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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比较中感悟《乡土中国》

    时间:2020-03-30 07:58: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早期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著作。他通过十数年深入农村调查研究,直接观察,得出了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家庭关系和民俗风情等方面的规律性认识。半个多世纪后,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先生写下了《新乡土中国》。这是以费孝通先生为学术楷模,关于处在转型期乡村社会的调查笔记。对这两本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下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著作进行比较,对于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及观察、认识农村社会的方法,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乡土中国》;《新乡土中国》;中国农村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9)01-0161-05

    尹世洪(1950—),男,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研究员,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湖北武汉 430074)

    《乡土中国》是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早期即他的第一次学术生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著作,其中包括《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乡土重建》和《生育制度》等既可独立成篇,又相互联系、形成体系的四篇著作。费孝通先生从20世纪30年代中起,十数年“走到实地去”,深入农村社区调查研究,直接观察,亲身体验,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的资料,然后把观察与思考结合起来,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把对农村社会现象的认识提高到理论层面,从而得出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家庭关系和风俗民情等方面具有规律性的认识。正因为如此,费孝通先生本人年轻时就成为“国际上知名的学者”、“中国学术界一颗正在上升的星”[1](P109),而他的《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等著作,则成为中国社会学领域的经典和奠基之作。时隔半个多世纪,中国的社会制度和乡村面貌发生巨变。当时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工作的贺雪峰教授,以费孝通先生为学术楷模,多年来深入转型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写出大量调查笔记,在此基础上汇集成《新乡土中国》一书。通过阅读并比较《乡土中国》和《新乡土中国》两部著作,可以从字里行间深刻认识新旧中国农村最基本的状况,及其发生变化的艰难程度和一些规律,感悟到费孝通先生治学的踏实、思维的创新和方法的科学。所有这些,对我们今天从事社会学学习和研究,无疑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讲稿的基础上撰写的。其中包括《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乡土重建》和《生育制度》四篇分之既可独立成篇,而合之又成统一体系的著作。它是费孝通先生早期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著作。

    从内容来看,《乡土中国》一书贯穿了一条主线,即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认识和分析。作者从不同的侧面对这一主线作了考察和论证。关于《乡土中国》一文,正如费孝通先生在1948年2月14日所写《后记》中说,他是“专从社会结构本身来发挥”[2](P71)。因此,文中在分析这一社会结构时,运用了“团体格局”、“差序格局”等概念,并把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概括为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探入水中,水纹波浪向外一圈圈扩张的“富于伸缩性的网络”。[2](P20—25)在《皇权与绅权》一文中,费孝通先生通过论述绅权及其与皇权之间的关系,揭示了封建社会结构中的政治结构。他指出,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层的绅士,从来在封建政治结构中没有掌握政权,但他们在体制中要用自己的“道统”来“驾驭或影响皇权,以规范牢笼现象”。[2](P99、P108)费孝通先生总结道:“最初是从政统里分离出来,成为不能主动顾问政事的卫道者。这个不能用自己力量去维护自己利益的中层阶级,在皇权日渐巩固和扩大过程中,曾想过借传统的迷信,或是思维体系,去制约这随时可以侵犯他们利益的皇权,但是在中国显然并没有成功。于是除了反抗只有屈服。……这一段演变的历史也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绅士在政治结构里的地位。他们并不是积极想夺取政权为己用的革命者,而是以屈服于政权以谋得自己安全和分润一些‘皇恩’的帮闲和帮凶而已,在政治的命运上说,他们很早就是个失败者了。”[2](P108)这段话深刻地刻画出了绅权与皇权之间既有矛盾又依附的双重关系,揭示了封建社会乡村治理中国家正式权威与地方绅士非正式权威相互结合又排斥的结构特点。

    同样,《乡土重建》一文,也是从微观与宏观结构的角度,对中国城乡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和城乡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关于城乡经济结构,费孝通先生指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中国经济的基本结构是一个个并存排列在无数村子里的独立小农。在小农之间很少分工”。“商品作物在中国农业中只占很小的部分”,“不但消费可以自给,生产要素也是高度的自给”。[2](P140—141)二是中国都市的发达并没有促进乡村的繁荣,相反,都市兴起和乡村衰落在近百年来像是一件事的两面。[2](P126)三是乡村安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这种经济是匮乏的,“小农制和乡村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配合有极长的历史”,“乡村是传统中国的农工并重的生产基地”。[2](P127)四是“乡村里农家经济自给性固然高,但并不是完全的”,他们自身需要交换若干消费品,因此形成了乡村的商业中心——贸易发达的市和镇。[2](P136—137)关于政治结构,费孝通先生指出:(一)中国传统政治结构存在着“双轨”,即由上而下的中央集权和由下而上的地方自治两层。[2](P149—150)(二)当时的保甲制度“在政治结构上破坏了传统的专制安全瓣,把基层的社会逼入了政治死角”,使得基层行政僵化,效率低下,“把传统集权和分权,中央和地方的协调关键破坏了,而并没有创制新的办法出来代替旧的”。[2](P152)作者对中国政治结构弊端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鞭辟入里。在论述中国传统文化时,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传统价值观念是和传统社会的性质相配合的,而且互相发生作用的。”具体地说,“知足、安分、克己这一套价值观念是和传统的匮乏经济相配合的,共同维持着这个技术停顿、社会静止的局面。”[2](P121、P119)

