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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复林业生产方案

    时间:2021-02-24 19:15:3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情况 (2)

    第二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5)

    2.1项目区基本情况 (5)

    2.2项目建设临时使用林地现状 (8)

    2.3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损毁程度 (8)

    2.4是否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恢复技术保障 (9)

    第三章恢复原则和恢复目标 (10)

    3.1恢复原则 (10)

    3.2恢复目标 (10)

    第四章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 (11)

    4.1恢复治理依据 (11)

    4.2恢复治理标准 (12)

    4.3恢复措施设计 (12)

    4.4恢复治理工程量 (13)

    4.5恢复时间 (13)

    第五章投资估算 (15)

    5.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

    5.2投资估算结果 (15)

    第六章保证措施 (16)

    6.1组织措施 (16)

    6.2技术保障 (16)

    6.3质量保障 (16)

    附件:委托书 (17)

    附表: (17)

    1.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 (17)

    2.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设计一览表 (17)

    3.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量、资金统计表 (17)

    附图: (17)

    1.项目区位置图 (17)

    2.项目临时用地红线图 (17)

    3.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 (17)

    4.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施工图 (17)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

    临时用地项目(补征)拟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1.1.2 项目性质:

    新建

    1.1.3 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金黔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银

    所属标段:贵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总承包TJ-4合同段

    项目负责人:吴云

    1.1.4项目批准单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1.1.8项目建设内容

    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公路正线长5.3Km,路基宽30m,建筑面积15.9hm2。

    1.1.9项目临时用地规模

    项目拟使用土地6.7020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4.4269公顷,占

    66.05%;非林地面积2.2751公顷,占33.95%。

    1.1.10项目效益

    本项目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能使遵义、金沙、黔西等市县交通得到较大改善,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直接促进作用,能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较大方便。

    1.2 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情况

    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是指林地被临时使用到期后,在原地同面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得多用或少恢复。本项目只考虑施工便道、拌合站、石料场、弃土场使用林地面积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措施,其他用地的恢复工程、恢复措施、用地复垦等内容不计入本项目恢复措施及工程量。

    1.2.1占地面积和用途

    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临时用地项目(补征)共计拟用土地 6.0720hm2,其中:林地面积 4.4269hm2,用途为便道面积1.2144hm2、弃土场面积1.4805hm2、石料场面积1.7320hm2。

    1.2.2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林地的空间位置

    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林地位于黔西县境内。涉及黔西县花溪乡挖胧村,中建乡普盖村,中坪镇建设村、老街村、石坪村和黄泥村。

    1.2.3拟恢复面积

    根据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 4.4269hm2,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用地面积共计4.4269hm2,其中:便道面积1.2144hm2、弃土场面积1.4805hm2、

    石料场面积1.7320hm2。

    1.2.4恢复措施及工程量

    为使临时使用林地达到林业用地生产条件,拟采取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措施为表土剥离、地面平整、表土覆盖和土面平整及植树造林。具体工程量为:

    表土剥离:平均剥离表土厚25cm,用地总面积4.4269hm2,剥土量11067.25m3。

    地面平整3.2125hm2;

    表土覆盖11067.25m3;

    土面平整4.4269hm2;

    植树造林4.4269hm2。

    1.2.5恢复投资

    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总投资372536元,全部由贵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总承包TJ-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负责。其中:表土剥离177076元,地面平整12850元,表土覆盖132807元,土面平整13281元,植树造林(含管护)36522元。

    1.2.6项目责任主体及对恢复方案意见

    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生产条件恢复的责任主体是贵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总承包TJ-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责任主体获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并在许可用地时限内结束用地,且在用地结束后1年内完成临时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并申请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归还林权所有人。

    项目承建单位同意采取本方案所设计的恢复措施,恢复贵州省白腊坎

    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临时用地项目(补征)使用林地4.4269hm2的林业生产条件。

    第二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区基本情况

    2.1.1空间位置

    黔西县隶属于贵州省毕节市,位于贵州中部偏西北、乌江中游鸭池河北岸,距毕节市区115公里,东邻贵阳市修文县,南邻清镇市和织金县,西邻大方县,西北与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接壤,北和东北与大方县、金沙县接壤,是毕节市的东大门,是黔中经济圈旅游、物流、商贸经济流向西北方向的第一要塞。

    2.1.2地貌

    黔西县的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东北、西北、西南及南部山峦绵延。东南西三面呈河谷深切,中部为浅洼地、缓丘坡地和丘峰洼地,地势比较平坦开阔。境内最高点海拔为1679.3米,最低点海拔为760米,平均海拔1250米。具有低纬度、高海拔的地理位置特点。县城属丘陵地形,在群山环抱之中,九座狮山分布在城内外,城池如含莲花,故有“九狮闹莲”之称。

