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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辩证法论文自然辩证法论文

    时间:2020-09-14 12:51: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浅谈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探析

      1科技工作者应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在人类社会活动的实践中,从事某种专门业务的人们,在对社会承担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过程中,他们必须遵循的、与职业活动紧密相连且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是指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在进行科学探索、试验研究、新品开发、工程设计、情报分析、信息采集和处理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据此,一名合格的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可概括为二十八个字:热受祖国、热爱科学、敢于创新、吃苦耐劳、严谨治学、团结同志、甘为人梯。具体地说,应具备以下几点:

      1.1爱祖国,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十四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深人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是一切职业道德的核心。作为一名爱国者,无疑会爱人民、爱中国共产党、爱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一提到我国老一辈科学家的赤子心、爱国情、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中科院院士、世界著名的空气动力学家钱学森。他1935年留学美国,1939年获加州理工学院航空与数学博士,1叫6年任麻省理工学院终身教授,对航空工程理论做出了创造性的重大贡献,是在美国工作的最杰出的中国科学家之一。

      1955年,为报效祖国,他断然放弃了国外优厚的舒适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突破了美国当局和国民党的重重阻挠和破坏,历经艰辛,怀着一颗拳拳赤子心,带着加速发展中国核导弹十年规划的极其重要的机密资料,回到了祖国怀抱。回国后,他成了中国科技界的负贵人、国防科研的设计和组织者,为创造和发展我国航天事业和培养国防尖端技术人才做出了重大贡献。科技工作者年青一代的杰出代表之一—北京理工大学的年仅so几岁的教授冯长根,他成果丰硕,国外驰名,被誉为“中国系统研究热爆炸理论第一人”。他在《没有理由忘记国家》一文中写道:“对我来说,用知识报效祖国是天经地义的。”

      以上的典型事例说明,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爱国、爱社会主义祖国。

      1.2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坚持真理。列宁说得好,没有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会有对真理的追求。搞科学研究,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寻求事物的内在规律,更需要有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精神。众所周知,在人类历史上,凡是成就卓著的科学家,都是热爱科学事业的。我国古代大医学家李时珍,酷爱医学,为写好《本草纲目》,几乎走遍了祖国的山山水水,最后终于为我国医学事业留下了一份珍贵的遗产;爱迪生,在举行婚礼后就去做实验;巴甫洛夫在事先已邀约未婚妻过节的情况下,又在实验室里坚持到深夜;牛顿每天都工作到深夜两三点,甚至凌晨。这一切,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有强烈的追求真理的愿望和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怀有巨大而深厚的感情,在于他们具有为科学事业、为追求真理而献身的高尚品德。

      1.3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敢为天下先的胆识。科研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索真理,指导人们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科研工作具有探索性、创造性、风险性和相对独立性。事实上,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敢为天下先的胆识,从来就是有成就的科学家的共同品德和特点。我国著名的地质学家李四光,不受传统地质学的束缚,创造了具有特色的地质力学,彻底推翻了中国没有石油的错误结论,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4吃大苦,耐大劳,顽强拚搏,百折不回。由于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艰巨性和艰苦性,是在做前人未做或未做成的事业,因此要求科技工作者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有多少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一头扎进探索自然奥秘的海洋,没有白天,没有黑夜;食不甘味,寝不人眠,不怕挫折,不顾艰辛,完全忘记了自我。例如:在挽救我国第一颗同步试验通讯卫星中建立了卓著功勋的电子部18所的黄才勇,为进行太阳电池的互联器试验,在强烈的紫外光曝晒下,连续试验三天,致使双眼几乎完全失明;后为考核太阳电池电压降同核射线能量、剂量的关系等,他又在核反应堆的核辐射环境里进行了整整三年的试验,找到了有关卫星设计的若干依据和参数,但却受到核辐射的严重伤害,毛发脱落,白血球下降,精神不振,不思饮食,周身无力。上述实例,既说明了科学研究的艰苦性,同时,也说明了我国科技工作者为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而献身的崇高精神。

