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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唐代史馆制度的利与弊

    时间:2020-08-14 07:58: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隋唐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在经历了魏晋南北朝长达300多年的割据分裂混战后,各民族终于走向融合,大一统局面再一次出现。而史学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臻于成熟的阶段。隋唐时期史学最重要最令人瞩目的变革就是史馆修史制度的设立,那么,它是怎么来的?原因何在?其设立对后世有什么深远影响?利与弊有哪些?这些都是本文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 唐朝 史馆制度 设立原因 利与弊

    史馆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东汉初年。当时的东观、兰台即有了国家修史机构的雏形。北魏时设立修史局,北齐又更名为史馆,于是,“史馆之名自此有也”。隋朝继续沿用这一套政策,唐初亦袭旧制,然而,在这之前,官方修史并未形成统一的、固定的部门组织,因此在经历了高祖武德年间修史未成一事之后,唐太宗于“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兼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①从而正式确立了史馆制度。它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史书编纂工作的重心发生巨大转变,即从原先私人撰写纪传体正史改为由政府直接掌握,国史遂成集体之作品,与以往子承父业的“家修”不同。这种设立正规史馆,以及由宰相负责监修国史的形式,自此成为定制,代代相传,终至清末,未曾断绝,也形成了每当新朝建立照例要为前代修史的习惯。而重新划定后的修史工作范围,则是把前代史编纂置于秘书内省,事毕则罢;当代国史、实录则归史馆,终唐(乃至后世)一直存在。与此相对应,史官亦分兼职和专职两种,兼职史官主要担当前朝史修撰,事成职停,专职史官负责本朝史,长期居位。又有起居郎、起居舍人伴天子左右记录日常言行的起居注,由宰相记录军国政要的时政记,它们定期送至史馆,成为史馆重要的资料来源。

    为什么要设立该项制度呢?或者说史馆制度的真正确立,迟至唐初,原因何在?

    首先,它是统治者将历代盛衰成败作为鉴戒,用以巩固自身政权地位的手段。史馆制度的建立,与帝王的高度重视分不开。盛极一时的隋朝竟国祚短促,二世而亡,其反面例子给李世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他深知守成不易的大道理,因此特别注意吸取隋亡的教训,“欲览前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②为了加强对修史的领导管理,他将原隶于秘书省的史馆独立出来,转置到皇帝直接控制的门下省,无疑大大提高史馆的地位,使其与政权核心相结合,“所以重其职而秘其事也”。③到了玄宗朝,史馆转隶于中书省,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所以,有唐一代,君臣以史为用,籍史论政,史学与政治的联系十分密切。

    其次,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政治大一统局面的必然要求。唐初实行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宽简政策,颁布均田制、租庸调制等经济措施,有利于恢复农业生产,到了开元年间,唐帝国空前繁荣,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富强的国家。而经济的崛起必定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即史学不断进步。政治上,隋唐结束了长期的分裂状态,重新建立统一的大帝国。伴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思想方面也必须高度集中,以适应统一政权的需要,这反映了自汉朝以来统治者控制修史日益严密的趋势。唐以前,由于私人撰史成风,修出来的书往往不能完全符合统治集团的标准,有些更是触犯甚至威胁到其根本利益,因而尽早将官修合法化,杜绝私撰之风是政府必须优先考虑的事情。由朝廷垄断典籍资源,使私家难以接近,同时加强对修史控制,真乃一举两得。

    再次,设馆修史制度本身就是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经过汉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兴盛发展,史学领域扩大,史籍数量激增,种类也丰富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著书者甄别取舍材料的难度,加上个人有限的精力越来越不足以支撑卷帙浩繁的编撰事业,因而设馆修史,联合众人的力量,工程再庞杂,亦可迅速解决。

    最后,科举制度的实施和学校教育的扩大培养了一批批治史人才,为史馆制度的建立提供可能,而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有利于史学的推广、普及和传播,更起着推动作用。

    接下来本文重点阐述史馆制度的利与弊,它有哪些好的方面?或者说其贡献在哪里?

