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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开年工作计划多篇

    时间:2020-12-23 16:12:0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区民政局 201* 年工作总结和 201* 年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 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紧紧围绕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 年度重点工作,深化民政机构改革,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民政基础设施 建设,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坚力量,各项工作 有序推进。

    一、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 要求,加快推进民政权力事项和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我局共有权力事项和共服务事项项,除伤残等级评定 (调整伤残证办理和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个事项外,均可实现“跑一次”办理,占全部事项的 x%。

    其中: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等个事项实现了 “零 跑”。

    着力群众关注的事项改革,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事 项, 经与银监办多次沟通, 在省内率先实现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即可查询社会 救助家庭所有成员个人名下存款等金融资产方面的信息。

    彻底解决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跑两次”问题,方便近万名困难群众,每年可 为财政节省支出近 x 万元,受到**副省长和**副省长的批示肯定。

    二、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着力提升精准救助水平。

    围绕全年救助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众万人次的民生实事工作目标,进一 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万人次。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制。

    建立健全“一站式”救助机制,投资万元建立“一站式”救助平台,实现各类 不同社会救助业务的一站式受理和转发协同办理和联合审批, 实现参与救助各部 门之间的信息互通, 从技术上彻底杜绝“多头补助和漏补”现象, 确保救助工作“纵 向到底横向到边”。

    全面推行困难家庭赡养能力计算工作,确保“精准救助,不落一人”。

    稳步推进城乡低保救助工作。

    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加强低收入家庭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低保档 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全面完成低保提标工作, 全区低保标准从元/人? 月提高至元/人? 月,同比提 高%。

    全年低保对象新增 x 户 x 人, 注销 x 户 x 人, 低保边缘家庭新增 x 户 x 人, 全区共有低保户 x 户 x 人,低保边缘家庭 x 户 x 人,共发放低保金 x 万元。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全省首个实现困难群众住院和特殊门诊合规医疗费 用全额救助。

    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 x 人次,救助资金 x 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 x 人次,救助资金 x 万元。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 x 户 x 人,发放救助金 x 万元。

    做好冬令春荒救济工作。

    开展冬令春荒救济对象调查及救济款物发放工作,安排好我区冬令期间因 灾造成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帮助解决吃住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共发放救济款 x 万元,救助困难群众 x 人。

    做好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

    开展特困对象敬老院老党员优抚对象低保户慈善救助对象困难职工特困 残疾人等困难对象走访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 x 万元,救助 x 名困难群众。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生活无着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义政办〔〕号),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劝导力度,共救助流浪乞讨 人员 x 人次。

    完善站内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过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 DNA 信息等。

    区民政局2019年工作计划 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 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 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 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 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 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区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区行列、率先实 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 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 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

    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 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 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 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 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

    协调配合 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 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 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 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 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高五保供 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 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 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 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 水平。

    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 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 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 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区低保对象 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 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 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 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完善城乡自然 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 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
    制定自然灾害救助 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 拨付及时、专款专用;
    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 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 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 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 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 返和护送工作。

    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 扶持200 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 权利 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 彻执行《**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 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 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 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 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 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

    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 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 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 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 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 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和年初工作计划 201*年以来,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唐山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安排,狠抓落实、通力协作、主动担当,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被民政部确定为河北省唯一一个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唐山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信息反馈和新闻宣传工作处于省、唐山市领先位置,得到中国社会报社的表彰。

    一、优抚安置和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扎实推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发挥牵头作用,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做到了政策不欠账。“两站一中心”实现全覆盖,市乡村三级均成立了机构并挂牌,各项制度上墙,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完善了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以及重点人员、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包联等各项台账。

    一是顺利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以及建国以来退役军人数据信息采集工作。为23944户悬挂光荣牌,其中光荣烈属379户,光荣军属2048户,光荣之家36户,光荣退役军人之家21481户。

    二是推进落实干部包联,实现包联全覆盖。全市共有3512名干部包联20107名退役军人,其中,唐山市级领导干部2名包联10名退役军人,**市级领导干部22名包联110名退役军人,其余退役军人由市直单位、驻迁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包联。

    三是落实各项经济待遇。为1821名退伍军人核算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598.96万元,发放2017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金1327.50万元,春节期间按每人400元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56.60万元,“八一”期间为24151名退役军人发放慰问金269.39万元。为79名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款19.2万元,将参战涉核人员医疗救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缓解了部分优抚对帮问题。

