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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世以来我国信息消费研究的新进展

    时间:2020-04-24 07:52:5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信息消费的实践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信息消费理论的研究。我国加入WTO 6年来,学界对信息消费理论的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信息消费的界定与信息消费的特点、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消费、网络信息技术进步与网络信息消费增长、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与特点比较等方面。文献综述与评价的目的在于提供前人研究的思想成果,促进深入研究。

    关键词:信息消费;研究进展;综述与评价

    中图分类号:F0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8)06-0064-06

    近几年来,国家为刺激内需,平衡经济增长三大动力关系,动用了诸多工具,但内需总是激而不起,难起预期效果。这也成为一些人考问中国消费文化特色的焦点。而有意思的是,内需中信息消费这块却“一枝独秀”,迅速发展成国内消费的增长点,虽未成为消费总量的支柱,却让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且意义深远。信息消费的实践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信息消费理论的研究。本文就我国加入WTO 6年来,基于全球化因素的消费影响,学界对信息消费的界定与信息消费的特点、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消费、网络信息技术进步与网络信息消费增长、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与特点比较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与简要评价,旨在推动信息消费研究的纵深发展。

    一、信息消费的界定与信息消费的特点

    对信息消费涵义的界定是理论研讨的前提。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学者提出信息消费命题以来,随着信息的经济社会化深入,信息消费需求越来越多地进入研究的范畴,但由于信息的普适性和形态多样性,使得如何界定信息消费一直没有统一说法。最近有学者断言,时至目前,我国学界尚未有一个权威性的信息消费定义。对这种判断是否准确,在此不作讨论,而只据其提示,摆出近几年来学界有关涵义界定,以供研究参考。界定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种是从消费对象出发的信息消费活动说。沙勇忠等认为信息消费是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张同利具体到就居民消费支出的构成进行分析,认为其中的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和娱乐教育文化服务三项支出之和应当是信息消费的主要内容。按照马克卢普的分类方法,医疗保健消费项目不包括药品和器械支出,其中外科医生的劳动只按50%计算。郑兵云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交通通讯类支出中的交通消费,从以信息产品和服务为对象的信息消费本义来说,在消费方式和目的上都存在较大的出入,而且实际上交通消费支出占交通通讯支出的很大一部分,同时目前我国医疗保健支出中信息产品的比例还较小,硬是将它们纳入居民信息消费范畴会在无形中夸大居民信息消费的规模,造成统计和数量分析上很大的误差。而将它们剥离开来,只将通讯和娱乐教育文化消费两大类归人居民信息消费构成中,则更有利于实践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通讯类包括通讯工具产品和通讯服务,娱乐教育文化以文娱用耐用消费品、教育和文化娱乐为主。教育在尹世杰教授看来是人们最基本、最重要的消费行为,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消费行为,而且是一种生产行为。教育消费的消费性和生产性功能,不仅能提高人的素质,而且能提高生产力,极大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朱红等则认为,信息消费是在一定的信息消费环境下,信息消费者为满足信息需求,对信息产品与服务进行以精神消费为主的消费活动。同时指出,信息产品除信息资料外,还应该包括手机、电脑、电视等工具类产品。也就是说,作为消费信息内容所必需的信息工具应纳入信息产品消费范畴。

    一种是着眼于消费主体的行为说。蒋文锋等从消费主体的需求目标出发,认为信息消费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消费主体在信息需求的引导下消费信息产品及服务从而得到满足的消费行为。包括对信息本身的收集、加工、利用及其相应的信息设备的选购、使用等。或者说,信息消费是指信息消费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生活中的信息需求,针对信息获取和占有、信息吸收和处理而采取的消费行为或活动。王桂云分析了影响用户信息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但这一定义包含有生产性信息消费的内容则是很值得讨论的。把生产性信息消费放到信息消费范畴进行研究是否合适?生产性信息消费与生活性信息消费区别开来研究是否更有利于信息消费的深入研究和规律性探讨?因为两者对信息消费的目的与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本质上属于生产过程或产业经济学的内容,后者才是消费经济学意义上的范畴。笔者认为信息消费应主要是指居民生活中的信息消费。

