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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时间:2021-04-20 11:44:3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对照督导评价主要内容、指标体系,对2020年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我县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处赣中西部,是省18个文明古县之一,素有“赣中福地”“文章理学忠节之邦”之美誉,全县国土面积2796平方公里,辖7镇12乡256个行政村,人口43万。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58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2所,初级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小学37所(辖教学点96所),中专学校1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194所。全县在校(园)学生72748人,其中小学学生32493人、初中学生14835人、高中学生7005人、职业中专学生2527人、特教学校学生88人、幼儿园学生15800人。全县教职工数5387人(含民办学校)。

    二、工作措施及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细则》5大类、48项指标,通过自评认定我县各项指标达到了省定标准,自评分为100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分值8.5分,自评8.5分)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党的建设(6分,自评6分)

    (1)一是成立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和领导联系学校制度,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二是落实了中宣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的通知》,“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12位县领导定点联系中小学校,为师生上思政课。2020年11月24日,县委书记贺利华为中学高二学生上思政课。

    (2)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重点推进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校园活动。二是印发《建立县校地抵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了大排查,建立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信教台账以及抵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人员联系卡,及时了解、掌握教师信教情况,积极做好教师信教的监管工作。

    (3)一是加强教材建设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将教材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议事日程。二是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做好小学语文、思政课程等教材网络培训工作,提高我县教师使用统编教材的水平和能力。严格执行部颁课程计划,编印了《革命故事》。

    (4)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截止2020年11月,全县教体系统建立党组织44个,其中单建党组织28,联建党组织16,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通过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等形式进行兜底,基本实现全覆盖。通过“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二是有效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成立县教育团工委,转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高度出发,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工作。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2.5分,自评2.5分)

    (5)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一是坚持开齐课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思政课程,把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贯穿学校教育的各个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二是坚持主题教育。通过开展中小学生“圆梦中国全面小康”“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评选“新时代好少年”等,积极引导学生读书、征文、演讲、朗诵、微视频及开展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爱祖国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6)建立健全“五育并举”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一是突出德育实效。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二是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全面实施高效课堂实验改革,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三是强化体育锻炼。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四是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五是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

    制定《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办学绩效考核方案》,将“五育”纳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内容。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15分,自评15分)

    3.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15分,自评15分)

    (7)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学校,视察指导学校防疫工作,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教体局及时下发《县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县教体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假期线上教学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

    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县教育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县教育体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为教育走在全省前列奠定基础。2017年开始,我县创新推进136幸福教育工程,打造幸福校园,该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参与师生5万余人。改革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的职业成就感、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办学特色水平等不断提升。省教育厅教科所、重庆市南川区教委、贵州省六盘水教育局、南昌市青云谱区,省、市改革办调研组等专程到我县考察。改革工作在《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井冈山报》上宣传报道。2020年,成立了幸福教育促进会,共收到乡贤捐款671万元,2020年教师节支出142.8万元基金奖励优秀教师281名及26名优秀困难学生。

    全县统一部署在线教育,有效保障中小学“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成立县局、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协调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帮助无设备的学生解决收看线上教学难题,确保不落下一个学生。搭建空中课堂,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赣教云”学习空间、班级群、家长群等平台,布置适量作业、批改作业、进行线上答疑解惑。通过专属微信群、电话访谈督查指导线上教学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教师担当,保障线上学习和辅导取得实效。

    (8)一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教育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县教育体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教育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县2020年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将教育工作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将教育工作优先发展。二是取得明显成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并按年度计划如期推进,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重点教育项目推进、教育脱贫攻坚、136幸福教育工程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

    (9)一是规范设立督导机构。2020年12月28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调整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人员,成员单位为23家,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二是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县督导办配备了专职督导工作人员4人,满足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要求。7月,安干〔2020〕70号文件任命了总督学。三是足额保障督导经费。2020年,县财政落实了教育督导经费40万元,并预算了2021年教育督导经费50万元。四是切实落实督学待遇。颁布《关于印发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经费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修订了督学工作补助办法。

    (10)每年按县政府颁布的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评估,科学评价了学校、校长、教师一年来的工作,兑现了办学绩效考核优胜奖、进步奖、校长绩效工资、教师绩效工资等奖金,按考核方案确定了校长的任职使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11)一是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出台《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2016年,我县已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二是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2020年,制定了《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并实行了奖补,下一步就是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紧紧围绕“优布局、补短板、调师资、保底线”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我县在2028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三是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2020年,落实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元/生补助标准,草拟了《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

    (12)按年度计划如期推进《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关于印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巩固提升计划的通知》。

    一是着力扩充学前教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按期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102.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0.2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0.72%。在落实了一乡镇一所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实施“山村幼儿园项目”、2000人以上行政村建设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不断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近几年增加公办学位4000余个,明年还将增加1900个学位,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坚持公益普惠,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出台了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落实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200元/人标准,每年会同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联合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建立了督导评估和年检制度,坚持每年初开展全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每学年开展办园水平评估,每学期开展开学工作检查,年检、评估与检查结果向全县通报,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二是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投资2500余万元新建特教学校,2020年秋季投入使用。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教育安置,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全面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三是强力攻坚高中教育。投资7600余万元对中学进行提升改造,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2600多万元建设二中教学楼、学生公寓、艺体中心,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

