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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自评报告

    时间:2020-07-25 08:08:4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XX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自评报告

     XX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自评报告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XX〕11号)精神,我县按照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印发了《施甸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奖励办法》(施政办发〔XX〕46号),明晰了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的考核内容与依据。由县政府办牵头组建了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组,对全县13个乡镇和8个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XX年,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XX年各项工作任务,粮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自评得分99.5分。现将我县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稳定

     (一)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利用街天、节假日加大宣传力度,粘贴横幅标语370余条,发放宣传单25000多份。实行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违法占地的清理力度。一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的现象。XX年末全县耕地面积345238亩,与XX年相比增加2060亩,实现了全县耕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的目标。

     (二)稳步推进高稳产农田建设。XX年,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片区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推进高稳产农田建设。XX年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1268.81万元,新增灌溉良田2830亩。

     (三)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力度。在粮食种植科技措施推广方面,各乡镇加大示范工作的力度,全县良种推广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包谷、稻谷主要粮食品种的良种推广达22.65万亩,完成计划22.3万亩的98.5%以上。XX年,主要实施玉米地膜覆盖、育苗移栽、旱育秧等技术推广,科技投入上相比XX年增长91%。

     (四)建立机制,加大投入。县乡两级均建立健全了抓好粮食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发展规划,在县乡两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当年粮食生产投入增加的比例不低于上年财政增加的比例的要求,确保了粮食生产的投入逐年有所增加。XX年全县粮食生产投入达193.6万元,比XX年的192万元增加1.6万元。

     (五)稳定面积,确保总量。XX年,全县种植粮食作物475381亩,其中小春粮食作物种植205629亩;实现产量12525.4万公斤,其中小春产量2916.5万公斤。粮食种植面积由于受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种植面积比XX年的491538亩减少1615.7亩,减幅3.28%,加之遭受了少见的洪涝灾害,产量比XX年的12817.7万公斤减少292.3万公斤,减幅达2.28%。虽然种植面积和产量相比XX年有所减少,但通过加强中耕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了总产稳定,超额完成县政府年初预定12500万公斤以上的目标,确保了人均产粮在380公斤以上,100%完成市政府“十一五”规划的指标。二、认真落实种粮农民补贴政策

     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施甸没有被国家列为商品粮基地县,不享受国家粮食直补政策。种粮农民享受到的补贴主要有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玉米良种补贴、购置农机补贴三项,共计补助资金达775.65万元,各项补助资金均按上级的要求及时、足额、规范的进行拨付兑现到补助对象,补助金额比XX年的333万增加133%。

     (一)规范管理粮食风险资金。XX年,我县自筹54万元粮食风险配备金按时上界,确保我县每年12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的及时足额到位。全县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规定和范围拨付使用,没有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

     (二)按时足额兑付粮食综合补贴。XX年,全县粮食综合直补资金为6758742.29元,共补助到135个村68356户农户,于XX年8月10日前全部打入“一卡通”,100%兑现到农户。

     (三)及时足额兑付良种补贴。XX年,全县玉米良种补贴与XX年的补助金额一致,为60万元,由于种植面积大,金额有限,经请示上级职能部门同意,实行南北两片乡镇轮流享受。XX年发放补助的乡镇是北片的7个乡镇,补助农户37310户,补助玉米面积60万亩,按要求在XX年8月10日前100%发放到户。

     (四)推广农机运用,实行购机补助。XX年,全县农业机械补助共支出39.78万元,购置农机具28台。其中,联合收割机6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1台,旋耕机11台,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实现粮食总量平衡,保证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

     XX年,从全县粮食总量来看,人均占有粮380公斤,基本达到自给平衡。但是,由于人们饮食结构发生变化,大米需求量逐年有所增加,品种结构不尽合理,加之畜牧产业的发展,饲料用粮的数量逐年增加,县内粮食消费供应偏紧的态势依然存在。

     (一)注重充实库存,确保供应。XX年9月28日,我县专门组织召开了XX-XX年粮食安全暨XX年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会。会上表彰了自XX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我县粮食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4个先进乡镇,20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会议分析了我县粮食需求与安全库存的有关情况,安排布置了当年政策性用粮的收购任务,及时下发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XX年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施政办发〔XX〕107号),并按照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的要求,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签订了《施甸县XX年政策性用粮收购暨粮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支持粮食企业与种粮农民实行定购。为确保市政府下达我县400万公斤政策性用粮的收购任务完成,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截止XX年12月31日,我县完成政策性用粮收购437.8万公斤,其中:稻谷192.0167万公斤、包谷245.8590万公斤,占全年收购573万公斤的76%。完成市政府下达400万公斤的109%,有效确保了宏观调控的库存粮及各项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就地销售粮食910多万公斤,其中,完成当地政府的政策性用粮供应300多万公斤(其中:市级储备与县级储备轮换入库稻谷222万公斤,水库移民补助、军供和救灾救济粮80多万公斤,县内市场调节南北调度保障供应200多万公斤),确保辖区内粮食供应不断档,价格不暴涨,更没有抢购粮食的现象发生,有效保障了我县粮食的购销安全。

     (二)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实现粮食安全。建立健全《施甸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粮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财政局、经贸局、农业局、民政局、工商局、农发行、食品安全局、质检局、物价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县粮食品种结构不尽合理的具体实际和农村自给储存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制定了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安全的基本库存量必须在800万公斤以上的标准。XX年全县粮食月均库存达到870万公斤,实现了粮食安全。四、储备到位,管理规范

