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承诺制度模版
时间:2020-09-09 08:31:0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领导人员廉洁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深化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领导人员廉洁承诺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廉洁承诺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廉洁承诺工作,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由公司纪检工作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廉洁承诺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的原则。
第四条 廉洁承诺的范围与工作分工
(一)公司纪检工作组负责公司本部机关部门负责人(副职以上)岗位干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委派和推荐的参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管理干部的廉洁承诺工作;
(二)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中层干部(部门副职以上)的廉洁承诺工作。
第五条 廉洁承诺采取公开廉洁承诺内容并签订廉洁承诺书的方式进行。
(一)公司纪检工作组负责制定《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廉洁承诺书》;
(二)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廉洁承诺书》;
(三)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可利用公司网页或内部OA网等形式,公开廉洁承诺制度和廉洁承诺书的内容,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六条 廉洁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正确履行党风建设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三)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各项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四)遵守集团制定的其他廉洁从业规定。
第七条 签订承诺书:
(一)已在岗的承诺人每年签订一次廉洁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公司纪检工作组或所属单位党组织各执一份;
(二)岗位调整和新上岗的承诺人在就任时应签订廉洁承诺书;
3、承诺人离职或退休后,仍应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保持自律。
第八条 廉洁承诺制度将纳入公司惩防体系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九条 承诺人应将履行廉洁承诺情况作为述廉议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第十条 公司纪检工作组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将按照廉洁从业规定的要求,定期对承诺人履行廉洁承诺的情况作出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在对承诺人考核任用时,应将履行廉洁承诺的情况作为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承诺人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按照该规定第四章有关条款处理。
第十三条 承诺人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按照该准则第十三条处理。
第十四条 承诺人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按照该规定第四章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承诺人违反集团其他廉洁从业规定,或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按《中国海运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所属单位党组织应贯彻本制度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廉洁承诺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纪检工作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领导人员
廉洁承诺书(党员领导干部)
2.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领导人员
廉洁承诺书(非党员领导干部)
附件1:
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领导人员廉洁承诺书
(党员领导干部)
承诺人姓名: 所在单位:
任职岗位: 任职期限: 至
我作为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党员领导人员,已经认真学习并完全知晓以下各项规定全部内容,并自愿承诺予以遵守。
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正确履行党风建设的各项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5.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