    一是对唐以前的历史作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总结,编修了《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晋书》、《南史》、《北史》等八部纪传体正史(占二十四史三分之一),这是其最伟大的贡献。这八本正史,大多材料丰富,人物众多,体例完备,内容翔实,评价客观公允,更打破民族偏见,平等对待,不辨华夷,难得可贵,代表当时史学领域的最高成就,在中国史学史上具有重要价值。除此之外,还编修了本朝大量起居注、实录和国史,以及各种方志、类书,等等,并确立了纪传体正史在经史子集中史部之首的地位,意义十分重大。

    二是为了详尽地搜集资料,还制定了《诸司应送史馆事例》,规定从地方到中央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按期向史馆报送详细材料,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天文、灾害、音乐、法令、外交、丧葬、官员任免等项目,从而建立起一套体系完整、来源多样、渠道广阔、信息可靠的史料搜集制度;同时,史官被赋予拥有自由访求的权力,即根据规定的录报项目内所无法容纳的特殊事情,“可经由史官慧眼观察採择,使史馆的史料征集工作不易流于刻板僵化,足以为当代史的修撰奠定坚实基础”。④

    三是通过抬高史官地位,提供优厚待遇,并将成绩与职位官衔的升迁直接挂钩,从而吸引、延揽相当多的人才进入史馆服务,提高他们的撰史热情和积极性,保证成书质量。刘知几曾在史馆工作过,他说:“……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⑤初唐薛元超说:“吾不才富贵过分,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⑥士人凭借出任史官或修史,既可在政治上更上层楼,又可提高其门第声望,实在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

    四是史馆将各地的人才聚在一起,既合众家之长,群策群力,又可发挥集体智慧结晶,使编修者各尽其能,分工合作,效率之高,前所未有。如多达130卷的《晋书》,仅用2年多的时间就修完了,充分显示了集体撰史成书快捷的优越性。如宋人郑樵论道:“古者修书,出于一人之手,成于一家之学,班、马之徒是也。至唐始用众手,《晋》、《隋》二书是矣。然亦随其学术所长者而授之,未尝夺人之能,而强人之所不及。”⑦在反复的学术交流中,史官们的知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实践能力得到极大锻炼,从而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五是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支持修史工作,本身也激发了人民群众对读史的兴趣,引起知识分子对史学的普遍关注和广泛参与,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学史氛围,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为宋代以后“文人型社会”的形成做好了充足准备。史馆制度的建立即是这个转折(重武轻文→重文轻武)的关键所在。

    六是史馆制度的建立还促成了史学领域的不断更新、改革。唐代是中国史学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时代,它在系统总结汉、魏晋、南北朝史学成就的基础上,又开创了新的局面,涌现出许多新的研究方法和撰写形式。像前面提到的实录、时政记就是二例;还有后来的会要、会典、各种政典体史书(如杜佑《通典》)、史评专著(如刘知几《史通》)、大型类书(如虞世南《北堂书钞》)等,它们的出现,或多或少与史馆制度的建立间接相关,亦可视作对史馆制度存在的回应和进一步补充。

    七是史馆制度的建立既是统治者“鉴前代成败,以为元龟”⑧的明证,又是对其言行的一种约束和监督。由于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平时作出的重大决定、御前颁发的诏令等都会被记录在案,皇帝不得不有所收敛,不愿因胡作妄为而在历史上遗留下千古骂名。这样,设馆修史,以史为鉴,君主们一般都能做到克制自己的欲望,慎言微行,励精图治,由此巩固了李氏政权,缔造了初唐政治清明,“君臣协力,上下同心”的“治世”局面。

