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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思考

    时间:2021-01-17 04:10:3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王晓玲

    【摘要】 本文结合地方师范院校的基本特点,首先探讨了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与作用,其次分析了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存在的困境,最后提出了完善地方师范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地方师范院校 本科生 导师制

    导师制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开展的研究生导师制。后来,牛津大学建立了正规的本科生导师制,即学生入学时被指定一位导师,入学后将由该导师不断对其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个别辅导,同时导师要根据学生的情况制订个性化的修读计划,为学生学业及生活上的问题提供咨询。随着我国高校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开始得到广泛推广,虽然目前我国的本科生导师制仍处于探索的阶段,但是作为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种手段,无疑将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作为培养地方基础教育人才的地方师范院校,由于其在提高地方整体教育水平方面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所以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

    1、突出地方师范院校的师范特色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师范院校的特色,地方师范院校以服务于地方的基础教育为主体,其培养出来的学生大都在中小学一线工作,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直接影响到各地方基础教育水平。虽然在地方师范院校所开设的教育教学类的课程中,已涉及到关于教师技能、教师素养及师德师风的内容,但如何能从各自的专业方面入手,使得学生在专业知识、专业素养方面能够得到更深层次的提高,这是普通的大班授课很难做到的。因此,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一方面使学生有机会经常与导师交流,有助于学生拓展专业知识面,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将来能够更好地胜任一线教学工作,真正做到“学高为师”;
    另一方面使教师以“身正为范”来言传身教。学生从大一进入学校开始,导师通过定期不定期地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内心情感和各种困惑,同时通过导师的以身示范,为人师表,树立师德榜样,使学生们真正了解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2、符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基本要求

    地方师范院校主要的培养目标是地方教育工作者,但目前的就业压力以及社会所需人才的多样性,使得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并不从事教育工作。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即使在同一专业方向中,学生的禀赋、兴趣、基础各有不同,如:有的学生比较喜欢人文方面,有的学生偏爱自然,还有的学生对应用感兴趣。因此,在对学生的培养过程中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发展个性,发挥专业特长,有利于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使得我们培养的学生既符合本科生基本培养规格的要求,又能适合自己的个性发展。

    3、增强地方师范院校的科研氛围

    科研水平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然而地方师范院校在科研方面与部属高校有很大的差距。一方面,从教师科研需求层面来看,这类学校中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小,绝大部分教师没有带研究生,在教师从事科研工作过程中,也基本上没有学生参与进来,因此,教师在承担较大科研项目,需要长时间大规模的实地调研时,明显感到助手力不从心,导致许多老师不敢申请大项目。广泛实施本科生导师制,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来,这有利于解决教师在科研工作中缺乏人手的实际困难,同时,导师在对学生科研方面的指导中也会自觉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从学生的疑惑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更深入地进行研究和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另一方面,从学生的内在需求层面来看,学生在学好课本知识的同时,能参加一定的科研活动,并能够在导师的带领下取得一些科研成果,这对将来考研以及在专业方面继续深造,或者在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中继续进行专业方面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科研积极性,给地方师范院校的科研活动增添活力。

    二、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困境

    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导师制实施效果

    自从我国高校进行扩招后,地方高校的资源相对贫乏,生师比持续走高,因此,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缺乏数量足够的导师,而通过外聘其他院校的合格导师,则需要一定的额外教育教学经费,而我国地方师范院校的政府经费要明显少于部属院校,因此,额外聘请导师对于本就缺乏教育经费的地方师范院校来说,很难实现。同时,在建立导师制评价奖励机制以及对年轻教师培训等方面由于教育经费的有限而显得捉襟见肘。

    2、缺乏优秀导师,导致指导成效不明显

    只有具备了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和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具备专业学习指导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导师,才能更好地介入学生的培养过程,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因此,在我国一些高校规定本科生导师至少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然而在地方师范院校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导师十分匮乏,有的教师虽已具备职称要求,但在科学研究方面实力不强;
    年轻教师虽基本上都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但教育教学经验不足。因此,在高水平教师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如何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来满足学生的需要成为导师制能否有效实施的瓶颈问题。

