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纸下载
  • 专业文献
  • 行业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杂文文章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达达文库
  • 文档下载
  • 音乐视听
  • 创业致富
  • 体裁范文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应用文书 > 正文

    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 [论价值与真理的互渗、互动与统一]

    时间:2019-02-05 04:47:0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实用主义的真理实效论立足于思想观念与人、人的活动的关系来确定思想观念的真假。它认为,一个概念或命题的意义是参照对这个概念或命题的应用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或实验效果给出的,因而真的信念是那些富有实效的信念。这对事实(真理)与价值的二分法是一个有力的冲击,也是对其关系的一种有意义的解答。但实用主义用具有异质性的效用、价值来统领真理、取消真理,归根到底是片面而站不住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与真理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但在人类具体的历史的生活实践中,它们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并可以内在统一的。
       [关键词]价值 真理 实用主义 真理实效论
       〔中图分类号〕B018;B0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8)08-0052-05
      
      价值是与真理相对应的哲学范畴,它们各自反映了实践―认识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一个基本侧面的客观内容。自休谟“发现”从“是”判断推不出“应该”判断以来,事实(真理)与价值的二分法流传开来,并日益根深蒂固。表面上看,价值与真理确实各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但是,在人类具体的历史的生活实践中,它们却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并可以内在统一的。
      
      一、实用主义的价值真理论
      
      在批判传统形而上学中崛起的实用主义思潮,既是一种有着深远影响的价值学说,也是一种造成了不少困惑与混乱的真理理论。也可以说,它是在反对事实(真理)与价值的二分法的思想运动中,提出的一种将真理与价值相结合、甚至混而为一的著名学说。实用主义反对思辨哲学,声称哲学应当研究人和人的活动。它反对像传统哲学那样从人的思想或理性考察人,而认为应当以人的行动为中心,研究人和人的活动,探讨真理或价值的关系,表现出鲜明的行为主义倾向。当然,从思想方法上看,实用主义仍然是沿着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的路径研究真理和价值问题的。它关注的重心依然在认知、真理领域,并提出了一种真理和实效相统一的价值真理论――真理实效论。真理实效论与真理符合论是相对立的。实用主义认为真理并不是一个认识论概念,而是一个意义或价值概念;认为不应该从思想观念与客观事物的关系而应该从思想观念与人和人的活动的关系来确定思想观念的真假。一个概念或命题的意义是参照对这个概念或命题的应用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或实验效果给出的,因而真的信念是那些富有实效的信念。真理实效论的代表性思想有皮尔士的“心灵趋向一致论”,詹姆士的“证实效用论”,杜威的“工具主义真理观”。――当然,历史上实用主义者的思想是十分复杂的,这类标签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只说明其思想的重心或倾向性。而且,现当代其他实用主义哲学家如刘易斯、蒯因、普特兰、罗蒂等,也是真理实效论的支持者或新近的代表人物,其思想更是有比较大的变化,更难以将之“标签化”。
