查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二条对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情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整改完毕或无法整改的,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临时安全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或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按期整改后,经复查方可恢复施工。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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