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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选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2023

    时间:2023-10-09 13:40:5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优选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2023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下面达达文档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优选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2023,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优选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2023

      县商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加油站、油气仓储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安全监控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

      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

      四、执法检查范围及内容

      1.监管范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保民生保安全的工作原则,负责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管检查,重点抓好成品油经营场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限上餐饮业、各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或安全事故易发场所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2.监管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经营资格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规程及责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情况;

      (6)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取得情况;

      (8)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10)作业场所现场安全情况;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12)依法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管检查对象与监管检查任务

      1.每季度实现成品油经营场所的全覆盖检查。

      2.每年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限上餐饮业、各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组织监管执法检查一次;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进行跟踪复查,直到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为止。

      六、监管检查要求

      1.认清当前形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机制;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规范监管行为,确保工作质量,对在整改期间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七、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本局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自身业务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对内部员工培训,做到人人都是安全生产“明白人”。三是加大对法律法规宣传,知敬畏、守底线,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信息报送

      (一)企业自查。企业内部全面自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并于次月5日前将检查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电子档报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廖羿处。

      (二)各科室(中心)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将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档报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廖羿处。

      县应急管理局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 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 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安全 生产工作实际,编制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的思想,大力实施依法治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明确执法责任,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执法重点,提高 执法效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 秩序,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 全发展理念,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 依法治安,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抓手,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执法,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 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界定监管范 围、明确安全监管频次。确保对所监管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监 督检查和对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 查、指导、协调覆盖率达 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 100%, 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 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 100%; 信访、举报案件核查率达 100%;上级交办任务办结率 100%; 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

      (二)主要任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 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 1 次,其他直接监管的 生产经营单位,每两年至少检查 1 次;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加强对我局职责范围之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重 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指导、协调、督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 检查,专项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开展安 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的核查。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一般监督检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 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 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和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 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我县企业分布广、散,路线长,部分企业距离县城 70 余公 里,根据车改工作,目前未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还不够 齐,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条件薄弱。我局现有取得行政执法证并从 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15 人,建立了《2023 年度XX县应急管 理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附件 2)。其中:综合行 政执法大队 9 人,相关业务室 6 人。据此,测算出有关工作日分 别为:总法定工作日 3735 天;其他执法工作日 1567 天;非执法 工作日 1632 天。(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详见附件 1)

      根据测算全年全局执法检查工作日为 536 天,平均每次开展 执法检查按 2 名执法人员为一组,每组每天检查 1 家生产经营单 位,全年实际能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68 家,按照行政执法检查 平均复查率 25%估算,2023 年县应急局应对 214 家生产经营单 位开展执法检查。

      三、重点检查安排

      按照“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60%”的要求,确定两重 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经营、金属冶炼、涉 爆粉尘、涉氨制冷,存在高危粉尘以及直接监管范围内近三年发 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129 家为重点检查对 象,编制《2023 年度XX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计划》(附件 3)。

      四、一般检查安排和其他执法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为避免出现重复检查或检查缺位,在直接 监管范围内确定随机抽检对象,建立《2023年度XX县应急管理局一般检查(随机抽查)名录库》(附件4)。按照“双随机” 抽查要求,2023年将在该名录库中采取定向随机方式抽取85家被 检查单位开展一般检查。

      (二)其他执法检查安排。

      1.开展成品油专项执法。

      2.县经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镇(街道)联 合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3.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

      4.聘请专家,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专项执法检查。 5.陪同县领导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

      6.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其他专项整治专项执法检查。 7.根据省应急厅、市应急局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 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五、计划执行措施和要求

      (一)严格执法计划。机关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 要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 检查时,要认真组织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带队人员和执 法检查人员责任,确保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关于管辖、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 送达、执行、备案、立卷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 力、履行职责。严格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实行行政处罚。

      (三)规范执法档案。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处 罚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 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每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 应按照要求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和“互联网+执法” 系统,及时将相关执法文书整理归档。

      (四)严明执法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完 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强 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树立应急队伍为 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县应急管理局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

      围绕“监管执法要精准”,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 建立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执法、精准 执法、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督促企业夯实疫情 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执法在防范遏制较 大大事故中的作用。

      (一)坚持履职尽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制度,推进“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机制,加大落实“失职 问责、尽职免责”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注重加强业务 培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 范监督检查程序和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既严格执法,又避 免简单化、“一刀切”。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 情节轻微且主动申报、主动改正的,不予处罚;对违法企业 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罚,对严重违法的坚决实施落实 “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三)坚持突出重点。建立全县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录 库,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在对重点检查企业进行全 覆盖检查的基础上,对一般检查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 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间、 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坚持协同高效。探索部门横向联合执法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实行分级 处罚管辖权制度,一般案件由县级应急部门承办,重大、跨 区域案件报市局承办。

