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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淌的意识

    时间:2020-12-31 04:26: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王彻之

    人类作为物种显然和其他生物不同,不仅在于其能使用更复杂的工具,并产生了绘画、音乐和诗歌等艺术形式,它们被其他物种置若罔闻,这些艺术载体背负着群体历史,又伴随着人类意识的悠远流淌。

    诗,为精神而歌

    从爱默生到庞德再到罗伯特·洛威尔,几代美国诗人都困惑于美国诗歌缺乏自身的传统。和几年前历史的中国或欧洲诗相比,美国人所拥有的更多是广袤的西部平原的劲风,和殖民地充满虚荣心和求胜欲的历史,这种历史要求把一切事件都当作第一次发生,并且不计后果。自我的重要性在此时不言而喻:只有一个极其中心化的,查拉图斯特拉似的自我才能把零变成无限,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简单来说,创世。这种看似具有炫耀性的英雄主义,其实包含着无奈与悲剧感。惠特曼的自我之歌把“我”等同于宇宙,其原因除了具有政治色彩的浪漫主义的个人崇拜之外,还在于除了“我”也没其他什么好说的。似乎在历史的镜像面前,自我就是历史,在此自信与谦卑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以其飞快旋转的速度造就着历史的轮回演变,并且搭上了某些赌博者全部的身家性命。

    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美国诗歌,我们会发现美国诗人也甚至都是集体主义的。用雪莱的话说,每个诗人的诗都成为了一首真正的,似乎是无与伦比的长诗的一部分,而这首长诗所拥有的主体性则像美国的主体性一样不断流动,因为金融业,硅谷和战争的利益减损或丰富,尽管这种群体化的主体性有鲜明的口号:个人主义。

    从美学角度看,这种个人主义是波西米亚气质、惠特曼主义、精神分析学、现代派的诡辩、虚无主义和全球化等交相混杂的产物。抒情主人公在这种诗歌中不仅是被治疗和反思的对象,更重要的——正如艾米丽迪金森诗歌中的破折号所暗示的那样——还是与自我交流的对象。尽管这个自我多疑、善变,对理智具有狂热的激情,有时候盲目自信。不同于希尼诗歌潜含的道德精神,美国诗歌并不那么热衷于理解世界的伦理根脉,而相反常常对这个世界提问。从惠特曼到T.S.艾略特,到哈特克兰,再到晚年的阿什贝利,都是极其敏锐的观察家,其敏锐程度,甚至会让人觉得他们在道德上是极为冷漠的,抑或在政治信仰上是不令人尊敬的。晚近的美国诗歌则更为柔和,个人主义的狂热从高蹈收敛为一种几乎是无精打采的精明。新晋获诺奖的诗人路易斯·格吕克,则可被看作是这种风格的代表之一。这么说并不包含贬义,精明对于艺术家来说通常是一件好事,就像金丝眼镜对于裁缝来说是好事一样,非常美观,有时也很实用。格吕克的精明之处在于,将女性私人生活,放置在一种几乎视虚无主义和孤独为合理的历史结构中。换句话说,她把私人生活的书写,和作为美国人在最近两个世纪匆忙积累起的历史感结合在一起,但是其焦虑却在个人而非历史本身,后者往往以滤镜或者神话原型的模式,成为私人生活的组成部分。格吕克焦虑的原因与其说是历史重负之下,诗人的声音何去何从,不如说是在历史消解和隐现此起彼伏的当下,诗人该如何安稳地过好内心生活,并且和生活中那些不愉快和平共处。

    歌,生活更柔美

    因此,在对历史的看待方式上,格吕克们似乎和我国诗人截然不同。几千年以来,集体历史深刻的浸润感和成就感,几乎很少让现代中国诗人们感到历史的虚无。对大多数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去创造历史,而是去回应。上世纪80年代的史诗热潮,和当今再度流行的长诗写作,都共同表现出当代中国诗的历史紧迫感。在上世纪90年代诗歌兴致恹恹地败退回个人生活,消解宏大叙事之后,当下汉诗正迫切地寻找一种重新与历史接轨的伟大写作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仅需要回应现代,还要寻找风光的古代。让我非常吃惊的是,受这种回追溯源,或者开宗立派的隐秘意图的驱使,甚至年青一代的诗歌愿望也普遍趋于老龄化,而美其名曰“晚期风格”,意思是在书写层面达到某种与社会历史对话的,更具有历史责任感和现实意识的高龄写作风格。

    抛开对贝多芬、萨义德和阿多诺的误会,这种叫法是值得探究的。原因在于它设想的文学和历史一分为二的模式,已经不再被人所接受;另一方面,诗歌的过度散文化和杂文化是具有危险性的,它在使表达外延更为宽广的同时,很容易对技艺层面不稳定的诗人造成体式和风格上的误导,让他们以为接地气就是诗歌。沉醉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叙述本来是当代小说的特点,这些年在诗歌中也愈演愈烈,以至于让读者们误认为,如果不在诗歌中加上敏感词汇,如果对个体生活的描写缺乏普遍意义,那么诗歌就只能是自娱自乐的,只能在行家手中把玩的玩物。从上世纪40年代保罗·萨特有此论调之后,这类某种色彩相当鲜明的诗歌观就不断被学者鼓吹。

    在这种情况下,对历史的执着经常让诗歌被历史所累。路易斯·格吕克以较为柔和的方式缓解了这一悖论,或者说得更明确一点,是诺奖评委们,他们似乎试图通过给格吕克颁奖来告诉读者,诗歌在今天的疫情背景下,仍然有表达人们日常生活的尊严和力量;同时也告诉诗人同行们,不是光喊铁肩担道义就能写出好文章的。文学与社会历史关系的微妙,一点不次于恋爱中男女心态之间的微妙,有时候不直接说破,反而效果更好。

    书,或应有骨

    我曾经把自己的论点推向极致,即诗歌如果想表达历史,必须首先卸下历史的重负。我没有论证,因为很多诗人已经用事实给出了正例或反例。而无论是正例还是反例,这些杰出人物的作品都让我印象深刻,虽然我必须承认,反例可能更多。真正有自信的艺术家似乎从不刻意担心没有对历史负责,或者自己对某些事物存在某种债务。这仿佛是一种高度的自恋,但其实质的好处在于,他懂得了无论是历史或其他,都只是作为我艺术的材料,最终能够为我所用才是合理的,反之即是不合理。忙于评职称和参加饭局的学者们可能会说,这种态度是极其狭隘自私的,可那又怎么样呢?有了专心描绘情感的毕加索,才有了畫《格尔尼卡》的毕加索,但是多了那个写杂文的鲁迅,就少了那个本来可以写出更多《故事新编》的鲁迅。在与各种外部因素的博弈中,艺术很可能是弱势的一方,如果连艺术家本人都咄咄相逼,那艺术可能真的就弱不禁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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