    关于中国乡村和都市的关系,费孝通先生认为,“从理论上说,乡村和都市本是相关的体”。但在现实中,“中国都市的发达似乎并没有促进乡村的繁荣”。[2](P126)他举例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的过去和现在,乡村和都市是相克的,是都市克乡村,乡村则在供奉都市;因城乡关系不协调,处在“都市破产、乡村原始化”的状态中。[2](P129—130)

    正是基于以上对中国城乡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和城乡关系的分析,费孝通先生对乡土复员后的未来提出了相应的改革主张。值得注意的是,费孝通先生在肯定中国城乡现代化与其他国家的现代化具有共性的同时,他特别强调:“在中国有很多条件和西洋不同,因之西洋社会的通则有时不能不加修改地应用在中国。”[2](P167)在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改革主张中,包括“土地分配和民生”、“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现代工业技术的下乡”、“农民收入的增加”,等等。这些主张在今天看来,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体现了作者前瞻性的眼光和睿智。

    收集在《乡土中国》一书中的最后一篇,是《生育制度》。费孝通先生本人认为它“是自己最感满意的著作,富有创见,理论最为系统”。社会学界前辈吴景超先生读过《生育制度》后也给予很高评价,认为:“费先生这一本,内容的丰富,见解的深刻,很少有几本可以与他站在同一水平之上的。”[2](P424)就连费孝通先生的老师潘光旦教授也为之欣然作序,说:“本书条理的畅达轩豁,剖析的鞭辟入里,万变而不离功能论的立场,章法井然,一气贯串,则也未始不是一家言的精神的充分表示……”[2](P243)从内容和观点看,费孝通先生抓住制度这一核心问题,“从种族绵延、双系抚育、家庭结构的基本三角形态、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及其扩展等进行多层面、立体的论述,创建了生育制度理论体系”[2](P425)。

    以上是《乡土中国》一书中四篇著作的主要内容和费孝通先生阐述的基本观点。

    时间走过了半个世纪多。在这期间,中国经历了1949年从旧中国到新中国的根本变化和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还经历了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带来的历史性巨变。这一切翻天覆地的变化,都不能不影响到中国农村面貌的改观。50多年来,特别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这是每一个有责任心的社会学学者,都应该切实回答的问题。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贺雪峰教授多年来不辞辛劳,深入农村进行社会调查,并据调查中所

    见、所闻、所思,写下了《新乡土中国》一书。

    如果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与贺雪峰教授的《新乡土中国》两本不同时代问世的著作作一番比较,会受到很多启发。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于1948年出版后,关于中国农村社会问题研究的著作尤其在改革开放以后出了不少,但在乡土中国前直接冠之以“新”的著作,却只有贺教授的这本。从书名即可看出,这两本著作具有很大的关联度。从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看,这两本著作则各具特点。

    从共同点来看,这两本著作都是以“乡土中国”即中国农村社会,特别是镇(乡)、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农民的状况为对象展开研究,并从中引出规律性的认识,试图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从而为人们认识中国国情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而且,这种认识是建立在多年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社会调查,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再从感性认识经过思考上升到理性认识基础上的。因此,两部著作都使活生生的中国乡村如历历在目,对农村社会、对农民状况细节的描述栩栩如生,叙述张弛有度,条理清晰,剖析深刻,读来如涓涓细流,清新畅达,却在人们心灵冲击出朵朵思想的浪花。

    从各自的特色看,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这两本著作虽然都是研究乡土中国,但各自农村社会的时代背景、社会制度、发展水平有着本质的不同。费孝通先生笔下描写的是经过数千年封建制度积淀、深受封建经济、政治制度和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影响,尚处在相对封闭、保守状态下的中国农村社会。而贺雪峰教授所描写的中国农村,却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经历了多年改革开放大潮冲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联系,开放程度已经很大的中国农村社会。概括地说,费孝通先生所描绘的中国,是“捆在土地上的中国”,即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大量小农以农作为生,宗法制度及家庭伦理控制社会的中国;而贺雪峰教授笔下的中国,则是与市场紧密联系,城市化、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人际关系开始理性化的中国。这就是两本著作不同的时代背景。正因此,二者在具体内容上可说有天壤之别。在贺书中出现的诸如“农村选举”、“计划生育”、“农民上访”、“两委关系”、“招商引资”等事务,在费书中是不可能出现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贺书在“乡土中国”前冠之以“新”,是有其道理的。也可以说,《新乡土中国》是《乡土中国》的续篇、发展和丰富。