      1.5实事求是,治学严谨。科学是一门老老实实的学问,来不得半点的虚伪、投机和取巧,更不允许弄虚作假。搞科学研究,一定要“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事求是,一丝不荀,严谨治学。这是因为: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探索大自然的奥秘、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科学研究的基础,是通过反复实验后被掌握的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和原始数据。离开了这个基础,就不可能揭示规律,找到真理。我国清代医学家王清任,为搞清人体内脏的构造,不顾尸体恶臭和有传染疾病的危险,每天清晨去坟地察看破腹露脏的尸体,一连十天,看了三十多具尸体,终于掌握了大量关于人体内脏构造的第一手资料,从而纠正了古制内脏图和古人对人体内脏构造的错误认识。

      1.6羊重他人,团结同志,搞好协作。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其深度和广度大大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出现了双学科、甚至多学科的交叉,产生了所谓“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等。所以,在现阶段想光靠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在科学上取得重大突破是极困难的。因此,更需要具有各种专业和特长的科技工作者精诚团结,密切协作。

      要搞好协作,就要尊重他人,尊重他人是团结协作的基础。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的人格、他人的意见、他人的劳动。应该看到,即使一个人的能力再大,水平再高,也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某种意义上可说,任何科研成果都是集体劳动的产物,团结、协作对于个人、组织、集体都是十分重要的。

      1.7甘为人样,满腔热忱培养接班人。大家知道,科学研究是一种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复杂的脑力劳动。整个科学技术事业,甚至某一项大型研究项目,都可能是一项综合程度极高的浩瀚的系统工程,有的甚至需要一两代人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因此,有远见、有成就的科学家都能发扬甘为人梯的献身精神,义不容辞、满腔热忱地为祖国的科技事业培养接班人。

      2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现状

      我国科技工作者在职业道德方面有着优良的历史传统,长期以来,在我国科技事业不很发达,国力不很雄厚,知识分子的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与国外同类人员差距甚大的情况下,为了报效祖国、振兴中华,不为名、不为利,卧薪尝胆,呕心沥血,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为推动开放改革,为祖国尽快实现四个现代化,建立了不朽的功绩,这是任何人也不可否认的。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商品经济大潮中,部分科技人员丧失了革命的理想,放弃了对事业的追求,他们只图索取,不讲奉献,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主要有:

      (l)沽名钓誉,弄虚作假。

      (2)一切向钱看,以业谋私,以职谋私。表现为上班不工作遇去炒股票,长期泡病号,第一职业混日子,第二职业挣票子。

      (3)不顾大局,个人第一。片面强调个人兴趣,追求个人价值,热衷个人奋斗,无视组织纪律,在承担着国家、部局课题任务的情况下,竟随意搁挑子,出去“闯天下”“干事业”

     (4)不羊重事实,不讲科学,缺乏严谨的治学态度。有的测试人员,搞性能检测时思想上总带着框框,符合自己味口的数据就采用,否则就舍去;个别的甚至发展到凑数据、弄虚作假。

      (5)不讲民主,不讲团结,无端内耗,协作困难。

      (6)工艺垄断,技术保守,对培养接班人毫无热情。

      以上不良倾向虽然出现在少数单位,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树立良好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是一件直接关系到四个现代化能否实现的大事。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要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就要依靠掌握现代化科学技术的科技工作者。没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科技工作者,就不可能有四个现代化。树立良好的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对于人才的成长、科学的繁荣、技术的进步、风气的好转、单位的发展和祖国的富强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如何树立良好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

      3.1广泛宣传,深入教育,普及常识,更新观念,提高修养。应“重视舆论的力量”,通过广泛、深人、持久地宣传教育,使大家真正掌握关于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基础知识。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强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以达到进一步提高科技道德自我修养的目的。这样做,对于搞好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2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是科研单位职工思想和言行的道德准则,也是科技人员职业行为的衡量尺度。它既是科技道德的核心,又是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因此,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无疑是树立良好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关键环节、重要措施和基本保障,很有必要。

      在制订规范时,要注意三个问题:其一、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必须切合我国的国体、国情。其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必须体现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专业、职业和行业特征。其三、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必须切合本单位科技人员心理状态的实际。在制订规划时,必须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自己制订、自己遵守、自己检查、自己总结评比”的“四自”原则。只有这样,才更有针对性、更有约束力,也才更有实效。