     (一)县级储备规模到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储备的要求,确定我县的地方县级储备粮规模为142.8万公斤(100万公斤贸易粮),并按要求于XX年底收储到位。按照每年轮换三分之一的要求,确保库存粮食均为三年内的新粮。此外,XX年还代市级储备150万公斤稻谷。

     (二)储备管理规范。在地方储备粮的管理上,按照《国家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国家“一符四无”的储粮技术规范和“五十”检查制度,运用先进的储粮技术,实行“双低”保管技术,力求保证粮食质量,减少管理费用。在管理当中做到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做到“三专四落实”并适时轮换,做到市、县储备粮食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管理规范,存储安全,保证了地方储备粮食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五、规范经营,依法管粮

     XX年我县在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建立和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实现依法管粮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粮食流通消费的安全。

     (一)加大涉粮法规宣传力度。利用5月粮食科技宣传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以及庆祝《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认真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保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保政办发〔XX〕215号)等有关涉粮法规的宣传。一年来,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及省市组织的各种粮食执法培训。目前,我县有10人获有粮食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资格。粮食行政管理局在综合业务科设置粮食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岗位,由于受单位编制和内设机构的限制,粮食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机构还没有得到专门设置。XX年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2万元,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打实了基础。

     (二)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一年来,我县多次组织粮食、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加强对粮油等食品市场的检查。粮食、工商密切配合,先后两次在粮食收购季节,开展了对粮食非法经营的清查整顿,严格市场准入,并加强对粮食收购、批发、零售等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核对工作,对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施甸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施甸县粮油工业公司和2户粮食收购个体户的购、销、调、存、加各个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检查,4个单位都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粮油工业公司因长期未开展粮食收购业务,当年进行改革改制,转换国企职工身份,我县依法取消了粮油工业公司粮食收购资格。由于粮食市场的管理得到加强,XX年全县粮食经营没有出现哄抬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依法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主要是对社会粮食经营户的经营台帐进行指导和监管统计,对没有粮食经营台帐的粮食经营户给予指导和帮助建立相关经营台帐。从贫困山区、半山半坝区,坝区以及县城范围内共抽取了35户居民(农村30户、城镇5户)进行粮食收入、支出和存粮情况的统计调查;按要求收集全县50多户粮食经营户的有关数据。全县两户非国有粮食企业建立了粮食经营统计台帐,认真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按时上报统计报表。随着非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量占社会粮食总量的比重越来越大,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县财政已于XX年起将每年1万元的统计经费纳入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

     (四)健全流通统计机构,落实人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于XX年在粮食局内部设置计财科,由3人主要承担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财务工作。XX年配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粮食局在云南财经大学举办的粮食流通统计业务培训。根据工作的需要购置了相关设备,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工作条件。六、推进粮食企业改革,突破瓶颈制约

     XX年,重点实施了多年难以进行改革的粮油工业公司改革。原有11户国有粮食企业,其中9户流通商贸企业和1户粮食局直属企业已于XX年至XX年改革结束,粮油工业公司由于资不抵债,迟迟难以进行改革,按照每个县区只能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的要求,XX年,突破改革的制约瓶颈,顺利完成粮油工业公司改革安置职工的任务,实现了粮食加工业务和剩余资产移交购销公司管理和使用的改革目标。

     (一)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进展顺利。XX年底,全县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共安置在职职工218人,退休职工127人,享受政策性补贴的人员29人,实现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全员置换,除通过竞岗择优录用的39个购销公司员工外,分流职工全部移交社保机构。

     (二)退休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企业改革中涉及的127名退休职工,按照政策已经得到妥善安置,并移交社保局进行管理,其中XX改革安置的粮油工业公司的32名退休职工医保得到落实。目前,还有82名流通企业退休职工医保问题正在协调办理过程中。

     (三)加大对粮食企业改革的支持力度。为使粮食企业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安排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在企业资产还没有变现的情况下,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从财政借支246万元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并按照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对改制组建的粮食企业进行扶持与政策支持。

     (四)改制后的企业实现了扭亏增盈。4年来,改制重组的粮油购销公司,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制,落实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连续四年实现扭亏增盈目标。XX年实现盈利13.6万元,完成市政府考核盈利10万元目标的136%。七、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通过自检自查,XX年我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较好成绩。当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粮食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储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管理有待完善;二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改革后遗留问题较多;三是粮食仓储设施年久失修,需投资修善;四是由于我县普遍存在农户只卖大米不卖原粮稻谷的传统习惯,政策性用粮的筹措和就地征收有一定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粮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执行涉粮法律法规,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认真做好粮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设:一是县级粮食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机构人员编制没有得到落实,建议建立健全统一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实现粮食行政执法上下级机构对应,改善执法条件。二是为确保政府宏观调控用粮的库存量,减轻企业商品周转粮库存压力,建议增加地方政府储备规模,充分发挥现有仓储设施的作用。三是加大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扶持力度,适当调整种粮的补贴方式。建议在粮食政策方面向国有粮食企业给予倾斜,将部分补贴用于售粮补贴,不仅促使农户多种粮增加收入,同时也鼓励农民多卖给国家用于宏观调控的库存用粮,使国有粮食企业能够筹措足够的粮源,确保地方粮食的安全。

      附件:1.保山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评分表

     2.保山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考核指标评分表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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