    二是费、贺两位学者都是研究处在大变动中的中国农村,但这种变动的内容、规模却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它们对中国农村社会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同的。费孝通先生笔下描写的中国农村,是经历了几千年封建统治的社会,发展十分缓慢。特别是历史进入19世纪,包括农村在内的中国社会的发展几乎陷于停滞状态。清王朝对内实行专制统治,对外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人们思想遭到禁锢,完全感受不到世界潮流的变动和发展。尔后,帝国主义列强的炮舰轰开了中国紧闭的大门,中国开始从传统的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演变。接着,中国社会处于多年的战乱之中。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领导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开始动摇了中国农村封建制度的基础。所以,国门的打开,新文化之风吹入乡村,商品经济对乡土的影响日益增加,部分地区封建土地制度的瓦解,等等,所有这一切对当时农村的封闭状况不可能不带来冲击。可以说,费孝通先生所见的中国乡土,正处在中国农村发生大转折的前夜,他的《乡土中国》紧紧把握了当时中国农村开始的这种变化。而贺雪峰教授面对的中国农村,是已经彻底铲除封建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多年,特别是实行以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改革,正在向城市化、现代化目标迈进,正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大背景下的农村。这种大转变全方位地涉及中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无论在深度还是在广度上,都是以前的变化所不可比拟的。

    三是费、贺两书的研究方法有所不同。虽然调查和研究的对象相同,都是中国农村社会,但费、贺两位学者所持的方法不尽相同,这影响到他们各自得出的结论和成果的形式。费孝通从1936年10月起,在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学习,受业于马林诺斯基教授,1938年6月获博士学位。马林诺斯基是著名人类学家,他在理论上的重要贡献是“功能主义”,因此被公认为社会学领域功能学派的代表。功能学派的学者喜欢研究社会制度,他们往往通过对社会制度的研究来体现功能的内涵。马林诺斯基本人曾说过,社会制度“是人类活动的有组织的体系。任何社会制度都针对一种基本需要;在一合作的事务上,和永久团集着的一群人中,有它特具的一套规律及技术;任何社会制度也都是建筑在一套物质的基础上,包括环境的一部分及种种文化的设备”[2](P270)。这段话里,就体现了社会制度研究与功能学派方法之间的关系。而费孝通先生在研究乡土中国时,是深受功能学派影响的。他在时隔37年后的1984年写的《重刊序言》中就明确地说:“这本小册子和我所写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2](P4)所以,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乡土中国》不拘泥于通过乡村调查对具体事实的认识,而是着重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分析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再经过思考,把它上升到概念和理论,在抽象的层面上来理解,其成果形式更具宏观性、规律性和理论性。

    而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贺雪峰教授的《新乡土中国》正如其本人所言:“是在具体农村调查中形成的一些随感。” [3](P252)在文字风格上,则追随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洁却细致,深入却不深奥”,“让人感到生活比理论更丰富,比理论更发人深思”。[3](《序言》,P1)因此,在贺书中,字里行见皆可见对社会转型时期中国乡村出现的新鲜事物,如“派性”、“大社员”、“村民自治”、“税费改革”、“村民上访”、“小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等等的具体描述和思考。正因为这些事物都是今天乡土中国的“新”事物,作者较多地从调查、思考、提出问题的层面反映出来,而不像费孝通先生,是在更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层面上来理解当时的乡土中国。这是费、贺两书的不同点之一。

    我们再回到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综合而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先生运用功能主义方法,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结构和基本观念进行观察、研究所形成的系统的、具有独创性的理论成果。它既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社会学关于农村早期研究的典范。

    第二,费孝通先生通过研究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差序格局、区位血缘化、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生育制度等乡土现象,创造性地提出了不同于西方社会学理论的理论观点和概念体系。

    第三,从方法论来看,费孝通先生当年观察和研究乡土中国的功能主义方法,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农村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即从中国农村社会的分散的、特殊性的事实出发,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从结构上进行分析,再上升到理论和概念层面,从中得出具有规律性的认识。

    第四,不足之处有两点。一是关于对地主阶层出路的认识。费孝通先生当时提出:“我确是认为只有‘放弃农业,开拓(不是夺取)工业’才是现有地主阶层应当采取的道路,但是同时他们必须放弃特权,把他们这阶层的性质由寄生而变成服务。”[2](P185)费孝通先生当时关于地主阶层前途的这一认识是不现实的。在阶级社会,地主阶级不可能自觉地弃农开工,也不可能自觉地由寄生变成服务,其唯一结果,就是被贫苦农民起而推翻。这是被其后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所证明了的。二是对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费孝通先生强调“礼治”,认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2](P41、P46)等等。从当时中国乡村的状况看,费孝通先生看重维持乡土社会的“礼治”,可能不无道理,它确实是几千年来形成的调解乡村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之一。但从现代社会的发展看,“礼治”与“法治”又是相违背的。不管怎么说,以上两点不足都只是历史局限带来的认识上的不足,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发展,人们对这些不足的认识,已经大大前进了一步。

    [参考文献]

    [1](美)戴维·阿古代.费孝通传[M].董天民,译.北京:时事出版社,1985.

    [2]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贺雪峰.新乡土中国[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俞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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