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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燕祥杂文精选小辑

    时间:2020-11-22 08:00:5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人人都有生日,百花还有个共同的“百花生日”,祖国也必定有生日了。

    如果从黄帝轩辕氏算起,一说黄帝元年岁在甲子,时当公元前2697年,但看“在位一百年”之说,不脱举其成数的味道;一说见于比较权威的《中外历史年表》,于公元前2550年始书黄帝,然后一跃为公元前2450年,已是黄帝之孙颛顼,又是整整一百年,也是约略言之。两说其实都是根据《史记·五帝本纪》,是大约距黄帝两千四百年后的司马迁写的。黄帝处于古史的传说时代与正史时代交界处,传说的迷雾也尚未散尽。如以黄帝登位为中华建国之始,怕是永远闹不清哪一年,更闹不清哪一月哪一天了吧。

    不但中国,各古国莫不如此。

    现在世界上,也许只有移民国家能说得清自己的诞生之日。如在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人民推翻英国殖民统治、争取独立的战争中,1776年通过《独立宣言》,组织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7月4日独立节这一天,从此成为美国的国庆。

    各国的国庆多选择本国历史发展中有划时代意义的日子,但这一天并不是各自的“祖国生日”。中国在辛亥革命后成立中华民国,便以武昌首义纪念日“双十”为国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便以“十一”为国庆节。

    我们前些年每逢国庆,机关单位照例在门前张灯结彩,多半大书“国庆”或“欢度国庆”,除了有时也把“度”字滥加“三点水”以外,没什么新花样。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广告装潢业崛起,花样慢慢多了起来。例如写“欢庆祖国生日”,就是某种突破老一套的努力,但是考虑不周,致使咬文嚼字的行人产生以上的质疑。

    不过,“祖国生日”虽于理未通,大家全都明白指的什么,进而知道“祖国第42个生日”,无非是指“1949.10.1——1991.10.1”,尽管屈指数来,连同1949年的“十一”,到1991年“十一”已是第43度节日。“诞生42周年”原来不等于“第42个生日”,这就是前人——把例如四十二周岁叫作“四三初度”的道理。

    所有这些倘只见诸店面,倒也无关宏旨(当然也不好),问题是全国播放的电视节目中也这么说,这么唱,就值得说上几句了。

    附带说一句,与上述“祖国生日”的模糊观念甚或糊涂观念近似的,还有把56个兄弟民族组成的中国今天的国民,以至所有的华裔,统统泛称为“炎黄子孙”,恐怕至少失之于简单化。黄帝登位作为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肇始,这一点没有什么争议;其后数千年来在中国版图内经过多次民族融合,也没有什么争议;但一定要把历史上两大部族集团首领的炎黄二帝硬派作今天国内56个民族人民的共同的祖先,即使只是作为象征,也未必妥当,我想。

    什么是民族,什么是祖国,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政权和政府,有必要弄弄清楚,弄不清的话,就还会闹出仿佛我们伟大祖国一共才只诞生了数十年这样一类的误会来。

    检阅天安门

    1982年我在长诗《我是谁》里面写了“天安门检阅我,我也检阅天安门”这样一句,当时有人看了,曾经好心地质疑:“检阅天安门,这样写合适吗?”

    《我是谁》的抒情主人公是我,也是“我们”,诗里接受天安门检阅和检阅天安门的,既是我,也是“我们”。

    许多年来,习惯于接受天安门的检阅,我如此,“我们”也都一样。因此,说“天安门检阅我”大家全无异议。天安门上是领导人,天安门下是群众,领导在上,群众在下,在上的检阅在下的,仿佛是天经地义。一说“我也检阅天安门”,就好像有点“犯上”的嫌疑了。

    然而,翻开现有的章程,不是都写着领导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吗?监督应该比我们所说的检阅更加经常,更加深入,无时无地能够例外;而所谓检阅,则不过逢到节庆,列队一过而已。

