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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论秦始皇之“焚书坑儒”

    时间:2021-05-05 07:56:5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历来并认为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次灾难。然而,焚书并非焚掉所有经典,只是针对五经而言;坑儒并非坑尽天下儒生,只是坑方士的误读。“焚书坑儒的影响是有一定范围一定限度的,不能以此将秦始皇完全否定。

    关键词:焚五经 坑方士 影响

    作者简介:刘婷(1987-)女,汉族,重庆人,四川大学文新学院文艺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古代文论与文化

    【中图分类号】K2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09)-03-0086-02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的焚书和在公元前212年的坑儒在中国历史上留下重重一笔。隋朝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认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几千年来,焚书坑儒成为学者们争议的一个焦点,重点在于秦始皇是否真的罪不可赦,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第一摧残者,焚书是否真的将中国古代文化铲灭无遗,坑儒到底是坑儒生还是仅指方士?

    一:关于焚书

    有关焚书坑儒的典故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记载得最为详细:“丞相李斯曰‘······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①

    (一)柳先生在《中国文化史》里说“第执‘焚书坑儒’一语,遽以为秦之对于古代文化摧灭无余,是实不善读史耳。”认为“刘海峰《焚书辩》为秦平反,最得事理之实。②”刘海峰在《焚書辩》里是这样说的“《六经》之亡。非秦亡之,汉亡之也。然则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尝烧也。迨项羽入关,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而后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乃始荡为灰烬。。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秦焚六经未尝亡缺考》中更认为“秦焚书,六经未因此而亡”,而后世将六经之亡归罪于秦焚,在于“刘歆之伪说也”。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秦之焚书并未“对古代文化摧残无余”,然而认为焚书对古代文化一点影响也没有,亡书之过全在后世也是不全面的看法。李斯的话里说得很清楚“非秦纪皆烧之”,不管是博士官还是非博士官所职。焚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人不能“道古以害今”,因此前代六国的史书是不能保留的,六经之中,《春秋》《尚书》都在史书之列,属于“非秦纪”的范畴,并未被当作经典来传承,应该在被焚之列,因此六经在焚书中肯定是有所亡缺的。

    (二)章太炎则认为焚书的范围不但包括六经,更及于诸子,他在《秦献记》中说“商君以《诗》《书》《礼》《乐》为‘六虱’,尽铲灭之,而以法家相秦者宗其术。然则秦不以六艺为良书,虽良书,亦不欲私之于博士。③”“余以著于法令者,自《秦纪》、《史篇》、医药、卜筮、种树而外,秘书私匧,无所不烧。方术述作,无所不禁。④”这是对秦焚六经的一个解释和考证。更从秦始皇统治的角度出发,为秦焚诸子论证——“诸子之术,分流至于九家,游说乞贷,人善其私,其相攻甚于六艺。今即弗焚,则恣其曼衍乎!诸子与百家语,名实一也。不焚诸子,其所议者云何?⑤”而后又以诸子“其语易晓,而口语相传者众”来解释“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其关于焚诸子的观点遭到多人反驳。钱穆就从“口语相传者众”来加以驳斥——“诸子如墨、庄、荀、管、韩、吕皆巨帙,岂易尽谙?《艺文志》所收先秦百家书富矣,谓尽出记诵,事岂可信?谓其书多空言不载行事则如吕之《十二纪》, 管之《幼官》、荀之《序官》、韩之《内外篇》、墨之《备城门》以下,皆非所谓行事法式不便谙诵者乎?推此言之,知章氏诸子便谙诵故完具之说非也。⑥”这一反驳可观有力,使章氏这一说法变得不足为信。另外,诸子在当时都是为“趋合诸侯”而作(“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汉书·艺文志》)被认为是治国之方,处于治国的考虑,秦始皇应该不会烧掉诸子。另外,秦时在思想上并未大一统,统治思想主体上是法家,但也不排斥其他各家,博士生的存在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诸子应该是不在焚书范围之列的。

