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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0-08-12 16:56:5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努力推动森林公安事业再上新台阶

     ——在全县XX年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森林公安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深入推进“生态立县”战略目标,构建桥头堡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州森林公安局局长和主任一行莅临会议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州局对我县森林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首先,请充许我代表县委、政府对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忠心的感谢!这次稍后,陈局长和县委祝主任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讲话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强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服从服务于有力地维护了我生态安全,维护了林区秩序和谐稳定,树立了勤政为民、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不断增强做好森林公安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森林公安工作在山,责任在林。在推进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打造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进程中,森林公安既是重要的参与者,又是建设成果的保护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省政府办公厅12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森林公安在“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县位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喀斯特生态区位,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是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将XX建设成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大部署,明确将加快林业建设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重要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对森林功能和价值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林业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态、物质、精神、文化需求和福祉;温家宝总理明确了林业的“四地位”和“四使命”,省委、省政府做出了“绿色经济强省”、建设“森林XX”的决定,把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作为推进“桥头堡”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并制定了实施意见;秦光荣书记在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提出在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伟大征程中,一定要树立高原情怀,倡导大山精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服务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的意见。这些都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已经把林业建设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县作为山区贫困县,县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工作,把林业作为生态立建设的主体抓紧抓好抓落实,提出了“生态立县”战略。随着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生态立县”步伐的加快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依法治林,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森林公安机关所肩负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在这种形势下,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势在必行。

     (二)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是林业建设肩负的使命要求

     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担负着改善生态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任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林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是,由于长期的过量采伐和多种毁林行为给森林资源遭到一定层度的破坏。近年来,随着各项营林工程的大力实施,虽有好转,但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非常脆弱,仍然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任重而道远。而发展的基础是保护,没有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林业的改革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森林公安具有刑事、治安、行政执法职能,承担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对加快林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放到林业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设森林公安,发展壮大森林公安。

     (三)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是森林资源管护的现状要求

     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林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客观上讲,由于我县经济欠发达,林区、山区群众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随着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构成了威胁。从主观上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森林公安投入不足,装备设施落后,基层工作薄弱,制约了职能的发挥;二是警力不足,目前全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77.3万亩,现仅有民警25人,工作点多面广,森林资源保护任务繁重;三是部分民警信息化运用、规范化执法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意识、执法水平难于适应森林公安工作需要,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林区“三情、四网、两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投入不足,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维护林业发展秩序、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一些历史积累的矛盾随之显现,诱发涉林案件的因素增多,排查、调处林改矛盾纠纷的任务十分繁重。这些都要求必须不断强化森林公安工作,提高森林公安机关服务林业大局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为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找准森林公安工作定位,紧紧围绕中心,发挥好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不断开创森林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三、明确任务,克难奋进,扎实抓好森林公安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和建设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以及生物多样性宝库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XX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生态立县”建设的战略机遇,全面加强森林公安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服务“生态立县”战略目标。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深入推进林区防控体系建设。要建立森林公安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林区群众积极参与的林区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逐步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防控力量建设、基础建设、网络建设、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运用各种手段科学整合现有的警力和社会资源,把防范、控制、管理、服务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快速反应,对林区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加强林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加大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护,布设林区治安卡点,深入推进林区警务战略,规范林区警务室建设。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情报信息、应急处置、区域联防、专项整治和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林区治安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要切实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是法律赋予森林公安的神圣职责,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林业发展、构建和谐林区的必然要求,也是森林公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切实加强刑侦基础工作,加大刑事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破坏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要认真研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规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坚持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运输木材等多发性涉林案件,坚决遏制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势头,确保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林地是发展森林资源的基本条件,是林业发展的依托,要以各类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要认真研究森林火灾案件的规律特点,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火源管理,严厉处罚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惩故意纵火和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保护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是森林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森林公安整体工作中意义重大。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经常性教育内容,大力倡导、积极实践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理性文明执法的理念,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植于民警头脑、践行在执法环节。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实现执法管理与队伍管理的有效衔接。注重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执法规范化,全面提高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解决好执法环节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林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避免在执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林业执法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拓展森林公安的林业行政执法权限,积极推广由森林公安整合林业执法队伍、统一承担林业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模式,逐步确立森林公安在林业执法中的主体地位。