    如果不钻牛角尖、抠字眼儿,那末放眼看去,“我”之“检阅天安门”其实是更基本的不可改变的事实。说这个“我”只是笔者个人,或顶多是曾在节庆队伍中参加游行接受检阅的军民群众,都嫌太拘泥了;“率土之滨”,莫非人民,中国人民在“四海之内”的中国国土上世代繁衍,生生不息,始终在检阅着政坛上来去的风云人物,也包括当代曾登上天安门或未登过天安门的政治领导人们。在这个意义上,人民是不朽的,作为一个巨大集体的人民群众,历史地检阅着、监督着、审视着“天安门”;不过,作为亿万人民群众的每一个体的公民,对着一点的自觉意识或有或无或强或弱而已。

    认为自己只是接受“天安门”的“检阅”,无权“检阅天安门”,是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式,客观上助长了某些人认为自己有权像“天安门”一样“检阅”一切,而被检阅者没有同时“检阅天安门”的权利这样一种思路和习惯——这种思路和习惯,应该改一改了。

    切不可巴望“好皇帝”

    有人说,既然唐太宗能使国家富强,百姓安生,我们“巴望”有一个现代的“唐太宗”有什么不可呢?

    切切以为不可。

    话是从肯定唐太宗李世民“举贤纳谏”说起的。人们常以犯颜直谏的良臣魏征同唐太宗的关系为例。魏征也确有点批龙鳞、不怕死的精神,一生陈谏数百事,史有明文;然而,唐太宗听了谏议,退朝发脾气,或酒后吐真言,不满于魏征,甚至想把魏征干掉,也是史有明文的。早在唐太宗即位的贞观元年,就有人打小报告,说魏征“阿党亲戚”;审查一阵,“查无实据”,搁了下来。贞观十七年,魏征刚死,因为出了另一起案件,唐太宗又怀疑起魏征生前搞小集团。后来又发现魏征把前后“谏诤言词往复”的记录抄给史官,有整“黑材料”之嫌,唐太宗更加不高兴,一怒撤销了把衡山公主下嫁魏征长子的婚约,又把亲笔给魏征作文书写的墓碑推倒。假如魏征不死于贞观十七年,到了贞观十八年会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唐太宗同魏征的关系并不那么甜蜜,魏征的日子看来并不好过。“伴君如伴虎”,是封建皇权制下的通例。唐太宗大约也并不特别可亲可爱,因为一个封建皇帝的“民主作风”毕竟是有限的。

    不过,唐太宗在中国历史上毕竟算个“好皇帝”。但是,今天我们是不是还要巴望一个现代的“唐太宗”呢?倘若真有百分之百的“唐太宗”再世,恐怕随之而来的就是百分之百的封建主义:什么终身制、世袭制、等级特权、人身依附、封建割据、山头行帮,以至“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的家长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裙带风,难免就要顺理成章地合法化了。

    因此,一句话,不要皇帝,哪怕是“好皇帝”白给也不要。我们多年来遭受的种种灾难,决不是由于缺少“唐太宗”或别的“好皇帝”,而恰恰是由于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够健全,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受到破坏,招致封建法西斯主义的横行。

    因此,我们不是要在“好皇帝”和“坏皇帝”之间作选择,我们是要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和封建主义之间,在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之间作选择。

    而巴望出现一个现代的“唐太宗”即“好皇帝”的心理,使我们想到封建社会中暂时还没有做稳奴隶的人们对暂时做稳了奴隶的人们的歆羡;它产生在十年浩劫之后,人心思治之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却会使我们忘记或放松对封建主义残余的警惕和斗争。那结果是非常非常危险的。

    这是危言耸听吗?居安思危,正是为了真正地向前看。

    “娘打儿子”论

    与其教人们要能够“受委屈”,何如努力健全政治生活,让广大干部群众得以少受委屈或不受委屈呢?坚持原则、坚持真理的同志能够发扬“五不怕”即不怕开除党籍、不怕撤职、不怕老婆离婚、不怕坐牢、不怕杀头的精神,固然表现出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然而若为加强党内民主、国家法制而斗争,减少以致杜绝那使我们的好同志因坚持原则、坚持真理而遭到开除党籍、撤职、老婆离婚、坐牢、杀头的冤假错案,岂不更好,更足以表现出共产党组织的浩然正气么?

