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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退役军人安置和培训概况

    时间:2020-08-14 09:12: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中国人才》2011年第20期法国退役军人安置与培训概况 HYPERLINK "/Article/%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http://Search.aspx?q=author:%E9%83%AD%E4%BC%A0%E5%AE%A3" \t "_blank" 郭传宣 法国作为欧洲大国和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一直把维护大国地位作为国家战略的核心。冷战结束后,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法国的防务工作重点已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保卫领土的职能走向了欧洲防务的大舞台。在北约区域内的地区冲突或区域外的军事行动中,法军履行着北约组织和欧盟成员国的义务。法国军队逐渐走上了职业化道路,探索出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制度,为稳定军心、激励士气、保证法军人社会地位提供了重要保障。法国军队基本情况和退役军人工作机构 (一)法国军队基本情况 现代法国军队始建于1789年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并在世界上率先实行了义务兵役制。1997年军队开始职业化改革,2001年时任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命令,自当年12月1日起法国全面实行志愿兵役制,军人成为一种职业。

      目前,法国共有29.5万名军人,包括7.3万文职人员、12.8万陆军、4万海军、5.4万空军(见图一),其中女性军人占l5%,此外还有大约10万宪兵。军人平均年龄32岁。法国军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职业军人,另一种为合同制军人,后者所占的比例高达73%,合同期由法律规定,最短6个月,最长22年,普通士兵合同期一般4年,可续期。法国军人中有军官4万余名,占军队总人数的14%,其中合同制军官占四分之一,通常是部队需要的专门领域技术人员。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制军官服役年限不能超过25年,士官不能超过22年。职业军人大多来自军事院校,也有一部分来自合同制军人,可终身服役直至退休,自愿选择退役;合同制军人合同期满如不续签则必须离开部队。法国军队实行的是流量管理体制,每年有一定数量人员退出现役,同时有相应数量的人员补充进部队。基于世界和平白皮书要求,欧洲主要国家在裁军,法国也将在2009-2014年减少军队员额5.4万人。近几年每年约有2.5万军人进入或离开部队,按照这样的规模,每隔10年部队人员完全轮换一次。在2010年役的25977名军人中,合同制军人占65%,基层士兵16603人,占64u/0;士官7523人,占2gc70;军官1851人,占7%。

      (二)法国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工作主要管理机构 在职业化背景下,为提高军队吸引力,确保兵员充足、军队和社会稳定,法国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安置与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机构。

      法国军人退役工作主要由国防部负贵。2009年以前,法国国防部人事司职业教育和第二次就业安置处负责协调全军退役军人转业工作,各军种人事部门均有指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重返社会、进行技能培训的相应工作机构。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减少财政赤字、保持公共财政平衡,法国从2007年开始实施公共政策全面复审,大幅压缩行政编制、整合组织机构。在这样的背景下,2009年6月,国防部机构设置做了相应调整,行政编制由13000人压缩到了4000人。负责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工作的组织机构也进行了重新设计,将职能进行整合,撤消了各军种转业部门,在国防部人事司下成立了“国防流动”军人转业署(以下简称转业署),统一负责涉及军人转业的全部事务。这样不仅缩减了行政编制,也改变了过去各军种与公职部门和企业多头对话的局面,建立了服务管理的统一平台。转业署总部设在巴黎,全系统有工作人员681人。由一名将军负责,校级军官任主任、副主任和特殊专员,下辖咨询交流、企业安置、公职部门准入、预算财务、后勤综合行政、陪护工程设计等6个处室和1个企业高管分部(专门负责为中校及以上军官在企业寻找高级管理职位),主要职责是编制退役军人预算,审核退役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促进退役军人及配偶就业。转业署在法国10个大城市设有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中心,在51个军事基地设有分支机构,并设立了一个军人职业培训中心,主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个性化就业陪伴服务。转业署通过董事会实施管理,董事会成员包括国防部人事司、各军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每个月举行一次转业署各分支机构或分部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转业署领导每15天举行一次会议,各处室负责人每周举行一次会议,沟通交流情况,共同研究军人转业工作。转业署每年都有相应绩效考核目标,主要包括确保在转业署注册登记要求工作的转业军人的75%找到工作、在公职部门安排2100名转业军人、将领取由国防部发放失业补助金的退役失业军人减少20%等,并与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挂钩。

