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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剩余劳动力调研报告范文]调研报告最佳范文

    时间:2020-06-22 07:12:1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因此,在新形势下分析山西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进而探讨加快转移的对策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山西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就业于非农行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由1978年的96.9万人增加到2019年的381.2万人,增长近3倍,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由13.9%上升到37.3%。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增加,农村就业压力并未得到根本缓解,就业矛盾仍很突出。截止2019年底,全省仍有62.7%、640.3万人的农村劳动力滞留于第一产业。另据测算,全省农业劳动力的现实需要量大约为300万人,这就是说,在全省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中约有340万人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如果再加上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未从业人员和已转移劳动力中就业不充分的部分,全省至少有近500万农村劳动力处于失业或就业不充分状态。从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看,山西仍处于一个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高峰期。同时,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耕地面积的减少,农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仍然很大。近年来,全省各地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农民增收的关键措施来抓,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增加投资,改善环境,大抓培训,取得了可喜成绩,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农民收入明显提高。但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在观念、体制、素质及信息等诸多方面不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 难转的弯——观念制约

      长期以来,人们思想观念上受城乡对立,体制上受城乡分治的影响很深。因此无论是城市政府官员还是城市居民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认识不深不透,远未从战略高度认清其必然趋势和战略意义。部分政府官员对农民进城存在两种担心:首先是担心“城市病”问题,怕农民进城会带来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社会治安恶化;
    其次是担心挤占城市职工就业岗位问题。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会加剧城市劳动力供求矛盾,影响城市职工就业。城市市民对农民进城表现出相当矛盾的心态。一方面是接纳的心态,因为进城农民是很好的廉价劳动力,可以分担城市居民不愿做的活;
    另一方面是拒绝心态,因进城农民加剧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竞争,抢夺了城里人工作和就业的机会;
    又因为农民工素质低,犯罪率高,让城里人失去了安全感等等。受上述观念的影响和制约,结果就造成了城市对农村的排斥,市民对农民工认同上的歧视和情感上的歧视,表现在行动上是不能公正对待进城农民,对进城农民普遍缺少包容之心和宽广胸怀。另外,农民工自身观念的束缚也制约着转移进程。九十年代以来,习惯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我省广大农民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走出大山,走向市场,“风风火火闯九州”,但受传统“小富即安、稍进则满”思想观念的束缚,农民的转移率和转移的稳定率都较低,个别地方甚至出现零转移现象。吕梁山区的兴县是山西国家级贫困县,2002年省统计局扶贫工作队组织了该县杨家坡乡的58位农民到北京广夏建筑安装公司打工,初始月工资500元,半年试用期满后月薪可达800-1000元,个别技术人员甚至可拿到2000元以上,在这么优惠的条件下,外出农民仍然没有经受住家的“诱惑”,不到两年时间便纷纷“归隐山林”。据调查,在全省煤矿井下工人中,本省农民工不到30%,大量的岗位被外省人占据,就连一些日常的服务业也是外地人“领衔主打”。

      (二) 难解的结——政策制度制约

      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从城市市民集团利益方面考虑问题,对农民工实行排斥和抑制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政策少,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存在着重堵轻疏、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益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就缺乏热情引导,影响农民工就业进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刚性户籍管理制度;
    二是农村土地制度。现行的刚性户籍管理制度及其衍生的劳动用工制度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成为当前农民工进入城镇社保体系的头号障碍,长期以来,户口就像一杆无形的标尺将人们划分为有权利差别的不同社会群体,而农民则处于最底层。这道城乡居民无法逾越的鸿沟,使得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平等的产权、休息权、教育权、劳动权、社会福利保障权等等。可以说,农民工虽然进了城门,却没有真正地融入城市生活,其身份归属依旧是农民。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民进城务工也是一种明显的限制,影响其进城积极性。承包的小块土地成为了农民离不开的“根”,在城市社会保障又覆盖不了进城农民的情况下,进城农民不得不“三思而行”。