      (五)坚持信息化执法。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 “执法+专家”模式,积极配合省厅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实现执法工作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 推送的实时化。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智 能化、便携式执法仪器和装备使用力度,大力推进执法信息 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的电子操作。

      (六)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的监督 指导,推进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相对固定人员从事安全监管执 法工作,指导落实乡镇认领省政府已赋权乡镇行使的部分安 全生产监管执法权事项。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工作日分配

      (一)行政执法人员

      局长 1 人、副局长 3 人、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1 人,非煤 矿山股 2 人、危化股 4 人、工贸股 3 人、烟花爆竹股 2 人, 防震减灾股 2 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矶山化工园区执法人 员 3 人,定山园区 2 人,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 员编入各职能股室和园区。全局共有行政编制 14 人,事业 编制 39 人,总计在编人员 43 人,除去其他不从事行政执法 的人员,实际履行监管执法工作人数为 24 人。

      (二)工作日分配

      1、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0)×执法人员数量(24) =6000 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

      根据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 算,以及历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重要时段、重要节假日工 作安排测算。

      (1)对烟花爆竹市场流通实施安全监管。2×20=40 个 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根据 2020 年事故起数 2 起,2021 年事故起数 0 起、2022 年事故起数 1 起,取平均 数 1 起计算,3×1×10=30 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根据历年安全生产事故举报、 信访事件处理量 3 起计算,2×3×5=30 个工作日;

      (4)参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县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 大检查每年 2 次,相关部门组织的教育、消防、交通、城建、 特种设备、防雷等联合执法检查每年 1-2 次,上级应急部门 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每年 3-5 次(结合 2020、2021、 2022 年督查次数)。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 2 次,执法人员 4 人,执法工作日 2×4×3=24 个工作日;联合执法检查取 2 次,每次执法人员 3 人,执法工作日 2×3×5=30 个工作日; 上级应急部门督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十四 个专委会及安委会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取每年 4 次督查,执 法人员 15 人,执法工作日 4×15×2=120个工作日。总计 174个工作日。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 监控、督促整改等: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因素 等,取重大事故隐患数 18,执法人员 4 人,执法工作日 4× 18×(0.5+0.5)=72 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参照重大危 险源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直报、安全生 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等,参照 历年备案数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 29 处、非煤矿山 尾矿库 2 家、生产安全事故直报取平均数 2 起、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备案 6、联合惩戒 1 起,执法人员 2 人,执法工作日= (19+2+2+6)×1×1=29 个工作日。 (7)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参照历年行政应讼数据 1 起,执法工作日=2×1×(0.5+0.5)=2 个工作日。 (8)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参照县委、县政府 2021、 2022 年开展环境整治、工业用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乡村 振兴等工作,全年工作日=(1+1)×4+1×90+1×12×4=146 个工作日。 总计 523 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

      根据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 算,以及历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重要时段、重要节假日工 作安排测算。根据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 算,以及历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重要时段、重要节假日工 作安排测算。

      (1)对烟花爆竹市场流通实施安全监管。2×20=40 个 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根据 2020 年事故起数 2 起,2021 年事故起数 0 起、2022 年事故起数 1 起,取平均 数 1 起计算,3×1×10=30 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根据历年安全生产事故举报、 信访事件处理量 3 起计算,2×3×5=30 个工作日;

      (4)参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县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 大检查每年 2 次,相关部门组织的教育、消防、交通、城建、 特种设备、防雷等联合执法检查每年 1-2 次,上级应急部门 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每年 3-5 次(结合 2020、2021、 2022 年督查次数)。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 2 次,执法人员 4 人,执法工作日 2×4×3=24 个工作日;联合执法检查取 2 次,每次执法人员 3 人,执法工作日 2×3×5=30 个工作日; 上级应急部门督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十四 个专委会及安委会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取每年 4 次督查,执 法人员 15 人,执法工作日 4×15×2=120 个工作日。总计 174(1)机关值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包括非执法人员), 安排 3 人轮流值班,共安排 1065 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根据历年工作安排, 包括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以及纪检、上级应急部门工作会 议、综治维稳信访、安委会会议、法制、教育、人事、招商、 城市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等,共安排 280 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根据历年统计,安排 60 个工作日;(4)行政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24×5=120 个工作日 (5)参加党群活动:24×12×(0.5+0.5)=288 个工作 日 总计 1813 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 执法工作日)=6000-523-1813=3664 个工作日

