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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

    时间:2023-09-20 14:51:0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

    加强干警队伍素能建设。通过政治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能。结合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实行领导、干警轮流授课,全年共开展学习教育38次,干警轮流授课培训30余次。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和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扎实落实市检察院“两抓三促”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市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县优秀机关党支部”等荣誉。获中省表彰3人次,市县表彰6人次。辖区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9.53%,列全市第一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准政治方向。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刚性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扎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提高政治能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传承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基因蕴含的政治灵魂和为民本质,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标准的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有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共促。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2次。迎接了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

      二、围绕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形象地位提升。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215人,同比分别下降48.5%和31%。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7人,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人,黄赌毒犯罪1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4条。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诉的郭某某养老诈骗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高压态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人。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我县工业园区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擅自排放BOG至大气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通过公开听证和磋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检察履职助力绿色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件2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耕地743.4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15.8吨。

      积极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件19人,促成和解1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件,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参与政府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件次。会同县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5个,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追讨欠薪52.5万元。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追赃挽损8.7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9人11.4万元。扎实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校园食堂、寄递企业、社区村组、网吧宾馆等场所调研督导15次,努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1人,不起诉8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出检察建议8件。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场会来我院实地观摩。成立红星未检工作室,组建未检办案团队,6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7场次。对7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办理的白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全面实现检察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聚合力。会同公安、法院共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86人,不起诉4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人,均采纳。全年不捕率49.71%,不诉率22.06%,同比提升24.5%和6.4%。诉前羁押率53.43%,同比下降10.75%。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制度适用率93.63%,量刑建议采纳率91.09%,同比提升12.5%和6.5%,彰显法治文明进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抗诉1件,刑事审判活动纠违监督4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深化刑罚执行监督,提出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0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强制医疗违法、财产刑执行不当20件。刑事“案-件比”达1:1.01。成功承办全国首个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陕西分基地首例个案现场复勘论证会。

      在做实民事检察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2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市中院采纳并指令再审。依法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发出审违检察建议21件,执违检察建议27件,支持起诉4件。

      在做好行政检察上抓推进。继续强化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发出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均为100%,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防范社会稳定风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在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上求突破。在窨井盖治理、电梯安全隐患、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立案110件,同比上升17.02%。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井场环境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以含油危废污染环境整治专刊转发;办理的督促整治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非法排放BOG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此案形成的《关于延安市LNG生产企业BOG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省市检察院参阅。

      四、加强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将清廉志丹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廉洁公正检察机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发生在本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16件。

      健全制约监督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精准排查检察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完善党组主导监督、派驻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检务督察内部监督的一体化监督模式,不断增强制约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86人次。提拔使用干警5人,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招录干警8人。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干警王景山获全国公益诉讼“五好”人物、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办案检察官,干警杨小云获“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律监督职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1名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慎终如始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在志市人大代表1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或听证19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39人次。

      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强化风险评估,规范新闻宣传,坚决防范舆情和安全风险。运用新媒体技术,传播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好故事。编发检察信息60篇。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发布原创信息216篇,中省市媒体采用83篇。8篇理论调研文章获省市表彰。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办案数据,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有效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严格审慎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04份,程序性信息206条,重大案件信息36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志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志丹检察的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还不够不实,前瞻性还不足;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好;三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还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四是检察大数据运用方面理念滞后,能力欠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县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掌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坚持笃行实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关键点,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牢大局意识,严惩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助推经济发展保持“稳”的定力、增强“进”的决心。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绿色发展,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为实现红都大地山青、水净、天蓝、景美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业务一体融合。坚持结果导向,打破内部壁垒,形成横向融合的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促进“四大检察”有机贯通、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突出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奋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

      四是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精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扎实开展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和重复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做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加快实施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为抓手,加快数字检察档案和办公OA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构建数据赋能监督、数据驱动监督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由“事倍功半”向“事半功倍”转变,由“人力驱动”向“数据驱动”跃变,实现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乘法效应”。

