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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管齐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时间:2020-05-18 03:43:1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沉重是制约辽宁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是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强力推动下,省国资委先后制订和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意见》等指导文件,压实压紧责任,传递传导压力,加强督导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稳妥有序地解决全省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

    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省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在2018年完成分离移交协议签订的基础上,狠抓协议落实,推进“三供一业”实质性移交。仅用了两年时间,在2018年年底,便全面完成辽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并走在全国前列。

    完善制度监管,优化效率狠抓落实。省国资委从移交工作制度化入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意见》,对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市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工作原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全面完成本地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将省属企业分离移交工作纳入对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目标考核,科学设置考核节点,严肃考核纪律,对工作进展情况逐月形成排名通报,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极大鼓舞了省属企业和各市的工作干劲。

    强化分类督导,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省国资委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离移交工作,及时解决难题和困难,督导工作进展较慢的省属企业尽快完成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多次到各市和辽渔集团、水资源集团、城乡建设集团等企业实地督导指导,推进各项工作。省国资委相关业务处室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分离移交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较慢、问题突出、重视程度不够的地区和企业共下发督促函64份,着力破解工作态度不积极、推进不平衡、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攻坚重点突破。省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逐个破解分离移交难题,将原来分歧巨大、久攻不下的辽河油田、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沈煤集团、辽渔集团等一大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重点难点项目逐一攻破。省国资委多次与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深入沟通,争取支持,集中解决了辽宁省供电项目移交难等问题,全省供电项目已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实质性移交。在向中央申请中央下放(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为省属企业分离移交重点难点项目申请补助资金,及时解决部分省属企业项目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移交缓慢的问题。帮助辽河油田沈阳矿区、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区、鞍钢集团弓长岭矿区和复州矿区等独立工矿区解决分离移交难题,全面完成辽宁省独立工矿区分离移交工作,不留一个死角。

    在省国资委和各市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驻辽央企486个项目、省属企业74个项目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全面完成,协议签订率、管理权移交率、资产移交率均达到100%,既有效减轻了移交企业负担,又给接收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切实提升了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圆满完成了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并形成了一批值得学习推广的典型经验。

    通过分离移交,首先,企业负担减轻,助推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辽宁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助力驻辽国有企业和省属企业每年减轻负担近4亿元,有利于国有企业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助推辽宁省国有企业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沈阳市多举措化解驻沈国企移交费用缺口,积极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在全省树立了典范。抚顺矿业集团实质性移交工作已落地见效,当年就为抚矿集团减轻近2000万元的负担。辽河油田、鞍钢集团、本钢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减轻负担也均达2500万元以上。

    其次,专业化运营,提升接收企业经济效益。“三供一业”移交项目的专业化运营,不仅能形成规模经济,还为接收企业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截至目前,辽宁接收企业已接收驻辽央企及沈阳铁路局“三供一业”无偿划转的资产约30亿元,分离移交费用约156亿元。大连市组建物业接收平台,对大连市域内国有企业物业职能集中接收、集中运营,共接收了249万平方米的公有住房。阜新市属企业城投集团集中接收了驻阜新国有企业的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职能,随着移交资产和改造资金的到位,集团实力显著增强。葫芦岛市屬企业接收葫芦岛锌厂的供热项目后,用工业余热代替燃煤锅炉供热,每天节水4600吨,每年供暖期节煤10万吨,降低了成本,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再次,维修改造,改善民生,提高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随着分离移交工作的全面完成,“三供一业”项目将全面启动维修改造。辽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涉及80万户居民,供电涉及50万户居民,供热涉及72万户居民,物业管理涉及104万户居民,均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所需移交的职工家属楼大多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多数小区从未进行过大规模的维修改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管网老化陈旧,一些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社区服务不完善。随着专业化企业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项目的接收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居民的饮水质量、用电安全、住房供暖等切身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例如,抚顺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全面启动“三供一业”项目维修改造工程,惠及居民近11.6万户,群众拍手称赞。

    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着手研究全省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着力破解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时必须破解的这道难题。2018年,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启动。在进行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后,辽宁省制订印发《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自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高位推动,加强工作部署。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国资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调研,多次研究制定政策,多次召开会议高位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2019年1月9日,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把厂办大集体改革作为开年首要工作任务,第一时间进行部署。8月6日,省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真抓实干、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不获全胜决不收兵”。10月,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再次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省政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资金稳定组、信访维稳组4个内设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14个市和各省属企业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认真部署、协调、督办,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任务,为工作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政策引领,构建政策体系。政策层面的支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稳妥推进的必要保证。2018年,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构建了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1+8”政策文件体系,为改革工作提供系统的“顶层设计”。其中,《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1”,各部门根据企业性质界定、改革资产处置、财政补助资金、职工身份认定、职工安置等方面工作需要,出台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性质界定办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办法等8个配套文件。2019年,又出台了《养老保险欠费核销经办规程》《调增领导小组成员机构组成部门》等文件,指导各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省厂改办积极指导各市做好配套政策制定、文件汇编、政策宣传手册印发等工作,从政策层面为改革工作提供支持。