      3.3科研系统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成致的关健。要想树立良好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就必须从本单位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起。其中,“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起”是问题的关键。十四届六中全会要求“共产党员要在全社会发挥表率作用,党的领导干部要在全党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成败的关键。

      3.4将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纳入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之中。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不是孤立的,党风、社会风气、院风或所风等都会对职业道德建设产生影响:党内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少数党员身上出现的腐败现象,以及社会上刮起的“一切向钱看”的歪风和时有发生的犯罪案件,还有院所内部偶尔看到的种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都会对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产生直接的干扰,甚至严重的破坏。必须把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纳人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中,同其他思想作风等建设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相得益影,互相促进,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3.5把弘扬红岩精神与树立良好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结合起来。大家知道,重庆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以周恩来同志为首的中央南方局和/、路军办事处团结领导人民同反动势力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形成了伟大的红岩精神,即救亡图存的爱国精神、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和衷共济的团结精神与勇于牺牲的奉献精神。我们现在弘扬红岩精神,是由于它所包含的爱国、奋斗、团结、奉献精神在新时代依然闪耀光芒。这些品德,也正是作为一名合格的科技工作者所不可缺少的。

     2007年3月23日,中国科协向社会发布了《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

     

      科技日报2006年11月10日讯 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捏造篡改科研数据,这些科研不端行为将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受到严厉处罚。为防治科研不端行为,净化科研环境,科学技术部部长徐冠华签署部长令,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把对国家科技计划中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2年以来,针对科技评价和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科技界反映的学术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科技部从多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治理学术浮躁等不正之风,优化创新环境。特别是“汉芯”事件查处后,科技部进一步研究加大惩治力度的措施,以保证出台的制度文件得到真正的落实执行。

     

      “但是对学术诚信问题的判定,涉及到复杂艰深的学术问题,必须通过健全的组织、规范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科技部副部长尚勇说,此次制定和发布《处理办法》,就是将把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有效地预防和惩治科研不端行为。

     

      据介绍,《处理办法》共分六章三十四条,对科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种类,《处理办法》规定了五种情形,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和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等。根据《处理办法》规定,科学技术部、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根据其职责和权限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

     

      《处理办法》还对科技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承担单位的处罚措施做了规定。这些处罚包括警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记过、禁止一定时期申请、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收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降职、解聘、开除等。此外,还对受理举报、专家调查组的组成、调查程序、听证与试验、调查报告以及处理决定的做出相应规定。

     

      据悉,为保证《处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科技部将与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协商,成立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协调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程。科技部将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的科研诚信问题。

     

     专家教授能不能不抄袭?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小说中一个穷读书人。虽然穷,但志愈坚,不仅创立了一门“窃书不为偷”的理论,而且冒着生命危险,亲身践行,被人打断了腿。不过,孔乙己的后人们比他要幸运了许多,他们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鼠标轻轻一点,连“咔嚓”的声响都没有,剪切复制粘贴,别人的成果就成了自己的,即便被曝于媒体,诉之于法

     院,也只伤点自尊,赔点小钱的事。看来前人栽了树,后人总是要乘凉。

      据报载,本月初,著名中文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刊登文章透露:《火安全期刊》发表主编声明,2005年刊登在该刊上的一篇论文剽窃自日本研究者发表于2003年的论文。剽窃论文的四名作者均为安徽一所高校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其中一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这真是为孔乙己争回了一个面子———都偷到日本人那里了!

      屡屡出现剽窃的事,有学者教授,有作家名流,还有普通教师和学生,他们抄袭剽窃的理由大抵都是孔乙己说的:别人偷得,我也偷得。读书人科研学术的事,比不得鸡鸣狗盗,互相“借鉴”,互相“吸收”,行外之人,懂得什么?外行人能知道多利绵羊有几种吃奶的方法吗?而孔乙己子孙们脸皮越来越厚的原因就是,从来没有人因为剽窃而有“断腿之痛”,被人发现了,道个歉,读书人之间用读书人的方式给“摆平”。有时候打场沸沸扬扬的官司,倒为剽窃者“赢得”了不少知名度和博客点击率。

