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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09 00:24:0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4号)、**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20〕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推进学校减负

    (一)严格教学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
    起始年级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各年级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作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重要措施,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完善“提质减负”的课堂管理、监控和激励办法,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提质减负”的研究、跟踪和指导,总结提炼并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各学科教师要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强化学生认知和情感体验,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学生不必要的学业负担。

    (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校要尊重和信任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内生动力,调动学生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杜绝“满堂灌”和“填鸭式”教学。要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时间管理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使学生学会独立思考,改善学习方法,科学有效地分配学习时间,提升学习效率。

    (四)规范作业布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
    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五)加强招生入学管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民办中小学校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六)严格学校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七)加强教学用书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择”的教辅管理规定。教辅材料须在经省上评议的教辅推荐目录中选择使用,严禁征订省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八)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指导学生加强实践锻炼。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并尽量安排在户外。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乐于科学探索,热心志愿公益服务。引导学生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九)提高乡村教育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学校协同发展机制,通过“名校+”“强校+”“教育发展联盟”“同优共进”等方式,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城区乡村、优质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提升乡村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扎实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学生心理疏导及困境生转化等工作,加强家校沟通,确保学生生活有保障、学习有帮扶。

    二、加强指导,更新理念,引导家庭减负

    (一)落实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职责,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注重言传身教,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其勇于面对困难、开朗自信、乐观向上、勤奋学习。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和个体差异,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各类补课班、辅导班,损害孩子身心健康。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

    (二)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县教育局要联合妇联等部门,印发家长指导手册,宣传家庭教育的正确理念和科学知识,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要加强家校互动交流,开展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建立长效的家校沟通机制,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过程,积极支持学校教育,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三)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家长要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不长时间看电视。

    三、完善制度,广泛宣传,促进社会减负

    (一)减少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不必要干扰。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或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县教育局要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查处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对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赛事坚决予以查处。

    (二)积极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帮助解决家长困难。县教育局要联合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支持和管理辖区内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研究出台经费筹措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情况。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积极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要加强对线上培训的监管,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
    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夸大培训效果;
    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严禁开展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的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严禁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严禁张贴应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
    严禁超审批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严禁为学生代办或承诺建学籍。

    四、科学评价,强化督查,建立减负长效机制

    (一)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不得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
    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要建立基于德智体美劳教育全覆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普通高中综合评价依据咸阳市教育局综合评价体系;
    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评价办法由县教育局制定。各校要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积极探索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手段与方式多元化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突出过程性评价,促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县教育局要切实担负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广电、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形成部门联动、各尽其责的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减负工作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三)建立舆论宣传引导机制。要重视社会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教育价值导向,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常态化宣传减负的意义和具体政策,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降低全社会的考试、升学焦虑,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有利于减负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

    (四)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区分学生情况研究解决课业负担过重问题,针对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减负工作方案,坚决避免因“盲目减负”带来学校教育水平下降。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将减负工作情况报县教育局。每年11月底前,县教育局要将落实减负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

    (五)建立减负督查制度。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年逐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县教育局要建立领导包乡镇、干部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深入教育第一线,推进“减负”工作的落实。

    (六)建立“减负”工作问责制度。县教育局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核实相关投诉,对性质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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