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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航设备在航行船舶作用

    时间:2020-08-23 08:54:1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助航标志在船舶航行中的作用 第一节简述

     助航标志是指为帮助船舶安全、经济和便利航行而设置的视觉、音响和无线电助航设施,简称航标。

     一、航标制式

     我国航标制式有两种,一是海上浮标制式:即在海区、通海河口以助航为目的而设置浮标的规则,执行国家标准GB4986—8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二是内河航标制式:即在江、河、湖泊、水库通航水域设置助航标志的规则,执行国家标准GB5863-93《内河助航标志》、GB5864—93《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二、航标分类

     1.根据航标技术性能,航标分为视觉航标、音响航标、无线电助航设施

     1)视觉航标

     视觉航标又称目视航标。指以形状、颜色和灯光等特征供船舶驾驶人员直观识别的固定或浮动的助航标志。

     视觉航标具有易辨认的形状和颜色,可装灯器及其它附属设备。这类航标有:灯塔、灯桩、立标、灯船、灯浮标、大型助航浮标等。

     内河航标属于视觉航标类。

     2)无线电助航设施

     无线电助航设施又称无线电航标。指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测定船方位的助航设施。

     无线电助航设施能在大雾或极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远距离帮助船舶定船位、指示航向。

     无线电助航设施包括: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电信、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罗兰、台卡、奥卡加和卫星导航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内外有些船舶还装备有惯性导航、GPS导航及红外线导航设备。

     3)音响航标

     音响航标是指能为了传递助航信息而发出某种音响的助航设施。内河航道上极少设置音响航标。

     2.根据航标制式,航标分为内河航标、海区航标

     1)内河航标

     内河航标指在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等内河水道上布设的航标。

     2)海区航标

     海区航标指为助航目的而布设在海区或通海河口的航标。

     第二节内河助航标志

     1993年12月4日,国家技术标准局颁布了内河航标的两项强制性执行的国家标准:GB5863-93《内河助航标志》、GB5864-93《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对内河航标的功能、颜色、形状、灯光性质、配布原则、主要外形尺寸等作出了具体、严格的规定。

     内河航标为目视航标,其助航是通过标志的外形、颜色(含标体颜色和灯光颜色)、灯光节奏、标位体现的。关于标志的形状、颜色、灯光性质,具体内容可参见国家标准和各河区航道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

     一、内河助航标志功能

     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航道上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其主要功能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和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指示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1)内河航标可以标示出航道的方向、界限,使船舶能有效地回避河道中水上或水下的碍航物。

     (2)指挥船舶通过单向行驶控制河段通行顺序,提高航道的通过能力。

     (3)及时推荐经济航道。

     (4)在夜间或能见度较差时,帮助船舶识别航区、测定船位。

     (5)军事上起一定的航行保障作用。

     (6)完备的航标设施也标示着我国航运事业的统一和领土主权的完整。

     二、内河航标的涂色、灯色原则

     1.内河航标涂色原则

     内河航标涂色基本原则为:左岸为白色(黑色),右岸为红色;

     2.内河航标光色原则

     内河航标光色基本原则为:左岸为绿色(白色),右岸为红色。不必区分左、右岸的内河航标按背景明暗确定,其颜色是:背景明亮处为红色(黑色);背景深暗处为白色。

     三、内河航标配布类别

     航标配布类别是从航道条件和运输需要出发,而就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的布设、设标密度的控制等航标配布问题所作的分类。

     航标配布类别应根据航道的条件和运输的需要,以河区为单位,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以后确定。

     航标配布类别的技术要求如下:

     (1)第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见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见次一盏标灯。

     (2)第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在船舶昼夜通过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其配布密度和第一类航标配布相同;在船舶白天通过的河段上配布不发不航标,其配布标志密度和第一类航标配布相同。

     (3)第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志看见次一座标志,对优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循岸形航行而不配布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和次一座标志的功能相互连贯,指引船舶在白昼安全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优良河段一般只标示出碍航物。船舶需借助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标志和天然物标航行。根据需要和条件配布发光或不发光航标。

     四、内河航标种类

     根据GB5863-93《内河助航标志》的规定,内河航标分为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三类,共计十八种。