    四是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2020年,投入资金2.4亿元,新增校园面积约2万平方米,新增校舍面积约7.6万平方米,新增塑胶运动场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投入1760万元完成了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新建了学校、赤谷学校、洲湖塘边小学食堂,初中运动场和竹江初中校门等。投资5000万元的平三小、4000多万元的实验学校已投入使用,投入4000万元异地新建竹江小学现已完工。

    (13)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列出具体减负清单14条。同时开展了专项督查整治活动。

    (三)健全教育保障机制(43分,自评43分)

    4.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14分,自评14分)

    (14)一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编制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主要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制定《县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县“十三五”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等文件,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

    (15)一是规范成立城乡规委会。编制了《县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十三五”城乡学校布局规划》等文件,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将县教体局、人社局列为城乡规委会成员单位。二是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我县小区周边配套建设了平三小、城东学校、实验学校。印发了《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均按规定配建了幼儿园,并按规定举办成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做到了新建小区与学校、幼儿园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建立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机制,编制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没有出现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整学校布局规划和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教育用地用途的情况。四是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按照中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拟投入1.2亿元,征地70亩,新建校舍58000㎡,建成后可容纳学生4000人。已将此工程列入县2021年重点项目,目前实训楼已招标并动工建设,确保职高与普高学位配比不低于4:6的省定比例。

    (16)一是严格控制班额。通过优化城区学校布局、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快学校建设步伐等措施,有效化解了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2020年秋季,平三小、实验学校竣工交付使用,城区新增学位2700余个。全县小学一、二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一、二年级控制在50人以内,全县所有学校均无超大班额。二是加强两类学校建设。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县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投入4668万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计划,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学校教学楼、城北学校教学综合楼、小学食堂宿舍、小学学生宿舍、初中运动场、山庄初中运动场、初中运动场等新建项目以及其它维修改造项目陆续完工,极大提升了“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全县27所寄宿制学校,87所小规模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17)印发《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分别投资7600余万元、2600多万元对中学、二中实施扩容改造工程。2020年秋季,高中在校生7005人,班级138个,无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5.保障教育财政投入(12分,自评12分)

    (18)2020年,全县财政教育支出达9.25亿元,同比增长4%。

    (19)2020年,在校学生人均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分别为4.4%、0.3%、1.7%、18%。

    (20)一是严格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按不低于600元、650元、850元、1000元/生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不低于3000元。二是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体系。

    (21)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了资金拨付及时,无克扣、无挪用。

    (22)坚持把教育事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的重点,压实县财政教育投入责任,按照事权和支出权的划分责任,积极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并落实配套资金到位。

    (23)建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日常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项目资金724万元,用于学校校舍日常维修和保障学校校舍安全,高于省定标准100万元。

    (24)抓好了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各项工作。建立教育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并印发正式文件,及时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降低结余结转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5分,自评15分)

    (25)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县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办法(暂行)的通知》(安府办字〔2019〕127号),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每班按“两教一保”配备教师,能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26)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每年开展教师招聘,确保了有编即补、中小学补充教师数多于当年自然减员数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县推进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安编发〔2017〕62号),每年出台编制调整文件,2020年按《关于全县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的批复》(安编发〔2020〕32号)动态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列为全市2021年“县管校聘”试点县。

    (27)健全了中小学教师交流、培养和待遇保障机制。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能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未出现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引发舆情,造成不良影响。乡镇教师工作补贴能按政策落实到位。设立乡村教师职称特设岗位,做到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能按时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能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能按全县交流轮岗教师、校长比例的10%开展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28)实施教师校长全员培训,保障了各校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和教师工资1.5%的培训经费投入到位。

    7.加强教育精准扶贫(2分,自评2分)

    (29)一是抓实学生资助工作。在各种级别的各种检查中,均未发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未落实现象。二是及时足额拨付学生资助资金。切实强化学生资助工作学校校长和乡镇属地双负责制,构建覆盖全县所有建档立卡、城镇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应助尽助不漏一人,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20年,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010人次计1293.62万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学生6297人次计401.56万元、资助城镇贫困家庭学生1330人次计103.97万元。另外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87人计486.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学生64人计52万元,城镇贫困家庭学生36人计29.4万元。

    (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24.5分,自评24.5分)

    8.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5分,自评5分)

    (30)通过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实施“山村幼儿园项目”、2000人以上行政村建设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不断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近几年增加公办学位4000余个,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坚持公益普惠,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每年会同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联合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全县有4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20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102.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0.2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0.72%。均已达到省定标准。

    (31)一是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2020年,我县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已达50.72%。同时积极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字〔2019〕105号),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小区配套公办园学位数占比为81.76%。二是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明确了整治任务,制定了治理台账。全县6所无证幼儿园,3所已取缔,3所已准入,已全面完成治理工作。

    (32)投入2600多万元的、、三所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于2020年春季投入使用;
    投入2500万元回购了山庄、、三所民办中心幼儿园,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

    9.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6.5分,自评6.5分)

