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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初期党对执政理念的探索

    时间:2021-01-29 07:56:4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前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在正确认识新时期的执政环境,科学总结建国以来党的执政经验,扩大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改善党的执政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效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并在实践中形成理论,构成了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内容,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关键词]改革开放;执政理念;探索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8)010-0054-03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路线,开始实现全面的拨乱反正。并且做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贯彻三中全会路线的实践过程中,党对执政环境、执政经验、执政基础、执政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新的执政理念,为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正确认识新时期的执政环境

    所谓执政环境,即对政党执政行为和过程起着影响和制约作用的诸因素的总和。执政环境有国内环境,也有国外环境,此外还有一个执政的党内环境问题。对执政环境的认识不同,执政理念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党对执政环境的认识存在许多误解和偏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对执政环境的认识开始符合客观实际。

    从世情来说,20世纪70年代的国际社会,新科技革命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展开,资本主义国家开始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时期。70年代后期,越南战争结束后,国际紧张局势有所缓和,与此同时,中国的外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我国在发展国际反霸统一战线、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成就”,“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谈判的完成,为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了重要贡献”。从国际环境方面看,总体上有利于中国进行四化建设。正确认识国际环境的发展和变化,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初期探索其执政理念的重要依据。

    国情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状况和自然状况的综合。认清国情的关键是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及认清中国社会的发展阶段。党只有首先正确认识我国的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才能正确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科学执政。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国,首先要把国情搞清楚。一方面“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九亿多人口的大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革命胜利三十年了,人民要求改善生活”。执政党的中心工作是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除非发生国外敌人的大规模入侵,决不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干扰而离开我们的工作重心”。另一方面,“建国后,我国的经济建设是有伟大成绩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培养了一批科技人才”。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由于底子太薄,现在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很贫穷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科学技术力量很不足,科学技术水平从总体上看要比世界先进国家落后二三十年。”党对新时期初始具体国情的正确分析,对于党在新的时期探索其执政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党情即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指党自身的状况,包括党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及特征,党所担负的政治任务,党的活动运作方式,党员队伍构成以及党的组织构成,党的建设状况,党的作用和形象等状况。对于“文革”后党的实际情况,党中央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认识。“建国以来,由于我们某些时期在工作中的错误,确实曾经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过严重损害”,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冤假错案进行了一系列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及对党的队伍进行整顿,加强了党的自身建设。在正确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党成功地实现了工作中心的转移。在思想上,广大党员和干部从过去盛行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脱出来,出现了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生动局面;在政治上,党依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继续认真解决了国内政治生活中遗留下来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在组织上,党进一步调整和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党对自身的正确定位,充分反映并适应了党情的变化。

    二、科学总结了党的执政经验

    执政党是否成熟与成功,常常取决于它对自身的历史是否重视并科学地总结,从中得出规律性认识,从执政的角度讲,就是执政经验。执政经验作为政党对其自身历史的反省总结,是确定其未来执政理念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改革开放初期科学总结党的执政经验,就是要正确认识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吸取经验教训,统一全党认识,提高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对党的执政经验的认识和总结,是从讨论建国后党内一些重大问题开始的。1978年11月中央工作会议,谭震林、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首先提出要重新审查文化大革命及之前党内的一些重大问题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端正党的指导思想。中央工作会议及此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总结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序幕,为初步探索党的执政经验奠定了基础。

    1979年在建国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党中央对建国以后的历史进行了初步的总结,认为必须吸取以下教训:第一,党必须改变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路线,把主要精力放在领导经济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增强综合国力。“无产阶级取得了全国政权,特别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第二,要对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国内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作出合乎客观实际的科学分析。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绝不能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更不能用对敌斗争的方法进行党内斗争”。第三,从党内民主来说,必须改变过去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的情况,要特别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必须在党内生活和国家生活中充分发扬民主,在各级组织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不能少数人说了算,不能搞‘一言堂’,不能容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第四,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性,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提出“必须进一步健全党的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全体党员和全体公民的民主权利,使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从党的领导者到每个党员,从国家领导者到每个公民,在党纪和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和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绝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权”。

    这一时期,由于党初步总结了执政的历史经验,实事求是地解决了一

    批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领导人的是非功过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过去一些不符合客观实际的理论观点、形势估计、政治口号和方针政策作了改变和调整;在全党和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国内阶级状况的分析、经济文化建设的方针任务等重大问题上,作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新论断、新决策”。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面总结建国以来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决议》认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建国以来32年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文化大革命”前就有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的错误并最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决议》分析了“文化大革命”所以会发生并且持续十年之久的原因,指出,对于这一“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在此基础上,《决议》阐述了执政党建设的若干问题:第一,保证党的干部包括领袖人物处于全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第二,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第三,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第四,必须整顿党的组织,纯洁党的队伍。第五、党在对国家事务和各项经济、文化、社会工作的领导中,必须正确处理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从各方面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第六,建立健全党的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党的各级组织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决定》对党的执政经验的总结更加全面、更加深刻,表明党对自身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198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胡耀邦从六个方面论述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建设问题:一、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奋不顾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要善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推向前进;三、要进一步健全党的民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纪律;四、要善于经常清除自己身上的灰尘,在执政条件下永葆革命青春;五、要把更多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六、要永远坚持国际主义,同全世界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同呼吸共命运。在这里,胡耀邦对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深刻的分析和总结。