      各位代表,唯有只争朝夕,方能不负韶华。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充足的干劲、更扎实的作风,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奋力开创志丹检察事业新局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以来,与钟山县工商联构建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位一体”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全国检察机关100对典型案例,3篇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在最高检组织的理论征文活动中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等自治区级荣誉16个;“2021年度贺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东融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等市级荣誉63个。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护航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召开党组会19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期;党组成员做示范、树榜样,带头上党课13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22件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4次。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件4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诉源治理“五个一”模式,将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公开听证相结合,成功办结全市首例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院领导分片包区走访辖区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30余家50余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18次,解决法律问题8件,全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守护绿色发展生态底色。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惩治不法+修复生态”办案模式,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件14人,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与县田长办、林长办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的全覆盖建立。发挥“田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结合“保耕地 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土地撂荒专项排查,就耕地撂荒、非粮化问题立案4件。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保障农资安全及春耕顺利进行。创建“大有可为”司法救助党建品牌,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2023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2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常态化做好公安镇双元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先后派驻2名青年干警到两安瑶族乡三联村、钟山镇城东社区担任驻村工作队员,2023年1名干警获评贺州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二、聚焦市域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钟山建设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2023年,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7件19人、起诉42件48人,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11件11人、起诉10件10人,批准逮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犯罪7件7人、起诉38件38人。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批准逮捕电信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断卡”专项行动犯罪3件3人、起诉43件50人。成立反洗钱工作专班,开展洗钱犯罪线索“一案双查”,办理的陈某红洗钱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筑牢疫情防控“检察防线”,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银闪闪”志愿团队20余人到防疫前线、社区街道参加志愿服务,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助力清廉钟山建设。规范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起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办理的冯某某受贿案获评2023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深入探究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就某系统腐败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6人,起诉1件6人。组建专案组,依法快捕快诉系列涉恶犯罪集团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动走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案件,依法起诉1件2人、判决1件2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震慑违法犯罪。统筹“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多媒体阵地,多措并举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制作电子宣传短片1个,通过媒体发布、转发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40余条,点击量累计5000余次,深入社区、乡村、校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10次,接受普法教育2000余人次。

      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2023年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与县人大常委会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合力,把代表建议作为线索转化为监督案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3年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挖掘监督线索1件。

      三、聚焦人民美好需求,全力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揭牌成立贺州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向3名存在监管意识不强、监护缺失等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深化与专业社工服务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专业社工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助力5名涉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与县教科局会签《“法治进校园”三年活动方案(2023-2024)》,力促检校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场次,指引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惠及师生、家长10万余人。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把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当作“大案”来办,不断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盯食药领域公益损害新问题深化溯源治理,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件,针对入驻外卖平台药店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单位69家。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堤坝”,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当事人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35000元,有效助推5个行政机关对5000余条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督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3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500吨,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添彩。

      做细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45件来访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息诉罢访率100%,无积案压案情况。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机制,及时就地息诉化解矛盾纠纷,检察长接访11件,处理来信4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1件。

      融合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全面部署和启用“掌上小秘书”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检察官小秘书”程序,为律师、当事人提供预约检察官、预约阅卷、案件流程查询、司法救助申请、心理援助申请等一条龙、全流程事务性服务。积极探索和运用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及“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逐步降低案件诉前羁押率和捕后判轻缓刑率。2023年以来,投放使用“电子手环”共计46人,诉前羁押率25.50%,与去年同比下降29.53%。

      四、聚焦维护司法公正,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3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43件29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39%;提出量刑建议19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91%。以求极致精神优化“案-件比”,切实节约司法成本,将刑事质效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控制在1:1.039。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9件,追捕、追诉17人,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件,提出抗诉2件,其中办理的1件获评2023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引导侦查刑事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核查社区矫正脱管数字化检察监督平台,整合相关单位信息资源形成数据库,借力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拓展法律监督渠道。2023年组织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2次,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8件。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务实。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实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2023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注重对个案的研究,提升发现“案中案”的能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2023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1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当好“公共利益代表”,2023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5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常态化向县委、人大、政府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县政府专门列支公益诉讼案件专项鉴定经费,充分为守护公益提供保障。聘请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8名业务骨干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智慧”让公益诉讼提质增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和责任人复垦复绿林地425.1亩,维护复壮古树60余株,补植树木2.97万株,增殖放流鱼苗5.8万尾,督促推进100多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五、聚焦铸魂强基赋能,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全面提升队伍素能。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全年举办政治轮训班3期,累计培训140余人次。制定“星耀钟检”方案,选树“办案之星”优秀干警,精准分类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助推干警在要案办理、改革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本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2023年有9人入选全区、全市检察业务人才库,3人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家、能手。

      大力推进清廉建设。以清廉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打造“七位一体”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建立并公开亮晒权责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持续开展“一月一警示”主题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强化全体干警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对干警开展清廉家访,全年开展清廉家访30余人次,通过“组织监督+家庭监督”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根基。2023年10月,作为示范单位在钟山县清廉机关暨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64件。持续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全年填报33件次,院领导带头填报12件次。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做好2名员额检察官入额、2名员额检察官职级晋升工作。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引导激励干警履职办案“求极致”。

