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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安全视域下的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经营创新策略

    时间:2020-10-27 08:03:2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粮食安全已经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城镇一体化战略的推进给中国粮食种植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对粮食安全战略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对世界其他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的做法进行了分析和借鉴,对粮食安全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的风险体现也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大粮食种植设施投入、完善金融支持、鼓励科技创新策略以及加快职业农民培育等策略,实现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经营创新。

    关键词:粮食安全;现代农业;企业;经营体系;创新策略

    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5)04-0426-03

    收稿日期:2014-06-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编号:12YJC880135);江苏省教育规划项目(编号:B-b/2013/03/039)。

    作者简介:杨大蓉(1977—),女,辽宁沈阳人,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研究。E-mail:maxronger@163.com。

    中国城镇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粮食保障也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人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要求在粮食供给的数量安全基础上重视质量安全。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中国主要粮食产区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力量不均衡,普通农户家庭种植规模小,市场信息获取能力低,生产种类和市场供给较稳定,对农村地区自我粮食需求保障效果明显。在城镇一体化进程中,土地经营权大量流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经营规模明显增加,但是仍然存在粗放型生产方式为主的局面,流转土地没有发挥应有的生产力。 部分省份在农业机械化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如何更快更好地应用新技术、现代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是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粮食安全战略内涵解读

    1.1 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内涵

    粮食对于我国国计民生和居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对社会稳定、国民健康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密切。 城镇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流动造成的乡村“空心化”、传统农业盲目追求产量造成的土地生态环境恶劣等因素对中国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农业现代化发展须要立足粮食安全,才能实现农村的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城镇化进程的顺利实施。

    粮食安全的影响因素很多,涉及粮食生产及流通领域,与农业生产主体的观念、生产设施、劳动力结构以及经济效益、市场供求等都有关。自然条件对产量以及生产各个环节有较大的影响作用,但是在没有灾害性气候的情况下,科技手段对于稳定粮食产量成效明显。此外,科技因素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使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作用降低,农药化肥、水利灌溉、智能大棚和太阳能温控等技术有效促进了粮食的增收。但是科技因素是把双刃剑,单纯产量增加的同时也会造成土地生命力的过度开发及负担过重,造成农业生态的破坏。 因此,解决粮食安全需要大量高素质的职业农民,在掌控和推广农业科技的同时,保护农业生态,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推进。

    1.2 粮食安全战略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作用

    粮食数量的保障和质量的提高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土地流转背景下,规模化、科技化和机械化成为提高农业生产率的重要途径,但是传统的零散农户在经营策略、信息获取和市场策略方面都不具备条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业先进科技吸收能力强,土地规模较大,对农村农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显著,对粮食主产区提高粮食种植积极性和科技性、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为基础,鼓励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农户进行规模化生产,同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组织和带动农户把握市场信息[1],提高粮食生产的效率和收入,给现代农业打上职业化、科技化和体面化的标签,让农业产业成为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产业,通过粮食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借助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改善农村环境。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构建方兴未艾,在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农业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基础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观念和素质、科技运用能力和生态意识均对粮食安全战略的实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2]。

    2 粮食安全战略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2.1 土地资源丰厚的国家

    这类国家以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这些国家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粮食产量和出口量高。美国农业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为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大。美国家庭农场率先实现了高度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的双向透明化、生物技术的推广化,同时注重校企合作,实现农业科研、技术应用和农户指导等功能。美国的生产经营主体拥有网络技术服务平台等信息中心,市场需求、价格和竞争情况可以由生产经营主体掌握,以实时调整生产经营决策,保障粮食产量。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农场化水平较高,土地资源的优厚让这些国家在粮食安全方面的压力转移到保障粮食的国际竞争力和农业生产主体收益的稳定性中去[3]。与此同时,这些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还借助较完善的法律手段,政府政策的干预机制作用较小。

    2.2 人口密集型国家

    日本、韩国等国家人口相对密集,人均耕地面积小,粮食安全压力相对较大。这些国家粮食进口数量较多,粮食安全的战略重点集中在通过体制和政策、市场扶持来实现对农业生产的支持,稳定粮食产量,实现粮食的自给自足程度。这些国家为了保障国民粮食需求,保障社会稳定,行政手段成为干预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政策指导下,农业领域大量应用先进科技手段,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率,水利灌溉、节水节能也成为土地集约化发展的重要模式。政府通过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补贴、农田生态保护以及粮食流通和物流领域的法律、技术保障,全方位实施粮食保障策略[4]。

