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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山,铁腕护山

    时间:2021-01-28 20:09:3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持续用力,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文 ︳重庆市林业局

    2018年6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就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缙云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切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坚决整改,沙坪坝区、北碚区、璧山区(以下简称三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度、实举措,齐心协力,持续用力,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精准施策推进整治。2018年6月22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缙云山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针对不同的违建问题,采取拆除、完善手续、农房调整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制定了缙云山保护区违法违规建筑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认定及整治验收标准的指导意见等,确保各类问题的整改措施更加精准,每一宗违建问题都有章可循。

    全面彻底整改问题。严格问题整改对账销号,340宗问题已完成整改333宗,整改完成率97.9%,累计拆违8万多平方米。违建均已拆除,只需办理集体土地征收转用手续,由于缙云山保护区总体规划尚在报批中,产权手续办理暂无法进行。同时,对78名党员干部和4个单位依法进行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落实“两保”方针。2019年2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缙云山保护区实施生态搬迁试点的指导意见》,先行启动对缙云山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原住居民实施生态搬迁试点。加大自然生态修复力度,保护区内外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7.7万平方米,栽植各类花木近90万株。调整完善缙云山保护区管理机构,明确三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加大生态保护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探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整合原住居民空置房屋,推进农家乐提档升级。

    举一反三推动面上整治。以缙云山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同步部署主城“四山”违建整治和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制定《重庆市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建立主城区“四山”违法建筑数据库。2018年以来,共拆除整治主城区“四山”范围内违法建筑5390宗,面积400.3万平方米。目前,全市3003个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802个,整改完成率93.3%。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市《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试点工作方案》,正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初步构建了市、区(县)、镇乡(街道、国有林场)、村(社区、林区管护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做到“山林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担”,层层落实各级林长4640人,其中主城区“四山”落实各级林长1420人。

    下一步,重慶市林业局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纵深推进缙云山保护区综合整治,开启缙云山综合提升新篇章。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废弃矿山变身绿水青山

    文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持续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努力实现废弃矿山变身绿水青山,将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摸清底数,实现废弃矿山动态管理。2017年,部署各区县按照“遥感解译、实地核查、汇总分析、整理建库”的方法建立了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现状数据库,为有序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数据基础。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损毁土地动态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动态管理机制。

    明确职责和时限,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2018年,制定《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区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并要求各区县平均每年实施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面积10%以上,力争在2030年前全部完成。2018-2019年间全市共完成1616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规范项目管理,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要求、程序以及验收标准等,确保区县有的放矢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制定“近自然恢复植物选择导则”,开展“典型边坡矿山植物配置研究与应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监测标准”等研究工作,为全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开发生态修复系统,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开发“重庆市矿山生态修复系统”并成功上线运行,该系统集成了“一张图”、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模块、矿山调查APP等,实现了重庆矿山生态修复的信息化、系统化、实时化、精准化管理。系统得到国家和其他省区市的肯定,并作为系统建设方面的唯一案例在全国生态修复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

    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创新,提升修复综合效益。在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矿山修复新模式。一是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二是探索将矿山生态修复与建筑弃土填埋相结合,同时解决矿山生态修复资金筹措困难和建筑弃土消纳困难两个难题。

    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筑牢长江沿线生态屏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重庆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909个图斑、2213.71公顷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并获得国家补助资金2.37亿元。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分类处置意见、资金分配方案等,指导区县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确保今年年底完成国家任务。

    加大政策支持,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为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从规划引领、支持矿山土地综合利用、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多个方面,为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政策支持。另外,还印发《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垦指标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盘活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建设用地,目前已成交约55亩,亩均20万元。

    接下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一是继续探索政策创新。进一步研究土地相关政策,在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政策之间寻求创新点,为下一步开展矿山综合治理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深入开展技术研究。继续支持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研究,通过制定技术标准规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制定;通过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技术体系指导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更加合理、规范、高效;通过建立矿山生态修复监测评价体系更好地了解矿山生态修复后效果,为后期开展修复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三是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通过完善生态修复系统、建立企业诚信体系等,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修复行业管理。四是加强政策指导。一方面指导区县有序、规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另一方面指导区县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注入矿山生态修复,用好用活现有政策,拓宽矿山生态修复资金筹集渠道。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

    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就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切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坚决整改。目前,综合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在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中,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主要从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方面不断发力。

    督促推进重点问题销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整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的指导和监督,全力配合开展缙云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定期核查缙云山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目前“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170个涉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包含在340个违法违规问题中)已整改销号,北碚区已经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并获得命名。

    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实地核查。按照生态环境部下发的自然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组织区县进行遥感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核查结果。

    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在全市各区县已完成“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点位实地核查的工作基础上,指导相关区县加快完成剩余点位违法违规行为判定并制定整改方案。

    定期调度,专人管理。持续推进片区负责制,每月调度自然保护地台账,指导区县加快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绿盾”专项行动共发现自然保护区需整改问题1577个,已整改完成1426个,整改完成率90.4%。

    加快推进重庆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配合重庆市林业局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開展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估工作。已形成《重庆市自然保护区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待征求重庆市林业局意见后正式函送相关区县。

    接下来,将持续推进重点问题整改销号,持续开展“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监督,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并加强对接,做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自然保护区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回头看”相关准备工作,厘清市级部门自然保护地相关职责。以“绿盾”专项行动等为抓手,进一步细化明确核查、判定、整改等环节的责任主体,突出生态环境部门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职责、林业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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