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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时间:2022-09-01 14:22:4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22年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xx年在全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并强力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我县推行河长制以来,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地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家户喻晓,为“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xx县电视台专题报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栏节目。同时积极开展“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目前已完成县、乡、村三级河长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内容规范,标明了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县长任总河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水利副县长任副总河长,县河长制委员会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兽牧水产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审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法制办等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25个乡镇(街道、管理处)总河长组成。对全县范围内4条主要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湘江、祁水、白河、清江“县河长”,河流所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河长”,所经村(居)委会书记担任“村河长”,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政府网站公布,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县编委于12月15日下发了《xx县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祁编[xx]46号),明确县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具体承办县河长办日常工作。同时,县编办于11月20日下发了《关于在乡镇(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加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的通知》(祁编办[xx]15号),县、乡两级河长办机构、人员均全面落实到位。xx年2月26日, 县长召开了全县河长制工作调度会, 强化工作保障, 县财政整合相关资金统筹安排河长制工作经费1000万元, 用于乡镇河库保洁、联合执法、一河一策编制、应急抢险、河长公示牌制作安装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先后研究下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县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全县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xx-xx年)及《全县主要河流管理名录》等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乡(镇)“河长”牵头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针对“河长制”工作,专门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三大机制,确立了由“河长”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由“河长”签发督办令,对河湖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县、乡两级河长全面开展了巡河行动,巡河有方案、有巡河登记表,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落实。

      (四)把握工作重点,着力开展污染源治理。一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落实还田面积107万亩,占种植面积62%;完成40.3万亩农业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全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50.6万亩,比上年度减少化肥用量14.2吨;强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家畜禽养殖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开展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水库实行全面退出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目前我县189座水库已基本实现人放天养,水库Ш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超过95%,全县饮用水源水库均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二是生活污染源治理。做好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97%,xx县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4万t/d一级A排放项目已完成可研等前期工作;完成归阳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建设,该项目设计规模为2万M3/d,已于12月14日投入试运行;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清理大量存量垃圾,完成44个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共清除垃圾27.05万吨。

      (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管理联合执法。xx年,县政府出台了《xx县河道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祁政办发[xx]41号),组建河道联合执法队伍。为了落实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推进湘江一号治理工程,我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和非法砂场。与常宁、祁阳联合开展湘江粮市至大堡河道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责令自行迁离和强行迁离措施,对该区域的12只采砂船全部实行禁采集中停靠,全面推进和完成全县沿河砂场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河道圩堤、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六)开展河流普查,推行“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我县共有河流77条,长度约1100公里,其中流经我县省级河流1条,即湘江,在我县长度51公里;跨乡镇的县级河流3条,即祁水、白河、青江共计长度约167公里;其它乡级河流73条,总长度约933公里。对我县这77条河流的名称、长度、起止地点,河流比降,流域面积,流经乡村等基本情况开展了详细调查摸底登记,对沿河乡村拟定河长名单,制订了河湖管理名录。今年确定白河为试点普查河流,调研设计“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推进截污治污落地实施。

      二、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工作不到位。

      1、河长制工作体系建设,少数乡镇没有按八个到位的要求落实。

      (二)河道保洁不彻底

      1、少数乡镇或村还存在向河道倾倒垃圾的现象。

      2、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彻底,没有做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一盘棋,导致河道保洁工作保而不洁,效果不佳. 部分乡镇骨干山塘化肥养鱼情况比较突出,水库水质污染比较严重,影响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 养殖场关停不彻底, 并有污水乱排情况。

      (三)联合执法不协调

      1、没有县级领导牵头,导致联而不合。

      2、部门参加人员没固定,出工不出力。

      3、工作经费不足,加之没有执法船,导致执法不正常,效果不理想。

      三、xx年河长制工作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xx年,我县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涉河违法案件查处”六大任务的要求,继续夯实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扎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xx年河长制工作打算

      1、加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实行河流“一河一策”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原则要求、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落实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指标,全县77条河流须尽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梳理出问题清单、明确目标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提出措施清单、确定责任清单,使河道治理保护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得到落实。

      2、全面推行库长、塘长制

      全县共有水库189座,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18座、小二型水库164座;共有山坪塘84419口,其中塘容1万方以下的80736口,1万方—5万方的3311口,5万方—10万方的372口;对189座中小型水库和3683口1万方以上的骨干山坪塘全面实行库长、塘长制,首先是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由“库长、塘长”牵头,全面摸清所属水库、骨干山坪塘集雨区内的点源和面源污染,重点包括污染企业、餐饮、居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入库、入塘排污口等,并形成水库、骨干山坪塘的水污染治理方案,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

      3、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河道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是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能够长效推进的保障。通过在江河沿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示各级河长名单、管理保护职责及监督电话,借助社会力量对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尽快建立县、乡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员。

      4、打造智能化管理平台

      构建涵盖河道基本信息、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水污染变化等功能的实时监测管理平台,提升河道空间动态监管、分析预判、问题处理的信息化水平。

      5、切实加强河道日常管护,乡镇(街道)必须建立常态化的河道保洁队伍、河道巡查队伍。

      6、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从公安、环保、国土、交通、水务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常设的专职河道执法队,严厉打击涉河违法案件。

      7、整合相关项目,打造河长制工作亮点。如示范乡镇、退耕还林还湿示范基地、沿江河风光带等。

      8、切实加强专项行动

      (1)河道保洁垃圾清理清零行动。自上而下对河道垃圾进行一次专项清理。

      (2)清理僵死船专项行动。对停靠在河道里的僵死船只进行依法处置。

      (3)河道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对乱采、乱倒、乱排、乱围、乱建、乱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工作调度

      县河长办要及时掌握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市河长办工作安排,每一个季度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进行调度安排。

      2、强化工作督查

      县河长办或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3、强化工作考核

      县委、县政府已经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县河长办要事实就是、客观公正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年度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4、强化责任追究

      县委、县政府尽快出台河长制工作追究制度,为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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