      六、聚焦主动接受监督,打造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常态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建议等专项监督与调研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全年走访人大代表65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余条,邀请视察工作、评议案件20余人次。坚持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资料,让代表委员更加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务公开,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1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视察观摩检察工作。常态化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接受群众旁听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394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法律文书138份。着力加强检察宣传,认真讲好检察故事,运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576条,多样化推进检务公开。

      过去一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改革中创新,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办案理念还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办理“精品案”“优质案”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赋能检察工作的能力还不足,将检察大数据思维融会贯通到办案全过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距离党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做实做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自身不足,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实举措维护平安稳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委、党组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反分裂斗争,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邪教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治暴恐、危害生产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进禁毒整治工作,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能力。

      (二)坚持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改革创新。充分运用好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人员的意见建议,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履职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观察员工作制度,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渠道,增强公益保护监督力量,助力秀美钟山建设。

      (三)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探索开展“小专项”监督活动,以小切口解决民生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助力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化救助工作格局。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为抓手和统领,做实做细做好办信、接访、办案、答复和化解矛盾等工作。深化落实“一到八号检察建议”,着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坚持能动履职求极致,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继续做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常态化开展,力促监督立案数、撤案数在2023年基础上有质效提升。会同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特别是涉民营企业的“挂案”,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找准深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突破口。以深化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办案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入全区先进水平为目标,推动各类案件影响力整体提升。充分运用统一业务软件流程监控子系统等手段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高业务监督管理成效。

      (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制度。开展“强基固本钟山行动”,提升机关党建“五基三化”质量,采取“党建+”模式,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在职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加强业务培训。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深入开展清廉思想建设、清廉组织建设、清廉纪律建设、清廉作风建设、清廉文化建设,为凝心聚力建设清廉钟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实绩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推动钟山“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1】工作要求,履职担当、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治引领、思想淬炼,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时,我院及时组织干警全程收看开幕直播。会后,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检察长专题宣讲活动,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感悟40余篇。充分利用本院官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及时反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动态、举措、亮点等,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举办“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线上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二十大宣讲进万家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联合院工会委员会共同组织干警下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县委、市院述职述廉2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4次。加强党内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共召开党组会议30次。

      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建设。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我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专题研究2次,调整本院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舆论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大会12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3次。坚持落实每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每周组织党史学习1次,书记、党员讲党课28次,扎实开展“亮晒比”创先争优活动3次。党支部共计组织35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资助金额6万余元。成立临时疫情防控党支部,确保防控工作稳步进行。2023年我院转正党员2人,转为预备党员3人,及时为党组织吸收新鲜血液。

      二、公正司法、能动履职,高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20人,其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诈骗罪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袭警罪1人,开设赌场罪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7人,其中危险驾驶罪26人,交通肇事罪3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1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3人,盗窃罪8人,诈骗罪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盗窃、侮辱、故意破坏尸体、尸骨、骨灰罪1人,开设赌场罪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人,贪污罪2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33万元。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充分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不批准逮捕16件28人,不捕率同比增长23.55%,移送单位撤回1件7人。不起诉37件52人,不诉率同比增长20.0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9件111人,同比增长9.78%。刑事和解案件2件。提出量刑建议75人,采纳率97.18%。积极开展听证工作,举行公开听证【3】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听证,聘请公开听证员,并首次开展线上公开“云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2件,其中民事申诉案件3件,司法救助3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控告案件2件,法律咨询类1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信访人。全心全意守护弱势群体,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 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被救助对象均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并按照县委安排,检察长在信访大厅共接待9次28人。切实做好节假日、两会及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实行日报告、周报告制度,坚决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进京、越级零上访。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每月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日常排查,报送相关信息,并进行归档。通过干警定期在广场、小区等人流密集处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组织宣传活动9次。根据县扫黑除恶办相关文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通过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斗争意识。

      三、聚焦主业、维护公平,高目标履行监督职能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监督作为。全年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刑事监督立案1件2人,刑事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诉2人,对上述案件的监督被法院和公安局采纳,采纳率10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1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1件1人,诉前羁押【5】率同比下降21.68%。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促进我院检察业务指标向好发展。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副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会上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与卓资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6】挂牌成立,并召开案件研讨会24次。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分别向卓资县公安局、卓资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共11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回复。在开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中,向卓资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被卓资县人民法院采纳并回复。接待辩护律师9人、诉讼代理律师1人,确保司法公正。