      由于法国军队实行军人轮职制度,按规定军官每3年、士官每7年要流动,实际上军官每2年、士官每4年就要轮岗,更换驻地和城市。为确保军人调动时家属能随之团聚,从而增强军队凝聚力,转业署从2006年开始为军人配偶在军营附近找工作提供支持。但促进军人配偶就业与军人转业不同,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造成地缘上的分居,转业署遁常只是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一般不安排培训。目前,转业署约有50人负责为军人配偶建立档案、推荐就业,主要分布在大城市的军营驻地。基本制度规定和相关待遇保障 法国政府有一套包括《军人普通地位法》、((公民和军人退休法》、((军人社会保险制度实施法令》、((公务员普通地位法))以及有关公共就业、失业保险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法律和制度规定,并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对退出现役的军人,通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支援措施帮助其实现就业、融入社会。

      (一)军人退出现役的基本规定 法国政府在1972年制定了《军人普通条例》,2004年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做过重大修改;2007年正式出台了((军人普通地位法》。根据规定,法国军人退出现役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按照合同年限服役4年以下的普通士兵,这部分人占每年退役军人三分之一强,通常不享受职业培训服务,只是进行一般性的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

      二是服役年限超过4年的,可享受包括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陪伴在内的全部转业服务项目。

      三是普通士官服役年限在15年以上、军官服役年限在25年以上的,除可享受全部转业服务项目外,到私营企业就业的,还可按月领取一走数额的退役金,约为军队收入的60%。

      需要指出的是,法国政府为退役军人提供的转业服务并不是直接安排工作,而是通过信息咨询、就业培训、对口实习、陪伴服务等支援措施,积极促进退役军人在私营企业、公职部门实现就业或自己创业。

      (二)军官退役条件及有关待遇 法军从1997年进行职业化改革后,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未到退休年龄的职业军官都服役到退休。同时,军官退休和退役的有关法规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一是正常退休。中校、上校军官为55岁,将军根据军衔级别和军种为57岁到65岁,一般将官为57-58岁,上将为65岁左右。但是,根据军官在服役期间所从事工作的不同,还可享受提早退休的待遇,最多的可提早两年退休。如飞行员的累积飞行时间、伞兵的乘机和跳伞累计时间,潜艇人员的累积潜海时间,以及其他的特殊工作等,按照有关规定均作为提早退休的条。到年龄退休的军官退休后不可在政府机关谋职,但在公司和私营部门中谋职不受限制。享受退休金待遇,一般可拿到退休前最后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60%。

      二是提前退休。按法军退休条例规定,军官必须服役年满15年方可享有退休资格,在正常退休年龄前退休称为“小退休”。军官自愿或者被动提前退休,可按服役年限、军衔级别等有关条件享受不同数量的退休金。此类退休军官可在政府或公司谋取第二职业,领取工资,达到地方退休年龄规定退休后再领取地方上的退休金。

      三是服役年限在25年以上的军官退役,到私营企业就业的,除领取企业薪酬外,还可按月领取约为军队收入60c70的退役金;转业到公职部门担任公务员的,月收入低予原军队收入的以退役金补齐,达到原军队收入水平的,不再发退役金。这就使待服役年限较长、具有一定职级的军官不倾向于到公职部门就业。

      四是如果军官服役年限不满25年,不享受退役金,但可根据退役军官的军衔级别和服役年限一次性发给退役费。退役后3年内到公职部门就业的,全额或按比例退还退役费,超过年限或到私营企业就业的则不再退还。如上尉军衔、服役10年的军官,退役时可享受约4.5万欧元的退役费,但如退役后半年内在政府机关谋到职业,则全部退还退役费,半年后至3年内则按比例退款,3年内未再就业者则不再退款。如退役后在公司或私营企业谋职,不论何时找到工作,都不再退还退役费。

      此外,军官服役期间伤残后不能继续服役者,按伤残程度和级别发放伤残费,伤残严重者,可享受100%的伤残费。伤残军官退役后可视自身情况谋职,转业署将其作为重点对象积极提供就业帮扶。对因违法或违反军纪被处理而离开军队的,不能得到转业署提供的培训就业服务,而是同社会其他失业人员一样由国家就业中心提供相应保障措施。

      (三)军官退役后的管理及相关保障 法军官退休后完全实行社会化分散管理,部队和政府不设立专门机构。三军参谋部人事局设有退休军官处,主要负责将级退休军官的档案管理等。退休军官的住房、医疗等均实行社会化。