      5、各业务股室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应急管理局从事安全生产直接监管的业务股室每人 每月监督检查定为 10 个工作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园区 执法人员每人每月监督检查定为 10 个工作日;其他股室监 督检查时间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共 4 人,列入计划 4 人, 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 480 日;人均不少于 120 日。

      2.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分管领导 1 名,安全监管人员 2 人,共 3 人,列入计划 3 人。正常生产的 6 家企业、在建矿山 4 家,每个月一次,每次安排 3 名执法人员 ,每家企 业安排 0.5 天,全年共需 12×10×3×0.5=180 工作日;尾矿 库每半年检查一次,2 家企业,每次安排 3 名执法人员,每 家企业安排 1 天,全年共需 2×2×3×1=12 工作日;2 家页岩 砖厂每季度一次,每次 3 人,每家企业安排 1 天,全年共需 4 ×2×3×1=24 工作日;联合执法检查,全年检查 2 次,每次 安排 2 名执法人员,每次联合检查安排 1 天,2×2×1=4 工 作日;全年执法检查共计:220 工作日。

      3.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分管领导 1 人,安全监管 3 人,共 4 人,列入计划 4 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 480 日; 人均不少于 120 日。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园区执法。共 5 人,列入计划 5 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 600 日;人均不少于 120 日。

      5.防震减灾股共 2 人,列入计划 2 人,监督检查时间不 少于 20 日;人均不少于 10 日。

      6.烟花爆竹股共 2 人,列入计划 2 人,监督检查时间不 少于 120 日;人均不少于 60 日。

      三、实施分类监督检查

      根据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将监督检查对 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两类。结合安 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监督检查对象列为重 点监督检查单位: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

      2.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

      3.工贸等八大行业:涉爆粉尘作业场所 3 人及以上同时 作业的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其他工贸企业;

      (二)近 3 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近 3 年内 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或者上年度以来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 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上年度以来存在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 罚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列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名单,尚未解除惩戒的生 产经营单位;

      (六)试生产(运行)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由县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全覆盖检查; 其他为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各有关业务监管股室和监察大 队年初制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四、监督检查范围

      1.重点监督检查

      对 98 家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全覆盖的重点监督检查,其 中非煤矿山企业 14 家(露天矿山 8 家企业、尾矿库 2 家、 页岩砖厂 2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3 家、危险化学品 经营企业 30 家,重点工贸企业 30 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家。由有关股室负责实施。提高重点监督检查的频次,对列 入重点监管名单的,每年至少实行一次“全覆盖”。

      2.一般监督检查

      一般监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根据国务 院下达的“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要求,将监督检查分为 二类: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的股室 牵头实施。重点检查重大风险辨识管控、重大灾害治理、专 项整治主要措施落实等专门事项,通过查阅资料图纸,深入 作业现场,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 生产建设行为。把 50 家一般监管企业纳入双随机检查对象。 同时防震在建工程也纳入双随机检查对象。检查事项为“互 联网+监管”中的“日常检查事项”。

      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制定随 机抽查方案,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抽查的企业比例为纳入 随机检查名录库企业总数的 30%以上;抽查的检查事项比例 为“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数量的 30%以上;检查的频率 为每年至少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计划。计划执行的各有关股室、园区安 监分局应当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要敏感时期和季节特 点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等实际,对年度计划进 行分解、细化,制定月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规范执法程序。每次监督检查前,计划执行单位都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内容和检 查人员组成。所有监督检查都要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 (2020 年版)》要求,严格现场检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 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 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录入监管执法系统, 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认真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 度”的要求,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 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督促落实。计划执行单位要建立对检查发现 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跟踪督促落实制度,跟踪督促隐患按期整 改销号;要建立定期统计分析总结制度,对计划执行情况, 发现隐患数量及整改情况,下达执法文书、实施现场处理措 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分析。

      (四)切实服务企业复产复工。对疫情期间,因客观原 因,非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 限期改正,按时按要求改正的,不予以行政处罚。对安全基 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推行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不 再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 开展点对点网上会诊、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 险。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管理。对生产经营单 位依法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要及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依法依规实施 联合惩戒。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按照“谁执法法谁普法”要求, 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 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 产法治意识和水平。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对查办的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 论氛围,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通过参加应急管理 网络培训、示范执法、执法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 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树牢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能力 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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