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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0-09-24 11:44:3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为加强管理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客观准确考察干部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根据《银川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务员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通过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明确评价方法,突出考核实效,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全面加强对干部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激励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为推进银川市“一高三化”和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实行个人自评与审核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管理处承担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的主体责任,人事保卫科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王志宏副组长:王昌丰张艺明

    成员:师培轶周伟杨瑞徐梦怡张孝智任秀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保卫科,负责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监督检查。

    四、考核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对象为本单位管理的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简称工作人员)。

    五、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是对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六、考核的内容及指标

    (一)考核的内容。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及时了解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二)考核的指标。考核指标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单位确定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坚持科学、规范、优化,体现政治性、导向性、实效性,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工作实绩、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其中,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突出对科室工作的全面统筹安排,对内协调、对外联系及承担重点工作方面的考核;
    其他人员突出承办具体业务、工作任务成效等实绩内容的考核。按照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参考指标(附件1)赋予相应分值,量化工作人员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成效等,以此推动年度工作安排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其中,“好”等次,是指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显著,综合分值须在90分以上;
    “较好”等次是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成绩较为明显,考核分值为80—89分之间;
    “一般”等次是指综合表现达到岗位职责要求,考核分值为79—60分之间;
    “较差”等次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失误,考核分值在59分以下。

    七、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第四季度的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确定指标。各科室馆结合职能职责、工作任务,对本科室工作任务逐级细化分解,逐人明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任务细化表》(附件2),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人事保卫科备案。领导班子在考核前研究确定本季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对新增加的工作或临时任务,及时纳入考核。

    2.个人小结。工作人员本人对照科室工作要求、职责任务和考核指标,对本季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3)。

    3.审核评鉴。主管领导对工作人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赋分和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等情况,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组长意见,注重看工作人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工作人员作出评价。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在单位进行公示。分管领导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工作人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5.考核备案。季度考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平时考核结果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八、考核的有关要求

    (一)平时考核中“好”等次名额应在各职务、职级层次中合理分配,注重向承担重点任务岗位和艰苦岗位的人员倾斜。“好”等次工作人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的总人数的40%以内。

    (二)在考核周期内获得了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应优先确定为“好”等次。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三)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好”的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教育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考核周期一半的,当期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务处分和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和运用

    建立平时考核档案,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工作人员,发放奖金3600元。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教育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好”等次的工作人员,发放奖金3000元。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工作人员,发放奖金2400元,及时谈话提醒。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不发奖金,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上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

    十、监督管理

    (一)严格考核工作纪律,管理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平时考核。

    (二)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工作人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处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或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附件:1.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参考指标

    2.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季度工作任务细化表

    3.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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