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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

    时间:2020-08-03 11:33:3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62号)精神,推动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提档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方案。

    一、突出冰雪产业发展

    (一)推动冰雪场馆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分别建设1座室内公共滑冰馆、1块室外泼冰场、1片轮滑场地,实现室内室外滑冰场馆全覆盖,让群众参与冰雪运动有处可去,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扩大全市冰雪运动参与人口,实现“280万人上冰雪”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二)促进冰雪运动推广与普及。支持大、中、小学校推进冰雪进校园,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各地举办各类冰雪赛事活动,积极承办国家、省级冰雪赛事活动。支持市、县(市、区)冬季项目业余训练点开展业余训练,支持市本级冰雪项目运动队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完善的冰雪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我市体育制造业优势,引导传统体育制造业向冰雪装备制造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园区(基地)等给予资金支持或奖励。支持发展冰雪文化和冰雪旅游产业,推进现有滑雪场扩大场地规模,提升场地标准,打造集冰雪运动、旅游、餐饮、度假于一体的冰雪旅游度假区;
    支持沧州市滑冰馆以及各县(市、区)新建冰雪场馆引入健身休闲和冰雪赛事等业态,将其打造成为既能充分满足群众日常体育需求又能承接大型冰雪体育赛事的综合性体育设施。支持发展冰雪教育培训,注重对大、中、小学生的培训,培养冰雪后备力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推进体育服务业发展

    (一)做大健身休闲产业。重点培育冰雪运动休闲、武术健身休闲、滨海运动休闲等健康休闲业态,引领全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加大龙头健身休闲企业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特色经营、创新发展。推动区域特色品牌创建,形成“一县一品”的健身休闲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繁荣竞赛表演产业。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引进和举办承办影响力大的国内外体育赛事,对县(市、区)政府承办的国家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和全国性最高水平的单项体育赛事,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给予适当奖励。充分发挥我市武术资源优势,打造完善的武术赛事体系。持续办好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和孟村八极拳国际联赛,打造成为国际高水平武术节庆赛事活动。利用好沧州滑冰馆等冰雪场馆,积极引进和举办高水平冰雪赛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办赛,形成相对稳定、有品牌、有届次的系列赛事。创新办赛模式,推动体育赛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发展体育经纪人队伍,挖掘体育明星市场价值。〔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培育我市优秀体育文化品牌,打造一批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产品品牌,鼓励我市优质体育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吸引京津体育科研院所、体育高科技企业到沧州开展技术研发、中试和产业化生产。引进外商投资我市体育产业,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和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外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促进区域特色体育产业发展。以资源禀赋为依托,深度挖掘我市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发展武术、马术、舞龙、舞狮、毽球、摔跤、信鸽等民族运动项目。加大足球发展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支持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努力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三、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

    (一)促进体育制造业全面进步。引导盐山、海兴等地传统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大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提升体育制造业整体实力,打造体育用品制造强市。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专、精、特、新”的中小体育企业发展。鼓励体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建体育用品研发制造中心,争取各级产业发展资金予以支持。完善企业品牌政策,对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体育企业,按规定予以奖励。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主动承接京津和国内外先进地区产业转移。支持我市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发展专业展会论坛。依托我市体育制造产业优势,适时举办体育产业展览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高等院校、专业运营机构等举办体育论坛、体育用品领域设计竞赛等活动。对举办的重大国际交流活动,可一事一议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严格落实涉气企业排放绩效评价和差异化管控措施,对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条件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园区,及时纳入清单范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壮大体育消费规模

    (一)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充分发挥省体育消费券发放试点城市优势,争取更多资金倾斜,引导更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消费,探索试行沧州体育消费券政策。适时举办沧州市体育消费节,组织体育健身、体育服饰、体育培训等各类企业广泛参与,形成体育服务业与市民的良好互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和试行体育消费券、全民健身公共积分等举措。严格落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体育消费环境。探索建立健身场馆星级评定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提高自身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完善体育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体育企业主持国际(或国家、行业)体育器材装备、运动场所和体育服务标准制定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加大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鼓励体育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体育消费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健身预付卡的管理力度,保护市民的财产安全。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扶持发展一批球类、滑雪、滑冰、游泳等项目培训的专业机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培养终身运动习惯。积极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大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壮大市场主体