      根据《军人社会保险制度实施法令》规定,法国军官服役期间按规定交纳保险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互助基金,无论是否退役终生受益。法军人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伤害保险、寿命保险等。社会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军人同国家公务员属同一类,称为“特殊保障体制”,对军人保险的条件及保险费等有特殊优惠政策。同一险种,军人保险金额高于地方人员,投保受益相应高于地方人员。从1950年开始,法军建立了全军统一的“国家军人社会保险机构”。法军在政府、军队内部各种军人社会保障机构之外,还设立了一些军人社会保障外围组织,如基金会、互助中心等。保险机构的基金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库支出,金额为全体参加投保人员工资总收入的9.7%;另一部分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其中退伍军人每月支付最高不超过退休金的2.8%。

      同时,对军人还实行特殊奖励制度。军人工作每满5年可算6年工龄,在舰艇、飞行等危险行业工作或参与作战的军人每服役满1年相当于3年工龄,以此确保军人退休后可享受地方较好的养老保险待遇。对退役后3年内找不到工作的失业军人,由国防部发放失业补助金,年龄在53岁以下的最多可享受23个月失业补助金;53岁以上的最多可享受36命月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额大体与服役期间的工资收入相当。这期间,相关部门会积极帮助实现就业,但超过3年仍未就业的,国防部将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军人统一纳入国家失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法国约有9000名三年中找不到工作的失业军人,国防部每年仅发放失业补助金一项就达1亿3千万欧元,负担沉重,采取措施有效减少这部分失业人数,从而减少国防部开支,已列入军人转业署绩效考核目标。

      (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的相关协议与协定 法国是个契约社会,转业署协调会同法国政府有关部门、地区政府、社会组织与企业,通过签订相关协议与协定,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共同开展退役军人培训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各种社会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率较高。

      一是军地政府部门协议。为鼓励军人安心服役,法国防部与政府有关部门签有各种协议。比如,法国防部与就业、社会协调和住房部以及国家就业署、全国成人就业培训协会等签署了军人招聘、转业和重新安排工作框架协议,其中规定军人退役后可以进入的部门、本人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国防部和签约部门各自在安置退役军人方面所承担的责任。

      二是国防部与地区政府合作协定。法国防部根据不同情况,与其部队所在地的政府签署帮助安置退役军人的协议。比如,国防部与阿尔萨斯大区签署协议,决定对拟转业军人进行就业培训;与普瓦图.夏朗德大区签署《(军人转业地方培训计划伙伴关系条约》,规定军人退役前将到全国就业署管辖的波尔多就业培训中心接受6个月培训,大区政府负担参加培训人员的教育经费(最多2500欧元),法国防部负担参训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与南比利牛斯地区签署《2007-2010年帮助军人转业培训计划条约》等。

      三是国防部与企业合作协议。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法国防部大力推动与各国营和私人企业的合作关系。国防部与国家铁路公司、法国物流、核电、冶金等大型企业签署框架协议,采取在这些企业见习、培训等措施,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入该系统工作创造条件。此外,他们还与法圉雇主协会、全国退役军人协会或老战士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合作,及时发现和提供各类企业中适合退役军人的岗位和招聘信息,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为退役军人培训就业提供服务。2010年,共有2206名退役军人进入公职部门工作,8577人进入私营企业工作。主要做法和特点 法国军人退出现役主要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职业军人自愿转业,国防部没有统一的退役转业时间安排。因此,转业署开展退役军人转业服务工作更加突出个性化,并贯彻于日常性工作中,没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一)退役军人转业服务工作的基本流程 法国军人从有转业意向到离开部队通常需要18-24个月,一般经过以下流程(见图四):第一步,面谈咨询。有退役转业意向的军人与转业署有关人员见面谈话,咨询了解相关程序、法律法规等情况。第二步,拟订职业计划并接受就业培训。在转业署就业顾问指导下,依据转业军人特点、具备的能力素质优势及对未来发展的考虑,拟定职业计划或就业、创业方案。同时,接受转业署或其派驻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的就业辅导培训,主要包括如何编写简历、如何寻找招聘信息、如何做好应聘准备,以及如何应对招聘主管谈话等。第三步,确认计划。将修改完善的职业计划提交职业计划有效确以委员会进行有效确认,该委员会主要由转业署系统的就业方面专家组成。第四步,接受职业培训。根据确认的职业发展方向和自身知识技能情况,选择科目参加职业培训,缺什么补什么。最后,对不需要培训或已经完成培训的转业军人,由相关人员介绍推荐工作。但无论私营企业还是公职部门都没有必须接收转业军人的责任义务,需要本人凭借能力表现应聘获得就业岗位。

