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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的探索与发展

    时间:2021-01-13 16:01:5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张素罗 赵丹旭

    摘    要: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农技推广服务也与互联网相结合,使服务方式向信息化和技术化转变。当前农技推广运用数字化、物联网技术和云平台等互联网技术进行服务,但公益性农技服务主体存在资金、技术不足、服务范围局限、工作效率低且缺乏监管机制等问题,服务对象存在技术鸿沟和规模局限等问题影响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的推进;需建立技术发展机制,互联网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监管机制和建立农业互联网技术示范基地等推进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 公益性农技推广; 服务方式; 数字农业; 物联网技术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20.03.013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 Public Welfar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Service

    ZHANG Suluo,ZHAO Danxu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Hebe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aoding,Hebei 07100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internet informatization development,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services have been also combined with the Internet, transforming the service mode into informatization and technicalization. At present,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uses internet technologies such as digitalization, internet of things technology and cloud platform to provide services. However, public welfar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service providers have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funds and technology, limited service scope, low work efficiency and lack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 etc. The technical gap and limited scale of service recipients affect the promo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services in internet plus. 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welfar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service in internet plus by establishing a technology development mechanism, an Internet technology personnel training mechanism, an organization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 public welfar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service and an agricultural Internet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 base.

    Key words:
    Internet +; popularization of public welfar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service mode; digital agriculture; internet of things technology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如面对面推广服务方式、“12316三农服务热线”推广方式、报纸信息或农业类电视节目推广方式等存在推广服务效率低、服务效果较差等问题,在“互联网+农业”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利用現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但互联网技术与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的融合处在边探索边发展的阶段,其面临各方面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重点探讨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的探索与发展。

    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即是利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物联网、数字化、新媒体信息方式等向农户提供信息、知识、技术并根据其需求给予其帮助的一个新模式。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服务目标在于实现从线下到与线上结合,为农民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互联网下的公益性农技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利用大数据网络平台,为农户提供农业信息;(2)利用新媒体信息平台,对农业问题进行快速问诊并为农户提供农技信息教育培训;(3)利用遥感等数字技术进行天气预报和病虫害预警等农情检测;(4)利用大数据系统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管等。

    1 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实践探索

    目前,我国在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上进行了很多探索,将数字化、物联网技术、云平台等先进互联网技术运用其中并取得了成效。实践探索使农户农业生产增产并减低了成本;大棚实现了远程监控;农技推广“走进”了手机,用手机就能解决农业问题。

    1.1 利用数字系统进行农业模拟和过程监控

    数字农业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生产技术相结合,对农业生产以及生产链全过程的相关环节进行数字化并用“模拟”的方式把信息表现出来进行监控管理。中国运用此技术建立了数字化信息库,农业院校和研究院可以自行研发并推广数字系统,在农户出现问题时,利用数据库监控到该地区的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的状况,精准的发现问题并帮助农户解决问题。农技人员也积极推广农业数字化,让数字化信息走进农户的田地和牧场。

    吉林农安县沈家村在2005年就有107户应用高校和研究员共同提供的智能系统软件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的数字农业技术。农技人员进行推广,在推广站点或进入田间为农户讲解如何准确获取其中信息,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并愿意使用这个系统。该村农户使用此系统进行监测后,水稻比往年增产56 kg,并节约成本675万元。

    1.2 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农业信息集合及问题诊断

    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进行延伸和扩展发展出了物联网技术。物联网利用传感器以及其他技术,将分散的信息集合起来进行监控,可以准确地判定或追溯问题发生的具体位置[1]。国家、高校及科研院所连通信息公司一同打造物联网系统并入村推广,在田间或养殖场安装感应器,在合适区域范围内建立物联网中心站点,让农户的农产数据在此集合,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准确地分析问题并解决。

    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农业不断发展。在河北省会的藁城区,温室物智能化,联网采集器已普遍应用于新式蔬菜大棚中,并以此作为中心建立万亩示范区。农技服务的主要主导者可通过实时视频远程监控生长、生产情况,对本区域内的动植物出现的病虫害、自然灾害等做出有效的应急处理[2]。