     1.航行标志

     航行标志是标示航道方向、界限、礁石、浅滩及其碍航物所在地点及通航桥孔,使船舶遵从标示标志出来的航道安全航行的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等共10种标志。

     (1)过河标:功能是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指示由对岸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沿着本岸航标,或指示沿本岸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驶往对岸,也可以设置在上、下方过航道在本岸的交点处,指示由对岸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再驶往对岸。

     (2)沿岸标:功能是标示沿岸航道的岸别,指示船舶继续沿着本岸航行。

     (3)导标:功能是前后两座标志构成的导线标示航道方向,指示船舶沿该导线标示的航道航行。

     (4)过渡导标:过渡导标是标示一方为导标指示的狭窄航道,另一方为较宽阔的沿岸航道或过河航道的标志。

     (5)首尾导标:首尾导标的功能是由前后鼎立的三座标志组成两条导线分别标示上、下方导线标示的航道方向,指示沿导线标示的航道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转向另一条导线标志的航道。

     (6)侧在标:侧面标功能是设在浅滩、礁石、沿船或其他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设在水网地区优良航道两岸时,标示岸形、突嘴或不通航的港汊,指示船舶在航道内航行。

     (7)左右通航标:左右通航标的功能是设在航道中个别河心碍航物或航道分汊处,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8)示位标:示位标功能是设在湖泊、水库、水网地区或其他宽阔水域,标示岛屿、浅滩、礁石及通航河口等特定水域,供船舶定位或确定航向。

     (9)泛滥标:泛滥标功能是设在洪水淹没的河岸和岛屿靠近航道一侧,标示岸线或岛屿的轮廓。

     (10)桥涵标:桥涵标功能是设在通航桥孔船一面的桥梁中央,标示船舶通航桥孔的位置。

     2.信号标志

     信号标志是指为航行船舶揭示有关航道信息的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等共6种。

     (1)通行信号标:通行信号标功能是设上、下行船舶相互不能通航、同向并驶或对驶有危险的狭窄、弯曲航段或单孔通航的桥梁、通航建筑物及施工禁航等需通航控制的河段,利用信号控制上行或下行的船舶单向顺序或禁止通航。

     (2)鸣笛标:鸣笛标功能是设在通航控制河段或上、下行船舶不能相互通视的急弯航道的上下游两端河岸,指示船舶鸣笛。

     (3)界限标:界限标功能是设在通航控制河段的上、下游,标示通航控制河段上、下界限。设在船闸室有效长度的两端时,标示闸室内允许船舶安全停靠的界限。

     (4)水深信号标。水深信号标功能是:设在浅滩上、下游靠近航道一侧的河岸上,揭示浅滩航道的最小水深。

     (5)横流标:横流标功能是标示航道内有横流,警告船舶注意。

     (6)节制闸标:节制闸标功能是设在靠近节制闸上、下游一侧岸上,也可以将灯挂于节制闸的上游或下游水面空架空线上,标示前方是节制闸,防止船舶误入发生危险。

     3.专用标志

     为标志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置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标志,包括管线标、专用标。

     (1)管线标:管线标功能是设在需要标示跨河管线(即管道、电缆、电线等)的两端或一端上或设在跨河管线的上、下游适当距离的两岸或一岸,禁止船舶在敷设水底管线的水域抛锚、抛锚航行或垂放重物,警告船舶驶至空管线区域时,注意采取必要的措施。

     (2)专用标:专用标功能是标示锚地、渔场、娱乐区、游泳场、水文测量、水下钻探、疏浚作业等特定水域,或标示取水口、排水口、泵房以及其他航道水工构筑物。

     五、船舶航行和航标引用

     1.航标配布范围

     主航道航标配布范围在《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中称“设标宽度”,它是指规定必须在航道两侧同时布设航标的宽度。

     主航道航标配布范围在国家标准《内河助航标志》中称“可航范围”,其原则规定是:深槽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一般为航道标准宽度的两倍;在水面宽阔的河流上,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枯水河面的三分之一。