      应该说明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合同制军人只要合同到期就可以选择离开部队。职业军人应提前2个月提交退役申请,但能否被批准退役则会受到所在部队人事部门的干预。各军种人事部门干预时间并不一样,陆军在制定转业计划初期就会做出决定,而海军往往在就业辅导结束后才做出决定。如果各军种人事部门决定不让当事人转业,则整个转业计划必须终止。

      (二)军人退役工作的主要做法特点 综合分析法国军人退役转业工作,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l、提前介入,帮助做好退役就业准备。法国国防部十分注重提前介入军人转业工作。一是提前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军人一入伍,就向其提供有关职业的相关信息,告诉他们转业所需具备的条件、相关服视野I域外务保障措施及主管部门等。同时,为获得部队的理解支持,转业署主动与部队沟通做工作,从士官到军官都提供相应的服务,使部队指挥官能够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消除不必要的误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军人退役工作。二是提前启动转业程序。一般在军人服役期满前两年左右,转业署有关人员即与其进行一次或多次诊断性谈话,了解个人基本情况和个性特征,对更适合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采取什么样的陪伴措施、具体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做出判断。之后,派出就业顾问指导,每个转业军人可以提出三个不同的职业计划(一个最理想的,两个备用的),提交职业计划有效确认委员会在每周一次的会议上评估确认后,由转业署按照职业计划开展相应的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这一过程一般是在2年内完成的,换句话说,服役期满时,军人的素质和能力已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得到强化提升,各方面已经做好了准备,为走出军营顺利融入社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因人制宜,开展个性化的职业培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促进退役军人更好地实现就业,开展积极有效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法国《军人普通身份地位法》规定,军人可以要求享受培训服务,任何军人可以享受职业评估和职业指导;在部队服役4年以土的军人,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是带薪培训,一般6个月,如果需要可追加6个月。法国防部每年用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经费大约1亿欧元,其中用于资助退役军人培训的费用900万欧元(国防部和财政部分别出资600万和300万欧元)。退役军人职业计划被专家有效确认后,经所在部队同意,即可根据自身情况,带薪培训休假。职业培训有三类:一是由国防部完全出资的培训。在部队服役4年以上15年以下的职业军人或合同制雇佣15年以上的军人均可享受这种培训。国防部军人职业培训中心提供的30多种手工技能培训,全国186个社会办的职业培训中心提供的120种训练,以及全国老战士局所属9所培训学校的课程都是专门为国防部军人转业服务的。二是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的培训。根据退役军人具体需求,转业署按照公共采购法典对培训项目进行招标,一般在2个月内签订公共采购合同,为退役军人提供如交通运输、物流、潜艇工程、海底工作以及家政服务等专业的培训。对每位参加培训的退役军人国防部提供最高不超过9000欧元的资助。如果公共采购中没有军人需要的项目,可找3个有此项目的培训机构,根据报价单择优选用。近年来,由于采取行政复审,国防部裁减文职、军取人员,一些年轻军官服役10年后花费4.2万欧元学习MBA,为转业到企业做准备,个人就要承担大部分学费了。三是参加学历班教育,由国防部报销注册费、部分学费。条件是离开部队5年之内、自己出资参加学习,并且离开部队16个月内找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在提供3个月的工资单和参加学习的学费发票后,国防部可报销最多不超过3000欧元的学费。培训内容的丰富多样,培训安排上的人性化、个性化,以及操作上的规范化,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资格确认,为职业过渡提供便利。法国政府对专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大大增强就业竞争力。2002年法国通过立法在原来行业协会基础上成立了全国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即法国职业资格证书委员会,成员由政府各部门、雇主与工会以及工商会代表组成,编印了全国职业资格证书汇编,中央政府认可的学校颁发的文凭证书或部门、行业认定的资格证书均列入汇编。为使部队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衔接,让退役军人收益,转业署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积极申请将国防部颁发的一些证书列入进全国汇编,确保在部队获得的职业资格到地方同样有效。二是鼓励符合条件具备一定素质能力的军人经一定程序确认后申领职业资格证书,在这个过程中,军人可接受专人的陪伴指导服务,且可享受免费的证书确认服务,而社会上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确认一般需交500-1000欧元。对尚不具备申领某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军人,转业署将根据其职业发展方向通过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帮助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三是主动与社会上的专业机构签署协议,采取合作的方式提升国防部一些较低级别的注册资格等级,比如,保安员的资格认定,根据规定,服役3年的军人即可具备保安员资格,但国防部只能认定较低级,与社会专业机构合作后,可达到最高级。由于职业资格更加重视职业经历,军人一旦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意味着其所具备的知识能力得到了社会认可,因此,深受军人欢迎,已经成为退役军人顺利实现职业过渡的重要途径。