      要让“读书人的事”变成社会公众的事,就应断剽窃者之“腿”。一撤“文”。不对所剽窃的文章或成果作任何处理,只会误导更多的人,剽窃后果原来是这般轻描淡写,连赫然印着剽窃者大名的著作都撤不下书架来,今后谁会在乎学术道德这件事?二撤“资”。就是让剽窃者将从抄袭和剽窃中得到的好处分文不少地退出来。三撤职。剽窃者中有些体体面面的学者教授,这些人为名、为利铤而走险。对他们,应该立个规矩,像韩国的黄禹锡那样,一经查实撤你没商量。“剪切时代”需要一场论文革命,使更多的学术标准考量于实践而不是文字,让孔乙己的后代不能香火旺盛地延续下去。(梁江涛)

     科研不端行为根在社会道德失范

     近日,在北京生理科学会、北京协和医院和《基础医学与临床》杂志合办的“医学科研方法讲习班”上发表演讲时,74岁的药理学家秦伯益先生称自己“垂垂老矣,已是强弩之末,但终于可以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了”。这“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是有关“科研人员的道德自律和他律”的公益演讲。

      放下手头的研究,转而关注科学道德失范问题的并非只有秦伯益一人,刚刚去世的著名生物化学家邹承鲁先生从1981年已经开始不断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抨击种种背离科学道德的行为。

      然而,科技界不端行为和作风至今仍有蔓延趋势,正在影响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让众多科学家在痛心疾首之余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反思。

      《科学时报》:近年,不少科研不端行为被披露,一时间似乎从国外到国内都出现了很多道德缺失者,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科研丑闻的爆发?

      秦伯益:明清以来中国落后了三四百年,被动挨打。所以解放以后总想快点发展,但又导致急功近利。从政治浮躁开始,接着经济浮躁,发展到社会方方面面浮躁,在这种背景下科技界难以独善其身,但是也没有理由被原谅。

      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把“知识”和“经济”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是时代的进步。过去搞科技的人不会谈经济,觉得谈经济会使自己带上铜臭味。搞经济的人也不大谈知识,只要有本事拿出东西就可以赚钱,但是现在行不通了。如今,掌握资本的人明白产品要有科技含量才能赚钱,掌握知识的人也知道知识可以转化成财富。

      现在进入科学殿堂的人们也大都有择业的考虑,一些人把科研当成谋生的手段,有功利的目的。功利性并不一定是坏事,功利性是人性的一部分。问题是社会如何规范人们的功利趋向。

      市场介入科技,科技成果商品化,使科技事业发展异常迅速。但需要指出的是,科技成果商品化不是科技工作者的人格商品化;科技成果带有商品属性,而不是科技工作者的人格带有商品属性。科技成果可以讨价还价,但人格是不可以讨价还价的。现在很多科研人员把自己的人格也商品化了。人格一旦商品化,就不可能真正做出好的科技成果,就会去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一套。

      从来没有靠弄虚作假成功的科学家,因为他提供的科学结论也好、提供的技术产品也好,都要经过社会和别人的检验。科学家如果弄虚作假,一旦被揭发,一辈子都声名狼藉。

      要研究现在科研机构的道德失范,必须摆在社会大环境中来考虑。说到底还是中国正处在社会大转型的时期,存在四个方面的严重不足:道德教育的不足,市场规范不足,法制建设不足,评估体系不足。这是当前科研道德失范的社会大背景。

      大环境普遍的道德失范和长期以来道德教育的缺失,导致价值趋向的错位、评估体系的缺陷。我们的教育在应试,科研体系也在应试,大学生大学毕业之后,跳出应试教育的牢笼,又掉进应试科研的樊篱。应试教育是十几年,应试科研却几乎是一辈子!要提一个级别、要发表一篇论文、出一个成果、提高一个职称、申请一个专利、得到一个称号……每两三年一个应试,多少应试在等着你?

      《科学时报》:诚如您所言,在当前社会大背景下,科学家可以谈钱,拥有资本者必须谈知识,在讲求经济效益的今天,科研人员的不端行为已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您认为我们能够摆脱社会属性,仅在道德层面上解决问题吗?

      秦伯益:整个社会道德的失范就应该从制度上去解决。人们都说上世纪50年代道德风尚好,现在不好,到底是什么原因?