    深入基层,开展实地督导。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多次带领省国资委、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赴各市以及省能源集团、鞍钢、本钢等重点企业开展调研督导。在调研过程中,重点了解了各市和有关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全面、系统地帮助各市解读了改革有关政策,指导鞍钢集团、能源集团等重点企业厘清改革思路,有效督促各市和有关企业加快了改革工作进度。针对鞍钢集团、能源集团、本钢集团等重点企业的改革工作难点问题,多次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了鞍钢改革试点、监狱企业集团的企业性质界定等多个难题。

    做好宣贯,加强骨干培训。为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人社、维稳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对各市相关部门和省属企业、驻辽央企及新组建的能源产业控股集团进行工作培训,就“1+8”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培训工作骨干6期、600余人次。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骨干微信群,进一步提高工作交流的效率。各市也陆续组织开展培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信息联动,加强报告通报。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启动后,省国资委建立了厂办大集体改革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推进信息联动、信息交流。每周发布各市、省属企业和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每月总结通报各市和省属企业工作进展,督促各单位同频共振。截至目前,周报告已印发95期,月通报印发11期。

    压实责任,加强多向督导。通过省政府绩效系统考核各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连续两年被纳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予以重点推进,对各市改革工作任务逐月分解,设定考核节点,对省属企业进行严格的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各家省属企业改革工作的完成情况成为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凡是未如期完成任务的,年终目标考核降低一个档次。通过不定期实地督导重点市、重点企业,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厂改办”)对各市和省属企业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予以答复。通过开展考核验收,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考核验收组,建立考核验收机制,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逐市验收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各项考核机制的完善,推进了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责任的压实。

    防范风险,维护改革稳定。在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启动前,省厂改办就会同省委政法委梳理和评估了改革面临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订了综合维稳预案。改革工作启动后,省厂改办指导各市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和维稳风险评估方案,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各项风险予以预测和评估,形成改革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确保改革稳定风险在可控范围。改革推进过程中,省厂改办、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办、省公安厅等部门随时监测改革推进过程中可能引发各类职工群体不稳定的因素,及时指导各市和有关企业通过做好职工宣传解释、规范操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维稳力量等多种措施,确保厂办大集体改革顺利推进。

    自2018年辽宁省正式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以来,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辽宁省14个市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已基本完成,企业改革完成率和职工安置完成率分别达到99%和96%,20余万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得以接续,解决了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切身利益问题。同时,14个市已经全部启动驻辽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妥善处置国有“僵尸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妥善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盘活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经济运行效益,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和做强做优做大。2016年,省国资委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了国有“僵尸企业”摸底调查、征求意见等工作。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钢铁行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出台了《全省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意见》,对全省318家国有工业类“僵尸企业”采取兼并重组、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处置任务已全部完成。

    为破解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问题,省国资委坚持“因企施策,分类处置;创新机制,协同推进;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的基本原则,广泛征询各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所制定的政策合理、依据充分、措施得当,具备较强的实践基础和可操作性。

    因企施策,分类处置。处置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资产规模、生产经营、债权债务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处置方式,做到“一企一策”。其中,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企业,采取依法破产、注销方式进行处置;对重复建设、同业竞争的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处置;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鼓励通过依法破产重整盘活资产。在已完成处置的318家“僵尸企业”中,以清算注销方式处置169家,以依法破产方式处置107家,以减亏扭亏方式处置17家,以其他方式处置25家,妥善安置职工2.2万人。

    创新机制,协同推进。鉴于多数“僵尸企业”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有效资产,因此采取依法破产的方式进行处置。为简化受理程序、缩短审理期限,省国资委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就统筹资源、加快受理全省“僵尸企业”破产案件达成共识,指导地方法院加大破产案件推进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僵尸企业”依法破产的质量和效率。沈阳市建立法院与政府部门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受理“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案件,简化审查受理程序,并落实“僵尸企业”税务、注销、人员安置等政策,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处置任务。

    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建立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定期跟踪工作进展,强化监督问责。将处置任务指标纳入相关市和省属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并实施省国资委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每月调度、每季度通报。对处置工作开展不力或推进力度不够的省属企业,在业绩考核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中进行问责。

