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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方案

    时间:2024-02-22 16:22: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方案

    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通村公路完善等工程建设。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县关于乡村建设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目标任务和实施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发挥农村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为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通村公路完善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争取全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xx%左右,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到xx%,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力争达到xx%左右,xx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基本完成,农村道路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规范示范创建管理,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办配合)

      (二)持续开展“三路”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创新开展“富裕生活产业路、诗情画意文化路、青山绿水生态路”(简称“”三路“”)建设活动,积极筹建“产业、文化、生态”农村路,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配合)

      (三)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有序推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建设改造,实现乡镇与县城、临近国省干线之间便捷连通与快速集散。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建设一批以服务产业生产、加工、储备、销售等为核心的高标准产业路,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新增普通省道、县乡道改造,倾斜支持省县两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重点帮扶村的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不断提高乡村骨干路网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配合)

      (四)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统筹规划和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品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办配合)

      (五)打通农村道路“最后一公里”。统筹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加强村内道路与通村(组)公路连接,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加强入户道路建设,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办配合)

      (六)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等为重点,加强农村道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危桥改造和桥梁新建工程;对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障碍物,优化改善视距,确保路口视线通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加强公路沿线群众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镇办配合)

      (七)强化农村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加强农村消防车道建设,将农村消防车道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将农村消防车道维护保养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定期检查维修。加强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打通林区内部断头路,升级改造集材废弃路和简易路,与林区现有外部道路构建林区防火应急道路网络。(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办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对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统筹指导,衔接制定支持政策,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总指挥,要统筹区域内资源调配,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坚决扛起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中、省、县有关安排部署,全面做好资金筹措使用、项目推进、人员调配、跟踪问效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

      (二)优化审批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和发改、行政审批、财政、土地等部门的沟通,按照《xx县乡村建设行动方案》中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的审批和招投标机制,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实行简易审批;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

      (三)加大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中省资金争取力度,按渠道倾斜支持农村公路、村内道路、森林草原防火道、隔离带等项目建设和农村客运发展。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统筹用好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按县场化原则参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

      (四)强化管理养护。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规范运行机制,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由各县(县、区)人民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建立农村道路“一长多员”综合养管机制,整合农村道路沿线资源,将农村公路养护员与护林员、交通安全劝导员、环卫保洁员和安全劝导员等资源相融合。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优先吸纳当地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等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方案二

      乡村要振兴,交通需先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起步较早、建设标准不高、后期管养投入不足,路网等级、通达深度、路况水平与乡村振兴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聚焦服务“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强“畅返不畅”公路整治,强化连通联网公路建设,完善客货运输网络,提升现代治理能力,深度推动融合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农村交通运输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省地协同。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省级强化政策引导,市级做好组织推动,县级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进任务落实。——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乡村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因素,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精准施策,合理确定建设养护标准,宜宽则宽、宜窄则窄,不搞齐步走、不作“一刀切”。——坚持融合发展。注重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推动交通、邮政、供销、电商等资源整合共享,统筹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不断增强融合发展的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坚持绿色安全。把生态环保理念贯穿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全过程,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制约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数字资源赋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交通领域的应用。