      实际上,解放以后,我们的道德教育疏忽了,以为政治上服从就是道德教育;但那叫政治纪律,不是道德教育。一旦道德问题爆发了,不是一两年能解决的。

      50多年来,我们的道德教育是不足的,我们片面强调道德的阶级性,否定继承性。解放初期,在上海有一场争论:新中国成立了,新中国就应该遵循无产阶级的道德。但是中国过去也有很多道德准则,如礼仪廉耻,这些道德到底还要不要?学术界一部分人认为,道德应该有继承性,一个民族的道德是应该继承和发展的;但也有人认为,过去的道德是统治阶级的道德,无产阶级的道德应该从一张白纸开始写起。

      最后,政治家认为,道德没有继承性,我们要摒弃过去一切统治阶级的道德,我们的道德要从新开始,以至于那个时候搞的思想改造运动要求和一切划清界限,首先和父母划清界限,其次和老师划清界限,和书本上所学划清界限,和各种社会关系划清界限。

      爱家乡才爱国,爱国才爱党,我爱党的心路历程是从爱家乡开始的,从爱身边的一草一木开始的,是从爱父母爱亲戚朋友开始的。道德教育有一个过程,首先要从爱家乡开始、从爱父母爱亲戚朋友开始。缺乏这些基础,爱国爱党的感情就难以建立。

      解放后,我们一直单纯地讲政治教育,但是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不完全是一回事,而过去又把政治教育局限在政治纪律教育这一块。它更代表不了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全面的道德教育。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重视典型教育,但是忽视了基本的素质教育。很多英雄模范的事迹听起来很感人,但改变不了人的行动,改革开放以后出了很多问题。邓小平说,我们的改革开放一手硬一手软。手一软,一些干部的道德底线就被冲垮了,不正说明我们的道德基础很脆弱吗?道德教育不是讲一堂课、受一次教育就可以开展好的,要长期养成、潜移默化才能有相对稳定的做人基本准则。如果放一放软一软就出问题,那还叫道德吗?那叫管理和统治!

      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是人说了算,而不是法律、制度说了算。我们国家要建设法制国家还要理顺各种关系,要有权力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机制。

      还有,要加强的是“公民”教育,而不是培养“子民”心态。公民教育就是要培养主人翁意识,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法律法规。可喜的是,十六大以来,在民主和法制建设上都有进步,正在逐渐缩短和法制国家的距离。

      《科学时报》:如何在现阶段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道德体系?科研人员和政府在其中应该做什么?

      秦伯益:作为一名科研人员,不但要自律也要他律,要治标也要治本。自律就是自觉遵守道德;他律就是外界促守道德。

      为什么要自律?首先,人是有理性的,不自律就要接受他律。能自律的人越多,社会就越进步、越安定。没有他律,自律将难以建立;没有自律,他律将困难万分。同时,人是有私心的,甚至是贪婪的,这是生物本能,但应以不损人为前提。人的本能又是趋利避害的,社会要做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如果假冒伪劣可以暴富、贪官污吏可以得势,要求社会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那无异于缘木求鱼。

      自律不是自发、自在、自生的,自律主要是后天教育的结果,自律是对“他律”的认同,是对“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一致性”的认同,自律不是绝对的“无私”,自律承认“个人利益”。

      他律,则要制定科研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比如科技立法;改进科技评估体系和奖惩办法;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契约”,保证“等价交换”、“按劳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

      国家应该立足于德育教育的基础上。如果没有整个国民的道德素质,国家无以为立。

     

     科技部发布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关于印发《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中国科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教委,科协,中国科学院各分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保障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明确科技工作者的行为规范,根据目前我国科技界的实际情况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共同制定了《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

     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

     广大科技工作者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是科技知识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科技工作者的言行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因此,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提高科技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规范科技工作者行为,是新时期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特提出规范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如下。

     

     日本学术会议向科学家提出11条行为规范

     编译者按:

      日本政府为了科学的研究和发展,基本实行的是一套自上而下的管理、振兴体制,在日本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之外,又在政府总理府内设立了另一个总理所辖的特别机构——日本学术会议。该机构现在隶属于日本总务省。

      为增强全体科学工作者的科学道德意识,防止学术界出现不正当行为,日本学术会议于今年4月5日公布了“科学工作者行为规范”(暂定版)。该“行为规范”共11条,要求科学工作者个人应正直、诚实、自律,在学术研究中不造假,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而努力。