    2.1.3 气候

    黔西县的气候属亚热带温暖湿润气候,类型多样,四季分明,水热同季,雨量较为充沛。多年平均气温14.2摄氏度,最低月平均气温3.3℃(1月),最高月平均气温23℃(7月),极端最高气温35.4℃,降雨量1087.5毫米、日照时长1066.9小时、无霜期271天,三伏无酷暑、三九不严寒。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2.1.4土壤

    项目区域成土母质主要有石灰岩、砂页岩、泥页岩、紫色和紫红色岩、玄武岩、河流冲积物。受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黔西县主要以地带性黄壤为主,其次是受垂直差异的影响形成了部分高山黄棕壤,县内零星分散了一部分由紫色砂岩裸露风化而成的紫色土。

    2.1.5水文

    黔西县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流域面积2695.2平方公里。境内六冲河、上坝河、冷底河、岔河、八堡河、凉水河、新基河和木白河等14条,总长度394.6公里。因受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的影响,河道落差大,跌水瀑布多,洪枯流量变化大,陡涨陡落突出,上游伏流及断头河较多,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38.4万千瓦,可开发量11.4万千瓦,全县水资源量17.01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3.65亿立方米。

    2.1.6 植被

    项目区域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境内植被种类繁多,但由于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原生植被已被破坏,被次生植被和以松为主的人工林所取代,次生植被中的用材树种主要有杉木、华山松、马尾松、柏木、杨树、青杠、桦木、柳杉、水杉、榆树、槐树等;经济树种有漆树、油桐、板栗、核桃、油茶、棕树、杜仲、茶叶等;果树主要有桃、李、杏、梅、柿、花红、梨、樱桃、核桃、柑桔、苹果、山楂、木瓜等。

    2.1.7经济社会概况

    2014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GDP)完成149.2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25.28亿元,第二产业63.90亿元,第三产业60.11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30.53亿元。农林牧渔总产值25.28亿元,肉类总产量达3.73

    万吨,粮食总产量达25.8万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48.7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1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79元。

    2.1.8森林资源

    根据《黔西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2014年林地变更),项目区域国土总面积255410公顷,其中林地89874.41公顷,占35.19%;非林地165535.6公顷,占64.81%。在林地中,有林地面积60066.9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6.83%;疏林地面积245.97公顷,占0.27%;灌木林地面积26690.88公顷,占29.70%;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084.94公顷,占1.21%;苗圃地面积13.86公顷,占0.02%;无立木林地面积1740.34公顷,占1.94%;宜林地面积31.43公顷,占0.03%;活立木总蓄积227万立方米。

    2.1.9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概况

    项目区域内涉及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百里杜鹃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有水西公园。

    2.1.10野生动植物资源

    1.植物资源

    项目区域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境内植被种类繁多,但由于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原生植被已被破坏,被次生植被和以松为主的人工林所取代,次生植被中的用材树种主要有杉木、云南松、华山松、马尾松、柏、白杨、青杠、桦树、柳杉、水杉、槐等。

    2.动物资源

    项目区域陆生动物主要有常见的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等。

    2.2 项目建设临时使用林地现状

    2.2.1临时使用林地面积

    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临时用地项目(补征)临时使用林地总面积4.4269hm2,其中:便道面积1.2144公顷、弃土场面积

    1.4805公顷、石料场面积1.7320公顷。

    2.2.2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按森林(林地)类别统计

    商品林:面积4.4269hm2,蓄积86.9m3。

    2.2.3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按林种统计

    用材林:面积4.4269hm2,蓄积86.9m3。

    2.2.4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按地类统计

    乔木林地:面积4.4269hm2,蓄积86.9m3。

    2.2.5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按用途统计

    施工便道:面积1.2144hm2;

    弃土场:面积1.4805hm2;

    石料场:面积1.7320hm2。

    2.3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损毁程度

    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临时用地项目(补征)临时使用林地36个小班,总面积4.4269hm2,用途为施工便道、弃土场、石料场项目完工后不再使用。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原来地貌将被扰动和改变,现有植被将被全部破坏。但不存在污染、挖损及塌陷等破坏情况。

    2.4 是否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恢复技术保障

    2.4.1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临时使用林地结束后,施工便道、拌合站、弃土场、石料场均不再使用,且用地范围内土层较厚,只要按照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和设计施工即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4.2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技术保障

    该项目在前期准备工作及报批过程中,已编制了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报告,各项报告均针对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森林植被产生的影响,提出了合理的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技术上有保障。

    综上所诉,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对林地造成的破坏单一,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合理可行。