    然而,史馆制度远非完美无缺,它也有着这样那样不可避免的弊端。

    首先,政府设史馆开创了大规模干预修史活动的先河,使得所撰之书带有浓厚的正统主义色彩和鲜明的官方政治倾向,大多数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出发,不惜重墨赘述现状的合理性,这就严重束缚了史家个人见解之发挥。那些真正在史学上有才能的杰出人物,是很难在史馆撰修工作中完全施展自己抱负的。当作为世袭、家学的史学不复存在,记史转为由宰相监督,史家便成为官僚队伍的一分子,不再拥有自由。“正确史料的形成在唐代已经失去了保障,史学成为权力者摆布的对象”,⑨不是没有道理的。

    其次,由于修史为统治者控制,一些帝王总想千方百计检查是否有关于其不好言行的记录,以威逼史官做手脚来掩饰己非,这时,能否坚持“不虚美,不隐恶”的“直笔”原则就很难说了。负责记起居注的官职起自六朝时期,是古史官的遗存,不受天子约束,因此,至唐代仍保持自由记事的独立地位。按规定,天子是不能看起居注的。唐太宗常欲观之,“朱子奢曰:‘恐开后世史官之祸。史官全身畏死,悠悠千载,尚有闻乎!’”⑩所以拒绝了他的要求。然而,文宗时,“帝尝与宰相议事,适见郑朗执笔螭头下,谓曰:‘向所论事亦记之乎?朕将观之。’朗引朱子奢事对曰:‘史不隐善讳恶,人主或饰非护失,见之则史官无以自免,即不敢直笔。……’帝曰:‘……朕恐平日之言不合治体,庶一见得以改之耳。’朗乃上之。”{11}这就开了个恶例,有了第一次,必有下一次,贪得无厌。“后帝又欲观魏謩起居注,謩曰:‘陛下但为善事,勿畏臣不书。’帝曰:‘我尝取观之。’謩曰:‘……陛下若一见之,自此执笔者须有回避,后世何以示信乎?’乃止。”{12}可见,唐代史官绝大部分还是忠于职守的,但潜藏的危机已经开始露出苗头。宋代以后,起居注得让天子过目,最终失去了意义。故范祖禹说道:“人君任臣以职,而宰相不与史事,则善恶庶乎其可信也。”{13}

    最后,就史馆制度本身而言,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刘知几曾“三为史臣,再入东观”,{14}对史馆工作之甘苦颇多实际感受。景龙二年(公元708年),刘知几以监修者多,甚为国史之弊,于是求罢史职,以表示对“朝廷厚用其才,竟不薄加其礼”{15}的抗议。在“吾道不行”、“美志不遂”的情况下,“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16}他在《史通·忤时》中极力批判史馆制度的缺陷,谈到它有“五不可”:其一,“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因而“咸能立言不朽,藏诸名山”。今者“……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17}人多不一定力量大、效率高,倘若人浮于事,只怕是空坐板凳,浪费时间。其二,古人作史,是非进退可自己主张,但史馆人多手杂,意见不一,各家观点难以协调,故“十羊九牧,其令难行,一国三公,适从何在?”{18}其三,两汉修史,“载事为博”,而近古史官不见郡国计书,视听不广,“史官编录,唯自询采”,以至于材料阙略,脱离实际,抵牾甚多,“虽使尼父再出,犹且成其管窥”。{19}其四,由于政府对编纂史书控制愈严,又派宰相负责监督,即便人才如云,作者考虑到诸多忌讳限制,且怕“取嫉权门”,“见仇贵族”,{20}为防众人耳目,一般不敢直笔入撰,这就使得史书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出现美化统治者形象,粉饰其阴暗面的地方。如《文帝纪》记文帝代周,三让而受,一点不见逼夺之迹;炀帝弑君夺位,也不明确记载。加之,许多身居宰辅高位的人,并非真才实学,而且圆滑世故,庸碌昏聩,因而依仗权势,颐指气使,给修史工作带来不少负面影响。其五,既设监局,“宜明立科条,审定区域”,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划分好职权范围,但“今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因而“争学苟且,务相推避,坐变炎凉,徒延岁月”。{21}缺乏指导,分工不明,责任不专,临写时敷衍了事,这些都不利于修史的良性发展,因而中唐以后,史馆成就并不突出,以至于终唐一代,八修国史,竟未能修成。相反,有志之士,纷转他途,私家著述屡结硕果,功过官修,私学领域名家辈出,而且这些著作多有独断之见,成一家之言,质量较高。这是史馆制度演变下来的必然结果。随着史学改革的呼声成为一股浪潮,“经世史学”的提倡,史馆制度不可避免受到挑战和冲击。