      做强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9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份,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为深入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对2021年审结办理的民事审判案件50余件开展专项评查工作。为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关切,对2020年至2023年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共评查200余件民事执行案件。通过查阅卷宗方式,探索完善民事执行监督办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牢记“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责任,评查法院2023年全部行政审判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办理行政非诉检察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100%。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对3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有力推动依法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护航民生福祉。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国土国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2 份,诉前整改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与市检察院共同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运用检察力量守护生态红线,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2件,恢复土地772.8775亩。与卓资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卓资县“河湖长+检察长”【7】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卓资县内大黑河全流域进行巡河摸排。与卓资县林长制办公室构建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8】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动协作共同守护秀美卓资。与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并通过检察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督促整改。围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9】能动履职,与卓资县应急管理局共同制发《关于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化工、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保护特殊群体,彰显检察温度。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计办理侵害未成年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1件3人,起诉1人,不起诉2人;办理发回重审案件1件,做到提前介入案件全覆盖,保证案件准确及时办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0】,派出14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0次,覆盖700余人,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监督行动,发现监督线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对校园防性侵害机制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配套制度落实情况加以宣传和监督,积极回应了公众期待,有利于从源头防范性骚扰、性侵害的发生。二是共筑养老诈骗防火墙。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举办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2次,开展线上打击养老诈骗普法讲堂11次,干警录制小视频揭秘常见养老诈骗六大骗局,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

      四、立足本职、护航经济,高力度服务县域发展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开展座谈会开门纳谏2次,实地走访企业6次,并对涉案企业回访,深入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后,我院全面检视并明确整改措施。主动研究破解涉企难题,加强检企共建,检察官直接对接企业,发放检企服务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9次,联合卓资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4次,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卓资县人民法院召开有关涉企案件的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评查法院2021年涉企民事执行案件80件,并办结市院交办的涉非公经济案件1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办案绿色通道、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宣传引导,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大讨论活动中,发布宣传报道200余篇,部分优秀作品被中央级、自治区级媒体转发。积极促进企业合规机制落地,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生机勃勃。全年开展2次大规模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问题2类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协助政府完成全村聘用公益性岗位31人,落实教育资助,为脱贫人口在校生发放补助共2690元,完成参加防贫保共计138户237人。通过互联网帮助村民销售农副产品共计3万余元。举办爱心秧苗进庭院活动,为村民免费送出3000多株菜苗,解决人民群众买秧苗难的问题。开展春节前慰问活动,筹集3万元为帮扶村村民送出爱心米面,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爱心。村民为此给我院送来写有“一心一意办实事 全心全力解难题”、“情系群众办实事 热情服务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饱含村民对我院帮扶工作的肯定。

      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刻担当作为,任劳任怨。对包联小区开展零死角摸排工作15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核酸检测工作中,我院干警积极前往防疫一线,支援集宁1人,支援县内乡镇2人,支援华裕小区1人,5名干警在包联小区设置核酸采样点,共参与核酸采样工作78次。在包联小区、G7旗下营高速卡口、电厂卡口执勤共计2310人次,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自我革新、忠诚担当,高质量打造检察铁军

      加强干警队伍素能建设。通过政治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能。结合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实行领导、干警轮流授课,全年共开展学习教育38次,干警轮流授课培训30余次。通过警示教育,加强干警廉政意识。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专题学习3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过岗位练兵,提升业务技能。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2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竞赛中,1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得2023年全市公益诉讼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三等奖。1名干警荣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称号。在全市举办的“中国梦、检察情”书画摄影展活动中,5名干警创作的8幅作品参展。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提拔1名干警为专委(党组成员),1名干警为党组成员。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全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次,走访人大代表9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工作、参与活动 16人次,通报检察工作信息3条,按时办结建议5件。定期将案件信息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出至互联网12309中国检察网,导出案件信息数据320条,确保律师在线阅卷畅通,公开法律文书2份。强化新媒体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动态信息791条、微博发布1880条、今日头条发布1736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会议2次。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项整治,修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做实“严管就是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卓资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彻底,更新贯彻不及时,协作共赢意识不强;三是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检察监督力度、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破解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的力度、举措还不够。

      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贯彻宣传。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检察现代化。要进一步找准对接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把平安卓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推进从严治检。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队伍检察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干警专业化水平,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考核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考核,注重工作实际成果的完成。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团结奋斗、忠诚履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平安卓资建设,以优质检察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卓资检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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