    “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谈到国有企业“三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强调,“一些国企‘大锅饭‘铁交椅等仍然是常态,企业员工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收入能增不能减,一些国企处于‘表面有改制、实际无改治的状态”“要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各类人员推动企业发展的责任心”。

    2019年,省国资委组织省属企业向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关系中存在的“铁交椅”“铁饭碗”“大锅饭”三大问题宣战,学习并推广辽宁联通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先进经验,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工作,并于2019年8月召开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全面部署相关改革工作,切实推动“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在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对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主要领导、省国资委主要领导对省属企业充分学习运用和推广辽宁联通公司“三项制度”改革经验,全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作出系列批示。二是提高站位,推动指导。省国资委主要领导深刻认识“三项制度”改革对国资国企改革全局的重要意义,把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摆上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省国资委主要领导跟踪调度省属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听取机场集团、辽渔集团、沈煤集团、抚矿集团、交投集团、水资源集团、城乡建设集团等企业专题汇报;高度关注老企业精简机构、减员增效,新企业转隶衔接、建章立制等改革重点难点工作,帮助企业攻坚克难、推进改革;深入铁法能源、抚矿集团、阜矿集团、华晨集团、本钢集团等重点企业改革一线调研,实地指导企业完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三是转变观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多重举措促进省属企业把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当作“一把手”工程,提高政治站位,勇担改革重任。部分企业“一把手”挂帅,积极参与改革工作。省国资委时刻督促各省属企业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各企业普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人力资源、财务审计、资本运营等部门业务骨干参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的“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上率下,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和目标任务,全力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效果。

    明确改革目标,工作有的放矢。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总体目标。针对部分省属企业存在的“铁交椅”“大锅饭”“铁饭碗”问题,省国资委借鉴中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要求,以目標为导向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明确“三项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到2020年年末,通过“三项制度”改革,省属企业要全面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使劳动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二是细化分解目标,形成工作体系。围绕改革目标,省国资委细化分解改革工作,形成两大核心指标、三方面任务、10个项目、20个具体任务的工作体系,并明确每项改革工作的具体内容。三是制订改革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依据工作体系,各省属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针对改革难题,部分企业开展了“三项制度”改革特别行动,结合实际扩展了工作体系。环保集团梳理分解工作任务体系,形成了符合改革需要的4个体系、6个机制和10项制度的工作体系,编制《环保集团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辽勤集团开展“三项制度改革专项整治行动”“三项制度改革百日推进活动”,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全力推进改革……

    树立改革标杆,坚持典型引路。一是组织系统学习。通过举办企业家大讲堂、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省属企业系统学习辽宁联通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先进经验。二是搭建交流平台。搭建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学习交流平台,定期组织系统培训、经验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发放工作资料,加强企业间互学互帮、资源共享。通过交流学习,华晨集团安置富余人员的新模式受到众多企业的关注。目前,交投集团已与华晨集团开展合作,主要解决交投集团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员安置难题。三是加强对接合作。省国资委积极组织省属企业与辽宁联通公司对接合作。环保集团、城乡建设集团与辽宁联通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将“三项制度”改革咨询服务作为双方合作主要内容。能源集团、水资源集团、辽勤集团、健康产业集团等十几家企业就“三项制度”改革实务与辽宁联通公司进行深入对接,在实际工作中吸收借鉴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四是加速经验推广应用。环保集团引进和转化辽宁联通公司“职岗分离”机制,以职位体系和薪酬体系为基础进行全集团的人才体系梳理;城乡建设集团引入辽宁联通公司的信息化评价系统,在领导干部的评价手段和工具方面进行了优化;水资源集团、辽渔集团等企业在积极吸取借鉴辽宁联通公司岗位价值评价和宽带薪酬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辽勤集团大力开展“瘦身健体”,强化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基于考核结果的动岗、动薪力度。五是选树省属企业改革标杆。及时发现、总结省属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中好的做法、可借鉴推广的经验,树立省属企业改革标杆。本钢集团以定岗、定编、定责、定薪(以下简称“四定”)为核心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大量压减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数量;阜矿集团实施减员增效,整合基层单位,分流富余人员;辽勤集团在“事转企”过程中减少管理层级,压缩管理部门,“瘦身健体”初见成效;华晨集团探索有效的员工转岗再就业渠道,通过共享用工、创新创业等途径解决富余人员就业问题。通过改革标杆企业介绍改革设计、机制建立、实施操作的思路和具体做法,对比分析典型企业改革前后的状况,引导省属企业学好、用好辽宁联通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先进经验,推动“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精心组织策划,全面推进实施。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开展专项行动。对照历年下发的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系列文件,省国资委全面梳理改革任务,总结改革工作得失,制订下发了《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省属企业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对改革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每项任务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出台文件,统一改革工作验收标准,确保改革落实不打折扣。二是出台配套政策,完善改革工作机制。省国资委打好制度基础,出台了《关于省属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实施意见》等改革配套政策文件,建立了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自评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考核验收制度、舆论宣传制度,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改革的政策保障机制。三是落实“四定”工作,搭建改革框架。省属企业积极开展“四定”工作,特别是新成立的集团企业中,环保集团、工程咨询集团等7家企业落实了“四定”工作。四是强化对标对表,严格执行制度。指导省属企业在改革中广泛应用辽宁联通公司的先进经验,对标标杆企业优秀管理模式,对标全行业、优秀企业用工水平和劳动效率水平,查摆差距和短板,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五是将改革纳入考核,强化考核激励。将“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省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加大考核指标权重,建立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的挂钩机制,强化对改革工作的考核激励。六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改革舆论氛围。与主流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宣传,通过政策宣讲、效果对照,让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在推进改革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员工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积极履行省属企业的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将改革前后进行对比,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效果初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搬走国企“铁交椅”。以管理人员岗位体系和职位体系的全面梳理为基础,实施瘦身健体、职岗分离、市场化选聘、竞聘上岗、去行政化等措施,改革后子企业法人户数降低19.2%,集团总部管理部门数量减少19.9%,管理人员数量减少27.1%,同时,省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人数较过去增加了4.2倍。