    (三)东汉王充认为焚书只焚五经,不及诸子。他将“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中之书解释为五经之总名。赵岐、王肃、近代的国学大师钱穆等都认同这一说法。。首先,《易经》被认为是卜筮之书而幸免遇难已是共识。然而,秦时没有五经之说,那是汉代的说法。王充所认为的书是五经之总名这一解释不足为信。我们可以从焚书的目的来推断。李斯是针对淳于越的“事不师古而能长久”之语而提出焚书一说的。因此焚书的目的是使人们不能“语皆道古而害今”。 从这一原因可以大概推知焚书的范围应为各国史书、典章制度及一些能提供师古、道古资料的书。《尚书》、《春秋》等属于史书的范畴,这两部书被烧掉应该是毋庸置疑的。有学者认为,“非博士官所职”不能藏《诗》、《书》,那么博士官的藏书应该是包含着两者的,应有所保存。然而在《汉书·艺文志》中记载,伏胜为秦时博士,而藏书于壁中,后兵祸大起,伏生流亡,重新安定下来时,发现所藏“亡数十篇”仅剩下了29篇,这一记载与非博士官所职不烧相矛盾。因此这一句话不足以成为焚书的具体依据。《尚书》在秦火中是最大的受害者,《春秋》次之。两者由于内容的不易流传和背诵,在秦火之后几乎消亡。汉时诸人所献之书,也以二者为多,(鲁恭王于孔壁得到《礼记》、《尚书》《春秋》。北平侯张仓献《春秋左氏传》等)。至于《礼》、《乐》二经,在战国时期已经有所遗失,秦时所剩无几,焚或不焚对其流传状况影响不太,因此不能把二者的亡逸全怪在秦始皇头上。而对于《诗经》一书,尽管其保存状况较好,然而大部分学者依然倾向其在被焚之列。因为其为讥讽之作,给人们留下大量讽政、议政的题材,自然是不得不焚。钱穆先生从《诗经》在当时属古文着眼,认为其与秦文不合,“秦既一天下文书,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则古文书与新朝官书抵触,不合时王之制,在无用之列,故尽遭焚灭也。” 因此,焚书至少焚掉《尚书》、《春秋》《诗经》三经。

    二:关于坑儒—坑儒还是坑方士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由于方士候生、卢生等人的欺骗和辱骂,秦始皇勃然大怒,下令拷问咸阳400多名方士,欲寻侯生、卢生。事后,将相关460人全部坑杀,史称坑儒。

    首先,从坑儒的原因来看,是因为几个方士的欺骗,和广大儒生并无直接关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从秦始皇的这句话里可以看出,他要“使人廉问”的“诸生”指的是和卢生(史书载明其活动仅限于访仙求药,是纯粹的方士)身份相同的方士。因此不应祸及与此没什么联系的广大儒生。

    其次,从这一事件发生后的影响来看。儒生并没有因为这一事件的打击而大大减少。作为博士官的许多儒生依然在朝。如叔孙通、伏胜等。《史记·叔孙通传》就记载一次秦二世召集三十几名博士儒生商议“楚戍卒攻薪入陈”的事。而这种庭议必然不止一次,儒生在朝廷的地位也可见一斑。另外,汉初定礼仪时,叔孙通为汉高祖在鲁地就召集了儒生三十余人及其弟子百余人。如果秦始皇真是坑的儒生,儒生们在事件之后应该不会依然如此兴盛。

    章太炎在《国故论衡》里说“儒”有广狭不同的三种说法:“儒有三科,关‘达’、‘类’、‘私’之名:(《墨子·经上》篇说名有三种:达,类,私。如‘物’是达名,‘马’是类名,‘舜’是私名。)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说文》)。太史公《儒林列传》曰‘秦之季世坑术士’,而世谓之坑儒······类名为儒。儒者知礼乐射御书数。⑦”章太炎先生在这里很好的解释了这一问题。在秦及以前,儒生是一个范围很大的人群。和我们今天所说的专指儒家学派的儒生是不太一样的。不少学者就认为儒家是起源于术士,因此那时的儒生和方士是没有很大区别的。

    三:焚书坑儒的影响

    首先,不可否认的,焚书坑儒导致部分古代经典的流失。使今天的许多学术问题成为悬案,阻碍了后人对古代文化的深入研究。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焚书并非将古代经典全部销毁。作为一个统治者,提出这一政治也是必然的。如胡适所说:“我们研究中国古代思想史的人,看了这篇宣言,并不觉得有什么可以惊异的论点,古来的思想家,无论是哪一派,都有压迫异己思想的倾向。”⑧而且不少经书仍然得以保存,比起清朝的文字狱,焚书这一政策的执行也没有那么强硬与残忍。坑方士的做法尽管绝对,然而也不能不说是对当时荒诞不经的言论泛滥的一个纠正。我们应该用历史的态度来对待历史,才能有助于我们发现真相。

    参考文献:

    [1]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

    [2]明建,《国学大师眼中的焚书坑儒》,《文化透视》,2007年第4期。

    [3]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

    [4]张世龙,《论秦始皇焚书未坑儒》,《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注解:

    ①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柳诒征,《中国文化史》,东方出版中心,1988年,第301页。

    ③ :章太炎,《秦献记》,天津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8页

    ④:章太炎,《关于秦始皇·秦献记》,天津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0页。

    ⑤:钱穆,《国学概论》,商务印书馆,2004年。

    ⑦ :章太炎,《国故论衡》,中华书局,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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