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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帮扶措施菜单

    时间:2020-07-21 08:07:3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精准帮扶措施菜单

     教育资助

     学前教育:国家资助800元/生/年。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免除学杂费,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免除课本费,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免除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

     就学补助800元/生/年。

     孤残家庭叠加政策:小学5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

     高中教育:

     免除学杂费。

     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

     就学补助1000元/生/年。

     就学扶助贷款2000元/生/年。

     孤残家庭叠加政策1000元/生/年。

     中职教育:

     免除学费。

     给予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就学补助1000元/生/年。

     就学扶助贷款2000元/生/年。

     孤残家庭叠加政策1000元/生/年。

     “雨露计划”3000元/生/年。

     高等教育

     国家助学金省内4000元/生/年,省外2000—4000元/生/年。

     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8000元/生/年,研究生12000元/生/年。

     普通高校新生(应届考生)入学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被省内院校录取的500元/生,被省外院校录取的1000元/生。

     首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补助2000元/生。

     高职院校、全日制本专科“雨露计划”补助3000元/生/年。

     健康脱贫

     (六)两免:

     参合金由政府代缴。

     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并免除住院预付金。

     (七)两降:

     降低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

     (八)五提高:

     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

     常见慢性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5%,特殊慢性病门诊按住院比例报销。

     在乡、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执行按病种付费的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85%、75%、65%和60%。未执行按病种付费的补偿比例分别为90%、85%、80%和75%(以上保底补偿比例分别不低于80%、70%、65%和60%)。

     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提高到60%-90%。

     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的10%按年度给予救助。

     办证:申请办理慢性病证。

     失独家庭奖扶:给予“失独”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12000元/人/年。

     计生奖扶:

     只生育一个男孩或者两个女孩的夫妻年满50周岁,给予960元/人/年的扶助金。

     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夫妻年满50周岁,给予1200元/人/年的扶助金。

     一兜底(351):

     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一补充(180):

     贫困户慢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包括限额内、限额外自付费用等)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健康脱贫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1579):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4、2015年已脱贫户(当年动态调整清退除外,下同)和农村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边缘人员,因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特殊慢性病门诊)且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的,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部分患者)后、个人年度自付合规费用仍然超过1万元,超出部分再给予分段累积按比例大病医疗补充商业再补偿。经各种补偿、报销、救助后,实行“1579”再补偿。即累计个人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减去1万元起付线后,对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给予再补偿:0-2万元(含2万元)部分再补偿50%;2-5万元(含5万元)部分再补偿70%;5万元以上部分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

     社保兜底

     发放农村低保金,通过补差使年人均收入达到4310元。

     五保户:

     发放五保金,分散供养4310元/人/年。

     集中供养5310元/人/年(其中4590元拨至敬老院账户,720元打卡发放给个人)。

     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

     中度失能五保对象在家庭或敬老院护理补贴200元/人/月。

     重度失能五保对象在家庭或敬老院护理补贴300元/人/月。

     中度以上失能五保户生活医护补助:

     中度以上失能五保对象在乡镇卫生院集中生活医护总费用3000元/人/月。

     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社会散居孤儿900元/人/月。

     集中供养孤儿1300元/人/月(资金拨至福利院账户)。

     (二十)高龄津贴:

     1.80—84岁100元/人/年。

     2.85—99岁200元/人/年。

     3.100岁及以上3600元/人/年。

     (二十一)基础养老:贫困户家庭成员由人社部门代缴养老保险100元/人/年。

     (二十二)健康脱贫临时救助(1567):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4、2015年已脱贫户和农村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边缘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享受健康脱贫“351”兜底的贫困人口因患重特大疾病在省外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支出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351”兜底、“1579”再补偿,扣除平台募捐、社会捐赠、企业或或单位赞助、社会救助等金额后,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支出仍超过1万元的。经各种救助后,按个人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减去1万元起付线后再给予分段累计再救助:0-5万元(含5万元)的,按50%计算;5-8万元(含8万元)的,按60%计算;8万元及以上的,按70%计算;年度重大疾病医疗临时再救助实行10万元封顶。

     四、保险扶贫

     (二十三)人身意外伤亡及大病再补充保险。

     五、涉残救助

     (二十四)申请办理残疾证。

     (二十五)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二级800元/人/年。(五保残疾人不享受)

     三、四级400元/人/年。(五保残疾人不享受)