    (33)202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95%,超过省定标准。

    建立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县政府一乡镇政府一村组”控辍管理的长效机制和“教育部门一学校一教师”控辍网络,层层夯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每年3月和9月重点时段,对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走访,对无故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家访了解情况,经3次上门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学校及时向当地政府上报《学生辍学情况报告书》,并联合乡镇政府给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发《限期入学通知书》劝其复学,督促无效的由政府对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辍学。

    (34)出台《县2020年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全面保障此类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生参与率达95.5%,得到广大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青少年活动中心免费向全县中小学开放,广泛开展公益活动,积极组织中心专业教师送教下乡、送科技进校,开展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活动、留守学生览庐陵文化、贫困家庭学生爱心资助等活动。

    (35)为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我县从2019年着手规划建设“三个课堂”。一是建设教育城域网,全力打造“三个课堂”的高速路。2019年至2020年,我县投入1135万元资金分二期建设教育城域网,确保全县所有教学班、教师办公场所均接入教育省域网。2020年又投入资金468万余元全面推进高质量班班通建设,所有班级教学一体机的各项参数均达到省颁标准。二是大力建设专递课堂和录播教室,倾心助力“三个课堂”落地实施。投入资金315万元为中学、城东学校及、洲湖等10个乡镇中心小学、37个教学点装备了专递课堂设备58套;
    投入资金近270万元新装备录播放教室9套,保障城区学校每校均有一个精品录播教室。三是强化培训和考核,多措并举推进“三个课堂”广泛应用。加大培训力度,同时印发《县推进中小学“三个课堂”应用实施方案》及《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工作考评细则》,积极利用信息化、学区化、集团化等多种手段推动全县“三个课堂”建设,建立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36)以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目标,紧扣“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主题,广泛开展参与度高、趣味性浓、吸引性强、实效性大的语言文字活动和第23届推普周活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基础性作用。

    10.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4分,自评4分)

    (37)2020年,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2.6%。初中毕业后升学的学生数为3625人,其中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1185人,占比为32.69%。高中阶段学校在读学生10987人,其中普通高中7005人,中等职业学校3982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占比为36.24%。严格按上级要求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备案,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结果,普通高中实际招生数未超过备案计划。

    11.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4分,自评4分)

    (38)出台《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由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构成,每年至少召开2次职业教育工作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

    (39)出台《县中职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办法》,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编办、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实习实训实际产生的成本,由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共同分摊,政府对学生实习实训成本给予适当补偿。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建立了产教融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年培训规模达到2000人次以上。

    1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3分,自评3分)

    (40)一是建立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对民办学校办证准入进行联合审批,对民办教育实行联合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二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理许可证培训会,明确办理程序,明确场地、师资、硬件等方面设置标准。严格审核各培训机构的学科类培训,大力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深入开展。三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台账。四是落实年检年报与信息公开。对民办学校开展开学工作督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等工作,重点对招生入学、课程设置、教材管理、学籍管理、师资配备、教育资助、学校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实施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并将年检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对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立行立改。对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并信息公开,已公布12家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41)一是每年对民办学校进行开学工作、办学绩效考核等检查,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报教体局备案。指定专人按照上级政策和规定对民办学校的学籍、毕业证、学生资助、收费项目标准等有关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二是印发《县校外培训机构15条办学底线》,每两个月对校外培训机构落实15条办学底线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其平安、规范办学。对不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复查;
    对问题严重且无法整改的责令其停办。联合县公安、县住建、县市监、县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授课内容、消防安全、办学基本条件、疫情防控等不定期督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13.优化特殊教育资源(2分,自评2分)

    (42)成立由县教体、县民政、县卫健、县残联等部门组成的残疾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形成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教教育发展格局。对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少年,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原则,开展送教上门活动,让他们在家也能接受教育。全县有随班就读学生267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生88人,送教上门学生74人,适龄残疾少儿入学率达99.3%。

    (43)2020年秋季投入2500万元,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占地16500㎡,建筑面积7200㎡,设计规模九个年级18个班,可容残疾儿童约200余名,已于今年秋季招生开学,现有学生88人。切实抓好随班就读工作,将其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全县残疾学生5人以上随班就读的21所普通学校,均配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44)2020年县本级收取残保金582753.22万元,安排3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县特殊教育学校,用于职业教育和培训教育经费,超过了规定比例5%。

    (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9分,自评9分)

    1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9分)

    (45)县委、县政府今年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事项。通过县公安局牵头,县教体局配合,2020年12月底前,全县校园安防建设“三个百分百”目标已全面实现。

    (46)建立了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等多家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联合开展了防溺水、消防应急演练、校车安防、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专项活动,落实了防火灾、依法治教、学生欺凌防治、非法校园贷防范、食源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防范、校园安防基础保障、原民办代课教师教育转化责任、考试安全管理、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溯源管控等,保障了校园师生安全。

    (47)开展了加强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宣传学习和督查等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教师相互评议、学生评议教师、家长和社会评议教师等互评活动,对教师落实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明察暗访,积极推进师德师风监管常态化。

    (48)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没有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侵占学生伙食费等行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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