      科学是以实践和合理的求证为宗旨逐步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是人类共有的极其重要的知识财富。而科学研究则可以说是人类果敢向未涉及领域的挑战、创造新知识的一种行为。

      科学和科学研究属社会共有,也因社会的发展而存续。因而基于科学研究的自由和以科学家为主体的研究活动,得到了社会的信赖和依托,社会给予了认同。这里提到的“科学家”不单单指在研究机关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员,也包括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所有学术领域从事创新知识活动、或利用科学知识承担研究任务、进行专门职业研究的工作者等。

      担负创造知识活动的科学家,在倡导学问自由的口号之下,通过自己的专业推理,享受真理探索特权的同时,也负有专家或非专家的重大职业责任。特别是科学研究活动及其成果在给予人类造成深远影响的现代社会里,科学家是依赖逻辑判断来进行科研行动的。健全的研究制度,发达的研究手段,发展的研究环境,有助于推进更加丰富的人类社会发展。科学家要发挥对社会的诠释责任,在自觉参与建立和维持科学与社会健全关系的同时,必须严正确立科学研究的行为逻辑规范。科学家的行为逻辑规范既是表示对社会的科学理解,也是科学探索的基本要求。

      在具备以上基本认识的前提下,日本学术会议起草了本国科学家共同拥有、自律和遵守的行为规范条例。遵守这些行为规范,是为了保障科学研究的质量,同时也不失社会对科学家个人和团体的信赖和尊敬。以下是11条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

      1.科学家的责任

      科学家的责任首先是保护自己创造发明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性行为,其次是更进一步自觉活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术、经验,针对社会安全、安宁,保护人类健康和福利,保全人类的生存环境,促进社会进步;

      2.科学家的行为

      科学家应自觉维护科学的尊严,在得到社会信赖和重托的基础上,要正直、诚实地进行科学研究并约束自己的行为,尽最大努力,科学而客观地展示科学研究产生的智慧火花,正确而正当地展开科学家的行为。科学家除积极参与科学家团体活动外、还要特别对自己所属的专业领域进行调查,在专业间开展互相评价和监督。

      3.业务钻研

      科学家在努力提高和维持自己专业知识、能力、技艺的同时,要从宽广的角度,毫无松懈地用敏锐而长远的眼光观察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了解科研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良好的姿态,展示最好的判断和科研能力。

      4.公开说明和诠释科学的奥秘

      科学家应积极说明和诠释科学的奥秘,公开自己从事科学研究的意义和任务,研究评价那些引起人类、社会、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中立而客观地公布研究结果,同时努力构建科学与社会的建设性平台。

      5.研究活动

      科学家本人在从事课题立项、计划、申请和制定实施报告的过程中,要用本条例诚实地规范自己的行动,彻底而严肃地处理和保存研究调查的数据记录,杜绝捏造、窜改、盗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整顿容易产生违法行为的研究环境。

      6.遵守相关法令

      科学家在使用研究设施、研究费用时,应遵守国家法令和相关规则。

      7.保护研究对象等

      科学家不仅应遵守针对研究对象(包括动物等)或合作研究者的法令和相关规则,而且要关心福利和保护相关福利关系。

      8.合作关系的协调

      科学家在研究方面要排除不加批判地接受权威关系,在建设性地接受他人研究成果的同时,也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用真挚的态度与他人交换意见,正当评价他人的知识成果等业绩,尊重他人的名誉和知识产权。

      9.消除歧视

      作为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学会活动中,要根据不同人种、性格、地位、思想、宗教等,消除个人歧视,公平地对应交流,尊重个人的自由和人格。

      10.回避不当利益

      科学家在自己的行为方面,要充分注意回避不当利益的获取,对不当利益尽可能采取回避立场,不能回避时将不当利益对外公布。在公开自己的研究见解时,要基于研究成果返还给社会的原则,公益利益优先于私人利益。

      11. 创造公平的研究环境

      创造公平的研究环境是科学家的责任,自觉维护这个责任,是为了提高研究的质量。在这种公平的研究环境下,科学家应积极参加学术团体或研究组织,努力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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