    2.3 粮食供应充裕的国家

    法国、英国等国家地处西欧,人口数量与土地数量比例均衡,人均土地面积充裕,经济发展和农业地位都处于中等水平,粮食保障稳定,供求矛盾不明显。在全球粮食关系波动的情况下,受到粮食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些国家也逐渐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在确保国家粮食稳定的战略实施中,其主要措施的制定要在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框架下进行构建,国家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进行大额补贴,同时实行农产品贸易保护,通过对国内的生产鼓励政策和对外的贸易调节政策,实现粮食安全[5]。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是土地资源丰厚的国家,还是人均土地面积紧缺的国家,粮食安全在各国农业政策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各国粮食安全策略虽然种类不同、各有特色,但政府补贴以及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在各个国家都是必要和重要手段。自然资源因素、农业科技因素、市场竞争因素以及经营体制因素都是各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途径。

    3 粮食安全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的风险体现

    3.1 土地流转后经营主体的土地用途变化风险

    中国粮食有几大主产区,主产区自然气候、土地资源和水利条件适合粮食生产,同时也能满足各种不同经济作物的生产。在土地资源有限的约束条件下,拥有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作物选择上往往存在矛盾。粮食安全要求种植品种合理安排,实现一定规模的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种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土地经营权承包者认为,苗木花卉、果树、畜牧业等都属于可以随意调整的范畴,如果经营主体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则出现土地流转之后,经营主体大量改变土地的粮食种植用途的风险。土地种植结构的转变,会对原有粮食产区的土地条件和丰厚程度造成较大的影响,短期内很难恢复粮食种植,为粮食安全带来隐患[6]。在部分地区土地承包流转中,经济作物产量和地域增加,反而会造成粮食种植面积迅速下降。

    3.2 盈利性生产目标造成耕地生态条件恶化风险

    土地流转形式种类较多,出租、入股、互换等多种形式在土地规模经营中,有效增加了土地使用的方式。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将承包土地集中耕作、统一使用,实现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产出量的增加。流转土地农用地用途依旧,但在盈利性生产目标主导的经营主体运作中,土地种植条件也会发生较大变化,为粮食安全留下隐患。部分流转土地承包期限较短,经营主体看重经济目标,追求短期获得利润最大化,忽略对耕地的生态保护和自然设施的养护,优先考虑土地施肥和开发带来的经济利润,对粮食生产用耕地造成破坏,改变粮食种植环境。

    3.3 粮食种植意愿降低带来的粮食产出数量降低的风险

    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农户与专业种植大户之间。规模化、机械化种植能够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农民收入,农民收入的提高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意愿的主要动力之一。部分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用地被养殖业、生态观光、休闲、创意农业等新兴农业生产模式驱动,流转到现代农庄和示范区使用。经济作物与粮食种植的收益差异,对广大农村的粮食种植意愿造成较大的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纷纷选择投入产出高的经济作物种植,从而改变良田用途。此外,农户流转承包地存在大量协议不规范现象,甚至口头协议缺少对粮食种植的书面合同约束,难以实现粮食种植的规模化。

    4 中国粮食安全视域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1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目标

    中国是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是维持社会稳定,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在城镇一体化快速推进的情况下,中国的粮食安全必须依靠现代农业来实现。现代农业的主要承担者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何保障我国粮食自给率,降低粮食进口量,成为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构建现代新型生产主体,以及避免加剧世界粮食紧缺的重要目标。现代农业不再是传统农业经济的小户模式,而是要通过土地规模化运作以及农业合作,实现农业生产优势互补,缩小地域农业资源差异,增加粮食供应的数量和质量[7]。 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粮食安全,要依靠农业科技、经营模式创新以及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训来完成。农业教育、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是相辅相成、共同作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技术、农产品安全意识能够有效将农业资源和投入转化成生产力。我国地域辽阔,土地丰厚程度、人口密集程度、水资源约束限制水平都千差万别,因此,在实现粮食安全的道路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的重要手段是依靠科技创新,发展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生态肥料、科学灌溉等方面实现突破。

    4.2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困境分析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数量逐渐增加,投入逐步增大,但与地域农业特点和生产模式相匹配的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并没有同步发展,仍然存在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队伍家族化、空心化等问题。部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经营耕地面积迅速增加,开拓了大量闲置土地或荒地,土地利用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但是从粮食安全角度来看,仍然存在隐患。部分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前期投入较大,管理观念陈旧,粮食生产和经营以经济利润为主要目标,追逐市场价格、成本波动而随意变动生产计划,追求市场利益较大的农产品种植,忽视了粮食安全需求[8]。为了实现经济效益,往往加大对土地农药和肥料的单一投放,在土地生态养护、耕地轮作、休耕、调整和施用绿肥等保护措施方面投入较少。这些做法损害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对粮食稳产和增产存在威胁。长三角等地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虽然已经采取了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粮食的保管和存储效率,但是在晾晒、烘干粮食处理的基础设施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4.3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趋势分析