    1.3 利用云平台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和信息发布

    为更加有效解决公益性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运用手机APP进行农技推广服务。一线的农技服务人员、当地专家、种植能手“捆绑”在这个平台上,农户打开手机平台便可直接联系到农技人员或在线预约,农技人员和专家便可通过手机平台给予技术支持、远程诊断等服务。

    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研发,为有效推进农机推广工作、农情和突发问题的信息反馈和处理,让推广人员运用移动云端进行农技服务的平台。

    2 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发展的困境

    公益性农技服务追求的是对农户的均等化服务,但受制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农业基础条件不一等因素限制,目前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公益性农技服务还面临许多障碍。

    2.1 农业互联网的投入高,限制服务范围

    2.1.1 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机制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使用范围有限,使用率较低。我国在农业上运用互联网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技术推广基础,技术产业发展机制不完善。我国农业所使用的互联网技术多来源于国外引进,缺少甚至没有自己的专利项目,技术处在研发和研究阶段,存在周期长、成本高、水平低、无创新性等特点。我国农业的技术市场机制不完善,存在研究机制竞争力小等问题,缺乏有限的协调和整合。

    2.1.2 互联网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投入成本高 农业物联网和数字化农业等技术基础设施无法普及建设[3]。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需大量资金支持,政府单方面的资金投入无法承担大规模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河北省财政将投入2 000万元,在省内创建8个机械化示范区,打造18个“智慧农场”,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装备支撑。此类农业项目的投入存在周期长、见效慢、风险高的特点,对政府的扶持有很大的依赖性,而政府不能长期、大数量的支持此类技术的建设、投入与运用,此类技术发展不能拥有普遍性,不能深入每位农户,公益性农技范围受局限。

    2.2 公益性农技服务主体工作效率较低,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

    2.2.1 缺乏满足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双向人才 “互联网+”背景下农技推广服务需要极高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支撑,在农业信息技术掌握的基础上,还需了解物联网、数字化等技术并以简单易懂的语言推广给农户。我国农技服务人员素质整体偏低,支撑农技人员进行服务的仍是基础的知识技能和传统的方式,无法满足互联网下各新技术的运用。农技服务组织严重缺乏农业科技理论知识丰富,技术操作实践能力又强的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业生产管理人员。现代化农业技术发展的农村初创者和支持者较少,现代化农业建设发展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1]。

    2.2.2 缺乏对农技人员的监管与激励机制 我国农技服务机构分工不到位,缺乏职责、职能明确定位。我国农机服务运作方式处有“由上而下”的安排管理机制,上级部门和基层服务人员上传下达的过程存在信息传递差异,使农技服务人员出现进行农技服务的工作较多或较少两个极端的情况,无法统筹安排,使他们缺乏竞争性,导致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下降。

    2.2.3 政府农技机构与农业高校及研究院所协调性差 我国由政府领导,结合高校、研究院所等社会组织一同进行公益性农技服务[4],而我国的农技服务出现高校重理论、轻实践,研究院所重研究、轻推广,政府农技机构人员重传统方式,不主动学习新技能的情况。我国的农技服务主体如今在逐渐相互结合,打破主体之间的“鸿沟”,但主体间的职能连接还处于磨合阶段,会出现衔接不密切的状况,让高校和研究院所的理论成果结合其丰富的实践经验运用到农技服务当中,研究成果无法及时推广。

    2.3 农技服务对象存在技术与规模局限,阻碍互联网农技服务推进

    2.3.1 农户文化素质与信息化水平较低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新型的农业技术和农业交流信息平台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弱。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接受和掌握新技能的能力较慢,导致很多农业信息资源的“流失”,新技术无法推广。如图1,根据我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集中于初中、小学水平,初中及以下程度占比91.8%,可见我国农户文化水平较低。如今新型農业经营主体发展,大量进步青年、大学生村官、高学历高技能人员“重回”农村,较大程度上实现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但农户总体的文化素质、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难以达到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