    持“娘打儿子”论的论者,却出来对受过不公正待遇的人们指点说:“党是我们的母亲,娘打儿子就是打错了,也不该耿耿于怀呀!”

    看来出于维护党的一片好心热肠,又带着“动之以情”的伦理道德的“人情味”,真也好像言之成理了。

    但只要一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千百万党员根据共同的政治信仰、阶级利益,遵循一定的纲领和组织原则的自愿结合;在党员履行义务的同时,党员的权利应该受到各级党组织的切实保障,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

    共产党中央一个政治组织,什么时候同血缘基础上的家庭划上了等号?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关系什么时候变成了母子,而且是可以“娘打儿子”直至错打的那样一种局面?

    这种“娘打儿子”论,不是更像旧时代“官打民不究,父打子不究,夫打妻不究”的封建法规和奴隶道德的翻版或变种吗?还哪里有一点现代工人阶级先锋队内部关系上应有的原则精神和感情色彩呢!

    徐向前同志在《历史的回顾》上卷中说:“逼供信,冤假错案,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一再发生,共产主义运动中也不鲜见,很值得研究。”徐帅又说:“一场革命,人民群众的牺牲是巨大的。不仅对敌斗争要付出血的代价,在党的路线发生错误时,同样会付出血的代价。由此不难理解,坚持党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多么重要!”倘若相信了“娘打儿子”论,把错误路线当做“娘”,则如此之多的血的教训就不值得研究,而总结经验不仅多事,且有违“孝”道了。试问:这种观点和论调究竟是维护党的利益和威信,还是在为“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路线辩护呢?

    仍举徐帅回忆录中的例子:张国焘在“左”倾错误的中央领导人支持下,来到鄂豫皖根据地称王称霸,胡作非为,一些同志稍有异议就被扣上“立三路线”、“反中央”等大帽子,轻则批判撤职,重则逮捕杀害。尤有甚者,张国焘借口肃反,剪除异己,建立个人统治;他搞的“大肃反”,任意诬指他人为“反革命分子”,残酷杀害许多忠于革命并立有战功的好同志,不到三个月,就肃掉了两千五百余名红军指战员和十之六七的团以上干部,至今说起,还叫人毛骨悚然,义愤填膺。“娘打儿子”论者,敢到红四方面军含冤牺牲的死者墓前推销你们的“娘打儿子”论——娘杀儿子论么?!

    当然,受到这种似是而非的论点影响的人们当中,有不少属于停留在“朴素的阶级感情”阶段而不辨不察,认识不清;也有一些是为了表示对党的感情而言不由衷。特别应该引起注意的,则是此论的鼓吹者中也颇有一贯整人而并不改悔者在,所以“娘打儿子”论的核心,乃是“整人有理”论;党是亲娘云云,拉大旗以唬人罢了。

    哪怕退一步说,作为一种跛足的比喻,姑且承认党是母亲、党员是儿子,也根本不能得出冤假错案是“娘打儿子”的结论;因为制造冤假错案,破坏党内民主生活,侵犯党员政治权利以至人身自由的,并不是党,而是党内错误领导和某些个人野心家,以及有心紧跟或一般执行了整人指示与部署的党员;除去个人野心家如张国焘和后来的林彪、江青、康生一类不论外,这些不同程度整过人的人,和被整的党员一样,按照上述逻辑本来同属党的“儿子”;因此,“娘打儿子”论也者,不过是党的一些“儿子”整另外一些“儿子”,整人时却“以母亲的名义”而已。整得眼睛红时,还要整到党外去,那自然谈不上“娘打儿子”,而是打邻居、打朋友、打路人了。

    “娘打儿子”论者,以为娘打儿子是天经地义,打错了也无妨,再进一步,就要宣扬“丁香割肉”了。即使光就幼儿教育立论,这也已是不折不扣的封建残余;借喻来讲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那已经不仅仅是庸俗化了。

    认“左”做母,其无后乎!

    质之“娘打儿子”论者,以为如何?

    责任编辑 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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