    经济高速发展带来农村人口的迅速流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较快的地区面临职业农民短缺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相对缓慢的问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虽然在项目选择、技术扶持等方面获得了政策上的帮助,但是地域水利灌溉、设施农业、乡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薄弱,对自然灾害的风险抵御能力较弱。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熟悉网络的现代农业建设技能型人才队伍还须继续培育,农业科技信息虽然不断更新,但是研究机构、高校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享水平不高,导致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无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实现自我服务。要实现粮食安全战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组织化、产业化程度都需要提高,职业农民的产业发展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现代管理水平和科技转化能力都需要大幅提升。

    5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的创新策略

    5.1 加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粮食种植设施投入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职业农民或农户家庭为单位,对中国精耕细作的农业种植文化较熟悉,职业农民掌握农业科技,把握市场信息和耕地养护知识。根植于农村带给其特殊的粮食生产情感,对粮食生产的稳定性产生作用。在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体系的同时,应该保障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用粮食机械、粮食晒场、储备仓库等设施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及农用机械附属设施用地。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之后的水利、电气、交通的配套建设和相关财政补贴。各个地区的农业管理部门应该根据粮食品质、生产实际成本调整扶持力度,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检测、 病虫害防治、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等措施[9]。

    5.2 完善金融支持策略,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效率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获得土地承包权之后,前期投入较大,对科技、人力等要素的投入力度大,融资是发展中的瓶颈之一。融资困难造成部分生产经营主体以短期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造成对粮食种植面积和品种的减少。因此,想要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借助科技和土地规模优势,保障粮食安全,就必须在政府的金融支持力度和融资方法上进行创新。针对地域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阶段,建立发展专项资金,对从事粮食种植的经营主体进行专项贴息和财政扶持。鼓励以粮食产量和质量提升为目的的生产技术升级,改善融资环境,加快正规和非正规渠道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作用,简化贷款手续,降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门槛,统筹安排资金供给。

    5.3 鼓励科技创新,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

    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对于促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加快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科技应用和推广力度,搭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校企合作实现多样化科研合作,积极引导和加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高校和研究院所的技术攻关和合作活动,针对粮食生产关键技术和科技应用模式展开试验和示范区域建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稳定和加大粮食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在提升粮食质量方面,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培育,避免因为农药和肥料的盲目添加造成的土地生态破坏,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的传播和监管力度,借助组织体制建设和意识优化以及人才带动来实现粮食质量的稳步提升。

    5.4 大力开展职业农民的孵化,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程度

    借助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村与农民的接触渠道,在教育部门的规划和协调下,借助农村媒体向职业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的指导,实现粮食生产的普及性教育。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以及信息收发终端进行粮食市场、价格和消费心理和需求的讲座和分析,为职业农民进行种养殖指导,增强职业农民的市场应变能力;同时将实用技能编辑成册,向农户和农村发放,最大限度地让农业教育资源在最大范围内发挥效应,建立农村农民的终身教育系统。除了对农村农户展开的普及性培训,还应该在长期的学历教育上进行突破,以实现长期、稳定的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输送专业人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发展、农村建设的情况较复杂,粮食生产的地域特点、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职业农民的孵化应该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不能生搬硬套,随波逐流,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和内容选取方面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科技转化中心,推动科研成果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的率先应用。

    参考文献:

    [1]黄祖辉,俞 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约束与发展思路——以浙江省为例的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2010(10):16-26.

    [2]张晓山. 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J]. 中国国情国力,2013(3):10-12.

    [3]李永伟,吴修波,于善增,等. 积极发展家庭农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J]. 科技致富向导,2013(30):210,217.

    [4]刘建华.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与思考[J]. 北京农业,2013(30):261-262.

    [5]侯立军. 基于粮食安全视角的粮食行业结构优化研究[J]. 农业经济问题,2013(4):81-87.

    [6]谢小蓉. 我国粮食安全的多维观察[J]. 企业经济,2013(2):133-136.

    [7]郭晓鸣. 中国粮食安全的远忧与近虑[J]. 农村经济,2013(2):3-6.

    [8]王国敏,杨莉芸. 我国粮食生产主体行为的经济学分析——基于粮食安全的角度[J]. 青海社会科学,2010(2):26-29.

    [9]魏君英,何蒲明. 基于粮食安全的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研究[J]. 统计与决策,2009(6):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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