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印章管理办法模版
时间:2020-08-04 08:15: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分支机构印章管理,有效控制用章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支机构印章包括分支机构公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人名章、业务类用章等。
第三条 分支机构刻制、使用各种印章应严格按本办法要求办理。严禁私刻、私盖印章。违反本规定,特别是造成损失者,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分支机构刻制各种印章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刻制印章后,应及时将印章样模原件报经纪业务事业部备案。
第五条 分支机构印章如有遗失,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声明作废,并报经纪业务事业部备案。
第六条 印章管理人员在使用印章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的,必须拒绝使用,并直接向总部相关管理部门直至总经理反映情况。
第二章 分支机构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七条?分支机构印章要按类别统一规格、统一字体、统一内涵。
第八条 分支机构各类印章的规格和样式:
分支机构公章刻制的印章字样为分支机构全称,样式为直径不超过40毫米圆形,字体为宋体字,中间为五角星,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XXX证券分支机构字样自左而右环行。
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印章字样为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XXX证券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每家分支机构只能刻制一枚财务专用章。
分支机构业务类专用章分为交易与资金存取两种,均为长方形。交易业务专用章全称应为“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分支机构交易业务专用章”,资金存取专用章全称应为“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分支机构存取款专用章”。交易业务专用章和存取款专用章各一至两枚。有多枚相同名称印章的须加刻编号,以示区别。
上海证券账户开户专用章,中证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专用章按照中证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由公司统一刻制。
分支机构确需使用的工会用章按照工会及公司相关规定刻制。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第九条 分支机构刻制印章须通过公司OA系统发起内部请示,说明拟刻制印章的名称、枚数、用途、刻制要求等,上报经纪业务事业部。
第十条?分支机构公章、财务专用章的刻制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分支机构指定专人在国家法律法规指定有资格刻制的单位统一刻制,其中需要向公安、工商、银行等申请并备案的由分支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业务类专用章、工会用章刻制申请须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分支机构按规定刻制,并应及时将印章样模报经纪业务事业部备案。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公章、财务专用章及业务类用章等重要专用章须向经纪业务事业部报备后才能启用。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启用的各类印章须在分支机构的“印章启用/交接登记薄” (附件1)上预留印模并进行登记,包括印章全称、启用时间、保管责任人等。上述登记簿的复印件应及时报备经纪业务事业部。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须建立《分支机构印章保管登记清册》(附件2),对分支机构保管印章登记建档。印章保管登记清册的内容应包括编号、印章名称、印模、启用日期、停用日期等。
第四章 公章的管理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公章实行总部集中管理,由经纪业务事业部指定用印人和监印人共同负责分支机构公章的管理工作。公章存放于保险柜内,须双人同时进行存取操作。
第十六条?公章用印人、监印人因故不在岗位时,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公章用印人、监管人要向代管人员或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登记。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七条?公章保管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公章,不得擅自用印或将公章转借他人,严禁在空白凭证(如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公函等)上加盖公章,也不得随意乱放。存放公章的设备要有安全措施,防止公章被盗。
第十八条?分支机构使用公章必须填写《分支机构公章用印审批单》(附件3),由分支机构总经理或指定负责人签署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