      4、畅通渠道,向企业推荐高级管理人员。法国中校以上的中高级军官退役后一般都进入私营企业。为此,2009年9月军人转业署专门成立企业高管分部,采用人才猎头的运作方式,专门为所有希望到私营企业担任高管的退役军官提供陪伴服务,该机构有工作人员12人,主要从事就业形势研判和用人岗位分析、对候选人是否适合担任企业高管从经历、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供陪伴服务,向企业推荐。该机构分探索、培训、寻找工作三个阶段帮助退役军官,一般需要用6个月时间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经过评议形成职业计划书,进行3-12个月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与其他专业人才招聘机构一样,该机构与社会组织建立有广泛联系,利用各种资源为安置服务。其中,与法国雇主协会(相当于我国企业家协会)关系密切,后者在全法国有会员75万家,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和行业,在15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协会及时提供岗位帮助安置退役军人。为促进就业,转业署企业高管分部一般还在每年6月举行招聘会,去年招聘会上,有40家企业与90名已具备应聘素质的退役军官见面,采取20分钟定时谈话的方式,每位应聘者与一家企业进行面谈,一般经过3次见面谈话能够确定工作。企业高管分部成立两年来,每年向企业输送100-130位退役军官担任高管,成功率77 .540-/0。目前,企业高管分部在对400名退役军官进行定期跟踪陪伴。此外,无论对军官还是士兵,只要具备企业需要的素质能力,辖业署还通过让退役军人带薪(即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军队发放)到企业实习工作6个月的方式,增进双方了解认可,从而实现就业。近几年每年有三四千人通过这种方式就业,成功率达到80%。

      5、全程陪伴,为退役军人顺利融入社会提供人性化服务。在法国,军人从准备转业到正式离开部队这两年的时间内,一直都有专人负责陪伴服务。转业署将之命名为“陪伴工程”,设立专门处室负责这项工作,明确其主要使命是负责制定陪伴计划,为各省就业顾问和合作伙伴提供陪伴情况信息,促进转业军人就业。通常担任陪伴服务的工作人员有两项职责,即负责就业指导和与私营企业或公职部门保持联系。这两项职责有的由两个人分别承担,有的由一人兼顾,并一直负责到底,很少中途出现人员变动的情况。目前,转业署约有800人从事陪伴服务,主要分布在10大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中心和51个分部,其中一半为聘用的社会人员。“陪伴工程”人性化、缜密周全的服务,为退役军人尽快适应从军营到社会的角色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法国退役军人安置与培训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法军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已经形成一套严格有序、相对固定的制度法规,并且不断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制度和法规在不断修诃和改进。但由于受到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法国退役军人安置与培训工作目前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退役军人进入企业就业面临挑战。在法国退役军人中,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士兵)学历水平比较低,有的甚至读写都有困难。随着科技发展,一些低层次的技能岗位越来越多地被机械取代,再加上近年来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企业的发展遇到严重困难,不得不裁减人员,使退役军人到私营企业就业难度越来越大。技能水平较低的退役军人已经成为就业市场的弱势群体。二是财政压力持续增大。当前法国国防部用于军人失业的补助金已高达l亿3千万欧元,用于退役军人安置的费用也高达1亿欧元,再加上军人退役金、退休费等各项开支,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三是退役军人在公职部门就业空间进一步缩小。在法国,公职部门和私营企业一样,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接受转业军人。2007年以来,由于受公共政策全面复审的影响,公职部门大幅压缩编制,精简人员,接收转业军人的空间不断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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