      (三)工作目标。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实施乡村畅通工程,实现“三网优、一提升”,即建成更加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网、便捷舒适的农村客运网、集约高效的农村物流网,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到2025年,整治“畅返不畅”公路17047公里,新改建公路8943公里,改造危桥561座,实施安防工程5800公里,99%的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97.1%的自然村屯通硬化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90%以上,消灭既有危桥,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330条,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点5500个。xx年,实施“畅返不畅”公路整治5957公里,新改建公路300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50座,实施安防工程1800公里,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100条,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点1500个。2024年,实施“畅返不畅”公路整治6082公里,新改建公路3566公里,完成危桥改造211座,实施安防工程1942公里,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110条,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点1800个。2025年,实施“畅返不畅”公路整治5008公里,新改建公路2377公里,完成危桥改造200座,实施安防工程2058公里,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120条,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点2200个。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建设,着力推动农村公路拓网升级提质。1.建设通乡镇公路140公里,全省具备条件的乡镇全部通三级以上公路。(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建设通自然村公路1466公里,中西部地区50户以上、东部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建设乡村联网路6164公里,加强乡镇与村、村与村间的互联互通,完善农村公路网,保障粮食运输能力。(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建设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1173公里,全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和主要农牧产区全部通硬化路。(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围绕收割机等大型农机装备连片作业需求,对单车道路段按需求合理设置错车道,对重载交通路段,路面结构采用加强型标准。急弯路段要做路侧加宽处理,平交道口要设置加铺转角。推行利用公路和城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后填筑路基。(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以农村公路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构建农村公路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强化养护,着力改善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7.整治“畅返不畅”公路17047公里,彻底消除现有存量次差路。各地年均养护工程实施里程比例不低于5%,有效遏制“畅返不畅”增量问题发生。(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精准实施群专结合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鼓励沿线群众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积极参与公路保养,强化路面小修保养,避免“小病害”变成“大病害”。加强恶劣天气巡路工作,及时开展公路铲冰除雪防滑作业。(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常年保持路面整洁,因地制宜开展公路绿化美化,做到路与自然环境、风土人文和谐交融。统筹考虑“四沟”“四渠”整治和乡村公路排水设施建设,有序实施农村公路平交道口改造。(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县级政府要足额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分别按照县、乡、村级公路每年不低于10000元/公里、5000元/公里、3000元/公里标准安排小修保养资金;市级要加强指导监督,完善支持政策和养护资金奖补机制;省级按县级实际投入的30%落实日常养护奖补资金。(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1.鼓励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干线公路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招标,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2.推动农村公路“人工+自动化”检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检测效率、精准度和自动化检测比例,基本实现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现代治理能力。13.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路长制”组织体系,细化各级路长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完善“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确保“路长制”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乡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建制村交通运输管理议事机制。(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5.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依法厘清基层行政执法权责边界,认真履行赋予乡镇政府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路警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6.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扩大实施范围和受益群体,优先吸纳低收入群众参与日常养护,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7.建设农村公路信息管理和农村客运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公路道路巡查、日常养护、路况评定、统计分析和绩效考核数字化管理,客运服务站点班次“一键可查”,车辆位置“一键可知”,预约服务“一键可约”。(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8.以乡村畅通工程为引领,深入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具有xx特色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品牌。(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9.建立完善乡村畅通工程标准规范体系,修订xx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技术指南,编制xx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示例、xx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操作手册,分区分类有序指导各地开展乡村畅通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强化运营,着力提升农村运输服务品质。20.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实施县乡(镇)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推动城市公交向周边延伸,采取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多种方式,巩固建制村100%通客车成果,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推动运输服务品牌向农村客运拓展,实施品牌化经营、标准化服务。(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1.积极推动交通、农业、商务、邮政、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高效整合,实现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培育名称、标识、外观、功能、服务“五统一”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品牌,到2025年实现县乡村物流服务网点全覆盖,构建布局完善的农村物流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2.聚焦农忙时节、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开通“春耕秋收班车”“果农班车”“集市班车”“农民工返乡直通车”,满足农民群众出行新需求、新期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着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23.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高风险乡村道路段为重点,全面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抓紧改造既有危桥,进一步完成乡村道安全隐患治理。以公路穿村过镇区域事故多发的平面交叉为重点,通过持续开展通视条件改善、减速标志设置、渠化交通设计等综合整治措施,提升平交路口本质安全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4.扎实开展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千灯万带”工程,在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村屯道口等重点部位增设信号灯、电子抓拍设备及减速带。加强穿村过镇农村公路静态交通管理,推动同级政府部门硬化路外街面,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推动马路市场迁址改造,严禁占道经营;实施亮化工程,提升公路夜间交通安全水平。(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5.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压实农村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摸排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大对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稳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6.对农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出行意识。(省公安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强化融合,着力构建互促互补发展格局。27.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态”融合发展,全面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新改建公路要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减少对自然环境影响,整合旧路资源,推动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8.深入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园区、粮食仓储基地、果蔬基地、畜牧养殖基地和冷链基地对外联通的公路建设与运输服务水平,助力以千亿斤粮食、千万头肉牛、千万吨林特产品为重点的农村产业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9.深入推进“农村公路+旅游”融合发展,稳步改善旅游景区道路通行条件,升级完善旅游公路标志标识标线,合理设置港湾式停车区、观景台、休闲驿站等服务设施,实现以路引景、以路为景、以景串线,建设一批特色乡村旅游风景线。推动客运班线向景区延伸,积极开通冰雪游、草原湿地生态游等旅游专线,拓展“车票+门票”服务模式。(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0.拓展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农村公路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新建项目要同步规划建设安防、排水、照明、标志标牌、候车站点等基本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还要增设停车、充电、休息等个性化服务设施,老旧路项目要根据实际需求,区分轻重缓急,逐步进行完善。(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乡村畅通工程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政府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乡村畅通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增加。