    3、考评体系不健全,导致导师制易流于形式

    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试行和推广的时间不长,影响力也不大,一些地方师范院校对本科生导师制既没有高度重视,也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一整套考评体系,往往只有一个整体实施的大方案,缺乏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在此情况下,一方面,由于相应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奖惩体系也没有建立,所以部分导师对此项工作不重视,缺乏责任心,觉得干好干坏一个样,不愿花费太多精力。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对导师制不甚了解,又缺乏对学生参与情况的督察及反馈,这就使得部分学生参与导师制活动不积极,他们宁愿参加学校的各种社团活动,也不愿参加导师制活动。同时,地方师范院校的科研和学术氛围以及学生的基础较之部属院校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学生们对搞科研不十分感兴趣,更多的学生认为将课本知識掌握好就可以了,而不愿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研和学术上。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师范院校实施的导师制势必流于形式,无法产生长期实效。

    三、完善地方师范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策略

    针对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高校的管理者以及广大教师应通过不断的实践与创新,逐步完善与发展本科生导师制,使其在本科生培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本科生导师制加以完善。

    1、科学整合学校资源,建立分年级导师制模式

    由于地方师范院校的导师资源匮乏,加上一些学校没有设立导师制的专项经费,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导师组成的多元化出发,科学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分年级阶段的导师制模式,降低经费,节约资源。具体说,针对大一新生,可以实行以导师小组定期指导为主的形式,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做好大学生涯规划。导师组学生人数可以定在15人左右,由一名专业素养高、教育能力强的资深教师担任导师组组长,同时聘请青年教师、辅导员、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作为助导,由于他们与本科生年龄相仿,都刚刚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高校生活,因此能给大一新生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能够很好的答疑解惑,进而缓解导师资源不足、导师经历有限的矛盾。高年级阶段导师主要指导培养学生专业方面的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适当地进行科研素质训练,为考研和就业做指导,这一阶段导师制的形式应以一对一的单独指导为主,适当聘请已退休的业务水平高、乐于奉献的老教师担任导师,既可充分发挥资深老教师的育人作用,又可以充分发挥他们桃李满天下的资源优势,为在校学生提供各类实习、实践和就业机会。通过建立阶段性指导模式和多元化的导师组成形式,可以较好地解决地方师范院校导师数量缺乏和专项经费不足的困境,从而提高实施导师制的效果。

    2、强化导师职业培训,提高导师队伍整体素质

    对导师的培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各院系可以通过导师组的设立,建立导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导师工作会,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总结,不断提高其指导水平。二是导师组不定期地开展经验交流会,由资深导师、专家给一些资质尚浅的青年导师传授经验、方法。三是适当组织导师外出参加一些学术会议,了解学术前沿,拓宽专业知识。四是有条件的地方师范院校可以成立导师职业培训班,提升导师的综合指导能力,其培训内容包括学生工作的内容、工作技巧和方法、各种规章制度等。

    3、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激发师生工作学习积极性

    为了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活动,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首先应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和要求,依据导师完成的情况和要求执行的情况,對其进行考核。其次要加强监管,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导师制考评小组,由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各院系负责教学的副院长、各教学督导和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作为组员,对导师制的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根据目标考核内容,每学期对导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方式上要采取定性、定量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同行考核和学生考核相结合,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另外,只有硬性的考评机制还不够,还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措施。一方面,高校应根据导师工作的业绩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同时,在教师评优以及职称晋升方面都与之相挂钩。导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大赛以及指导学生获得科研成果,学校应给予奖励以及相应的荣誉,从而调动教师积极有效地开展导师活动。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学生不愿参加导师活动,学校及各院系可以首先在新生入学时召开参加导师活动的动员大会,让学生了解导师制开展的意义。同时建立学生参加导师活动的考评机制,对积极参加导师活动,并在此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基金项目:湖北师范学院2012年教学研究项目“本科生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中的实践研究——以地理科学系为例”(JH201226)。)

    【参考文献】

    [1] 薛晓春、许明:我国本科生导师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4(2).

    [2] 吴立爽:地方本科院校多元化本科生导师制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4(5).

    (责任编辑:柯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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