     2.航标最小安全航行距离

     航标最小安全航行距离是指船舶循航标航行时和岸标或浮标标位处水沫线需保持的最小间距。岸标最小安全航行距离起算点为标位处水沫线;浮标最小安全航行距离起算点为标位处。

     规定航标最小安全航行距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为了便于船舶在航行中正确选择航路,合理确定和岸标水沫线和浮标的安全距离;二是为了利用航标更有效的标示航道界限;三是航标设置维护的需要。

     3.航道界限

     航道界限是指具有规定尺度的航道两侧界限,一般以侧面标标示。

     勘定航道界限,必须根据航标标位、航标最小安全航行距离、航标配布范围或“设标宽度”以及河区相关技术规定全面、具体分析。

     需要指出的,不同河段、不同种类的航标,在不同的航道条件或水位条件下,航标配布和航道维护的具体技术规定不尽相同,船舶驾引人员应在掌握航道界限一般勘定方法的基础上,准确的判断航道界限。

     4.航道信息

     航道信息是报导或记载航道航标状况的视听消息。航道部门会用多种媒体向船舶提供各类航道信息。

     1)航道图籍

     主要的航道图籍有航标配布图、航道图和航行图。

     航标配布图是航道部门根据航道条件和航道尺度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航标配布原则,标明航标位置、航标灯质、设标水深等内容的航道图籍。

     航道图是反映航道及有关陆域的地形、地物、地貌及助航标志的测量图。

     航行图是指包括航道图内容及和航行有关的文字材料,供船舶在内河航行使用的图籍。

     2)航道通告、航行指南

     航道通告是内河航道部门发布的有关航道变化、航标异动及其他航道情况的文告。为利于船舶及时了解航道信息,航道部门也以航道通电的形式发布航道通告的有关内容,如航标异动、航道改槽等。

     航行指南是向船舶及有关单位通告航行办法及航行注意事项的指导性文件。

     3)水位公报、航道尺度维护计划

     水位公报和航道尺度维护计划是航道部门通过媒体发布的航道信息。如长江航道局每日通过湖北广播电台公布长江各主要港埠的水位;通过中国水运报发布长江干流航道分月计划维护水深。

     第三节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制度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是用来明显而正确地标示出海上危险物和危险海区水道的安全界限的。

     1984年,我国重新修订颁布了“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制度”,采用国际航标协会推荐的“A区域浮标制度”。

     下面介绍国际协会关于海上浮标制度的一般技术原则。

     在国际航标协会制订“浮标制度”里有五种类型的标志,可以结合使用,每种标志可以根据其明显的识别特征加以区别。

     海区水上浮标制度分为A区域和B区域浮标制度,而仅侧面标志在两区域内的有区别,其它标志在两区域制度是完全相同的。

     (1)侧面标志:遵循浮标习惯走向的含义,侧面标志在A区域内白天和夜天分别用红色和绿色表示航道左侧和右侧。然而在B区域内,这些颜色正相反,红色在右侧而绿色在左侧。

     在航道分支点上可以用一个经过修改为指示分岔点的侧面标以区别出推荐航道来,这里是指海道管理当局确定的主要航线或航道。

     (2)方位标志:指示某个区域的最深水域是在该标的命名一侧。这样规定是必要的,即使例如一个北标可能不只在北面而且在东面和西面也有可航水域,但航海人员可以知道在北面他是安全的,但要进一步了解则必须查阅海图。

     方位标志无鉴别性的形状,但是在正常情况下采用带柱形或杆或杆形浮标,浮标总是漆成黄黑横纹,而特有的双锥顶标总是黑色的。

     (3)孤立危险物标志:该标设在周围都有可航水域的小范围的危险物上。

     (4)安全水域标志:该标的四周都有可航水域,它不标示危险物。该标可用做航道中央或接近陆地的标志。

     (5)专用标志:该标主要不是为助航目的而设置的,但用以指明一特定区域或特征,参阅海图或其它航海文件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有关它的情况。

     (6)新危险物标:一个尚未在航海文件中注明的“新危险物”可以用完全重复一个正常标志的办法来指明它,直到有关的消息己充分播告出去为止。“新危险物”标上可以装设雷达应答器,发莫尔斯信号“D”。

     在浮标制度里,“浮标习惯走向”的定义是这样阐述的:

     “浮标习惯走向”在相应的航道文件中指明。

     可以是:航海人员从海上驶的港口、河流、河口或其它水道时所采取的总走向。

     也可以是:由适当的当局,必要时和相邻国家协商,确定的方向。原则上应沿着环绕大片陆地的顺时针方向。

     第四节长江干线南京以下“航路改革”及航标工程

     一、航路改革

     航路改革主要是为改善该河段水上通航环境,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辖区航道特点和通航船舶种类,重新设置上下行船舶航路和航行警戒区,以及分支河流船舶的航路,以达到改善通航环境目的。

     航路设置的基本原则是通航分道按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则设置。上下行通航分道和分隔带宽度分别为航标标示航道宽度的2/5.2/5.1/5。上下行船舶的航路一律在分隔带两侧航标标示的航道内,船舶只要安全可行,应尽可能沿本船右舷的航道内行驶。

     有关“航路改革”的具体问题,见江苏海事局的正式文件或直告。

     二、南京以下河段航标建设工程

     长江下游燕子矶至浏河口河段主航道长311.6km,沿江共有一类开放口岸lO个,千吨级码头251个,万吨级码头139个,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航运的发展,近年来,南京以下河段内河船舶和进江海轮大幅度增加,对航运基础设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交通部决定实施长江下游南京以下河段航路改革。该河段实施“航路改革”必须以相应的航标工程为基础,为配合航路改革,创造海轮安全夜航的条件,交通部同时决定实施长江下游燕子矶至浏河口河段航标建设工程,即“长江干线航道航行标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调整工程)”

     1.工程建设范围

     该工程建设范围:长江干线南京燕子矶至浏河口河段长311.6km主航道,以及白茆沙北水道、福姜沙中水道、口岸直鳗鱼沙东槽、仪征捷水道等85.9km的副航道,总长397.5km。

     2.工程设计原则

     该工程设计原则为:按船舶各自靠右航行的要求,在航道两侧连续配布航标;警戒区水域设置界限标,标示小轮可由此横驶岸标按地名命名,不编号,主航道浮标分左右侧自下而上连续编号,副航道航标按水道自下而上顺序编号。

     3.工程建设标准

     航道等级:I级;

     航标配布类别:第一类航标配布;

     航道维护类别:一类航道维护。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航标配布

     在该工程建设范围内实施新的航标配布方案和标准。浏河口至扬中十四圩按间距2.6km双侧对应设置浮标,并在部分浅窄处及转向点加密设标,设标宽度500m(福姜沙中水道200~500m),设标水深10.5m;扬中十四圩至燕子矶河段按间距3.0km双侧设置浮标,并在部分浅窄处及转向点加密设标,设标宽度按不小于200m,并按尽量设宽的原则确定设标宽度(不大于500m),设标水深10.5m。全河段共设标351座,其中φ2400mm钢质浮标314座,塔型岸标37座。

     2)航标灯器、电源

     为充分提高航标的助航性能,该工程对航标灯器及电源进行了充分的优化。

     (1)整航标灯质

     由于沿江经济发展,航标环境灯光越来越复杂。为提高航标的辨视性能,左侧航标灯光颜色由白色改为绿色;适当缩短航标灯闪光周期。

     (2)改进光源

     该工程将全部采用新型航标灯XHDl70-1A,其主要技术参数为:光强109cd;视距:大于9km;发散角8度;水平配光均匀度:大于90%。

     (3)采用和标灯功率匹配的电源

     该工程使用太阳能新型电源,配合免维护电池的使用。航标灯配备的12V40W太阳能电池。

     3)雷达信标

     该工程将在所配布的每座浮标上安装雷达反射器,选择重点岸标安装雷达应答器,方便有相应导航设备的船舶引用。

     雷达反射器选用SSR616型,雷达应答器选用HY-Ⅱ型。

     工程实施后,该河段总计配布航标351座,其中φ2400mm钢质浮标314座,岸标37座;雷达反射器314套,雷达应答器24套。工程投资4200余万元。

     该工程于2003年6月完成。工程完工后,该河段航标配布得到进一步优化,能满足船舶定线制的要求;航标科技含量得到很大提高,为海轮全面安全夜航创造更好的条件;随着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和整治工程的实施,初步实现航标维护管理现代化,航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有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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