      实用主义的奠基人皮尔士认为,信念是真值负荷者。“如果你认为我们可以用怀疑、信念和经验过程来定义‘真’和‘假’(例如,当你定义一个信念的‘真’时,真即是指信念无限趋近于绝对的确定性),并仅在这样的意义上来谈论这两个语词,那一切都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谈到了怀疑和信念。反之,倘若你所说的真和假是不能用怀疑和信念来定义的,那么你就是在谈论某些虚玄的实体,而且,你根本无从知道这些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它们恰好是应当用奥康剃刀加以清除的玩意儿。”[1] (P123)而所谓信念,则是指一种具有持久性的思想习惯。皮尔士认为,只要是人们的心灵趋向一致的信念,就是真的,即“最终注定被所有研究者同意的见解”就是我们所谓的真理。
      詹姆士特别强调真理的“可证实性”,“真理不过意味着事实的证实”,[2](P105) 当然,证实既可以是“直接的证实”,也可以是“间接的证实”。在“可证实性”基础上,詹姆士坚信,“真实的思想是有用的”,真理就是观念的“兑现价值”:“要是你采用实用主义的方法,就不会把这些词当作追求的终结。你必须把每个词实际的兑现价值表现出来,放在你的经验里运用。”[2] (P30) 他甚至认为,“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由此,“按照实用主义的原则,任何一个假设,只要它的后果对人生有用,我们就不能加以否定。普遍概念,作为值得我们考虑的事物,对实用主义来说,可以跟具体的感觉同样地实在。当然,如果它们没有用处,它们就没有意义、没有实在性。但只要有一点用处,也就有那么一点意义;而如果这一用处和生活的其他的用处相符合的话,它的意义也就是真的。”[2] (P139) 从“有用即真理”出发,詹姆士甚至认为,上帝和宗教信仰也是真理。
      杜威进一步将实用主义发展为工具主义。在《哲学的改造》中,他写道:“各种概念、理论、体系,不管怎样精雕细琢、自圆其说,都只能算是一种假设。只能承认它们是行动的出发点,受行动的检验,而不是行动的结局。……它们是工具。同所有的工具一样,它们的价值并不在于它们自身,而在于它们的功效,功效是显示在它们所造成的结果之中的。”[3] (P175) 将工具主义推广到真理论上,杜威认为,“真正指导我们的是真的――经证明能作这样的指导的功能正是所谓真理的正确意旨”,“能起作用的假设是‘真’的,所谓‘真理’是一个抽象名词,适用于因其作用和效果而得到确证的、现实的、理前预想和心所期愿的诸事件的汇集。”[4] (P79-80) 杜威的学生、中国哲学家胡适将杜威的工具主义表述得更是清晰“露骨”,从而在中国广为人知:“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使用的,是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它们‘真理’的美名的。我们所谓真理,原不过是人的一种工具,真理和我手里这张纸,这条粉笔,这块黑板,这把茶壶是一样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工具。”[5] (P435)
      既然真理是一种工具,那么衡量工具的尺度自然是效用。一种工具比另一种工具好,只是因为它更有效。于是,真理即是“效用”。当然,皮尔士解释说,效用的主体并不仅限于个人,不能解释为对于纯个人目的、利益的一种效用,把真理当作满足私人野心和权势的工具的概念是非常可恶的。皮尔士认为,所谓真理即效用,就是把思想或学说认为可行的拿来“贡献于经验改造的那种效用”。如道路的用处不以便利山贼劫掠的程度来测定,而取决于它是否实际尽了道路的功能,是否成了公众运输和交通的便利而有效的手段。在实用主义真理实效论的各种理论之间,甚至直到后来的胡克、莫里斯、刘易斯、蒯因、罗蒂的真理观,都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即它们都是从意义、效用、价值的角度来考察真理的,将真理与其实效、价值联系或等同起来。如蒯因认为,科学概念系统从根本上说是根据过去经验来预测未来经验的工具,一切科学假说、理论不外是选择方便有用的语言形式或概念结构的问题,因此不应当以是否与实在相符合、而应当以是否方便有用作为取舍标准。虽然实效真理论值得商榷,但它对事实(真理)与价值的二分法是一个有力的冲击,也是对其关系的一种别出心裁的解答。
      
