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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大全

    时间:2023-10-09 13:44:0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优秀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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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安全生产执法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大全

      区经信局2023年度主管行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各镇、街道,区直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区经信局“三定”方案以及工信部、省厅、市局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规范对全区非煤矿山、民爆企业、船舶行业及商贸流通业安全检查行为,杜绝企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规范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商务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

      3.贵池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实际状况。

      4.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执法检查力量。

      三、编制原则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筹兼顾好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

      四、检查工作计划内容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5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2=500个工作日。

      说明:2023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我局直接从事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为2人。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监管工作日和非监管工作日。

      监管工作日包括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和其它监管工作日。

      (二)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243个工作日)

      1.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学习每月每人4天,合计2×12×4=98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6天,合计6×2=12个工作日;

      参加其他会议每月1个工作日;全年参加非煤矿山、民爆工作座谈会,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全年召开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工作安全培训和座谈,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合计1×12+2×2×1+2×2×1=20个工作日;

      年度考核每年每人5个工作日,合计5×2=10个工作日;

      总计:98+12+20+10=140个工作日。

      2.病事假 :全年每人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指导镇街工办工作 :全年2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合计24×2=48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 :全年每人12个工作日,合计12×2=24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1人休假15天,1人休假10天,合计15+5=25个工作日。

      (三)其它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05个工作日)

      1.参与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全年6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6×1=6个工作日。

      2.参与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重点节假日、汛期、两会期间等时段安全检查

      参与市经信局、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全年10次,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10×1=2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

      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12=12个工作日。

      4.机动监管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平均每人每月2个机动工作日,合计为 2×12×2=48个工作日。

      5.信息报送

      全年4次调度、整理和上报统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季度报表、隐患整改月度报表,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4×2×1=8个工作日。

      6.月度例会

      贯彻上级会议要求,研究布置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管理重大事宜,进行月度总结,每月1次,每次0.5个工作日,合计0.5×12×1=6个工作日。

      7.绿色矿山创建

      参与审查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参与绿色矿山验收,平均每年5次,合计5×1=5个工作日。

      (四)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52个工作日)

      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500-243-105=15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全年共检查或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企业42家69次,其中民爆企业检查1家12次,非煤矿山检查25家25次,船舶行业检查5家20次,废旧汽车回收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宾馆饭店及中石化油库检查11家12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2×1×69=13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对成品油流通企业随机抽查6家企业,对民爆企业检查查1家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2×1×7=14个工作日。

      五、检查安排

      根据区经信局行业安全检查工作力量,结合全区非煤矿山及民爆(生产、销售)、船舶企业、加油站及油库的数量、规模、分布、安全生产风险程度等,重点检查围绕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企业进行,一般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合理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所有检查采取明查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其中采取暗查暗访方式不得少于60%。

      (一)重点检查安排

      1.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共11家,共88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58%。

      2.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对11家重点检查企业,民爆企业平均每月1次,每次检查1个企业,船舶修造业平均每季度1次,每次检查5个企业,基建矿山企业平均每半年1次,每次检查3个企业。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共31家。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31家,共64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42%。

      3.其他事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执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3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要求,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入推进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紧围绕“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两个责任,牢牢把握“问题导向抽检、严格核查处置、深入预警交流”三大抓手,创新推进食品抽检“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提质增效”四项举措,更好地发挥抽检监测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筹划

      坚持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结合辖区实际,合理统筹安排抽检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切实增强食品抽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坚持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双轨并行,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互

      联共享,进一步提高抽检监测针对性和靶向性。

      (三)坚持上下联动

      强化省、市、县(区)三级抽检工作协同配合合理分工,力避出现密集抽检、重复抽检现象,落实均衡推进食品抽检工作,确保年度抽检任务按时完成。

      (四)坚持检管结合

      坚持“检、管、罚”有机结合,落实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长效机制,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有效落实。

      (五)坚持提质增效

      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效流,逐步推进食品抽检监测向风险预警转变。落实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和食品安全承检机构检查考核,进一步提升抽检监测质量和效益。

      三、工作任务

      2023年,区局计划完成监督抽检任务80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250批次(见附件1)、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计划150批次(见附件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150批次(见附件3)、餐饮环节监督抽检计划250批次(见附件4),风险监测100批次(见附件5),快速检测计划2000批次(见附件6)。

      1.食用农产品环节原则上按照不少于 70%的抽检比例安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全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及地方特色等食用农产品。在抽检项目上,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版)》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

      2.生产环节原则上覆盖辖区所有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对29家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企业7家、粮食生产企业8家、肉制品生产企业3家、糕点生产企业11家)覆盖所有品种,鳗鱼等水产品生产企业要对其原料组织抽检,其他32家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所有品类。抽样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购买,在生产环节不能满足抽样要求或未抽到样品,可在流通环节补充抽取。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如月饼)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对以往检出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要适当增加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对于因停产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抽检的,要由基层所、生产企业、抽检机构三方签字确认。

