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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州城市品质提升和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时间:2022-04-09 09:10:2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自治州城市品质提升和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高自治州城市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州新型城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功能和环境品质,加快建设和谐巴州、繁荣巴州、幸福巴州、美丽巴州。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新型城镇化发展迈出新步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以库尔勒市为中心,焉耆县、轮台县、若羌县为副中心的“一主三副三圈”州域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以库尔勒市为中心的中部库尔勒—尉犁—轮台—铁门关城镇圈;以焉耆县为中心的焉耆—博湖—和静—和硕北部城镇圈;以若羌枢纽为带动,若羌、且末、兵团团场联动的若羌—且末南部城镇圈。库尔勒市发挥中巴经济走廊综合承载中心作用,成为南疆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和全州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载体,焉耆县成为自治州北部新的增长极,轮台成为自治州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若羌成为全面开放的南疆交通重镇、商贸物流中心。全州城市空间布局更加合理,风貌特色逐步显现,承载功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运行规范有序,成功创建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县城)、卫生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城市(县城)、节水型城市(县城)等,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1.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完成州、县(市)、乡(村)国土空间规划。2022年,完成《巴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州本级和各县市完成综合交通、住房发展、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抗震防灾等“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以城市更新、城市新区为重点,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多规合一”的城市规划体系。

    2. 推进城市协调发展。实施库尔勒中心城市带动、兵地融合、同城化发展战略,建设以库尔勒市为中心,辐射和静县、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尉犁县和铁门关市的1小时城镇经济圈。以库尔勒—尉犁—铁门关一体化发展为重点,有序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增强人口与产业的集聚能力。适度扩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城市圈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有序疏解老城区人口和功能,高品质建设库尔勒市鸿雁河新区。盘活消化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控制城市和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至1万人,建成区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比值控制在0.6至0.8之间。

    3.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以增强产业带动和吸纳就业为重点,统筹各县市产业园区与城市发展,打造一批产业新城、产城融合新区,以产聚人、以人兴城。以巴州炼化纺一体化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快建设石油石化、纺织服装、特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清洁能源、新材料、特色旅游基地,打造新疆商贸物流中心和南疆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以库尔勒市为重要节点,构建科技、文化、信息、医疗等国际交流服务平台;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打造跨国内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推动铁门关市与库尔勒市协作发展特色优势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兵地融合发展。立足库尔勒、尉犁、轮台棉花,库尔勒香梨、轮台小白杏、若羌红枣、焉耆盆地蔬菜等优势资源,促进高效农业发展,打造焉耆盆地优质干型葡萄酒产业聚集区。形成城内以第三产业为主、园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城市外围以城郊农业为主的产城融合发展格局。

    (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4. 全面提升城市风貌。2022年上半年,各县市完善总体城市设计,科学确定城市整体形态、总体色调、开发强度、标志系统、天际线等指标;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老城区、老工业园区、重点街道、城市出入口、沿山沿河沿湖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促进形成各具特色、各显其美的城市风貌。

    5.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和“文化润疆”要求,弘扬中华文化、中华元素,加强建筑屋顶景观设计和城市标志性建筑设计监管。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增强居住建筑适用性、宜居性,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占比不低于7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8层,4层及以上新建建筑必须加装电梯。严格控制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保护好传统格局和风貌。

    6. 强化历史文化传承。2022年各县市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建档和纳入保护名录工作,2023年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挖掘楼兰、马兰、东归等地域历史文化资源,支持轮台、若羌等县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探索创新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三)加快城市更新改造

    7.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州3.4万户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其中若羌、且末、博湖、尉犁县力争2022年完成,轮台、焉耆、和静、和硕县力争2023年完成,库尔勒市2024年完成。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开展整治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建制镇集中连片危旧房改造。

    8.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州3.2万户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逐步启动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鼓励各县市选择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开展加装电梯试点。

    9. 加快市政管网改造。2022年各县市全面完成地下管网普查,2023年建成地下管网信息系统。2022年完成占压燃气管线问题整治,2024年基本完成超过服务年限的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力、通讯管线改造升级。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鼓励有条件县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10. 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系统性、网络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增加居住区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完善教育、托幼、医疗、邮政服务、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四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城市适老化基础设施、适老化社区、适老化住房的建设和改造。加快巴州福利园建设。加快城市物流、建材、废品收购、二手车、蔬果批发、水产、花卉等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早市、夜市布局,加快老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合理设置商业网点和社区便利店。2024年各县市实现“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