      (三) 难立的本——素质制约

      山西省农民文化素质和能力水平不高,转移能力弱,进城后就业竞争力低,影响转移及转移后的稳定率。事实证明,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取得劳动就业的基本条件。综合素质高的农民,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容易取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又容易融入社会的各个方面。而素质低的农民就很难“立足”。资料显示:2019年山西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48.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7%,即全省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介于小学和初中之间,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到外出总数的17.9%,每百个劳动力中仅有1.7个农业技术人员,其他非农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更少。由于素质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的机会十分有限,只能在一些工作环境差、劳动报酬低的岗位上从事简单劳动,如采掘业、建筑业及餐饮服务业等。这样不仅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深层次转移,而且降低了转移的稳定率。吕梁山区的临县是全省的劳动力输出大县,由于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去年输出的8.06万劳动力中,干脏活、累活、险活等“辛苦”工作的就有5.5万人,占输出人数的68%,仅有2.5万人达到初级技术水平,而从事高技术管理的人几乎没有。近年来,发展速度与就业岗位较多的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更高,全省现有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很难适应这一产业的发展要求。

      (四) 难绕的坎——信息制约

      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取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信息,农民便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行程,能更好地找到自己合适的工作岗位。但由于分散落后的农村信息闭塞,加之个体农民所处地位的局限性,很难得到及时可靠的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盲目流动将不可避免。从目前我省农民流向和流动的地区分布看,比重最大的一部分是向本省范围内的城市流动,2004年山西农村从业人员在省内就业的比例高达75.9%,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跨省市流动寻找就业机会,其信息的获取几乎全部靠亲戚、朋友和同乡等社会网络的帮助,信息不灵就在所难免了。这种信息障碍,致使农民不清楚各地城市劳动力供求情况,不知道向什么城市流动有效,不知道如何获得城市就业机会,更不知道如何推荐自己。

      二、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措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从2005-2019年,全省农村劳动力每年要新转移30万人,使全省第一产业从业劳动力下降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以下,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为了保证以上目标的顺利实现,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我省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转变观念,走出认识误区。目前,社会上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还存着种种陈旧观念和错误认识。认为农民进城是抢了城市人的饭碗,农民进城后会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紧张,会带来社会混乱。一些地方为此对进城农民采取清、赶、堵的办法,甚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收容遣返、市容整顿等方式加以限制。因此,必须通过政府文件、党报党刊以及电视、电台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加快城市化进程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过多的农民滞留农村,农民没有其他就业机会,收入下降,造成城市工业品销售困难,从而影响农村市场规模的扩大。只有加快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为城市工业品开辟广阔市场。同时,要教育农民摒弃传统的“吃饱穿暖,小富即安”观念,引导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宣传和推销自己,以保证和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率和转移后的稳定率。

      (二)调整政策,优化制度环境。建立能够超越部门利益的机构,专门负责和协调处理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健全和完善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把其作为处理劳务纠纷、维护权益的依据。同时,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秩序治理,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对户籍制度进行全方位、大力度改革,彻底改革刚性的户籍制度。通过彻底改革户籍制度,取消以商品粮为标准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代之以居住地来划分城乡人口,以职业确定身份,建立以常住户口、暂居户口和寄居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和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逐渐取消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从而变更农民工身份,理所当然将其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系统。就土地制度改革来说,根本途径是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土地流转制度。为此,必须相应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济制度,至少延长30年甚至长期不变,应当允许农民对其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包、出租、继承或有偿转让,或者作为资本入股,取得其应有的股权与红利收入。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主要渠道。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多渠道筹集教育基金,不断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以多种形式、机制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重要举措。职业技术教育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地特点和情况,设置专业和课程,确定具体办学模式和途径,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提高知识、技能和创造力的目的。如五台县这两年出来当建筑工人的就比较多,五台县政府就完全可以请相关的专家、技术人员对该县的农民进行专门培训,形成强势。要建立和发展农村成人教育体系,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技能、知识培训班,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技术培训,将免费培训和有偿培训结合起来。尽快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民工和农民科技“双五百万”培训工程,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万个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已从事第一产业和其他产业的500万个劳动力开展科技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我省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四)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破除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中的信息障碍,关键在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由劳动力市场提供各地城市劳动力供求信息,这对农民流向、择业至关重要。目前我省115个农业县、区的300所学校陆续建立了一些劳动力信息网。但信息发布面不广、时效性不强,许多农民反映不知道、不了解。构筑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网络,采用多种办法和手段,努力让流动农民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此外,加快建立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努力建立和健全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在规范准入资格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介绍机构,目前这种职业介绍机构量不多,质不高,甚至个别存在坑蒙拐骗现象,有关部门应加以整顿,促进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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