      3.流通环节原则上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区域抽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等居民主要食品应按比例分解进行抽检。校园及周边的食品抽检以校园食品超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抽检对象,以糕点、果冻、膨化食品、冷冻饮品、调味面制品、固体饮料、其他饮料、代用茶、蜜饯等,尤其是“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视情开展网抽工作,按比例分解进行抽检。节日热销食品的抽检应提前组织实施,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

      4.餐饮环节要以辖区内大中型酒店、大中小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餐饮服务。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抽检,对全区“网红店”组织全覆盖抽检;对节日承办宴席的酒店组织随机抽检;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单位组织重点抽检。样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餐饮食品(含煎炸过程用油)、复用餐具以及网络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及各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

      5.开展“你点我检”专项为民服务活动。结合年度监督抽检任务,完成不少于50批次“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受众面广的方式,结合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发放调查问卷,依托投诉举报、舆情热点、数据统计等信息来源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群众对“你点我检”抽样区域、抽样环节、被抽样单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等意见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持续关注。通过开展征集意见、抽样检验、信息公示和核查处置,完成年度“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及时总结特色亮点和创新做法上报市局。

      6.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问题较多的监管单位开展风险监督。对象上侧重于行政区域内A、B级学校食堂,重点对学校食堂留样食品、食品舆情、投诉举报等涉及的食品,项目上主要对微生物组织检测,作为日常监管或情况判断依据。

      7.快速检测环节要尽可能覆盖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粮油面生产企业等,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甲醛、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酸价、铝等项目,并充分应用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监管需要,区局将视情调整并配备快速检测辅助器材及试剂,由各基层所领用保管;并统一分解下达快检任务,具体由各基层所负责实施。

      8.区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和实际抽检情况,适时调整抽检计划,并视情开展应急抽检和专项抽检工作,相关抽检计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好抽检任务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食品股做好综合协调、结果汇总和数据分析报送;办公室要按程序做好抽检任务招投标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基层所要明确专门人员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同时,把“你点我检”活动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实施,确保年度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现场抽样。各基层所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承检机构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状态确认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在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中,应当派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在检验结果异议研判过程中,需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属地监管部门协助核查相关情况的(如企业生产记录、购销台账、票据账簿等),应当配合做好核查并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要督促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要求执行,履行法定手续,做到抽样工作科学、公正、有效。

      (三)严格核查处置。各基层所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对检出高风险项目以及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问题的,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的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核查处置情况汇总上报食品股,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线索及时移送市局执法支队办理,确保做到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录入到位。

      (四)依规公布信息。监督抽检结果相关信息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项目进行解读,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应当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科学、准确公布信息,必要时,应当通报相关部门。

      (五)严肃抽检纪律。各基层所、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篡改检验原始记录、编报虚假检验数据,不得将同一检验数据、结果重复用于多次或不同的抽检监测任务,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区局适时加强对承担本部门食品抽检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内容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内部质量控制情况、结果报送情况、纪律执行情况等,确保抽检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切实做到履职尽责,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做好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检查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公共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以及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综合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罚率达到100%;对进行整改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00%;对群众举报查处率达到100%;法律适用的正确率和执法程序的正确率达到100%;案件归档率达到100%;文书正确使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量化目标,扎实做到对辖区企业的日常监察执法工作。量化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目标,加大执法监管监察工作力度,督查企业全面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重要保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等重点企业的监察执法每季度至少一次。

      (二)对重点企业监察执法及特殊时段的安全监管相结合,适时开展重点时段监察执法行动。主要抓好“两节”、“两会”、 “五一”、“安全生产月”、“国庆节”、“暑汛期”期间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的监察执法行动。

      (三)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各类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四、检查的主要方式及重点事项

      (一)检查的主要方式:由XX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执法监管科室或聘请专家实施检查。其中,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检查,主要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行;对企业作业现场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重点部位,主要以聘请专家联合检查为主。检查主要采取听取企业介绍,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等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抽查等形式。

      (二)检查的重点事项:根据市局不同行业企业执法监察模板和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模板)化建设工作,对辖区企业实行执法检查程序化。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鼓励企业投保安责险;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从业人员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使用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按照省政府2号令要求,企业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情况;

      15、按照省政府4号令要求,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演练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持续提高业务素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对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理论联系实际,认真钻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察执法水平,为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履职尽责。

      (二)树立执法服务观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查处隐患就是服务、处罚教育也是服务的执法服务观。注重在执法方式上突出服务职能,把执法监察和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技术升级、管理进步,实现安全发展。

      (三)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九条法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树立新形势下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聘请专家查隐患,严格执法促整改。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专家资源,聘请专家排查隐患,确保把隐患问题查实找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要聘请有关专家为企业“把脉会诊”,结合企业工艺流程及设备装置等情况,对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通过专家查隐患,深化安全监察执法活动,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

      (五)强化调度,推进工作。紧紧咬定既定工作计划目标,密切跟踪,强化调度,切实掌握工作进度,研解决问题,高效、有序、全面推进安全监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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