    11. 加快消防设施改造升级。结合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加大消防风险治理、生命通道整治、电气线路改造力度,畅通生命通道,升级完善消防设施,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通道纳入市政道路新建、改造范围,同步规划、建设、验收、管护。2024年基本补齐市政消火栓“历史欠账”,市政消防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12.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兵地结合部、背街小巷、商业街、旅游景点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022年全面完成城市出入口综合整治,2024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整治任务,主要街道架空线缆全部入地。完善环卫设施,2022年库尔勒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2024年分别达到80%、65%以上,2023年各县市新改建公厕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商业区和主干道公厕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城市居民“如厕难”问题得到缓解。

    (四)完善城市承载功能

    13. 优化城市交通体系。加快公路、铁路、航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推动兵地交通共建共享,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促进库尔勒—和静—焉耆—和硕—博湖—尉犁—铁门关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以库尔勒为中心的“1小时交通圈”。将库尔勒枢纽打造为立足新疆、服务西北、辐射全国的丝绸之路重要源生性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推进若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2023年各县市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城市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2024年各县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基本形成“半小时通勤圈”。

    14.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严格规划管理,落实停车位配建要求。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增加老城区、商业集中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泊位。按规范比率布局充电桩,积极推动单位内部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推广智慧泊车系统,提升动静态交通管控效能。全州每年新增城市停车位5000个以上,2024年城市“停车难”问题明显缓解。

    15. 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水源地保护,2023年各县市建设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尉犁县建设备用输水管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区内自备井全部关停。严格执行公共供水水质标准,加强二次供水监管,2024年全州公共供水水质达标率到达99%。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2022年库尔勒市建成自治区节水型城市,2024年库尔勒市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其余县城建成自治区级节水型城市。

    16. 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强化城市易涝点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各县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和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等建设,2024年各县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17. 提高污水处理利用效能。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推广再生水优先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生态补水和工业用水。2024年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

    18. 提升垃圾综合治理能力。2021年库尔勒、铁门关、焉耆、博湖、尉犁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2022年库尔勒市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其他县积极推进。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4年底,各县市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库尔勒、若羌建成至少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余各县建成2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实施库尔勒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与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工程,加强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19. 提高燃气供热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调用制度,提高供应保障能力。2022年各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达到其年用气量5%以上,2024年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8%以上。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城市燃气用户报警器及阻断装置安装使用率达100%,2023年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淘汰县市建成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推进65蒸吨以上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分布供热和分散采暖为辅的清洁供暖体系。优先支持库尔勒市创建北方清洁采暖示范城市,2024年各县市基本达到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

    (五)提升城市居住品质

    20. 加快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建设高品质住宅,2022年起新建商品房小区均按完整社区规划建设。力争三年新建公租房、保租房1.3万套以上。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覆盖,支持其通过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提高购房能力。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购同权,2023年各县市均建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至少成立1家住房租赁企业。2024年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21. 构建各民族互嵌式居住环境。2022年制定全州互嵌式居住行动方案,加快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区。2024年末,全州住宅小区基本实现各民族互嵌式居住。

    22.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协调联动机制,引导居民共建共治共享。到2022年底,库尔勒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90%以上;到2023年底,全州物业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群众物业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

    (六)加强城市生态修复

    23. 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治理,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流、湖泊、湿地,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治理城市建设扬尘、移动源排气污染,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扬尘治理措施,严格渣土车管理,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

    24.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同步开展老城增绿和新城建绿,增加贴近群众的街头游园、山体公园、滨河公园等,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不低于40%,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土地基本实现绿化。2022年各县市至少新建1个百亩以上苗圃基地,创建不少于1个自治区级精品公园。到2024年,库尔勒至少完成2个宽度不小于30米的城市绿道、绿廊示范工程项目,总长度50千米以上,其余县完成不少于1个宽度不小于30米的城镇绿道、绿廊示范工程项目,总长度10千米以上;县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库尔勒市力争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七)推进城市绿色发展

    25.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执行节能75%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在全面执行75%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示范推广。到2024年,新建建筑能效比2020年提升15%。逐步扩大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库尔勒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按一星级及以上设计建造。

    26. 积极推进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库尔勒市2022年率先建成1—2家装配式建筑基地,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2024年,各县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以上。加大高强度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墙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27.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鼓励引导城市居民参与绿色生活。