    一种是着眼于消费过程的定义。按Sprertg和Olshavsky的定义,信息消费是对信息的感觉(sensation)、理解(pemep—tion)和整合(integration),Scott J.Takacs进一步指出,信息消费是一个复杂的内部过程。我国学者的看法是,信息消费是指在某种社会关系中,用户在可获增值期望收益的驱动下,结合自身的支付能力和智能素质,运用可能的技术装备,获取和使用信息及信息产品的过程。金燕将信息消费过程概括为包括信息需求、信息获取和占有、信息吸收和处理、信息创造的四个基本阶段。

    对信息消费的特点,学者们主要是借助比较研究法来识别。一是通过与物质需求的比较来识别。朱红认为信息需求是通过信息消费来满足的,与物质需求相比,信息需求以精神需求为主。也正因为信息需求以精神消费为主,在一定意义上,消费信息能够获得比传统消费更多的满足,更能够带动经济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蒋序怀也认为,信息消费主要满足人们精神和文化需要,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一是通过区分广义与狭义的信息消费来识别。沈小玲认为,广义信息消费范围包含文化消费、媒介消费、教育消费等;狭义的信息消费是以信息产业提供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由于信息商品具有与物质商品不同的属性,信息消费也就有与其不同的特点:(1)信息消费具有非消耗性、共享性、参与性、增值性;(2)在一定条件下,信息消费的边际效用递增;(3)信息消费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消费;(4)信息消费的效用满足程度因个体差异而呈现很大差别度;(5)信息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一般物质商品的边际消费倾向;(6)信息消费的锁定效应,即消费者熟悉了某一类信息产品或服务后,因转换产品或服务需要支付较大的转换成本,包括使用咨询、重新学习或接受培训等来接受新产品的特性和使用环境,一般不太愿意换用功能相似的其他类型产品或服务。也有学者从消费品交换形式的角度将广义信息消费界定为既包括以商品交换形式,也包括以非商品交换形式进行的商品获取和利用活动。

    二、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消费

    经济学从古典到新古典都以信息对称假设为前提,但现实世界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着,各种交易市场、各个交易阶段、各样交易行为都不同程度地显现出信息不对称的

    特征:一方比另一方拥有相对优势(劣势)的信息。例如经营者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比股东知道得更多等。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客观存在及其随时变化的可能给经济世界带来了许多新的经济成本或收益,也向理论界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导致了一大批有价值的创新成果。诺贝尔经济学奖也一度颁发给在有限理性、企业决策与信息理论方面做出拓荒性贡献的西蒙(1978年)、在价格信息搜寻成本、劳动市场信息等信息经济学领域具有先驱性作用的斯蒂格勒(1982年)、创造性提出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的豪尔绍尼等(1994年)、在不对称信息下对激励理论做出奠基性贡献的米尔利斯(1996年)等,但真正令国内学术界对信息经济学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着迷的是在2001年授予为不对称信息市场理论奠定了基石的阿克洛夫、斯宾塞和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后。他们的代表性作品,如《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Akerlor,1970)、《劳动力市场中的信号问题》(Spence,1973)、《“信息甄别”理论:教育与收入分配》(Stislitz,t975)等更是被奉为“圭臬”。

    将信息不对称思想引入信息消费研究是近几年来我国学界致力的一个方向,有关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新成果也就对信息消费的研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新方法的引入带来了许多新的链接点,引生了一系列新的学科交叉课题。如不对称变化规律、不对称度的测量等与信息消费的关系等。按照信息消费包括消费主体、消费客体、消费环境三大要件的思想,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1)产品(消费客体)差异与信息不对称差异的规律研究。重点是产品生命周期与信息不对称度的差异分析。产品是消费的对象,根据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管理理论,产品有一个从引入(始自新产品首次分销和供购买)、成长、成熟、衰退的生命周期,而不同生命阶段由于市场成熟程度和市场竞争强度不同而在量上和结构上显现出信息不对称差异。一般来说,市场较为成熟,竞争比较公平,信用记录制度健全,买卖双方的信息披露较为充分,产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小。付红桥等以产品属性信息为考察对象的研究,在给出可度量的信息不对称度的定义的基础上,探讨了不同生命周期产品的信息不对称度变化规律和特点,得出信息不对称度逐步降低的结论。

