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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参考3篇

    时间:2023-10-09 13:39:3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参考3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下面达达文档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参考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参考3篇

      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XX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化解较大事故,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新篇章安全护航。

      编制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坚持强化执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安全本质水平。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四是坚持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与监管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二、总体任务和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县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

      1、监管执法计划完成率100%;

      2、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

      3、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4、监管执法中实施的行政处罚执行率和复议、诉讼维持率达100%。

      三、行政执法力量

      我局现有正式在编、在册执法人员14人,按《编制办法》规定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计算,执法人员数量为:14×80%=11人。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739日。

      测算依据如下:

      2023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5-11=249日,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105日;

      (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1个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49×11=2739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1088日。

      测算依据为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

      (1)实施行政许可:90工作日×3人=270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安排:起数×(调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3起×(10日×3人+7日×3人)=153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50件×(1日×2人+0.5日×1人)=125工作日;

      (4)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安全现状评价等:30家×2×1工作日/家=60工作日;

      (5)指导企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0家×2×2工作日/家=160工作日;

      (6)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108工作日;

      (7)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30工作日;

      (8)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50工作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易制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定期评价报告);

      (9)开展机动执法:60工作日;

      (10)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工作日;

      (11)县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2工作日。

      合计270+153+125+60+160+108+30+50+60+20+52=1088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1249日。

      测算依据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

      (1)机关值班:249工作日×2人=498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总共安排:2日/月×12月×11人=264工作日;

      (3)考核总安排:69工作日;

      (4)病假、事假总安排:11人×8日=88工作日;

      (5)检查指导乡镇安监办工作:检查人数×次数×乡镇数=2人×2次×17=68工作日;

      (6)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总安排:(4人×5日+2人×10日+6人×15日)=130个工作日;

      (7)党群活动共安排:11人×1日×12月=132工作日。

      合计498+264+69+88+68+130+132=1249个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402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

      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执法工作日,即:2739-(1088+1249)=402工作日。

      五、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

      2023年计划纳入生产经营单位389家开展行政执法。具体分为:危化品经营企业3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241家;工商贸重点企业24家、一般企业30家。要求年度监察重点企业均不少于2次,一般企业1次;烟花爆竹零售点1天可检查4家次,其余生产经营单位半天检查1家次。根据监管执法工作的闭环要求,1次闭环检查需1次检查和1次复查,2023年度的监管执法工作日安排为:59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2次检查×3名检查人员×0.5个工作日+30家(生产经营单位)×1次检查×3名检查人员×0.5个工作日+241家(烟花爆竹零售户)×1次检查×3名检查人员×0.25个工作日=402个工作日。根据测算的402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全年可完成检查389家次的执法检查任务。

      六、监管执法重点

      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

      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县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企业;

      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等。

      七、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执法检查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执法检查重点为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的20项检查内容,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内容。

      2、执法检查的要求:

      (1)对列入计划执法的单位按照分工进行检查和复查工作;

      (2)执法检查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参与监管监察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亮证执法。每次监管监察执法应当提前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现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或《询问笔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或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3)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必要时可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按期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

      (4)对监管监察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5)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6)对上级统一部署和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突击检查等,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检查。

      (9)按照双公示要求向社会公开。               

      八、行政许可

      具体事项有: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权限内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仓储);应急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第三类经营)。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组织乡镇安监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2、组织开展好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举办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3、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面向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

      十、综合监管事项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部署,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乡镇的行业领域及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一、县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为中心任务,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保障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安全文化体系的建设,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增长、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不发生。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股室应严格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年底,对各监管股室执行监管执法计划情况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县级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乡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在监管监察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并实施本辖区2023年度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提升我乡安全生产监管整体水平,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沙安委﹝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实现“减少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不突破区下达的考核控制数”的目标要求。通过具体详细的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运作,认真履职,注重落实。

      二、重点监管对象

      1.道路交通的乡道、村道、运输工具和载客机动车。

      2.农业、建筑、水利、电力、消防、燃气、林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包括XX乡自来水厂、XX罗岩水电站、XX大基水电站等)。

      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6家(XX秀珠香烛店、XX秋玲香烛店、XX水萍香烛店、XX乐火生食杂店、XX家德食杂店、XX胡治松香烛店);