    综上所述,尽管史馆制度弊端丛生,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它毕竟在历代修正史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其功绩不容抹杀。它自始至终以其积累的海量史料,给史官们提供了一个方便利用的条件、平台,所以唐朝修国史未成,却为后晋修唐史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史料。它是为适应修史工作扩大化的趋势而诞生的,既顺应时代潮流,反过来又加速了史学的发展。宋朝史学得以达到高峰,无不受惠于唐。它毕竟只是那个特定时代环境下的必然产物,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的必然要求,与汉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一致的,其宗旨都在于加强思想控制。对它的贡献,我们要给予充分肯定;对它的过失,我们要进行反复总结,做到理性看待、辩证分析、客观评价,不偏不倚。或利或弊,综上所述如此。而它利大于弊抑或弊大于利却不好说,毕竟各家有各家的看法,无非就事论事,见仁见智罢了。若从它自唐定型后,一直存在,持续至清,不因朝代兴衰更迭动荡剧变而沦亡这种稳定性来看,设立史馆确实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既然官修与私修并行共同构成中国史学发展的两大主线,二者非但没有相互破坏、干扰,反之相互促进、补充(即相得益彰),那我们就更没有理由全盘否定,一味认为建立史馆是一个错误。

    注释:

    ①旧唐书·职官制二.转引自宋衍申.中国史学史纲要.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第3版:95.

    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全十六册)·卷七十一·列传第二十一·魏征.中华书局,1975.5,第1版:2561.

    ③《旧唐书》卷九八《李元纮传》:3074-3075,转引自唐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2,第1版:339.

    ④唐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2,第1版:340.

    ⑤[唐]刘知几.史通(下)·卷十一·史官建置.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4,第1版:318.

    ⑥隋唐嘉话.收入王文诰.唐代丛书.台北新舆书局,1971:16.转引自唐研究(第四卷):344.

    ⑦[宋]郑樵.通志·艺文略.转引自宋衍申.中国史学史纲要:111.

    ⑧[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全二十册)·卷一百五·列传第三十·褚遂良.中华书局,1975.2,第1版:4025.

    ⑨[日]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6,第1版:149.

    ⑩{11}{12}[清]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十九·天子不观起居注.凤凰出版社,2008.4,第一版:266.

    {13}[宋]范祖禹.唐鉴·卷三·唐太宗·君主宰相不能过问史书编纂.中华书局,2008.9,第1版:114.

    {14}刘知几.史通(上)·卷十·自叙:290.

    {15}刘知几.史通(下)·卷二十·忤时:593.

    {16}刘知几.史通·自叙:290.

    {17}刘知几.史通·忤时:590.

    {18}同上:591.

    {19}同上:590.

    {20}刘知几.史通·忤时:591.

    {21}同上:591-592.

    参考文献:

    [1][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全二十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全十六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唐]刘知几撰.[清]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全二册)[M].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4][台湾]李宗侗.中国史学史[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4.

    [5]尹达主编.《中国史学发展史》编写组编著.中国史学发展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6]张荣芳.唐代史学的发展及其特点[J].唐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戴扬本.中华文化书系——史笔春秋[M].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

    [8]宋衍申主编.汪受宽副主编.中国史学史纲要[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9]许凌云.国学基础文库——读史入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0][清]赵翼撰.曹光甫校点.廿二史劄记[M].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08.

    [11][日]内藤湖南著.马彪译.日本中国史研究译丛——中国史学史[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12][宋]范祖禹.刘韶军,田君,黄河译注.中华经典史评——唐鉴[M].北京:中华书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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