    (2)作为消费主体的消费者与信息不对称关系的研究。这其中又有两个不同的视角与研究路径。一是消费者知情权与信息不对称的关系研究。现实的消费市场上,消费者常常是交易中的信息弱势方,这是导致消费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一个基本原因。从消费者的知情权人手,让消费者获得应有的消费知情权,有效行使知情权,是一种改进消费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状态的有益探讨。董成惠在确立信息不对称与消费者知情权的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消费信息不对称现象,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由消费信息不对称引致败德行为、不利选择及信号失灵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指出现行法律制度对信息不对称规制的不足,强调知情权落实对消费信息不对称的矫正,并相应的提出了关于完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机制和构建消费者知情权的社会保护体系的观点。二是消费者效用与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度的研究。王庆国等通过比较产品质量真实信息与消费者预期质量信息来定义质量信息不对称度,将质量信息不对称度引入消费者效用和企业利润关系的研究中;然后基于质量信息不对称度、产品质量与产品价格构建了消费者效用模型与企业利润模型;分析了质量信息不对称度变化对消费者偏好变化的经济意义,对消费者效用与企业利润的影响。结论是,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发布的信息量来改变质量信息不对称度,追求较大的利润;将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度控制在合适的水平才能获得较高的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效用。

    (3)作为消费环境重要方面的技术和制度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这有两种研究思路:一是通过激励机制设计、合约制度安排和博弈制度规则来研究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度;一是沿着从信息技术进步一信息成本降低一信息不对称度变化的思路寻找不对称的问题解。付红桥等认为,企业采用新信息技术能降低企业和客户获取信息的成本,从而对价格信息不对称产生影响。他们的研究从客户搜索产品价格信息出发,分别对四种市场进行分析,得出了在短期市场中,考虑IT影响时信息不对称降低、客户获得较低价格;在长期市场中,考虑IT影响时信息不对称消失、市场演变为完全竞争市场的结论。从技术与制度创新的角度求解不对称问题也是一种途径。梁志勇从剖析信息不完备不对称问题切入,强调创新在治理信息不完备不对称问题及防范由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危害的作用,指出技术与制度的创新,尤其是特定组织形式演进能相对改善信息不对称情形,有效约束行为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有的强调信息消费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黄郴等的研究先是给出基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消费评价原则,然后应用社会信息化测度和技术创新评价方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最后提出技术创新需要有效的信息消费,科学的信息消费评价体系和方法又有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开展的观点。刘春年探讨了国家创新体系与信息消费方式的互动规律,认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对信息消费方式的改革与重组、信息消费方式的完善对国家创新体系的更新与改进,有互相促进的内在联系。

    三、信息技术进步与网络信息消费增长

    1.信息消费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我国新世纪以来信息消费的加速发展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蒋文锋等指出,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信息认识不断加深等方面的综合作用使我国居民的信息消费行为和信息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学者们同时认识到,我国居民信息消费近些年来的快速成长是建立在低起点的基础上的,目前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促进我国居民信息消费,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这是一个共识。在一定意义上说,促进信息消费增长的原因与制约信息消费的因素是等价的。从破解制约因素出发来促进信息消费是一种有用的思想方法。但具体研究中,对要重点破解的制约因素,则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研究认为主要是收入、信息产业结构不协调、消费者的信息意识和认识水平。一种研究认为是信息需求、信息产业、信息市场、信息环境和信息文化。并同时指出,信息环境的演进既促进信息消费,又会带来许多新问题,对信息消费产生负面影响。一种研究认为我国工业基础薄弱、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发展相对滞后。这种薄弱与滞后制约了信息消费的发展,为此扩大信息消费,必须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走信息产业与传统工业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一种研究认为我国消费者信息生产机制不够合理。为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信息生产机制,使企业有必要向消费者有效地传递信息。也有研究认为主要是消费信息成本太高。为此,要提高我国居民消费率,达到内需、出口‘、投资三驾马车协调推动经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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