    第三章恢复原则和恢复目标

    3.1 恢复原则

    1原地、同面积恢复的原则。土地具有供给的稀缺性和位置的固定性,林地被临时使用到期后,应在原地同面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允许异地恢复,不得多用少恢复;

    2.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应以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等设计方案为依据,实事求是反映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工程量,科学估(概)算投资;

    3.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采用的技术方法要符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采用的技术经济指标要具体明确;

    4.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应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要求严密检查、深入分析、用心编制、确保质量。

    3.2 恢复目标

    以恢复林地土壤基质和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恢复面积为临时使用林地面积4.4269hm2;保护林地资源和恢复被使用林地生产力,将被损毁的林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为后期恢复植被和生态修复奠定基础;使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内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遏制项目区立地条件恶化的趋势,提高林地自我生态修复能力。

    第四章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

    4.1 恢复治理依据

    4.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6.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号)

    7.《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

    8.《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2月22日)《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1日)

    4.1.2 规程规范

    1.《黔西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2.《林业专业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字〔1989〕58号);

    3.《全国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4.《造林调查规划设计规程》;

    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

    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4.1.3 项目立项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

    1.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13〕3461号);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建设[2014]335号);

    3.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总承包TJ-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联系单》及附图。

    4.2 恢复治理标准

    根据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现状和破坏情况确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整治后有效土层厚度不低于0.25米,土面平整度不超过±0.03米。

    4.3 恢复措施设计

    4.3.1 表土剥离

    为满足表土覆盖所需土方,施工前将拟用地范围内的表土全部剥离堆放,剥离厚度25cm。

    4.3.2 地面平整

    地面平整:临时用地完毕后,将C层土及石块(含母岩取石)回填到开挖范围最底层,对地面进行平整。

    本项目只对弃土场、拌合站、石料场使用林地地面平整。施工便道是通过地面平整后再进行使用,故覆土前不需要进行地面平整。

    4.3.3 表土覆盖

    在不再使用的临时用地的地面覆盖预先剥离的表土,覆土厚度不低于25cm。首先利用预先剥离的表土进行覆土,不足部分就近购置或外运。经计算,共平整土地面积为4.4269hm2,覆土约11067.25m3。

    4.3.4 土面平整

    覆土后采用人工平整土面,土面平整度按规定不超过±0.03米。4.3.5植树造林

    整地规格40×40×30cm,造林规格2×2m,按照每公顷植苗2505,树种选择为杉木和马尾松混交造林。

    4.4 恢复治理工程量

    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36个,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林地面积

    4.4269hm2。根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和设计,恢复工程量估算如下。

    ⑴表土剥离:剥离土方量以满足表土覆盖所需土方量为准,厚度25cm,共需剥离11067.25m3的表土。

    ⑵地面平整:弃土场、石料场平整3.2125hm2。

    ⑶表土覆盖:在平整后的地面覆盖表土,覆土厚度不低于0.25米,覆土面积4.4269hm2,覆土量15713m3。

    ⑷土面平整:采用人工平整土面,平整面积4.4269hm2,土面平整度按规定不超过±0.03米。

    ⑸植树:按2505株/公顷的用苗量植苗,造林面积4.4269hm2。

    4.5 恢复时间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视项目施工进度开展。责任主体应督促施工方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存放工作,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视工程进度安排进

    行。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规定,用地结束1年内必须恢复林地林业生产条件。

    第五章投资估算

    5.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通过市场询价了解各项工程单价如下:

    表土剥离16元/立方米,地面平整4000元/公顷,表土覆盖12元/立方米,土面平整3000元/公顷,植树造林(含管护)8250元/公顷。

    5.2 投资估算结果

    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总投资372536元。其中:表土剥离177076元,地面平整12850元,表土覆盖132807元,土面平整13281元,植树造林(含管护)36522元。

    第六章保证措施

    6.1 组织措施

    为确保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议公司内设相应的部门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组织管理、技术指导、检查、监督、验收等相关工作。并在林业、国土、水保、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林业生产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如期恢复。

    6.2 技术保障

    为编制好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技术力量强的设计单位对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按项目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组成专业齐全的项目组,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地进行实施方案的设计。

    应聘请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在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同时,还应设置专人进行技术把关,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6.3 质量保障

    (1)加强检查监督的力度,对工程验收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兑现承包费,责令其返工后方可兑现。

    (2)严格执行相关施工标准、规范;对工程施工作业实行严格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必须按照施工要求返工整改直至合格。

    (3)全面落实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等相应工作。

    附件:委托书

    附表:

    1.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

    2.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设计一览表

    3.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小班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量、资金统计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临时用地红线图

    3.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

    4.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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