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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子的“法术势思想”

    时间:2021-01-14 20:08:4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刘维佳 刘琪

    关键词:韩非子;法治;“术”;“势”

    韩非是战国时代韩国的贵族,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国贵族公子。与李斯同为荀子的学生,多次上书韩王劝其变法图新,未被采纳。后来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始皇极为赞赏,后来出使秦国,遭李斯的谗言自杀于狱中。韩非子任法术而尚功利,信赏必罚,排除仁爱。他是一个历史进化论者,“变”是他思想的一条主线和核心,主张因地制宜。他攻击儒墨不遗余力,提倡军权神圣。韩非子散文的特点是锋芒锐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其次是分析了很强,并运用大量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材料。比如说许多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出自于《韩非子》。

    先秦法家思想史一种实用的政治哲学,主要是要解决治国的问题。法家思想就是要通过法术势的运用,而达到法家的理想—中人之治。所谓中人之治,就是中等智力的人也能良好地治理国家,使国家政治清明、国富兵强。法家为何要追求中人之治呢?因为法家认为智愚贤不肖者在人群中都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资质中等、品格中等的中人。在统治者之中常见的也是中智之人。从法家追求中人之治看来,法家所追求的其实是天下的长治久安。法家的尚法、任势、用术都是为了实现此一目的。

    法家治国方法的根据是法家的人性观。法家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有些人以为法家的人性观是主张性恶论,这是对法家人性观的误解。趋利避害的人性观是一种中性的人性观,本身并不一定为善或为恶。法家之所以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是出于经验。正是因为出于经验,这种人性观在社会层面上,特别是非血亲的陌生人之间,是具有普遍性的。这里并不否认社会上有是性善与性恶,也不否认人在家庭层面所普遍表现出的性善,只是指出大多数人在社会层面中表现出的共性是趋利避害的。法家正是通过对这种人性的把握,从而展开自己的治国理论。法家的治国必须通过二柄一一赏罚来实施,所根据的正是这种人性观。

    韩非子通过对法家前辈思想的研究和总结,形成了完整的法家思想体系。在他之前,法家分为三派。一派是以慎到为首,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势”最为重要。势即权势,即君主治国如果没有权势,就不可能调动臣民。第二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君主处理统治阶级内部的上下左右关系的一种办法,即如何让大臣听从君主的或者君主如何驾驭大臣、管理干部的办法。第三派是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它是针对全体公民的。韩非子的法术势之道被历代君主视为治世之宝。《韩非子》一书也被奉为经典之作,影响着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本书共有55篇,法法术势思想是其思想的核心内容。

    所謂“法”吸收李悝、吴起、商鞅关于“法”的思想,这种“法”就是“编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的成文法典。通过以法为教,做到“法不阿贵”,法律绝不袒护权贵。韩非子认为法为君主提供了治理国家的客观尺度,可以避免因统治者个人因素给封 建政治造成的损失,并可保证政治的连续性。同时成文法公布出来之后,做君主的不能乱杀大臣,而做臣下的有法可依,也不致于死得不明不白。另外法还能够齐民心,竭尽民能,调动人民的主动性,并提高国家的政治效能。在韩非看来,掌握赏罚大权固然是“治国”的二炳,但无法之刑却不足以禁奸。

    法治,就是以法治国,与人治相对。以法治国,对于治国安邦具有重要意义。若不依法办事,再贤明的君主,也不可能治理好国家。韩非在《显学》篇中说:“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 法不阿贵,违法必究,法令犹如一道深渊,只有严格推行,才能使那些心怀不轨者望而却步。以法治国,需防五蠹之民,即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商工之民,这些人不遵纪守法,扰乱国家,妄谈时政,不利于耕战,国君应慎而避之。

    所谓“术”,吸收了申不害有关“术”的思想,强调君主要用权术控制臣下,就是“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包括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吏的手段。术是特指君主驾驭群臣的统治术,这种统治术要求君主暗中综合研究各方面的情况,对照群臣的职分和诺言,检查群臣活动的效能和真实真相,然后予以赏罚进退,借以达到任能、禁奸的目的。法和术的不同在于,法是公开的,术势隐蔽的;法是臣民所共同执行的,术是君主所独自掌握的。君主如果没有术,会受臣下蒙蔽,群臣猜透了君主的心思,就会投其所好,营私舞弊。在《内储说上七术》中韩非概括君主用术有七种:“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

