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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颖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集合

    时间:2023-10-09 13:40:1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新颖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集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下面达达文档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新颖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集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新颖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集合

      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XX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发挥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让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二、监管执法目标

      以“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为原则,实行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的监管检查模式,进一步完善“专家检查”方式,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度与准度,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努力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件发生,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监管执法内容

      各责任股室(大队)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对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当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主要检查内容,有针对性细化重点检查事项,确保执法检查精准、务实、高效。

      四、监管执法对象

      根据近年我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结合我县企业实际,确定我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执法检查企业17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企业5家。

      五、监管执法方式

      各责任股室(大队)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执法。

      六、监管执法要求

      (一)执法准备

      各责任股室(大队)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时更新“互联网+执法”企业台账信息,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监管执法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做出现场处理决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固定,并完善所有执法检查文书。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三)信息公开

      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结束后,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公开、谁录入”的要求,由责任股室(大队)承办人员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按规定送审后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要及时将监管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情况录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资料归档

      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资料卷宗,由各责任股室(大队)收集整理。行政检查文书资料由承办股室(大队)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存放。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等相关资料应当在结案后30日内交执法大队归档统一保存。

      (五)案件移送

      监管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将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不得随意更改重点检查对象,监管执法检查的时间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充分做好实施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研判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综合制定个性化检查方案。努力提高重大隐患发现率,复查闭环整改问题隐患,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流程使用“互联网+执法”规范执法活动,做到不少于两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配套穿着执法服装,出示执法证件,对重点企业采取“执法+专家”检查方式,执法检查过程严格规范公开文明,尊重和保护生产经营单位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形象。

      (三)提升执法效能。坚持对象、事项、方式、处罚(惩戒)“四个精准”,紧紧抓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关键设施设备,精准发现治理问题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压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责任。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强化专家指导、法律咨询、信用提示、执法回访等服务,帮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优化安全生产环境,形成良性互动,助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安能力。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规范、精准公正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

      ——围绕防范重特大事故,精心布置,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围绕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铁面检查,延伸监督检查内容,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找准重点企业,抓住关键隐患,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加强企业动态管理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解决企业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行政处罚原则、标准,铁腕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针对具体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内,严格执行裁量标准,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做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同案同罚。

      ——积极改进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加强暗查暗访,及时、有效查处安全生非法违法行为。

      ——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纪律,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执法过程控制,纠正执法过错,严格监督问责,保障依法廉洁从政,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总体任务

      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执法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为牵引,以发生事故企业、行业重点企业、中央在开企业、省属重点企业以及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为重点对象,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有限空间做作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为重点内容,注重管理细节,加强动态监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着力解决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的本质性、深层次问题,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重点任务

      1.煤矿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煤矿安全投入、人员配备、领导带班下井、通风、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防尘、机电运输、顶板、监测监控、淘汰设备工艺管理等情况;煤矿建立和实施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度,制定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审查制度,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查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厂房、作业场所、运输、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自动化控制、作业人员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近年来发生过事故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3.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超两改”、“转包分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流向管理、超量储存、“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进行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4.非煤矿山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露天矿山边坡开采、爆破安全管理、废石场安全管理、排渗系统、排洪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等。

      5.工贸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照应急管理部布置的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4项检查;并对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和存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安排

      2023年全年365天,共52周零1天,每周法定双休日2天,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双休日共105天,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16天。法定工作日共249天(365-116=249天)。局机关承担监督检查执法任务的股(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共18人,全局列入执法计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249×18 =4482天(本计划所称“天”均指法定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为1333天。主要指依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为1400天。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计划为1749天。包括机关应急值守、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相关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四)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和执法大队执法工作计划专项制定。全年计划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共24家单位(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执法计划。各股室(队)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实施监督检查前,应提前调研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等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方案,细化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和方法,经分管领导或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均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运行(煤矿同时使用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并做好文书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对每月执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于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将上一季度监督检查计划进展情况反馈至法宣股。

      (二)严格贯彻依法治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权限、程序规定,督促企业依法、有效处置各类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对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省委省政府十项、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杜绝执法办案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坚决把违纪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应急管理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按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精准高效的原则,高质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高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结合XX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会战,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高质量推进安全生产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监管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率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l00%;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率100%;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

      二、重点检查安排

      (一)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股

      1.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10家矿山1家尾矿库,按每年全面检查4次复查4次,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4x4x2x11=352个工作日。

      专家查隐患,11家企业全面排查1次复查1次,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11x2x2x1=44个工作日。小计396个工作日。

      2.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9家工贸企业,每家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9x2x2x1=36个工作日。

      其他工贸企业监管安排40个工作日。小计76个工作日。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2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按每年全面重点检查2次复查2次,每次3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2x4x3x2=48个工作日。

      专家排查隐患和专项检查各1次,每次3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2x2x3x2=24个工作日。

      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将进行换证阶段,按照乡镇初审后报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局会同各乡镇(开发区)、县行政审批局对符合安全条件的进行复核,达到安全条件的出具安全条件勘验意见书。

      5家危化品行业生产企业每家检查、复查各2次每次3名监察员,安排5x4x3x2=120个工作日。3家已关停危化品行业生产企业每家检查各1次每次3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3x1x3x1=9个工作日。

      39家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2023年计划检查10家、复查各1次,每次3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15x2x3x2=60个工作日。15家票面经营单位,针对汽、柴油,醇基燃料、气体门市部、硫酸、涂料经营单位各抽查1家,计划检查5家单位,每家检查、复查各1次,每次3名行政执法人员,安排5x2x3x1=30个工作日。

      (三)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全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企业17家,每季度安排1次,每次抽取4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按照每次2人,提前告知、检查、复查各1次,每次2个工作日进行安排17x2x3x2=204个工作日。

      三、监管执法范围、方式及内容

      (一)监管执法范围

      按照《应急管理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并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以下监管执法范围。

      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5.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监督检查;

      6.应急预案备案检查;

      7.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8.安全培训机构的检查;

      9.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0.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检查。

      (二)监管执法方式

      1.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按照业务监管范围和类型,由各业务股室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开展计划监管执法,并按照企业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全年监管执法次数和时限,检查主要内容按照《应急管理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

      2.双随机抽取监管执法。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监管企业按规定比例采取随机抽取企业、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监管执法检查。

      (三)监管执法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要求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职责。年度执法计划是全年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基本保障,要严格按照2023年度执法计划,开展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计划高质量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建立和完善执法台账资料,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现场执法模式,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加快推进执法程序网络化、活动流程化、卷宗电子化、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强化执法痕迹管理,正确使用、制作执法文书,并及时备案、归档。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及时查找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作风、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监管执法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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