      4.学校、卫生院、超市、餐饮场所、罗岩庙、沙县邻鹿康复老年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

      5.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是自然资源所挂牌的地质灾害点。

      三、监管检查任务

      1.道路交通的各级公路、村道、运输工具和载客机动车全年检查不少于四次。

      2.农业(畜禽养殖业)、水利、建筑安全、消防、燃气、林业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全年检查不少于四次。

      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每家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

      4.学校、卫生院、超市、餐饮场所、罗岩庙、沙县邻鹿康复老年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

      5.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是自然资源所挂牌的地质灾害点,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汛期每月至少完成三次检查。

      四、监管主要事项

      按照工作分工,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监督分管行业主管单位、责任区域工作人员按计划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一乡一档”安全生产台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必要时可采取应急措施现场处置,并按规定时限上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处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督促各村监管员做好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7.指导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沙县县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沙委办发〔2019〕25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履行职责,乡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分析辖区内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2.加强跟踪督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分管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适时有针对性的组织一次抽查,狠抓源头控制,现场安全监管,牢牢把住源头。

      3.加大整治力度。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抓好隐患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与提高。

      4.加强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要书面责令整改,按有关规定在整改到期十日内跟踪复查,抓好落实;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做出计划,定人、定责加强监管,并报知监管部门;遇到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联合相关单位进行齐抓共管。

      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各行政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XX乡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努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事故处置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程序正当

      依法行使乡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二 )强化监管、全面覆盖

      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把采砂采石、红枣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范围;安全监管员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各行业安全信息,积极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举报并制止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周围群众对安全工作的反响以及社会各界对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许可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努力构筑衔接顺畅、覆盖全面的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网络。

      四、执法人员及检查安排

      2023年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领导有刘林军、李光宗、王钦兵、柳原龙;乡单位有综合行政执法办、自然资源局高家庄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站、派出所、林业站、交通站,每次参加检查人数不少于2人。

      检查频次上每月对各企业进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可根据监管对象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频次,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临时执法计划,增加检查对象和范围。

      五、监管对象、监管重点

      消防、森林防火、建筑及施工、食品药品及卫生安全、地质灾害、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等。

      (一)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李光宗、市场监督管理站)

      根据年末风险分级评定,将辖区内的企业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高风险一年检查6次,中风险一年检查4次,低风险一年检查3次。

      1、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强化对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高、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处方药销售不合规、执业药师“挂证”、未建立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和不落实药品可追溯要求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加强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强化对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不按规定储存管理药品、未建立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和不落实药品可追溯要求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染烫类发用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防晒等高风险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和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产品。严厉查处线上线下经营违法添加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等问题产品、假冒伪劣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和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3、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亮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保健食品及婴幼儿乳粉等特殊食品销售企业是否设置专区(柜)、是否有过期及发霉腐败变质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和台账、是否有企业自查报告等。

      4、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两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台账记录是否完整、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环境卫生是否良好、企业是否有自查报告等。

      5、餐饮环节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亮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台账记录是否完善等。

      (一)交通运输(王国政、三交中队)

      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从严查处“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年内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专项整治。

      (二)建筑及施工(王钦兵、村镇站)

      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深化乡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

      (三)消防(柳原龙、派出所)

      以学校、卫生院、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商住混合体建筑、老旧小区、“多合一”、出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强化集中充电点、电动自行车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火灾风险管控。

      (四)森林防火(雷瑞生、林业站)

      一要加强野外火源控制与管理,努力控制和预防人为火灾的发生,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加强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做到人员上岗到位扑火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得到有效处置。三要开展经常性火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盲区和死角。安排护林员、安全员在各自的辖区内巡山排查,在重点地段、重要时段安排蹲守监控,严格管控火源。要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成立森林防火救火专业队,按照巡逻区域各村护林员负责巡逻管护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巡山管护及封山禁牧工作,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六、监督执法检查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行政。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乡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主要职责,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

      实事求是。依据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次数。

      (三)

      统筹兼顾。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人力资源、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其他对象;突出重点时段,兼顾平常时期。

      七、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实行主办监管人员负责制。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在现场监管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将检查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四)要严格现场监管执法计划实施,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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