     (四)要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近年来,森林公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林区社会治安、生态安全呈现出持续平稳的良好态势。从目前全县林区情况来看,林区诱发的问题仍然突出,我们要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努力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初始阶段。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解决信访问题,规范上访者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行为的发生。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森林公安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要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水平。要抓住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这一机遇,进一步加快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和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切实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根据当前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实际,财政部门要把森林公安上缴的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及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同时,要逐年加大对森林公安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改善森林公安基础设施、装备及信息化水平。

     (六)要认真抓好省政府办公厅126号文件贯彻落实。《意见》是我省第一个有关桥头堡建设的文件,既充分体现了推进我省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中我们森林公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又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森林公安工作的关心重视。抓好省政府办公厅12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从今年开始,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从每年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并按照行政公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标准,逐步改善森林公安执法执勤用车困难,实现基层科队和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用车配备率和达标率达到100%,切实解决办案车辆不足问题。建立健全“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安排落实转移支付地方配套经费,确保森林公安经费与当地行政公安机关同等类别、同等标准保障,并根据实际情况同步增长,逐步建立健全森林公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七)要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群众工作是森林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要深刻把握当前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对加强群众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按照 “四群”教育活动和公安部“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的具体安排,在真抓实干上动脑筋、在求真务实上想办法,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和群众工作教育,带头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认真组织开展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活动,不断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要通过广泛开展警民共建、挂钩扶贫、下派锻炼、走访慰问等活动,实实在在地帮助林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助林区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努力增进同林区群众的感情,回应林区群众的诉求,拓宽群众工作的思路,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把森林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林区群众之中。要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林区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把森林公安执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四、固本强基,提高素质,全面提高森林公安发展建设水平

     (一)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全面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近年来,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XX,构建“平安林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县总体财力有限,森林公安在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警力配备等方面与州内其他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森林公安机关担负着生态保护及林区维稳的重要职责,在当前生态建设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森林公安维护林区稳定和生态安全的职能显得更为重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把森林公安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经常听取森林公安工作汇报,经常深入森林公安机关检查指导工作,经常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发展问题,高度重视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森林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使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凸显。发改、财政、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森林公安工作,通过适当调整项目资金支出结构,提供优惠倾斜政策,做到举措有创新、支持有力度、发展见成效,合力推进森林公安能力建设,共同完成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二)大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力量,肩负着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重任,接受林业、公安双重领导,这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在队伍建设上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第一,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坚持素质强警,注重加强教育管理,强化民警信息化应用培训,坚持开展警务技能大练兵,切实提高胜任工作的职业素养和应急处突的能力水平。要加强森林公安干部任用,重视提拔使用森林公安优秀人才,促进人才正常流动,形成有利于森林公安队伍健康发展的人才交流机制。第二,要加强人才建设。森林公安要有大作为,必须要抓住人才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拓宽引入人才的渠道,不断为森林公安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县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森林公安完善内设机构,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在保持现有机构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增设工作急需的森林公安局技术等内设机构,以不断规范完善森林公安机构设置。同时,要按照森林公安警力配置要求,结合林地管护面积、自然保护区和林区治安实际,逐步增加森林公安人员编制,解决森林公安警力不足问题。按照规范化建所的要求,优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布局,夯实林区防控体系基础,力争将森林公安建成机构齐全、警力充足、职能完善的专业执法机构,为“生态立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第三,要狠抓警风建设。要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抓好基层所队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工作,强化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公安队伍纪律严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务实高效廉洁新形象。一要严格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森林公安民警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深入开展法纪教育和公正执法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廉政教育;二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森林公安要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五条禁令”,把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贯彻好、学习好、落实好,努力锤炼一支作风端正、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对有违法违纪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要强化涉林案件监管。要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糊涂案,预防涉林职务犯罪。

     同志们,保护森林资源,捍卫生态安全,森林公安举足轻重;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巩固林业建设成果,森林公安责任重大。让我们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建设一流公安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新XX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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