      二、实用主义的价值真理论批判
      
      如果我们拓展视野,那么应该承认,实用主义确实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观,一种注重行动及其效用的哲学思想。它尝试以人和人的活动为基础,沟通自休谟以来“是”与“应该”之间的承担裂隙,抹平事实与价值之间森严的二分鸿沟,建构一种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哲学学说。而且,其建立在经验科学方法之上的真理实效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合理性。
      首先,实用主义将真理与价值的关系视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哲学的中心问题在于由于自然科学的缘故对事物本质的信念与对价值……的信念之间的关系”,[6](P181) 这在一定意义上是哲学史上的“拨乱反正”。毕竟,近代以来的哲学(无论是“认识论转向”还是“语言学转向”)是“拟科学”或以科学为范式的,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或“知识哲学观”。它在哲学中引入了自然科学的因果现象、线性决定特征、可计算性、实证性,把哲学设定为具有客观性、还原性、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的“拟科学”,导致哲学沦为以理性逻辑、普遍规律、绝对真理为核心的形而上学和“科学认识论”。而且,它还通过抽象化、概念化,“消解”了政治、伦理、法律、宗教、审美以及生活等领域的特殊性和多样性,“消解”了人的生活世界和历史领域的丰富性和动态性,使之成为附属于自然观的应用特例(就如同将历史观解释为自然观的延伸)。这种哲学既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哲学之“智慧之学”的美誉,更丧失了其社会反思、批判与治疗的功能。特别是因为其中人的“退场”(有人甚至认为它是“人学空场”),哲学越来越趋向于成为宣布实证真理的“科学”,常常追求的是说类似“永恒真理”的“神话”。实用主义将价值维度重新引入哲学,并将真理与价值的关系视为哲学的中心问题,这体现了一种超越科学主义,告别“拟科学”的哲学,融通“是”与“应该”、事实(真理)与价值的“整全哲学观”。
      其次,实用主义看到了真理和有用、效用、成功、价值等之间的联系,将有用、效用、成功、价值等作为真理论的一个重要维度加以研究,是有合理性和启发意义的。毕竟,真理不是外在于人和人的活动的理论或假说,它本身渗透着价值因素,并可以满足人们认知、审美等方面的兴趣和需要,指导人们合理地“改变世界”。也正因为如此,真理在人类价值序列中占有显赫而崇高的地位。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不辞劳苦、不怕牺牲地上下求索,不屈不挠,为探索真理、实践真理甘洒热血与生命。
      再次,实用主义力图调和科学与人文、认知与评价、真理和价值(包括有用、效用、成功等)之间的尖锐对立,并力图实现这两个领域“必要的综合”甚至统一。虽然它没有真正解决这一理论难题,而只是模糊两者之间的区别,折中、调和其间的矛盾,但仍然有其积极意义。科学与人文、认知与评价、真理和价值作为人类活动的两个侧面的基本内容,本来就是内在联系或一体化的,割裂它们只会导致理论的偏离和实践的失误;而实现它们之间必要的综合,则有利于证明真理与价值的内在统一性,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与互动:“哲学被人要求成为实践的理论,由于在实践工作中有足够确定的、能起作用的一些观念,依靠它们,可以在实际经验中保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6] (P181)
      可见,实用主义(包括其哲学观、真理实效论等)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科学认识论框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科学与人文、认知与评价、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科学并非是与人无关的神仙游戏,人们也并非是为认知而认知的,认识世界的目的还在于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改变世界”,人们探索真理的目的还在于让真理服务于人。因此,从有用、效用、成功、价值来审视真理,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互动性,其合理性不容简单否认,更不应以贴标签的方式加以歪曲和批判。当然,这不是从总体上为实用主义辩护。毕竟在真理与价值之间、真理与其自身的实效和价值之间,存在着不容抹杀的本质区别。实用主义用具有异质性的效用、价值来统领真理、取消真理,归根到底是片面而站不住脚的。
      首先,实用主义对有用、效用、成功、价值等的理解是狭隘的。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7] (P235) 实践既是真理的标准,也是价值的标准,是真理和价值相统一的标准形式。实践获得成功的效果,不仅意味着我们关于事物的思想观念是有用的,而且也意味着这一有用的思想所依据的前提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而实用主义撇开客观实际,仅仅只是从狭隘的对我有利、有效、获得所想要的结果的角度来理解有用、效用、成功和价值,就陷入了唯心论、唯我论和功利主义的误区。正如列宁所言:“在唯物主义者看来,人类实践的‘成功’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相符合。在唯我论看来,‘成功’是我在实践中所需要的一切”。[8] (P100) 实用主义正是这样一种主观唯我论。
      其次,作为人类探索活动中关于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客观反映,真理毫无疑问是“有用的”或有价值的,是人们的有力“工具”。但在逻辑上,从“真理是有用的”这一命题却不能必然地推出“有用的”、即有价值的就是真理。霍尔巴赫指出:“真理的价值及其权利就是建筑在它的有用性的基础上……最有用的真理就是最值得尊重的真理”,但“某种观点的有用性决不是它的真理性的保证”。[9] (P49) 有用或有价值充其量只是真理的必要条件,而不是真理的充分条件,否则诸如迷信、骗术、巫术、谎言,等等,也都可以贯以“真理”的美名了。
      再次,“有用”或“有价值”是有主体的,具有鲜明的主体性。“有用”或“有价值”往往因时间、条件而转移,因主体(人)及其状况而异。如对某些人有用的,对其他人却可能无用、甚至有害;对同一主体这一方面有用的,另一方面却可能无用、甚至有害;对同一主体过去有用的,由于主体自身的变化,现在或未来却可能变得无益、甚至有害;……因此,如果将有用或有价值视为一切真理的最终本质规定,将关于客观对象、事物的真理等同于有用或有价值,那么,真理就会失去客观标准或客观性,变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天下无公理”,从而为真理多元论、真理相对论大开方便之门,为否定、蔑视和践踏真理大开方便之门。实用主义遭到人们的广泛诟病,主要原因也在于此。
      