    四是慈善社会救助补充作用充分发挥。制定《**慈善奖评选表扬办法》,慈善工作进入制度化新阶段。积极拓展筹资渠道,接收各界捐款43.08万元,设立了**市企业家协会千名学子助学专项基金。扩大慈善救助范围,为我市12位农村籍抗战老兵送去米、面、油等春节物品,为23名大病患者发放慈善救助金11.8万元。与市老龄办开展“敬老月”活动,筹集资金8.94万元,慰问全市3位百岁老人和273位低保、五保老人。为78名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中考取高等学校的优秀学子发放助学款23.3万元,为赵店子三港湾小学争取河北省晶龙集团的20万元房屋改造资金,慈善助学品牌效应凸显。五是用核查规范救助,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按省厅下发的核查低收入家庭税务信息安排,集中1个多月的时间核实税务、证券情况,停发179人、减发46人死亡停发4人、户口不在我市停发4人。与此同时,各乡镇开展了大规模核查。共入户核查10341人、4000户,清退不符合政策人数3068人、2080户。

    三、建档立卡如期移交,兜底保障全面开展 认真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移交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整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档案,梳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3月8日移交市农工委。为确保脱底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从提高救助标准、精准认定、落实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等10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兜底保障工作有力推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的精准度,逐户建立台账,实行“六个纳入”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供养,符合集中特困供养条件的全部建议纳入集中特困供养,低保户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较大、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综合救助政策帮扶,做到兜底兜得住,保障保到位。

    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保障救助“一站式”报销结算系统,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截至10月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低保条件纳入低保的20户61人,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纳入特困供养的17户21人,符合集中特困供养条件纳入集中供养2户4人,低保户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纳入特困供养14户18人。累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43.9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7.9万元,为20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9.1万元,298人次贫困患病人员发放医疗救助金23.1万元。

    四、养老服务体系明显完善,服务水平继续提升 超前应对人口老龄化,通过实施惠老政策、加强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等举措,在全市基本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认真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严格按照上级115项服务标准,从安全防范、日常服务、协议管理、制定规范等各个方面,全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6月份优质高效完成唐山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现场会各项组织工作,受到与会唐山市领导、唐山市民政局领导和其他县区同仁的肯定和好评。

    目前,各公办机构实行协议管理,落实养老机构与养员、乡(镇)、村以及养员亲属签订的服务协议,严格定时检查制度,受到院民亲属、院民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开展亲情特色服务,实施关心、爱心、细心、耐心、孝心、责任心“六心”亲情服务,投资43万元对中心院、第五福利院内外墙体进行粉刷,更换部分硬件设备,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二是积极扶持民营养老产业发展。发放了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155.83万元,其中3家养老机构发放建设补贴52万元,13家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95.23万元,17家养老机构发放养老机构责任险8.60万元。2017年度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已进入与财政联审阶段。

    三是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按照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1―3季度累计发放高龄津贴787.5万元:为全市10.8万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108.3万元,这是自2009年以来连续10个年头开展此项工作,累计投入近千万,实现了惠老政策的全覆盖,9月14日,全国老龄委权益保护部主任刘增瑞来迁调研时予以高度评价。开展孝老爱亲评选活动,评选20名孝老爱亲模范,营造学习模范、尊老敬老浓厚氛围。

    四是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经中医院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后,按照月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老年人服务补贴,经筛查共有307名失能和高龄老人符合补贴标准,公示和审核无异议后从11月开始发放。

    五、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服务能力持续改善 以惠民、便民为宗旨,着眼优化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按照上级部署,因地制宜、有的放矢,重点治理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医疗机构太平间,取得明显成效。市卫计局解除多年来两家公立医院太平间外包协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4家销售丧葬用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无证经营一家,已立案查处;
    市发改局对殡仪服务中心、经营性公墓服务价格进行了检查;
    民政局投资260万元对殡仪服务中心火化炉、焚烧炉进行尾气处理环保改造,目前进入招标阶段。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与各镇乡民政所长进行集体谈话,并对2013以来信访案件等线索进行“回头看”,重点排查城乡低保、孤儿弃婴收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公墓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问题,深入排查线索,对疑似涉黑涉恶的线索逐条评估。

    二是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截至10月20日,全市505个村行政村、29个居委会共选举出村委干部2106人,书记、主任全部实现了“一人兼”,村两委交叉任职1130人,结构更加优化,50岁以下310人,占55.6%,高中以上学历499人,占93.4%,致富带头人380人,占71.2%。党管换届贯穿始终,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严格年检,对被业务主管部门撤销批准、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人去楼空的空壳社会组织和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2年年检不合格的1家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行政处罚。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扎实推进,牵头负责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不彻底、乱收费以及政会不分清理工作,共有12家行业协会商会纳入到清理范围,其中存在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7家,问题15个,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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