    君主如果精通七术,就能轻而易举地控制臣下,使其兢兢业业地恪尽职守。“众端参观”,就是参看多个方面,不至于被臣下愚弄。“必罚明威”,显示出群主的权威,当罚必罚,决不能姑息迁就。法令再严,若不能执行,也就等于一纸空文。“信赏尽能”体现了君主的恩惠与守信。“一听责下”即全面地听取臣下之言,使臣下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推诿,也不得越权行事。“疑诏诡使”是君主探臣忠诚与否的方法。“挟智而问”可以使臣下觉得君主无所不知,高深莫测,从而勤勉于职守,不敢有所怠慢。“倒言反事”,是君主必备之能,反其意而行事,以此来深藏其真实的情感,不为臣下窥探。这七术,乃治国之道。君主他们,就能防微杜渐,选贤任 ,牢牢把握着政权。韩非把奸臣行奸概括为“六微”和“八奸”。所谓“六微”指的是奸臣惯用的六种手法。其内容是:“权借在下”、“利异外借”、“托于类似”、“利害相反”、“参疑内争”、“敌国废置”。“八奸”是指奸臣施展阴谋的途径,国君应慧眼识之,使用权术以探之,不为假象迷惑。奸臣做大的特点就是投君主所好,行一己之私利。因此,君主应隐藏自己的七情六欲,为国人做出好的表率,不给奸臣以可乘之机。

    所谓“势”,吸收了慎到有关“势”的思想,认为君主要握有权力,有了权势才能统治人民。势同样受到韩非的重视。所谓势,主要指君主令行禁止的权势,同样也指造成某种事态的客观形势和必然趋势。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也就是说,势是君主制服众人的凭籍。他认为,君主能否统治的关键不在于贤和不贤,而在于有势无势,犹如物的沉浮不在于轻重,而在于有无船载所造成的漂浮之势。他还认为,势是实行法治的前提和保证。他说:“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为了巩固君主的权势并充分发挥势的政治作业,韩非提出了“处势”、“设势”、“用势”的思想。就是君主必须大权独揽,如果让大臣和左右专擅权势,君主必将受制于臣而失国。所以,君主是不可须臾离权的,就像“鱼不可脱于深渊”。

    治国之道,君主必须依法行事,使用术数以驾驭臣下,威势则是君主驾驭群臣的保证。威势是君主的筋力,君主依靠它,才可以号令天下,威慑诸侯,从而有效地治理国家。

    怎样能处势呢?这就要牢牢掌握赏罚二柄,否则,君将受制于臣。行赏,体现出君主的恩惠,该赏则赏。如果无功受禄就会冷却耕农战士的心,他们就不再為君主抛头颅、洒热血。而一些溜须拍马之徒则会聚拢于君主左右,成为国家的社鼠。行赏体现出君主恩德,能够收揽民心。刑罚,必须要为君主掌握,不可委之于臣下,大臣操刑罚之柄会得威,摄于大臣威武,国民将不敬君主敬权臣,如此以来,江山社稷不保。

    总之,韩非子认为,对于一个君主来说,只要能够灵活运用法、术、势这三个因素,就可以不劳心劳力,治人而不治于人,成为国家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和运用者。韩非别具匠心将三者进行了有机结合,并始终坚持将这三者放到社会背景、人性特点和其他相关的习惯、制度中加以考察,使他的理论获得了持久的生命力,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直到今天,仍有许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参考文献

    [1]陈红权.刍议韩非子致治思想体系——法、术、势源流概述[J].法制博览.2018(10)

    [2]朱会良.法、术、势”:《韩非子》法本思想探微[J].人民法院报.2017(6)

    [3]张波.从韩非子的“法术势”思想谈领导把握公平与平衡的尺度[J].领导科学.2016(08)

    [4]夏成功.浅谈韩非子的“法、术、势”及其管理启示.科技创业月刊[J].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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