      三、人类活动中真理与价值的互渗、互动与统一
      
      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实用主义都反对传统形而上学,坚持事实(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性,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正是在反思、批判、克服实用主义真理实效论等的缺陷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正确地处理了真理与实践的关系、真理与价值(效用)的关系、真理与其自身的实效和价值之间的关系,阐明了实践基础上真理与价值互渗、互动和统一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所谓价值,是在实践―认识活动中,客体是否满足主体目的和需要的关系,它表现为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或意义;而所谓真理,反映的则是主客体关系中作为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对象的客观存在状态。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既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目标和实质内容,也是哲学探索的两个基本维度。真理和价值具有实质不同的内涵与要求:真理表征的是对象世界的现实状况、“实然状态”,体现着客体对主体的作用;价值表征的则是人的主体尺度,是人的超现实、理想化的“应然状态”,体现着主体对客体的作用。真理告诉人们世界上“有什么”或“没有什么”,“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可能怎样”或“不可能怎样”;价值使人们懂得什么是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什么是合意的或不合意的,什么是值得的或不值得的,什么是必要的或不必要的。真理以外在、强制的力量,以铁的规律性、必然性,规定着实践的范围、程度和运行轨迹,提供着人类活动的客观基础和可能性空间;价值以“合目的性”,以内在的自觉自愿的要求,以顽强的意志力,以人的高度自觉来规范、约束、导引着实践,提供着实践的必要性、动力、热情以及目的指向,使之向着满足主体(人)的更多、更高层次的需要,向着提升、发展人的方向拓展,并提供克服实践中的各种困难的力量。
      真理与价值的上述差别和对立深刻体现了人类社会生活本身的矛盾性,体现了客体与主体、客观性与主观性、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等的冲突与对立。这些差别和矛盾的存在,一方面给人类活动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推动着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发展。在人们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实践中,两个方面的因素依照人的本性与能力结合在一起,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作用、辩证统一,作为基本的实践要素而推动实践的发展。[10] (P335-361)
      首先,真理和价值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它们都只反映了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全面关系和活动中的一个侧面。它们在人的活动中的作用各有分工和侧重,各有其局限性和片面性。前者是从存在、客体的角度提出要求与限制,表明人的活动的适应性、受制约性和现实性,这是人活动的基础和条件,但却不是人活动的目的和实质意义,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就难免陷入宿命论;后者是从人、主体的角度提出要求,表明人的活动的能动性、创造性、理想性与超越性,但却难以克服和超越主体(人)自身的弱点,如主观因素的膨胀,就可能导致唯意志论。如果对比分析就会发现,它们的作用及其局限性、片面性具有内在的联系和互补性,并不是相互孤立、相互分离地存在和起作用的。
      其次,真理和价值是相互贯通的。一方面,真理与价值互为前提。离开了价值目的和原则的导引,真理的追求就可能失去方向和动力;而不遵循真理所昭示的客观规律和必然性,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和创造价值。实用主义恰恰不承认真理代表着人对客观存在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是引导和制约人的价值活动的力量。另一方面,真理和价值互相渗透。对于任何价值的认识,特别是价值评价,人们总要追问它的真假,以便去伪存真,弃虚求实。实用主义注重的也是将有利于自身的“效用”,贯之以“真理”的美名。对于每个具体真理,人们总要探究它有何价值,或如同实用主义者要追问的:“它有什么效用?”
      再次,真理和价值是相互导引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的二分鸿沟只存在于抽象的思想领域,在生活实践中,人们总是不断地从价值走向真理,从真理走向价值,实现着相互之间的过渡。真理与价值的相互贯通,为二者的相互过渡提供了可能性。真理从被发现到进一步具体化、完善化,是朝着更深刻、更全面理解人的生活条件和人本身的价值的方向前进的,这表明真理的发展趋向于价值。人们对客观世界有了新的正确认识,就会提出新的价值目标,并试图实现它们。反之,人们对价值的不断追求,也势必引起对制约实际效益的客观条件和规律的探索。从价值走向真理,是实践和认识发展的重要途径。
      最后,检验真理和价值之实现的标准是一体化的。对真理的检验诚然要看它对于主体的“实效”、甚至“兑现价值”,但最重要的还是通过实践检验它与客观实在是否符合。当然,这一过程与相关价值的实现过程是一体化的,社会实践既是检验认知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也是判定事物对于人的价值的根本途径。认知之真理性的检验过程与价值的实际判定过程,往往是同一实践过程的两个侧面。人类对真理和价值的追求是否达到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也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来判定。
      可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真理与价值不是相互对立、相互分裂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辩证统一的。人类需要而且能够通过创造性的自我调节,不断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坚持真理与为人民服务的统一,尊重历史发展规律与不懈争取人的解放的统一。由于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在实践基础上人们发现和认识的真理,人们相应提出的价值要求,以及价值所能实现的范围和程度,包括主体(人)现实的调节手段、中介、工具以及能力,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由此决定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也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人们不可能一次就穷尽对客观真理的认识,也不可能通过一次实践就满足全部价值要求,作为人类社会生活基本内容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必然体现为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具体的历史过程。
      
      [参考文献]
      [1]洪谦主编. 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2]威廉・詹姆士. 实用主义[M]. 陈羽纶,孙瑞禾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洪谦主编. 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4]转引自弓肇祥. 真理理论――对西方真理理论历史地批判地考察[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5]胡适. 胡适文存(第2卷)[M]. 上海: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
      [6]M.怀特. 分析的时代──二十世纪的哲学家[M]. 杜任之主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7]列宁. 哲学笔记[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列宁选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转引自[苏]康・梅里维尔. 美国的实用主义[M]. 郭力军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
      [10]李德顺. 价值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罗苹

    相关热词搜索: 互动 真理 论价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