    (八)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28. 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体制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监管、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平台,提升政府安全治理能力。2022年完成全州城乡房屋建筑两违清查整治工作,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推进危房鉴定加固工程。2024年,全州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将库尔勒市创建成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29. 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加强人民防空工作,2024年库尔勒市建成人民防空指挥平台和指挥信息保障系统,人均防护面积达到1平方米以上,全州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利用人防工程、学校、活动中心、体育场馆、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避难点,2024年各县市完成1—2个以上疏散地域基地建设。

    30.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2022年各县市完善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优化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应急物资征用、补偿等保障政策,构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加强重大风险源管理尤其是交通、通讯、供电、供气、供油和卫生、消防等生命线工程监管,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31. 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市政公用、市容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全面推广城管执法“721”工作法。开展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城管执法人员配备和装备配置,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2. 构建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以基层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整合各类管理资源进社区、进网格,实现重心下移,靠前服务。推广城警联勤模式,增强城市管理问题的快速发现与处置能力。

    33. 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2022年编制《巴州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逐步完善城市规划、城市街巷、道路交通、河道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领域的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制定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和网格清单,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

    34. 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2022年完成《自治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起草工作,争取2023年出台。逐步完善城市更新、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标准,建立相关规章和政策定期评估机制,增强规章制度的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

    35. 开展智慧化城市管理。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探索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2022年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库尔勒市到2022年、其他县城到2023年,实现与自治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十)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机制

    36.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各类补助资金,合理确定专项债、一般债规模;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探索实施资产证券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城市建设;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探索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融资。

    37. 转变城市建设运营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壮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任务。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

    38. 坚持试点示范带动。各县市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每年推进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等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库尔勒市要对标国内一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州树立标杆。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坚持高位推动,自治州成立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州直各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凝聚工作合力。

    (二)强化人才科技支撑。选聘区内外高水平专家,成立自治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委员会,为全州和各县市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服务和决策支持。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充实一批高水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积极引进新科技、新产品、新技术,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技支撑。

    (三)落实体检评估制度。按照“一年一体检、两年一评估”要求,加强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组织各县市编制城市体检和评估报告,深入查找城市病灶病因,针对性制定城市更新改造计划,开展系统的整治、修复、改建工作,确保老城区安全有序运行,新城区健康持续发展。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制度。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考核细则,由考核责任单位对各县市、各部门工作每年进行评估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自治州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县市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县市予以惩戒。

    附件:自治州城市品质提升和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责任清单

     

     

     

     

     

     

    附件

     

     

     

     

     

    自治州城市品质提升和精细化管理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

    1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

    州自然资源局

    州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第二师铁门关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推进城市协调发展

    州发改委

    州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水利局、商务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第二师铁门关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州发改委

    州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第二师铁门关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全面提升城市风貌

    州住建局

    州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州住建局

    州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

    强化历史文化传承

    州文旅局

    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通信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消防救援支队、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巴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

    加快市政管网改造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巴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

    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州发改委

    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文旅局、教育局、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医保局、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

    加快消防设施改造升级

    州消防救援支队

    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文旅局、财政局、卫健委、商务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巴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

    优化城市交通体系

    交通运输局

    州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

    州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卫健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

    提高城市供水质量

    州住建局

    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公安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

    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州住建局

    州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

    提高污水处理利用效能

    州住建局

    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

    提升垃圾综合治理能力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9

    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州发改委

    州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国网巴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

    加快完善住房体系

    州住建局

    州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1

    构建各民族互嵌式居住环境

    州党委统战部

    州住建局、民宗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州住建局

    党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

    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

    州住建局

    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草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4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州住建局

    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5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乡村振兴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

    积极推进绿色建造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党委宣传部

    州党委组织部,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健委、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

    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应急管理局

    州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卫健委、教育局、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巴州供电公司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

    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水利局、卫健委、教育局、文旅局、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局

    州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

    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州住建局

    党委组织部编办州司法局、人社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

    构建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

    州住建局

    党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3

    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

    州住建局

    州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司法局等负有城市执法职能的相关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4

    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

    州住建局

    委组织部,州司法局、人社局等负有城市执法职能的相关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5

    开展智慧化城市管理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通信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6

    深入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

    州财政局

    州发改委、住建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7

    转变建设运营方式

    州住建局

    州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8

    坚持试点示范带动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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