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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实现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

    时间:2021-03-07 07:58:4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宁夏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要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关键是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培养适应宁夏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这是实现民族振兴的根本出路。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作为实现民族振兴的根本措施,采取“优先发展,重点扶持”的政策发展民族教育。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难得历史机遇,在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进一步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使全区民族教育与全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

    截至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从学前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善的民族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回族在校生45万人,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4.83%,达到全区回族人口的自然比例。回族学生在校生比例5年时间提高了5%,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民族教育与全区教育的协调发展,为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南部山区的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全力推进“两基”攻坚。

    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推进民族教育的“两基”工作作为全区民族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举措加以推进。自治区人大先后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条例》、《民族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两基”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出了“两基”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建立了“两基”目标责任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两基”工作,形成了举全区之力,攻“两基”之坚的工作局面。继在川区回族聚居地实现了“两基”目标的基础上,2006年将在南部山区回族聚居地区全面实现“两基”目标。

    二、积极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自治区先后实施了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一无两有六配套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Ⅰ期、Ⅱ期)、“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银川一中迁建工程”、“宁夏六盘山高中建设工程”以及“世界银行贫困Ⅱ项目、贫困Ⅳ项目”等教育重点工程。新建扩建中小学校240万平方米,改造危房72万平方米,使全区中小学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座座具有现代气息的崭新校舍拔地而起,农村中小学校舍成为当地农村最好的建筑,成为城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民族教育质量。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自治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已提高到98.04%、初中教师提高到96.37%、高中教师提高到82.44%,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针对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自治区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历年来共培训教师9.7万人次。

    深化教师队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度,不断改善教师的学科结构,严格核定教师编制,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努力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先后实施了“园丁工程”和“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训。已培养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3000名,初步形成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隊伍。针对民族教育的师资建设需要,自治区还采取特殊倾斜政策加强对回族教师的培养,提高回族教师的比例,目前回族教师所占比例为24.7%。采取在师范学校举办回族女教师师范班、资助回族女师范生等措施,回族女教师的比例达到了38.35%;加大对南部山区教师支教力度,补充南部山区急需的学科教师,在南部山区实施了“百名优秀教师支教工程”、“自治区党政机关(单位)对口支教工程”、“闽宁百名教师支教工程”、“应届大学毕业生支教工程”、“研究生支教团”、“大学毕业生西部行”等支教工程,先后选派6300人次到南部山区乡村学校任教;建立了城镇学校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服务的制度,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有效地改善了南部山区的师资状况,提高了回族聚居地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了民族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大力发展民族职业教育,推动民族经济发展。

    自治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提高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调整教育结构,积极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基本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职业教育体系。在回族聚居地区建立了中等专业学校5所、职教中心1所、职业中学7所。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把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连续实现职业教育扩招。从2004年起,每年从扶贫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在国家级职业学校举办面向南部山区贫困家庭的职业培训班,帮助劳务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劳务技能。为了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结合自治区“3133优质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通过布局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部署,自治区重点在每个市有计划地建设一所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校均规模达到1200人以上,并向有条件的县(区)辐射。实行集团化办学,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开展职业技能培养,实施劳务输出培训,推动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五、努力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

    自治区对发展民族高等教育采取的特殊倾斜政策主要是:在高校和中专招生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了降低分数段录取;举办高校民族预科部,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对回族聚居的南部山区采取定向招生等办法,扩大了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比例。为了加快民族高等教育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在高校招生中,对川区回族学生照顾20分录取,山区考生照顾30分录取。为了保证回族学生的录取比例,决定从1995年起,回族考生高考录取率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截至目前,全区回族考生的录取比例已从10年前的18%提高到了31.8%以上。通过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实施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宁夏高等学校设立了博士学位授予点,实现了零的突破,硕士教育和本科教育实现了大的跨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5年达到19%以上,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高等教育跨入了大众化阶段,总规模达到了6.75万人,民族高等教育实现了与全区高等教育协调并适度超前发展。2006年年初,固原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宁夏民族师范学院,宁夏高校民族预科部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教育基地,这将对进一步加快培养自治区少数民族人才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程,构建民族教育的骨干学校体系。

    为了加快构建民族教育骨干学校体系,整体带动民族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重点实施了“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集中精力,建设百所民族教育窗口学校,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目前,工程投资已达2.6亿元,已建成标准化学校60所。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建设、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全区民族教育新的亮点。同时,自治区为适应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需求,在推进“两基”攻坚的进程中,自治区重点支持民族高中教育的发展。开展了优质高中的评估工作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规划建设工作,着力提高自治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重点建设了一批优质高中。在扩大回族聚居地区高中教育规模的同时,迁建了银川一中(宁夏回民高级中学),逐年扩大银川一中民族高中班的招生规模,满足回族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区回族高中阶段在校生为3.6万人,比2002年增加0.7万人。

    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六盘山高级中学的构想,借鉴内地举办“西藏班”、“新疆班”的经验,在银川市创办了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面向南部山区以及吊庄移民地区招收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六盘山高级中学的举办,有力拉动了民族高中的发展,推动了南部山区教育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回汉群众的欢迎,被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培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银川市创办3所民族寄宿制中学(其中一所为寄宿制职业中学),建设规模为1万人,面向山区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其中,宁夏育才中学正在抓紧建设过程中,今年新学年实现招收新生1000人的目标。此外,为了提高民族教育的现代化水平,重点在南部山区等回族聚居地区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农村学校建设了教学光盘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和农村初中计算机教室,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农村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开展了农村党员干部教育活动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訓,促进农村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七、不断增加民族教育投入,解决民族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近年来,针对民族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自治区安排专项经费予以重点解决,特别是在实施教育重点工程中,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均对民族教育的发展予以重点倾斜。安排专项经费,并广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资助贫困生的工作。为了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地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对南部山区和吊庄移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全部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国家安排资金466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9340万元。将国家规定的“两免一补”范围由国家扶贫重点开发县扩大到了移民吊庄地区和川区市、县的山区学校以及城市的部分贫困家庭。将补助对象由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贫困学生扩大到了覆盖范围内的农村学生,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5.77%。2006年,又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全部对学生免收杂费政策。同时,自治区安排专项经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实行定额补助。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了全区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面对新世纪、新挑战,我们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精神,继续坚持民族教育“优先发展、重点扶持”的方针,以提高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在实现“两基”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发展民族高中教育,尤其是要加强民族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构建民族教育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以加快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为目标,加快推进民族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创新民族教育发展机制。加强民族教育师资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提升民族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促进民族教育与全区教育协调发展。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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