    (一)培育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认定,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基地达到2个,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不少于15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二)发展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建设以体育场馆为核心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旅游景区升级改造成体育综合体。加快武术小镇建设进程,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力争纳入省特色小镇创建类和培育类名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

    (三)建设体育产业服务平台。加大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技术在体育产业中的应用力度,延伸体育服务产品链条。探索建立中小体育企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申报省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各类体育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家体育科技创新大赛。推动互联网传媒与体育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体育传媒产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六、实施“体育+”行动

    (一)加快体旅融合发展。大力开发我市体育休闲旅游资源,统筹布局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景区和赛事活动。鼓励各地依托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体育主题公园、健身休闲基地、健身休闲设施,举办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和节庆活动,形成“因赛兴游、以体兴游、以游促体”的体育旅游良性互动发展格局。鼓励旅行社开发设计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旅游产品和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体教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学校与体育部门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教育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运动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加快体育类中小学教育研学实践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三)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加强对群众健身运动的科学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技能,发挥体育锻炼在预防疾病、健康理疗、改变人的亚健康状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合作,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疗养机构设立运动康复诊室,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群众身边的康体、康复、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机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

    七、完善体育场地供给举措

    (一)扩大体育产业供地。支持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进入同级政府的规划委员会。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项目用地,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荒地发展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实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车位配比、租赁期限、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各县(市、区)建设体育主题公园,因地制宜利用社区公园、广场等改建体育场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普及推广冰雪运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建立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市、县体育部门制定年度《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指导目录》,通过市场交易方式确定办赛主体。建立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合“一站式”赛事服务机制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科学核算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成本。支持体育赛事运营服务组织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

    (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各级民政、审批、体育部门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服务、指导和监督。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登记审批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推动实现各县(市、区)冰雪运动协会全覆盖。各级政府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培育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协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推动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支持引进高水平、专业化体育场馆运营团队和人才,探索委托、联合等多种经营方式,提升全市体育场馆市场化经营能力。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加大场馆冠名、特许产品、广告、赞助等无形资产开发,提高场馆运营效益。规范体育场馆公共安全服务,大型体育场馆内举行的赛事、演出,用于安保的座位数占场馆固定座位总数的比重不超过5%。建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制度相关安保标准,到2022年,全市大型体育场馆全部完成安保等级评价。(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四)推动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各相关部门围绕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分类制定在不同区域允许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明确申请条件和程序。对体育器材装备的运输,交通运输部门应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九、落实支持政策

    (一)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县规范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体育产业的信贷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支持保险企业推出适应休闲健身、竞赛表演、户外运动、体育旅游等不同需求的多样化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沧州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沧州银保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落实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严格落实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用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

    (三)加强无形资产开发保护。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无形资产的开发。推动体育企业研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不断加大相关产品的品牌培育力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一)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市属大中专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体育产业相关专业。鼓励全市大中专院校、企业、园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体育人才。支持体育培训机构、体育企业建立体育产、学、研、训基地,培训复合型体育人才。冰雪专业技能纳入紧缺工种目录,对取得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职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通过聘任、录用等形式,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运动员、具备教学水平的高等学校冰雪运动专业毕业生,招收到各级各类冰雪学校任教。将退役运动员纳入全市人才资源体系,由用人单位采取选聘方式考核聘用为管理人员或教练员。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将滑雪场教练员、压雪设备和魔毯缆索操作检修员等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政策范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

    (二)落实服务监管责任。将体育产业工作纳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按照部门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细化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实施。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文件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政策衔接,建立协调机制,严格督导考评,做到责任到位、措施有力、确保实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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