    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端掉国企“铁饭碗”。以劳动用工总量和结构的科学管控为基础,实施契约化管理、清理各类用工关系、控制劳务用工数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多渠道分流安置等措施,改革后,从业人员数量下降21.9%,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下降27.14%,集团总部职工人数下降27.03%。阜矿集团通过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职工总量减少至2.2万人;华晨集团积极探索职工转岗再就业渠道,开创共享用工新模式,拉动效率提升8%。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打破国企“大锅饭”。以工资分配与经济效益联动为基础,推进省属企业分级分类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和人工成本合理管控。通过推行减员增效、分流安置等有效措施,改革后人工成本总额下降33.8%,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下降38.3%,人事费用率下降13.8%。环保集团以经营业绩为导向,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直接挂钩,子企业负责人最高绩效薪酬为最低绩效薪酬的5倍,对未完成经营目标的不兑现绩效薪酬;辽勤集团对二级企业设置了营业收入、净利润、人均净利润分别增长10%和全面扭亏为盈的“3+1”硬核约束性指标,以绩效为基础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顺利实现了新组建集团“事转企”平稳过渡。

    本钢集团通过开展“四定”工作,“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初步实现了“人岗相适”。为确保“四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本钢集团制定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定岗、定编、定责、定薪”工作指导意见》,分为两个阶段推进。在第一阶段,通过机构、干部、岗位编制和薪酬等调整,建立精干高效的集团管控体系,重叠、效能低、虚设的机构得到全面清理,基本实现“事与岗的匹配、薪与岗的适应”。在第二阶段,按照“制度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工作标准,集团95家单位先后开展岗位竞聘工作,一大批管理、业务、技术人员提高了职级或岗级,实现“人与岗的匹配、才与岗的适应”。从已结束竞聘工作的企业了解到,矿业南芬露天矿等均实现不同程度超产,降成本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板材炼钢厂管理、技术创新氛围愈发浓厚,全厂在年初审定管理技术创新项目的基础上,又陆续接收“减少RH温降”“减少双路径”等多项合理化建议及管理技术创新项目,在工艺质量、设备管理、降本增效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三项制度”改革,是真正鼓励省属企业勇于创新求变、敢于自我革新、敢于面对困难的重大举措,让企业更加清醒、充满信心地解决问题,后程发力、稳扎稳打,真正实现企业改革的初衷和目标任务,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企业负担的减轻和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也得益于信访工作的保驾护航。几年来,省国资委始终把维护国有企业稳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牢4项工作,绘好信访工作“晴雨表”。一是压实信访主体责任。省国资委党委按照《辽宁省深入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办法》,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推动了信访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驻厅接访作用。将省政府接访大厅作为联系企业职工的重要平台,建成解难题促和谐窗口。选派优秀干部驻厅,超过20人集体访由处长接访,50人以上由分管领导亲自调度接访。三是深入基层“定纷止争”。按照“三个一”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企业重点信访案件,變“群众上访”为“机关下访”,倾听信访群众的呼声和企业的意见,把信访问题化解在一线。四是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攻坚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得到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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