    从对建国后历史的总结,得出党的建设的经验,使之理论化、系统化,并转化为党的执政理念,成为新时期党的理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对执政基础的新认识

    党的执政基础主要包括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以后,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但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广大知识分子和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作为阶级异己力量,极大地损害了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改革开放初期,党对增强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的工作都予以重视,提出了新的认识。

    在增强阶级基础方面,根本的变化在于对知识分子属性的认识。新时期初始,邓小平就提出,在社会主义时期中,只要还存在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知识分子就需要注意解决是否坚持工人阶级立场的问题。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是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他们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随后,党中央提出:建国三十年来,我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人阶级的地位大大加强。“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党对知识分子认识上的改变,导致对知识分子政策的相应改变。把知识分子纳入党的阶级基础,对于团结知识分子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方面。党中央也提出了新的观点:其一,把群众路线与党的执政联系起来,重申广大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坚实基础,“共产党的领导是代表人民利益、执行人民利益的领导”。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和奋斗的,离开人民群众,党的一切斗争和理想不但都会落空,而且变得毫无意义。我们党要坚持革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就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其二,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我们在革命和建设中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团结斗争的结果;我们能够战胜国内外敌人的破坏和捣乱,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英勇奋战的结果;我们在工作中犯了错误,同样必须依靠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才能够及时地、充分有效地得到纠正”。其三,在历史变革的新时期,更应该坚定地依靠人民群众。党中央指出,“我们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体现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它们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是人民群众的实践。因此,我们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也就是从各个方面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路线”。

    从1979年1月至12月,中共中央相继批转了《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关于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请示报告》、《关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改正问题的通知》、《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劳动者区分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关于对原工商业者的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在拨乱反正中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因素,从而形成了建国以来最广泛的群众基础。

    党对增强阶级基础的重视,不断扩大群众基础,把执政基础的巩固和扩大与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党的领导作用的发挥联系起来,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推进了党在改革开放初期对执政理念的探索。

    四、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执政方式

    改革开放初期,党不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并对改善党的执政方式进行了大量的探索。

    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中央不断强调新时期我国要实行改革开放,推进四化建设,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民主革命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党的领导地位都不是自封的,是在历史的长期考验中形成的,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在中国,在五四运动以来的六十年中,除了中国共产党,根本不存在另外一

    个像列宁所说的联系广大劳动群众的党。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从根本上说,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事业沿着正确的轨道稳步前进;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心协力,推动四化建设;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要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绝不可能离开党的领导。历史经验证明:“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考察,还是从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需要来看,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改革开放条件下,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以及其自身情况都有新的变化,并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发生更多深刻的变化。这样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执政方式,以适应新的变化。新时期以来,党中央按照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提出了改革和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思想和基本思路,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丰富和发展了党对执政理念的探索。

    科学执政,要求党要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按照客观规律科学办事,用科学的思想理论和方法来执政。改革开放初期,党对其执政方式的科学化进行了大量的探索。首先,要重视和强调制度建设。经历了文革的破坏以后,党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指出民主和监督光靠领导人的允诺或下发文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把制度建设放在了一个更重要的位置上,表明党对其执政方式的认识更加科学。其次。科学执政,还要注意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在回答调整国务院负责人人选的原因时。指出“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是考虑之一。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要完善党的领导,就要实行党政分开的改革,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做法。明确党政各自不同的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各自负责。建立起相对独立的政府工作系统,加强对行政事务的管理,党委不再具体地干涉行政事务。确认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而不是行政领导。第三,加快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更新,逐步实现领导人员的年轻化、专业化。“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善于发现、提拔以致大胆破格提拔中青年优秀干部。这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客观存在的迫切需要。”陈云提出,“从现在起,就成千上万地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让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各级工作岗位上锻炼”。1981年7月,胡耀邦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把更多的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使他们得到更多的实际有效的锻炼,建设好一支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干部队伍。改革开放初期,党对党的制度建设、党政分开、干部培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探索,提高了党的执政方式的科学化。

    民主的执政方式是现代政党获得人民的认可,巩固其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增强政治体系的包容性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它要求执政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顺应时代和人民要求,既要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又要发展广泛的人民民主。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开始努力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提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十一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使民主的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1979年3月,邓小平又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从根本上阐明了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属性,论证了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极端重要性。1979年9月叶剑英在《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必须在党内生活和国家生活中充分发扬民主,在各级组织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总结建国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党的十二大继续强调,要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

    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又一基本形式,要求执政党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各项工作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吸取文革中的教训,把法制建设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邓小平早在1978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指出,“为了保障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保障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79年叶剑英提出“必须进一步健全党的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全体党员和全体公民的民主权利,使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由以政策治国向依法治国转变,是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更是明确指出,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为了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混乱局面重演,要“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写进十二大党章。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在这段时间里,党从执政环境、执政经验、执政基础和执政方式等方面对党的执政理念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尽管这些探索只是初步的,但是对经历了文革严重破坏,正在进行全面拨乱反正,初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党和国家来说,无疑是尤为可贵的实践和经验,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对外开放起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政策保障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些探索为后来我们党领导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施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责任编辑 秦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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