      (二)加强资金保障。省级落实车购税资金、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支持各市、县级政府将畅通工程项目纳入一般债券予以优先保障。各地要将乡村畅通工程作为支出的重点领域,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基本投入,涉农资金要适当向乡村畅通工程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捐助、捐款等方式,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农村公路用地政策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衔接,节约集约用好原有老路用地,积极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优化农村公路用地审批流程和用地手续,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农村公路发展需要。简化乡村公路前期工作程序,可用建设方案替代可研报告。兼顾环境保护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必要的碎石、砂砾等地产材料供应,稳控建设成本。

      (四)加强督导考核。健全完善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三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建立任务清单和考评台账,落实分片督导工作机制,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定期通报,并与农村公路奖补资金挂钩。对违规操作、虚报瞒报、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坚决责令纠正,并依法依规查处。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方案三

      为全面贯彻执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xx〕133号)要求,保障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切实改善我县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宗旨,积极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善农村道路路网结构,形成内联外畅、四通八达的农村道路格局,为加快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xx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十四五”期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633.824公里设任务(包含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其中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公路畅通工程3.719公里(暂定),xx年年底前完成乡级公路畅通工程160公里(暂定);xx年底前分别完成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156.566公里及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314.053公里。

      三、建设内容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包含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1、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是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

      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二级及以上公路。

      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2、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是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

      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具体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扩宽改造任务;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具体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为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广德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内设工程管理组、质量督查组和财务审计组三个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上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议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组织方案设计及(初步)施工图设计;(2)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3)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市场行为;(4)审核工程投资和项目造价,执行县政府关于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及时核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5)负责相关技术培训工作;(6)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月收集汇总并上报信息报表;(7)及时总结交流建设经验,召开阶段性调度会和现场会;(8)服从县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调度,做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及新建部分)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项目法人;广德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所为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中县道部分的项目法人。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具体承担责任范围内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单位;(3)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积极性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4)严格执行建设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5)负责工程质量管理;(6)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投资,杜绝违规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的行为发生;(7)按月报送工程建设报表,及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并报送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8)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及杆管线迁移等工作。

      3、各乡镇及县乡公路管理所要成立相应的实施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五、工程管理

      1、计划管理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计划调整政策执行。

      2、前期工作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一路一档”制度,凡经省核查并纳入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库的均视为已立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中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要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其他项目可在方案设计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需报县交通运输局批复,审查批复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专家审查并完善后进行审批。设计文件确需变更的,需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县交通运输局批准。

      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可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按照《xx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实施指南》要求,本着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同步建设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3、组织实施

      项目业主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实施。认真落实好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五级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意见》(交公路发〔xx〕10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实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造价合理。

      4、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应加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向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中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县通运输局办理施工许可,未经许可的,不予开工;建设项目必须设置公示牌;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巡查机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后不得少于1年。

      5、竣(交)工验收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为一次进行,以项目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打捆验收;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按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可按照《xx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稿)(皖交路〔xx〕19号)执行。

      六、资金管理

      1、县政府结合实际,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具体如下:

      (1)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补助资金。

      (2)除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缺口资金由县财政实行全额配套;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路基工程由乡(镇)负责,路面工程除上级补助外,缺口部分由县财政按90%予以补助,剩余10%由其乡(镇)配套。

      2、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直接费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3、县农村道路畅通工建设程领导组要严格预算支出,及时拨付建设补助资金。

      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乡公路管理所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广德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领导组(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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