     (二十六)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残疾人60元/人/月。(五保残疾人不享受)

     (二十七)给予瘫痪卧床或精神疾病人员1000元/人/年护理补贴。

     (二十八)给予贫困精神残疾人1000元/人/年药费补助。

     就业扶贫

     (二十九)公益岗位。(指保洁员、护林员、护路员、光伏看护员等)

     (三十)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给予培训费补助和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亳州市区C1照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1700元(包含各项代收费用),其中财政补助1200元,个人自付500元;B2照汽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4000元(包含各项代收费用),其中财政补助3000元,个人自付1000元。

     贫困劳动者学习驾驶技能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实行定额补贴,学习C1照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为600元,学习B2照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为1200元。贫困劳动者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在贫困劳动者取得驾照后,由人社部门打卡发放给贫困劳动者。

     (三十一)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技能脱贫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

     光伏扶贫

     (三十二)光伏扶贫项目。

     危房改造

     (三十三)危房改造:

     重建房屋2.5万元/户。

     修缮加固0.6万元/户。

     金融扶贫

     (三十四)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户贷户用)

     种养殖产业扶贫

     (三十五)蔬菜产业:

     大棚蔬菜。每户建设竹木大棚或菱镁、钢管大棚1亩以上,每亩分别奖补2000元、3000元。

     露地蔬菜。每户种植露地蔬菜2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

     (三十六)畜禽养殖产业:

     1.每户养殖牛3头以下(含3头)每头奖补1000元/年,3头以上每头奖补1200元/年。

     2.每户养殖猪3头以上10头以下(含10头)每头奖补400元/年,10头以上户奖补5000元/年。

     3.每户养殖羊6只以上10只以下(含10只)每只奖补400元/年,10只以上户奖补5000元/年。

     4.每户养兔10只以上100只以下(含100只)每只奖补15元/年,100只以上每只奖补18元/年。

     5.每户养鸡、鸭、鹅、鸽等家禽20只(鹅10只)以上200只(鹅100只)以下(含200只、鹅100只)每只奖补10元/年(鹅15元/年,200只(鹅100只)以上每只奖补12元/年(鹅18元/年)。

     十一、农业特色产业

     (三十七)特色农作物种植:如芝麻、绿豆、莲藕、花生、瓜果、红薯、棉花等,每户种植2亩以上10亩以下(含10亩)每亩奖补100元/年,10亩以上每亩奖补160元/年。

     注意:2018年涡阳大豆补贴标准有变化,2-5亩每亩奖补50元/年,5-10亩每亩奖补60元/年,10亩以上每亩奖补80元/年。

     (三十八)果树林特种植:每户种植果树、苗木、花卉、油牡丹、乡土树育苗等,2亩以上5亩以下(含5亩)每亩奖补1000元/年,5亩以上户奖补5000元/年。发展林药套种、林下经济等参照此标准执行(不重复计算面积),已享受林业产业扶贫项目补贴的面积不重复计算。每户种植中药材2亩以上5亩以下(含5亩)每亩奖补1000元/年,5亩以上户奖补5000元/年。

     (三十九)中药材种植:每户种植中药材2亩以上5亩以下(含5亩)每亩奖补1000元/年,5亩以上户奖补5000元/年。

     (四十)食用菌生产:每户发展食用菌生产200棒以上1000棒以下(含1000棒),每棒奖补5元;1000棒以上,每户奖补5000元/年。

     (四十一)水产养殖:每户自有或承包水面3亩以上发展水产养殖业,每亩奖补5000元/年。

     (四十二)中药材托管种植:源和堂为每户贫困户托管种植中药材面积不低于1亩,品种不限,获取年收益1000元/亩/年。

     (四十三)羊产业寄养羊:安欣牧业为贫困户每年收益900元。

     十二、林业扶贫

     (四十四)林业扶贫项目1000元/亩/年。

     资产收益

     (四十五)源和堂实施藏红花托管种植,年收益:第一年25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3500元。

     (四十六)源和堂为贫困户投资进行分红,每1万元每年分红1000元。

     (四十七)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产业扶贫项目村收益二次分配。

     (四十八)贫困村温氏生猪养殖扶贫项目村收益二次分配。

     (四十九)乡村旅游收益分配。

     其它

     (五十)给予农饮水费补贴60元/户/年。

     (五十一)免除农饮入户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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