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申请书
  • 演讲稿
  • 讲话稿
  • 领导发言
  • 读后感
  • 观后感
  • 事迹材料
  • 党建材料
  • 策划方案
  • 对照材料
  • 不忘初心
  • 主题教育
  • 脱贫攻坚
  • 调查报告
  • 疫情防控
  • 自查报告
  • 工作汇报
  • 党史学习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文档下载 > 工作计划 > 正文

    岑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2022-04-21 09:06:2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岑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着力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着力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深入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切实转变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围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土地宏观调控能力、强化民生保障等目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岑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实现城区产业地优用,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为我市在更高层次上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土地要素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岑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45.9612公顷(详见《岑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2年度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122.0633公顷,城镇住宅用地5.6223公顷(其中城镇住宅兼容商服用地0.22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06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2098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2年度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岑城镇15.6340公顷,马路镇8.8522公顷,南渡镇2.2604公顷,水汶镇2.9762公顷,大隆镇4.0000公顷,梨木镇0公顷,大业镇2.2649公顷,归义镇0公顷,筋竹镇10.1335公顷,诚谏镇0公顷,糯垌镇18.0300公顷,安平镇0.3521公顷,三堡镇81.4579公顷,波塘镇0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研判我市城市化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力度,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产业用地考核评价,倒逼存量土地盘活,努力提高单位用地产出水平;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管理办法》,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动工开发。

    (二)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用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

    (三)严格执行用地管理标准。建立和完善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有效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加强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提倡和推广工业用地项目的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优化土地要素供给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2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4号)等精神,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政府协调机构。人民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由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投促局等单位共同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执行政策和评价机制,实行协同管理,统筹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目标和要求,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到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宣传引导。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意识、土地忧患意识和依法用地意识。

        (三)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

    健全完善对区、市、县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四)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自然资源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附件:1. 岑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岑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 岑溪市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4. 岑溪市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5. 岑溪市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相关热词搜索: 岑溪市 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