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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社区居民公约及综治制度

    时间:2020-07-23 08:13:2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社 区 居 民 公 约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响应政策号召,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团结一心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二、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勇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五、积极参加社区建设,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城市作贡献。六、学雷锋、树新风、争做“五好家庭”,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做个好家长,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居委会做个好公民。七、本《居民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居民行为规范一、五讲四美、团结友爱、互帮互学、讲究风格。二、稳定大局、人人有责、互谅互让、不失原则。三、警民共建、献计献策、文明家庭、百分之百。四、文明村民、高度警惕、扫除六害、是非分明。五、防火防盗、全靠自防、安全意识、忘掉不得。六、集体财产、大家爱护、人为损坏、照价赔偿。七、好人好事、建卡登记、坏人坏事、揭发检举。八、行为规范、共同遵守、守法公民、全家光荣。联动单位联系会议制度一、社区联动单位联系会议由社区综治办主持召开。二、每次会议提前通知联动单位作好参会准备,一会一个主题,解决具体问题。三、不参加社区联动单位联系会议而造成工作失误的部门,报请镇综治办予以“黄牌”警告或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四、每次联动单位联系会议应作好详细的记录。

     守 楼 护 院 职 责一、督促单位、住户,按照“三好”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二、坚持对暂寄住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员及物件外运的查询。三、查询本区域内各住户的治安防范措施到位情况。四、发现治安隐患、疑点问题及时向社区警务室或辖区派出

     所报告。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无毒社区标准一、无新滋生吸毒人员。二、现有吸毒人员戒毒巩固二年以上(现有吸毒人员不包括出国定居、户口迁出的、劳动教养三年或服刑三年以上的、下落不明四年以上的)。三、无制毒贩毒活动。四、无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贮存、运输易制毒化学药品活动。五、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制度。二、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分析研究,一月一次情况汇报。三、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发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要落实领导挂牌督办,限期调处解决。四、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

     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小问题不出组、一般问题不出社区、较大问题不出乡镇。

     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一、加强维护治安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二、及时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社情动态及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并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三、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控制或扭送公安机关。四、积极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一、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预防纠纷激化。二、通过调解工作宣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三、及时向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治安巡逻队职责一、搞好本辖区治安巡逻守护,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免受不法侵害。二、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好发案现场,提供破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三、服从“整体联动防范工程”领导小组的命令,准时到达指定位置,切实完成指定任务。四、协助搞好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和违法、刑释、解教人员及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转化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疏导矛盾,

     化解冲突,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五、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六、对辖区内守楼护院人员(包括门卫、保安、值班守护人员)进行岗位督查。

     家庭(户)治安职责一、家庭(户)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包庇犯罪嫌疑人。二、家庭成员和睦相处,邻里友好相待,尊老爱幼。三、防火、防盗,来人要报。四、坚持原则,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帮教小组职责一、了解掌握违法青少年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分类帮教。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

     法制法纪教育。三、引导、扶助就业,积极帮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保护其合法权益。

     公 民 治 安 职 责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黄、赌、毒”和“法轮功”等违法违纪活动。二、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助人为乐帮友邻。三、知情报案,见义勇为,积极参加群防群治工作。

     社(户)治安巡逻组职责一、按规定,要求治安巡逻员佩戴标志。二、每周组织一次以上夜间治安巡逻。三、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对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组织群众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四、作好当日治安巡逻记录。

     “四防”安全互助组职责一、在组长组织下,开展“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参加院坝联防、联户联勤活动。二、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三、疏导邻里矛盾纠纷。四、向中心组反映治安情况。五、做好值日记录。

     “四防”安全互助组中心组职责一、组织居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制止违法行为。二、检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三、检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组开展轮流值日活动;组织各组参加院坝联防、联户联勤活动。四、对参加辖区治安巡逻的居民进行考核,把值班情况作为评选“三户”的条件。五、及时向上级反映辖区治安问题。

     巡防大队工作职责一、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对群众进行不定期的法制宣传教育;二、预防和制止各类治安管理的行为;三、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扭送和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四、保护各类案件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群众;五、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六、配合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开展安全消防检查,及时发现、报告、消除不安全隐患;七、恪尽职守、严格公正、文明执行,严禁超越和滥用职权;八、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公安机关在综治工作中主要职责一、加强侦查破案和预审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行凶杀人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二、查禁和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贩毒吸毒、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三、加强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治安案件,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重点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强化对出租房屋、出租汽车和重点防范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四、加强枪枝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五、加强消防、交通,预防事故,消除隐患,维护公共安全;六、加强对基层治安保卫组织,社会保安组织的监督管理,强化内部保卫工作,协助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和治安控制体系;七、加强对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肃夺政治权利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八、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在综治工作中主要职责一、做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二、开展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化解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三、加强对服刑、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四、做好公证、律师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纠纷;五、协调、督促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综治工作奖励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各级综治委或者有关主管机关表彰奖励;贡献突击的,由同级综治委推荐,报有关机关批准,给予记功、晋级或者授予荣誉称号。一、落实社会治安综治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及人民生命,事迹突出的;三、教育、挽救和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安置、帮教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成绩显著的;四、调解民间纠纷成绩显著的;五、预防、制止刑事犯罪或者治安灾害事故成绩显著或者有突出贡献的;六、协助司法机关破获重大特大案件的;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成果被采纳,社会效果显著的;八、其它对社会综治工作有重大贡献的。

     综治工作处罚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在当年及第二年度内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或者结合性先进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治安面貌改变之前,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不得晋级、晋职,并可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对公民、组织的报案不依法及时受理,对公民、组织要求人身、财产保护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二、不按条例规定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本单位治安问题突出,发生特大案件或者恶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三、对本部门、本单位矛盾处理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危害社会稳定的;四、发生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案件故意不报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五、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奖励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其荣誉奖励,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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