    2.3.2 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低 互联网农业、数字化农业以及物联网农业发展是基于农业集约化和规模化的基础上。小农户的农业生产不利于实现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全天候监测[5],新技术在规模小的农业生产上无法发挥其作用,农户需负担的成本较高,新技术难以推广运行,有效运行范围局限。虽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发展,提高了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但因投入太大,收益变化不明显,很多新型农业主体望而却步,无法形成集中、科学管理,实现按需生产。

    2.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桥梁”作用实效性低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存在规模大、信息化程度高等特点,是互联网+农业技术的主要的推广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户与农技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但其并没有发挥自身作用,将农业技术传递推广给农户,对农户起到示范作用。其自身发展存在局限性,自身问题应接不暇,无法帮助农户解决农业生产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盈利性组织,十分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对农业技术要求高,无法进行长期进行公益性农技服务,无法形成示范区帮助农户提高新型互联网农业技术的技能。

    3 推进互联网+公益性农技服务方式发展的建议

    3.1 完善农业互联网技术发展机制

    我国要建立完善的互联网技术发展机制。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快农业物联网和数字化农业等技术基础设施。其次,政府要设立政策补贴,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国家内部的技术研发,还要鼓励、支持各组织或个人进行农技的研发,增加我国的互联网技术专利数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化、数字化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与使用,从而降低互联网技术投入与使用的成本。降低互联网技术成本,可以让政府有更多资金投入到技术建设上,能让农户有能力承担互联网技术投入运用的费用,从而提高技术的使用率。

    3.2 建立农业互联网技术人才培养机制

    我国要建立农业互联网技术人才培养机制。第一,要鼓励、支持农业类相关专业学生加入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中,政府要与农业高校合作培育出大批互联网+农业的专项农技服务技术人员;第二,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鼓励其积极接受新型互联网技术,并主动在网站、农技推广站与示范园区中学习新技术并运用,为其他农户直接展现物联网、数字化等新型农业技术的有效成果;第三,要注重普通农户的培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民转变自身农业发展思维和方式,增强其接受能力,促进互联网技术的有效推广及运用。

    3.3 加强公益性农技服务组织的监管机制

    要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的监管机制。首先,应将权利下放,实行“从下而上”的模式,根據农业、农户需求合理规划安排时间、问题分配等;其次,建立绩效管理和奖励机制,责任到人并让农民参与到农机人员的绩效评估上,定期进行农户走访调查,并统计农户对农技人员的评价;再次建立奖励机制,根据农技人员完成目标情况,绩效考核成绩,农户满意度,农技推广成效等进行评估,对农技人员进行奖励,从而提高农技人员的竞争性,使农技服务人员从被动服务变主动服务。

    3.4 建立更多农业互联网技术示范基地

    应建立更多农业互联网技术示范基地。农技机构在线上信息传递和快速问诊的同时,应加强线下的信息、技术宣传。建立移动农技推广站点,让农技人员大范围进入农村推广、宣传农业信息和新型农业技术。创建技术的研发试验示范基地,让农户和部分农技人员直观的看到新技术的优势。示范基地是技术的教学实验基地,让农户、农技人员在技术中学习其运作原理、技术的运用和数据的分析,提高农户素质并顺利推广新技术,从而探索科研—教学—推广服务相结合的高效形式。

    参考文献:

    [1]周斌.我国智慧农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及战略对策[J].农业经济,2018(1):6-8.

    [2]赵红梅,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助力石家庄智慧农业发展[N].河北日报,2018-1-18(006).

    [3]邓章源.互联网农业发展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5(7):19-20.

    [4]郑明高,芦千文.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发展路径选择[J].科学管究,2011(5):54-56.

    [5]王海宏,周卫红,李建龙,等.我国智慧农业研究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J].安徽农业科学,2016,44(17):27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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