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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时间:2020-08-25 10:10: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

    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

    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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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市委组织部:

    20XX年11月8日,贵部检查组对我会近三年以来会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我会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又结合实际,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接到反馈意见后,会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重新查找和剖析了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发现问题必纠正,把《检查情况反馈意见》作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新起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

    会党组将继续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使我会组工干部真正成为干部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

    二、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持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决定和任职

    环节上,坚持集体讨

    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临时动议。

    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做好整改工作

    针对检查组反馈的我会近三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们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在5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针对我会个别干部的经济问题,会党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针对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党组讨论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按照规范进行整理补缺,并指定专人完成整理党组讨论会议记录,并做到今后统一标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三)针对我会部分干部档案材料不全、存档不及时等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将新材料及时归档,做到干部档案完整齐全。

    (四)关于干部培训的问题,我会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按照贵部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同志进行培训。

    20XX年1月25日篇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

    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导向,是一面旗帜,历来事关人心向背、国家兴亡。选拔任用好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重要问题,更是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能否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的重大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有章不循、执纪不严而导致的用人失察失误依然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需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根源,探索解决办法。

    第一部分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

    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看,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够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方面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步入了新的阶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

    化、制度化、规范化,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综观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以下进展:

    一、建立健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显著加强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切实防止和克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中央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诸如《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各地也根据这些党内条规,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这些党内条规、实施办法和细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条件、程序和监督检查、组织纪律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为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加大改革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明显提高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为重

    点,扩大民

    主,完善考核,增进交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和公开程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在扩大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方面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方法。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试用期制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推进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方式;建立了票决制、任期制等规范化制度,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是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建立了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届末、年度考核,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和监督,改变了以往存在的不调整领导班子不考察考核的状况。并做到了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充分发挥定期考核的作用。为了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提高考察质量,各地在实践中探索了考察预告制等许多有效做法。

    三是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精神,不断加大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工作的力度,重点抓了党政“一把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重

    要部门领导干部的交流,并不断从中央、国家机关选派干部到地方,从地方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任职或挂职,以及从地方选派干部进行跨省区市交流,以增长干部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将干部交流与扶贫、支边、支教等工作结合起来。1995年以来,中央管理的干部共交流500多人,全国地厅级干部交流1万多人,县处级干部交流超过16万人。全国96%的县(市、区)委书记、97%的县(市、区)长进行了交流或异地任职。

    三、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为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按照中央的要求,县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都建立健全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普遍对本地、本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并进一步健全了相关措施和办法。如中组部制定、下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各地积极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纠正、查处力度。

    我市通过近几年的探索,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已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组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按季度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内容、记录人员、记录本等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并制发了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制发了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查的文书,规范了干部监督机构和选拔任用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二是加大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通过总结、整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二部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条例》不够扎实,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条例》规定的现象,个别地方还严重违背《条例》,甚至出现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民主、公开程度还不够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选择权、监督权落实不够,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尽管近年来干部选任工作在扩大民主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表现在:

    (二)少数人说了算。个别地方的选任主体特别是“一把手”往往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既看不见、也管不了的无法监督状态,使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家长制作风有了宽松的周边环境。表现在:

    1、在推荐环节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一是民主推荐前,有的“一把手”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把班子成员或有关人员的推荐意向统一到自己心目中的人身上来。即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来主持推荐,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为了与“一把手”保持一致,只好违心推荐,造成上级党组织不得不认真对待所谓的一致意见。二是“一把手”个人推荐干部一般都不写推荐材料,有的未经酝酿、沟通和研究就以本级党组织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有的则授意以组织部门的名义向上级推荐。

    2、干预干部考察工作。有的“一把手”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其想提拔重用的干部,或不满意、想安排出去的干部时,一般都要进行干预。干预的方式或是在通报会上讲肯定性意见,或个别打招呼,形成与考察组谈话要多说考察人选的优点、不

    说或少说缺点的导向;有的甚至在向考察组介绍情况时,对一些关键性问题有意回避或误导,以实现自己的意图。

    3、酝酿干部先入为主。有的“一把手”在酝酿干部人选时,或者抢先提出自己想用的干部,使其他人员不好发表反对意见和提出其他人选;或者执意坚持自己的意见;或者事先向有关人员透漏自己的意见,利用他人之口,说出自己想用的人选,“巧妙”地把个人意见变成酝酿的意见或他人的意见。

    4、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质量不高。有的地方“一把手”或责任心不强,或为达到个人目的,使得主持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流于形式,质量不高。表现在:一是会议时间短,一次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数量过多,使与会人员无法逐人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只是把干部姓名和任职单位浏览一遍,根本来不及考虑和发表意见,最终却形成了与会常委一致通过的常委会记录。二是趁换届后班子新成员较多时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由于新成员对干部情况不了解,谈不出意见,而了解情况的班子成员即使提出不同意见,也往往因处于少数而得不到采纳。

    二、选拔视野不宽,存在“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

    (一)近亲繁殖,迁就照顾。有的单位选人用人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人情,使得在选人用人上不坚持五湖四海,视野狭窄,眼光仅仅停留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和身边少数人身上,选所熟悉的,用自己喜欢的人。有的为了照顾上级、同学、同乡、同事、战友、亲朋好友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既不坚持原则,也不尊重民意,将一些不该提拔的提拔了,不该重用的重用了,应该下去的保留了。

    (二)论资排辈,缺乏竞争。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有的不看能力看资历,不看水平看辈分,不看政绩看工龄,导致一些人混年头,熬岁月,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即使政绩平平也能得到提拔使用,而大批年轻的优秀人才却受到压制;有的搞实际上的“终身制”,存在着“不到年龄不离岗,不犯错误不下岗”的现象,使得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领导干部队伍老化。

    (三)条块分割,缺乏整合。目前的干部体制,客观上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管理一批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又都各自储备了一大批干部,然而隶属关系不一,单位性质不一,干部交流不能进行,导致有的地方和单位人才过剩,有的单位人才匮乏,无形之中形成了条块分割。表现在:一是划圈圈。党委(党组)选任干部缺乏通盘考虑,没有将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知识分子三支干部队伍纳入“一盘棋”,而是划成了三个圈。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党政机关,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大中型企业,科技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圈内。二是划条条。现在,相当一部分执纪执法部门都对干部进行直管,因此对其

    干部的选任也就局限在本行业、本系统领域,往往只能出,不能进。如此产生的一

    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

    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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